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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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讲义(共62张PPT)

《劳动合同法》讲义(共62张PPT)
②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
年1、的劳;动合同履12行的一般原则
增加倍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倾斜保护。
1、全面贯彻落10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劳动合同法》讲义
2、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
倾斜保护的原因: (1)《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而社 会法的重要属性就是要调整社会关系,使 之实现平衡;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 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 位,需要倾斜保护。
《劳动合同法》讲义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
1、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 (3)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
⑤(新增)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④《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1、针对一些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些单位内工会力量薄弱,难以有效开展 集体协商的问题,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 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 ①(新增)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因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的情形 (1种) ⑤(新增)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 同。 (3)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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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一、劳动合同法的概述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它对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义务等。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

此外,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时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解材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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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培训完整版讲解材料前言一、劳动合同法关键条款解读1、新法与原规定在法律适用范围上的变化主要是新法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范围之内,扩大了调整的范围。

2、新法与原法律规定相比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上增加了两条原则,即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为了保护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合法权益,法律特别强调公平、诚信原则。

3、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上与原来规定相比,新法规定的非常详细。

在新法的要求下,用人单位需要首先健全工会或职代会,否则就无法通过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4、《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应得报酬的双倍;超过1年没有订立的,则直接视为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新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法律罚则,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

5、新法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新法与原规定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就是由以前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变为用人单位要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在试用期问题上新法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对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二是增加了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必须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是增加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义务,即必须提前3天通知。

四是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这些规定岁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将有约束作用。

7、《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竞业禁止纳入到全国性的法律之中,并有了新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支付的日期和支付的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

此外,对于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仅限于高管人员、高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三类。

因此将来用人单位与谁签订竞业禁止将成为一种员工身份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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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03
法律适用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06
劳动合同法的实践和应用
劳动合同法在企业中的应用
促进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规范的书面劳 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劳动纠纷。
仲裁时效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费用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交纳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 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劳动争议诉讼的相关规定
01
诉讼当事人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劳动者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
可以作为被告应诉。
02
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
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国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环节都有 强制性规定;劳务合同则更多地体现为双方意思 自治,国家干预程度较低。
0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和要素
1 2 3
平等协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 等协商的原则,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 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条款,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和程序
解除方式
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或单方解除的方式解除。其 中,单方解除需要提前告知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解除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对方、协商一 致等。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后15日内为劳动者办 理相关手续。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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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 干问题的意见》,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被劳动教养 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 同。
(3)刑事处罚没有生效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待终审判决后。
五、劳动合同 的解除
劳动合同期限(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 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对首签合同期限,原则上规定如下:
人员类别
合同期限
专业技术管理岗位
不低于5年
生产操作岗位
不低于3年
单击添加副标题
集团公司劳动合 同管理规定 及近期工作安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七年十二月
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
该项培训费用。
03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二十二条中的“专 项技术培训”是指 为提高劳动者特定 技能而提供的培训, 不包括上岗前的培 训和日常业务培训。
五、劳动合同 的解除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当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应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 改正的; 因员工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培训协议——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向用人单位 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向 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员工承担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常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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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争议的定义与类型
1 2
总结词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因劳动合同的履 行、变更、解除以及工资、工时、福利等方面的 权益产生的纠纷。
详细描述
劳动争议主要分为以下类型
3
1. 劳动合同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所产生 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定义与类型
2. 工资待遇纠纷
应当在用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 迟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明确、完整,遵 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条款的变 更。
劳动合同法常识培训
• 劳动合同法概述 •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 劳动合同法的实践与案例分析
01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与目的
定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目的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 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力 市场的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企业应建立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及时 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01
02
03
案例一
某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被员工提起诉 讼,最终公司被判支付双 倍工资。
案例二
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起诉讼,最终公司 被判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一、概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本讲义旨在帮助企业和员工更好地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与要求,以便在劳动关系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本讲义将重点讲解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合同中的权益与义务等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1.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条件的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履行书面形式,若为未签订书面合同而发生劳动关系的,也应当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的要素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工作期限•工资报酬与支付方式•工作条件与保护措施•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方式三、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并确保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内容与履行条件。

企业应在录用员工时明确约定劳动条件,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双方双方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

3.劳动合同的备案为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用人单位应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到相关劳动监察部门。

四、劳动合同的权益与义务1.用人单位的权益与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依法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签订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2.劳动者的权益与义务•忠诚于用人单位,尽职尽责•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稳定五、劳动合同的解除1.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依据以下情况:•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经济、技术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工作岗位•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罹患疾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经鉴定,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应遵循以下程序:•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时限,书面通知为最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履行相应的义务六、劳动合同法的违约与救济1.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4全新劳动合同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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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CATALOGUE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程序
;劳动者提 前通知;用人单位过错等 。
解除程序
提前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支付经济补偿等。
注意事项
避免违法解除;保留相关 证据;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等。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与处理
终止情形
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 用人单位解散等。
04
CATALOGUE
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
劳务派遣的定义与特点
• 定义: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 工单位派出该劳动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 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 劳动力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 劳动关系,但却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下进行劳动。
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 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01
劳动合同期限
0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03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加强了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 如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
士等。
02
CATALOGUE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与程序
订立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双方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与程序
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且明确 订立程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

