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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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扫黑除恶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一、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那些?
二零一八年十年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二零一九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二零二零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三、坚持综合治理及抓共管。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扫打小。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是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是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措施是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8.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9.三个结合: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恶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
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10.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习总书记指出开展新一轮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
11.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及老大,也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
12.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一案双查制是: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
如果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对于线索核查工作进行调查,由上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对原线索重新核查。
13.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造势摆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和黑保安公司。
14.各行业场所打击重点是重点打击充当赌场,、娱乐场所靠山、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扰乱医院、学院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的。
1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16.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的一案三查是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
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两个结合: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1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9.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一、以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二、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三、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四、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五、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村霸" 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
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 黄赌毒" 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地下执法队" 的黑恶势力;
⑩组织或雇佣网络" 水军" 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 保护伞"。
21.公安部规定的涉黑涉恶谨为典型案件是一、非法拘禁。
二、敲诈勒索。
三、强迫交易。
四、寻性滋事。
五、聚众斗欧。
六、故意毁坏财物。
七、开设赌场吧,八、组织卖淫。
九、强迫卖淫。
22.扫黑除恶要做到的六个延伸是:一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
二、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
三、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
四、向依法惩治,快速快判进一步延伸。
五、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
六、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行延伸。
2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哪些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
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
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这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经济实力特征;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这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特征;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这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非法控制”特征,也是区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与犯罪集团的最主要特征。
24.恶势力有哪些犯罪特征?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25.保护伞有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
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26.什么是软暴力?
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26.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
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实,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
证、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