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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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适用于国家重点工程、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总投资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和其他需要进行质量验收备案的工程。

第二章质量验收备案的申请和受理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四)工程质量抽查报告;(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质量验收备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

第五条初审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反馈,如初审结果不合格,需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整改。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审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或进行整改,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补充材料或整改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再审。

第七条再审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反馴如再审结果不合格,需重新整改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验收备案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颁发质量验收备案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备案登记。

第三章质量验收备案的条件和程序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施工单位完成各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二)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三)工程质量抽查符合规定,并出具质量抽查报告;(四)其他相关验收条件。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包括:(一)审查申请材料;(二)现场验收;(三)验收报告编制;(四)备案审批。

第十一条现场验收应当由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一)工程结构和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二)施工质量和工艺标准符合要求;(三)工程质量检测及抽查合格;(四)其他相关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立案制度实行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 保证建筑产品使用安全 ,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立案管理暂行措施》 ( 建设部令第 78 号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 建建 [2023]142 号 ) 等法规和规定 , 结合本市实际 , 制定本实行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境内旳各类建设工程 , 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外 , 竣工验收立案均合用本细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建成后 , 必须通过竣工验收 , 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四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旳原则负责竣工验收旳监督和竣工验收立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 经省人民政府确定旳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列入重大建设工程管理旳和省政府委托旳其他大中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甘肃省建设项目 ( 工程 ) 竣工验收暂行措施》组织竣工验收。

其他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 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 一 ) 已完毕工程设计和协议约定旳各项内容 , 到达竣工原则。

( 二 )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 , 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 , 符合设计文献及协议规定 , 并提出工程竣工汇报。

工程竣工汇报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 并加盖公章。

( 三 ) 委托监理旳建设工程 , 监理单位应具有完整旳监理资料 , 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汇报。

工程质量评估汇报应经总监理工 | 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并加盖公章。

( 四 )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献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订、并经监理单位承认旳设计变更告知书进行了检查 , 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原则规定 , 施工单位旳工程质量 ( 到达设计规定 , 并提出质量检查汇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登记的一种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使用,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我们来看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主要流程。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有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我们再来看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主要要求。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完成,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专家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三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过程和验收结果,以便日后查阅;四是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工程管理手段,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使用,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因此,我们应该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未来,我们期待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在更多的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为我们的工程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同时,我们也期待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服务于社会的发展。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进行详细说明。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已完成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相应的文件备案登记。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分为小型工程、中型工程和大型工程,验收备案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小型工程的验收备案程序相对简单,通常由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测报告等。

相关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无任何问题,即可备案。

中型和大型工程的验收备案程序较为复杂。

首先,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委托方需提交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消防验收报告等。

随后,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会对建筑结构、材料、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

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备案登记。

在进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建设单位或委托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和资料。

其次,验收备案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执法单位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确保备案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最后,建设单位或委托方在接受备案结果后,应妥善保管备案文件,以备后续需要。

总之,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建筑安全的重要环节。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备案,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备案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为后续的使用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让我们了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流程。

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共同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时,需要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设备安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我们重点探讨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内容。

备案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竣工验收报告:详细记录了验收过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质量监督机构出具,证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环保验收文件:证明工程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和规定。

4. 安全生产证明:包括消防、劳动安全等方面的验收证明。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如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在备案过程中,管理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

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将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为止。

通过这样的严格把关,可以有效地提升工程质量,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还强调了责任主体的明确。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的主体责任人,必须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创新。

例如,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备案、电子化管理等,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公众监督提供了便利。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经核实后颁发的证明文件。

该证书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的最后一步,也是建筑工程合法性和质量的证明。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申请和办理流程。

一、申请备案1.准备材料在申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建筑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证明-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工程施工管理文件- 相关检验、检测、试验报告- 施工合同、供货合同、劳动合同等商务文件- 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填写申请表建设单位需要按照要求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准确提供建筑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单位、参建单位等信息。

3.递交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主管部门,通常是地方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局或建设工程监理机构。

递交材料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二、备案办理1.审查材料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重点是确认提交的各类文件是否齐全,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2.现场核查如果申请材料被初步审核通过,主管部门会组织召集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的目的是确认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与所提供的文件材料是否相符。

3.审核决定通过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和现场核查,主管部门会做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

如果通过审核,备案证将被颁发给建设单位,证明该建筑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并合格。

三、说明事项1. 备案上限根据国家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有效期为5年。

超过5年未办理备案的建筑工程将视为违法建筑,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2. 相关法律责任未经备案或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将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一、概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的相关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也是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之一。

本文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须知。

二、备案的主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体为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备案。

三、备案机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认证的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格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认证,储存完整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保障建筑工程知识产权。

四、备案流程1.备案前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文件、单位资料和验收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

同时,应作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准备工作,包括资金申报及合规性评估、设计施工文件评审、建设工程验收的监督检查等。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完工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计量和鉴定,确认建设工程已经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作出验收的程序。

3.备案材料编制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归档与该建设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相关的各种资料,包括技术文件、设备材料清单、验收报告、专家评审合影照片等,制定详细的清单,并对所有材料进行电子档案存储。

4.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申请。

申请时应提供完成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过程。

5.备案审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重点包括建设工程验收文件、验收报告、专家论证报告等内容的审核。

6.备案证书颁发经过审查合格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五、备案内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内容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各种资料、技术文件等所有材料的完整性。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必备条件、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必备条件、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必备条件\备案一、竣工验收流程0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0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0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