《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等 。
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书面通知、协商、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与赔偿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
法定变更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如劳 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用 人单位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
内容。
04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获得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根据合 同约定或法定标准计算
的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权
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 定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
安全卫生保障权
口头形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口 头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但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 力。
电子形式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 通过电子方式签订劳动合 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 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
、工作岗位等。
单方面变更
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 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劳
劳动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劳 动法》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再到后续的修订和完 善。
详细描述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 段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当 时的劳动合同主要由企业自行制定和管理。第二阶段是 1994年《劳动法》的出台,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 内容和管理程序,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阶段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该法对劳动 合同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提高了劳动者的权益 保障水平。第四阶段是近年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和 完善,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以及双方协商解除。

2. 终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解散或破产等情形。

五、经济补偿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解除原因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1. 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发生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

2. 劳动争议的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劳动争议的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劳动者的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日期:本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讲义旨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和要点,以便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劳动合同的基本规定一、目的意义(一)制订《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该法通过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制订《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其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需求,是一对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共同体,该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更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部社会法,有必要适当倾斜,以维护公平,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均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此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我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制定该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作用。

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的完善。

我国从1984年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试点,国务院86年77号文件已经确定对用人单位新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的实施,正式以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

这次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即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基本框架,同时又对《劳动法》做出了较大的修改,使其更趋完善,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如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和劳动力合理流动等。

为此劳动合同法针对现行存在的问题加以补充并修改了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知识培训讲义(PPT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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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美达家具厂得知A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06年6月 1日致函A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A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 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6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
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A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
第一部分: 关于合同法知识培训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法律常识
第三部分: 具体合同讲述
第四部分: 经典案例分析
第五部分: 公司合同现况与讨论
第六部分: 试题答卷
2
5 May 2019
Full_sound (Dongguan) Electrical Products Ltd.
合同法基礎 知識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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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法律常识介绍
一、合同的订立(续3)
3. 承诺期限
(1)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 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 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举例:A向B以信件的形式发出要约,信件载明的日期为4月1日,当天发出, 4月3日到达B,如果承诺期限是10天,那么应该从信件载明的日期4月1日开始计 算10天的期限。
(2)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 为新要约。 举例:A向B发出要约,承诺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0日,B如果4月15日发出承 诺,那么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但A及时表示同意的,那么A的行为属于承诺。 如果B收到信件为4月3日,当天发出承诺,在通常情况下4月5日该信件可以 到达,但信件4月20日才到达,这种情况下,该承诺是有效的,但如果A及时表示 反对的,视为新要约。

劳动合同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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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培训课件pptx xx年xx月xx日•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劳动合同中的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的实践应用目•劳动合同法的未来发展与影响•总结与展望录01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合同法以劳动合同为调整对象,旨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程01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其中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02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方面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032012年《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自愿协商订立劳动合同。

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合法合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02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条款。

劳动合同的签订流程双方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1劳动合同的履行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遵守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与地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变更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公司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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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公司培训讲义第一章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第一节劳动合同的签订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一)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

在《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的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而在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则将“用人单位”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一方面,它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可以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它还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作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首先是依法成立的机构,其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自然人不能作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例如:自然人甲承包了A企业,那么作为公司的承包人,甲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承包人的一切管理与经营行为都是以企业的名义进行,而不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进行,因此,与企业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是A企业,而不能是承包人甲。

(二)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劳动者什么样的个人才可以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无直接规定。

但是,结合民法基本理论可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劳动法规定的公民成为劳动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它包括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见习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呢?案例:张某是某外国语大学2008届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因熟悉多国语言而被某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看中,在张某没有毕业时就让其作了该公司的留学顾问。

该中介机构与张某约定了一年的见习期,自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止。

2008年7月张某顺利的拿到了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张某的见习期未满而拒绝。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劳动合同法》概述一、立法背景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案例、老王在一个单位干了十多年,对这个单位也挺有感情的。

一天他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而单位又想让他留下来,所以双方就续签了劳动合同。

老王心想,自己已经在本单位工作十多年了,按《劳动法》规定,是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想到这儿,他本想提醒单位一下。

可是又一想,单位人事部的人政策水平一定比自己高,肯定早就知道这条规定了,自己就用不着提醒人家了,所以他一直没吱声。

而单位人事部的负责人只起草了一份一年期的合同,让老王签字。

当时,老王也没细看,大笔一挥,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过了一个月后,老王无意间又看了一眼合同,发现上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

