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办法2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
发票金额(元)(10 万元以下)
发票数量(张)
本单位确认以上开票信息无误。并同意接收北京理工大学____年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_日之间按此信息开具的发票。
(甲方财务)负责人:
日期:
(盖公章处)
申领部门
联系电话
合同名称
项目名称
支票号码
信汇号码
本人已知晓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事务的相关规定。确认以上信息无误,
超期,则相应的进项税款不能抵扣,所造成增值税税收负担的增加将由课题组自
行负担。
对方向我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购货单位名称
北京理工大学
购货纳税人识别号
110108400009127
购货单位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68914618
购货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0200007609014435495
要开具专用发票,需提供对方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对方单位取得 我校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专用发票开具前必须与对方单位确认好发票 信息,开出后不得退换。其他情况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不能提供对方《税 务登记证》,将无法判断对方需要的发票类型,不能开具发票。
自来水用户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自来水用户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三、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四、委托书(单位需指定1至2人专门办理此业务,其他人员办理此业务我公司将不予受理)(盖公章)。
五、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都要复印,盖公章)。
六、提供开票资料,如单位名称、税号、开户银行和帐号、地址、电话等(盖公章)。
备注:
1、在确认水费代扣成功之后,可在每月的18日至本月底到本公司营业厅4号窗口办理此业务。
2、根据规定,受理申请的当月不能办理此业务,要到下个月才能办理。
3、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开广东省污水、垃圾处理费专用收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20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200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10.17•【文号】国税发[2006]156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5.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十月十七日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开专票所需条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开专票所需条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这部分中,我们将简要介绍开具专票所需的条件。
开具专票是指企业向购买方开具具备法定税务效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购买方可以进行相应的税务扣除和报销。
为了开具专票,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纳税人资格:企业必须在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纳税人资格。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税务登记手续。
2. 纳税人识别号:企业需要获得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也称为税号。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用来识别企业纳税人身份的重要标识。
3. 发票管理系统:企业需要在税务部门注册并使用发票管理系统。
通过该系统,企业可以开具和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4. 符合开具专票条件: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开具专票。
例如,企业的业务范围需要与专票所属的税率相符合,且相关交易需要符合税法规定的合法性要求。
除了上述条件,企业还需要关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细则,确保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开具和使用要求。
同时,企业还应遵守税务部门的监管和审计要求,确保其开票行为的合规性。
总之,开具专票需要企业具备纳税人资格、纳税人识别号和发票管理系统,同时需要符合税务部门的开票条件。
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便购买方能够正常进行税务扣除和报销。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在本文中,将按照以下结构来探讨开具专票所需的条件。
首先,将在引言中进行概述,明确文章的目的和结构。
然后,在正文部分,将介绍开具专票所必备的三个主要条件。
在此过程中,将详细讨论每个条件的要点和特点。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建议。
通过这些内容的阐述,读者将能够全面了解开具专票所需的条件以及在实践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介绍开具专票所需的条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来满足税务和业务需求。
然而,开具专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本文将会详细介绍这些条件,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开具专票的要求。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
尊敬的客人:
您好,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您提前提供以下其一文件:
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国税局颁发的相关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复印件;
④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批复件;
⑤有效期内的一般纳税人年检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如无法提供复印件,请拍照后通过邮件发至xxxxxxxxxx@,经财务审核后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去以上资料,您还需提供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注册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日。
商场发票开具流程
发票开具流程一、目的为了有效控管发票的日常使用管理,规范发票开具程序,防止发票遗失及损耗的发生,特制定本流程。
二、发票管理原则1、现金房负责检查和监督发票开具的合法、合规性,负责保管、发放发票等。
服务中心负责按公司规范开具发票,合理保管发票。
2、客服主管协助财务安排开票员工岗前培训,未经过发票开具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从事发票开具工作。
三、发票的领用与归还1、每天营业时间开始前,服务中心员工应至现金房领取发票,并在《发票领用归还登记表》上签收。
2、领用的发票应存放在服务中心开票处的专用抽屉内,领用发票的服务中心员工自从现金房签收领用发票开始便负有发票保管与完整归还的责任,应确保发票在整个班次期间不遗失;发票开完即入抽屉,不可随处放置;在整个班次期间,应自行清点盘查,以防遗失。
3、营业结束后,服务中心员工应将所有已开的发票按《每日发票开具汇总表》格式汇总,并把所有未开的发票及已开发票的存根联悉数归还现金房,应符合“谁领用谁归还”原则。
4、现金房员工必须当场核实归还的发票是否同领出的发票相符、发票是否顺序连号、数量是否一致,与服务中心员工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在《发票领用归还登记表》上归还栏签名确认。
5、在结束一天营业前,如领用的发票已用完,服务中心员工则应按发票归还、领用程序至现金房换领新发票。
四、普通商品销售发票开具规定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1、服务中心一般只负责普通商品销售发票的开具工作,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由现金房操作,服务中心员工负责协助指引顾客。
2、当顾客提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要求时,服务中心员工首先应向顾客声明开具此类发票需由公司财务现金房来操作,因此不能立即为顾客开具,如顾客确有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顾客提供下列资料:A、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复印件;B、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C、详细的书面开票税务资料(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D、艺博家居商场的原始收银小票3、服务中心员工收到顾客上述资料后,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检查收银小票是否有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时退回给顾客。
会计经验: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哪些事项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哪些事项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哪些事项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货物或劳务销售方、销售服务方、销售无形资产或不动产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制作《***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如附件1),以便员工出差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时之需。
二、住宿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一)出差住宿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住宿酒店为住宿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因住宿酒店为住宿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住宿费时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出差住宿酒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员工在全国91个城市(名单详见附件2)试点城市出差的,自2016年8月1日起,即使住宿酒店为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附件2试点城市以外的城市出差的,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集团所属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员工出差住宿可只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单位名称:(必须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必须是公司《税务登记证》的编号,一般为15位或18位,三证合一后的公司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必须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电话:(公司税务登记信息的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必须是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必须是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
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有哪些不管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大中型企业,增值税都是其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税种。
企业采购货物的时候,在结算完货款后,会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有些企业收到的是专用发票,而有时候却是拿到的普通发票,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是什么?下面请看小编的回答。
一、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存在什么区别(一)使用范围不同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发票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
(二)作用不同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三)票面反映内容不同专用发票不但要包括普通发票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子话、银行账户和税额等。
(四)联次不同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五)反映的价格不同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以,开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都是一样的,但开专用发票,购货方符合抵扣条件的(比如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认证抵扣,购买的不是不得抵扣的货物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开普通发票,除农产品发票、运输发票、小规模购买税控机外,购货方都不能抵扣。
二、发票普票与专票的区别一、发票普票与专票的区别专票和普票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1、抵扣时,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2、开具发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购货方详细的资料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需要。
3、使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无限制时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是2个月。
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为既有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来说,开具这两种发票所交的税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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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 , 具有领购增值税专 用发票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资格领 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必须建立严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 管制度 ,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 、 保管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得擅自损 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 , 或对其已使用发票的票种 、数量提出变更 申请的 ,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 、经办人身份证 明 、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 发票专用章的印模(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 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 次领购专用发票起 , 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 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 , 向主
(3) 纳税人年销售额在一亿元以上 , 或 次销售额多在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 , 可 授权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的专用发票。
(4) 纳税人年销售额在十亿元以上 , 或 次销售额多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 可授权最高开 票限额为一亿元的专用发票。
纳税人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开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收款方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在收取款项时 , 应如实填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 ,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得开具与实际内容不 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得开具伪造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非法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 付款方增值税纳税人不得要求开 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 得接受他人非法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在货物交易中 ,购货方从销售方取 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 , 或者从销货地 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 , 向税务机关申 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 , 应当按 偷税 、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及有关规定追 缴税款 , 处以偷税 、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 罚款。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X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教案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教案一、教学目标1. 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和作用。
2. 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条件和要求。
3. 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内容和开具流程。
4. 能够正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教学内容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和作用解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阐述其在税收征管和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
2.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条件介绍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以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要求。
3.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内容详细讲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个栏目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4.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流程阐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流程,包括购票、填开、交付、保管等环节。
5.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规处理介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及处理措施。
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概念、条件和填写内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了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操作。
3. 模拟操作法:学生分组进行模拟操作,巩固所学知识。
四、教学准备1. 教案、PPT、教材等教学资料。
2. 增值税专用发票样品。
3. 模拟操作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教学进程1. 导入: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和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新课讲解:讲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条件、填写内容、开具流程等。