于是他拿着合同去找人事部经理,问:“为什么没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人事部经理回答:“当时你并没有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啊,我们现在的合同并不违法。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空间效力范围对人的适用范围时间的使用范围劳动合同的订立一、招聘录用条件设计某公司招聘李先生为中国某大区的营销总监,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

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李先生找公司理论,公司经理却对他说:“要知道你现在处在试用期,跟正式员工不一样,老板想让你走,你就得马上走。

”李先生便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

在开庭仲裁中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李先生没有完成季度营销目标。

但当被问起公司的录用条件时,公司的招聘广告和与李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没有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

二、知情权的运用案例、郭某是甲公司的软件开发工程师,去年被派往美国进行6个月的技术培训。

培训结束回国后,对职位和薪水产生了不满足感。

为此,他偷偷向一些企业寄发了求职信。

乙公司看了郭某的资料后,非常满意,决定录用他。

甲公司听到郭某要辞职的消息后,拿出了郭某在培训前签署的培训协议,要求他承担剩余未履行完的服务期所应分担的2万元的培训费后再办理辞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劳动合同法是指规范劳动关系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平等和公正性。

本讲义将着重介绍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条款和要求,旨在帮助雇主和雇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劳动法的要求。

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 劳动合同的定义与要素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权益义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和地点、劳动保护、终止条件等。

双方签署劳动合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合同约定事项的书面记录。

2. 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劳动法律关系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形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双方的实际工作关系。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雇主有权指导和监督员工的工作,员工则有权利接受雇主安排的工作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和权益。

3.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即双方需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公平原则,即双方权益应平等保护;无期限原则,即双方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保护原则,即法律应保护弱势一方即员工的利益;提前通知原则,即终止劳动关系应提前通知对方。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要求1. 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应包括雇主和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工作内容和职务、工作地点和时间、薪酬福利、工作保护措施、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和解除条款等。

2. 劳动合同的工时和休假要求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工时和休假要求,包括每日工作时长、每周工作时长、加班和调休等。

根据劳动法的要求,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和其他法定假日。

3. 劳动合同的薪酬和福利要求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薪酬和福利要求,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和福利补贴等。

劳动合同应遵循工资支付的公平原则,确保按时发放工资,并保障员工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4.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款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终止和解除条款,包括双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提前通知期限和赔偿等。

《劳动合同法培训版》课件

《劳动合同法培训版》课件

劳动合同的履行
1
合法权益的保护
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企业应如何保障员工的权益。
2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各种原因和处理方法,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因素、用人单 位因素等。
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方案
企业应如何制定完善的员工管理方案,建立 和完善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争议解决方案
企业应对于劳动争议采取怎样的应对策略, 如何制定并执行解决方案。
应对劳动争议的策略
争议案例分析
以实际案例为基础,让你感知真实的劳动争议, 更好地了解各种劳动争议情况。
解决办法的探讨
调研各种劳动争议,探究有哪些行之有效的解决 办法,以便为各个企业提供多
工资问题
针对员工的社会保障政策,应如何调整企业员工的薪资待遇和各种福利。
《劳动合同法培训版》 PPT课件
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意义重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更应该深入了 解。本课程旨在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劳动合同法,并掌握其基本要素。
背景介绍
劳动合同法的作用和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 益关系的一部法律。它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建 立、履行和终止等方面,是保障职工权益、 维护劳动总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
2
社会保障问题
针对合同制下的社保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和保障工人的权益。
3
工作时间问题
坚决遏制超时工作等违法行为,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总结
劳动合同法培训版的相关要点
对原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核心内容进行讲解, 帮助大家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律知识的应用
全方位讲解劳动法律知识的具体应用,以及 企业怎样能合理、合法地运用与实施相关的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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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

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

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实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4、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吗?现实生活中,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很难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说,今后,只要上述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订立哪些规章制度必须要与职工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通过以上条款可以看出,该法特别规定了职工或者工会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出异议的权利。

较之《劳动法》的规定相比,不仅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规章制度的范围,而且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6、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

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

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

而在《劳动法》第17条,确立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仅有以下3方面内容:1.平等自愿;2.协商一致;3.不得违法。

二者相比,《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公平”、“诚实信用”的规定。

这样规定体现了“公平”对于劳动者的现实意义,而“诚实信用”对于倡导诚实美德,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8、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效吗?《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今后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

9、单位在新职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10、工会在签订劳动合同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在自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工会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XX 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是对未在“一年”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严厉处罚措施,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

12、劳动者在应聘到一家用人单位时,有哪些知情权?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当然,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13、用人单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吗?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如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此外,单位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15、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怎么办?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16、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

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捆绑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

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17、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

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这个单位工作五年。

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8、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发生,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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