3. 案例分析: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了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操作。
4. 模拟操作:学生分组进行模拟操作,巩固所学知识。
5. 课堂小结: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重点和难点。
6.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
六、教学评估1. 课后收集学生的练习试卷,评估学生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知识的掌握程度。
2. 观察学生在模拟操作过程中的表现,评估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鼓励学生提出问题,评估学生的思考和提问能力。
七、教学反馈与调整1. 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对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调整,以提高教学效果。
2. 针对学生的弱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
开票信息表
开具发票所需提供资料
公司名称
纳税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开票项目
开票金额
是否需要抵扣
(即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需要(即为一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欢迎您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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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开具红字发票所需资料【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开具红字发票所需资料【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购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收取资料: (1)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说明一式一份(应详细说 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税额,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开具红字发 票)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认证结果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折让和退货两种情况都需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一式一份并加盖双方 的公章 (6)出口退税企业,如果抵扣联与报关单不符的,应提供报关单复印 件一式一份 上述资料加盖纳税人公章 注:提供复印件的,需要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链接增值税流转环节的载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哪些要求呢?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按照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下列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l.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如果发生填写错误应当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填写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予以作废。
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没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当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性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按照规定,根据不同版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
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用红色印泥。
8.按规定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仿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绝接受。
此外,为有利于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效率,防止纳税人转借、串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源泉管理,税务机关在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监督纳税人在专用发票一至四联(即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帐联)的“销货单位”栏内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经检验无误后方可将专用发票交付给纳税人使用。
未加盖该戳记或印迹不清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交付给纳税人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是指按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的内容(包括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号码、开户事业单位及账号等)和格式刻制的专用印章。
2017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超详细~会计人一定要收藏!
2017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超详细~会计人一定要收藏!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
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小编提示:1、由于本文内容特别详细,建议会计人收藏起来,认真研读。
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找到自己要重点学习的内容,认真学习。
2、特别指出本文要点之一: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要公司名称,其他的都不需要!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
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培训课件-发票开具及收取讲解
(一般纳 (小规模纳
税人) 税人)
13%
3%
13%
3%
是否 可以 抵扣
是否 可以 取得 专票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取得增值税发票指引(暂行)
11%/6%
类别
专业分包工程款 劳务分包工程款
房屋租赁费 邮电费(电话费、网费、快递费)
通讯费 不动产 过路过桥闸费
税率
税率
(一般纳税 (小规模纳税
何谓“虚开”?
是虚开发票的简称,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营业税发票等。通常特指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除了虚增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金额外,还能虚抵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不 法分子诱惑甚大,对国家税收损失甚大。
虚开对象
1、为他人虚开 2、为自己虚开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 4、介绍他人虚开
3%
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报销事项必须是发生的真实经济业务,资 金流和发票流必须一致,如果按照总公司规定 需要签订合同的业务及发生物流的业务,需要 确保物流、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四流一致; 5、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给付款方提供一 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三。
四流不一致
合同流
发票流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step1 发票认证
20
step2 考虑是否可抵扣
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17%/13%
是否 可以 抵扣
是否 可以 取得 专票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是是
类别
材料费 办公用品 低值易耗品 电子耗材 车辆租赁费
电费 修理费(加工、修理修配)
案例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03.13•【字号】沪国税征[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规定的通知(沪国税征[2008]7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关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重新开具发票。
(一)销售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当月收到退回的未抄税的发票联、抵扣联且购买方未认证的,按作废处理,可重新开具发票。
(二)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发票。
二、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一)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因多次抄税,已抄税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折扣折让行为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购买方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单》(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2)对应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公章);(4)对应蓝字发票相关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5)承诺书(表明该笔业务确系真实退货,若实际未发生退货,承诺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