河北省石家庄市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河北省石家庄市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河北省石家庄市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注意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经质监、安监、墙改节能办、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主要分为十六项,以下将分别介绍其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图单位联合验收建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以上各单位进行施工技术资料及施工现场的联合验收,施工资料、质量、安全经各方确认无误后,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与法人章。

2、防雷装置验收由石家庄市防雷检测中心验收完毕后,取得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报告及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施工单位与甲方电气工程师负责)3、电梯验收由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完毕后,取得电梯合格证、电梯检验报告及登记使用书。

(电梯单位与甲方电气工程师负责)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由石家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完毕后,取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部负责,开发部配合)。

质监站审核并存档的资料:一、建设单位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建备案登记表,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专业人员),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审查报告(合格书复印件、报告书复印件、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6、工程相关批文、批示,7、八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包括变更),8、八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若书(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14、结构抽测报告,15、桩基检测方案、检测报告、复合地基检测报告;16、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结构检测报告、评价报告,22、竣工工程专家验收评价意见、记录,23、消防检测报告或验收报告,24、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25、幕墙分项工程质量专项竣工验收记录,26、外墙保温分项工程质量专项竣工验收记录,27、墙改与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38、建设工程补充、变更事项登记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承诺书二、施工单位准备的资料:5、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施工单位),7、八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总包单位,混凝土搅拌站、检测单位)(包括变更),8、八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若书(总包单位,混凝土搅拌站、检测单位),12、地基验槽记录(附基础开槽图),13、基础分部,主体分部验收记录,1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抽测记录表,19、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29、建设工程质量整改报告书,32、施工单位竣工报告,34、勘察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36、竣工验收人员签到暨资格核查表,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5、工程款支付证明(施工单位)三、监理单位准备的资料: 7、八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监理单位)(包括变更),8、八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若书(监理单位),33、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35、工程款支付证明(监理单位)四、质监站提供的资料:9、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10、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11、工程抽查记录, 17、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核查表, 20、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8、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30、建设工程暂停施工通知书,31、工程复工通知书, 37、工程监督工作联系单, 3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制度

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制度

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的验收备案工作,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备案工作。

三、验收备案的目的建筑工程验收备案,是为了确认工程建设的合格程度和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够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依据,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验收备案的主体1.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备案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2.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工程质量和进度等相关资料,全力配合验收备案工作。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并配合验收备案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五、验收备案的内容1. 工程的验收要求:包括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 工程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3. 工程的验收程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确保程序的完整和操作的规范。

4. 验收备案资料:应准备齐全的验收备案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过程记录、施工完成验收报告等。

六、验收备案的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应邀请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 验收备案申请:项目业主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建筑工程验收备案申请。

3. 验收备案审批:相关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的验收备案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进行审批。

4. 工程验收备案:验收备案工作完成后,相关主管部门应出具建筑工程验收备案证明。

七、验收备案的管理1. 项目业主应组织建筑工程的验收备案工作,确保工程符合规定要求。

2. 项目业主应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进行审查和整改,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5.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规范。

八、验收备案的监督1. 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作为建筑行业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以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为主题,深入探讨其流程、要求和意义。

通过详细的介绍和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正确执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流程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要分为申请、验收和备案三个环节。

申请阶段:在建筑工程竣工后,业主或施工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竣工验收申请书、竣工图纸、施工图纸、主要材料检测报告等。

申请书应该清晰陈述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建筑工程的合格证情况等。

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单位接到申请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评定。

如果发现问题或存在缺陷,应及时向申请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一旦工程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单位将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并出具验收报告。

备案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施工单位需要将竣工验收合格证和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备案完成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正式结束。

二、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申请单位要求:申请单位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人,并应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

申请单位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并如实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

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施工经验和技术能力,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验收单位要求:验收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能够进行有效的勘察和评定。

验收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定,确保工程达到安全质量要求。

相关部门要求:相关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批和管理。

他们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时处理申请材料,并出具相关证明和备案文件,确保备案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意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一、办理流程(流程图附后)(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携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向工程所在地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天宁区、钟楼区的工程直接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

(二)备案机关将打印“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2份)发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填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竣工验收意见”栏中的意见,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报送备案机关。

(三)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齐全,备案机关办结备案手续,1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发给建设单位,1份自存。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表一至表六,详见附表)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填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的表一至表六。

盖章、签字、时间填写等须清晰、准确、完整。

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填写的表格内容由建设单位完成。

1、表一:《竣工验收核查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分别填写)。

2、表二:《工程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填写)3、表三:《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分别填写)4、表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填写)5、表五:《竣工验收意见》(由验收组填写)6、表六:《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1、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验收意见(规划许可证正本(未换正本的,提供副本)、书面验收意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单》))2、消防管理部门提供的验收意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未被确定的抽查项目提供))3、环保管理部门提供的验收意见(《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预验收卡》)4、《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5、气象管理部门提供的验收意见(《江苏省防雷设备验收合格证》)(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附件资料1、申请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备案鉴证)、监理合同(经备案登记)。

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竣工备案管理,保障工程品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竣工备案管理。

三、竣工备案申报程序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备案资料的整理和申报工作。

2.项目经理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备案申报表、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变更记录、竣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整理清楚并逐一核对,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3.经项目经理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整理好的资料报送本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后,项目经理按照相关要求将资料报送至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

5.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竣工备案审查,审查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完成竣工备案。

四、竣工备案资料内容1.竣工备案申报表。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规划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

3.施工图设计变更记录:记录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变更情况。

4.竣工图纸:包括竣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等。

5.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包括土建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设备安装质量验收记录、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记录等。

6.其他相关资料。

五、责任追究1.项目经理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确保竣工备案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2.如发现项目经理在竣工备案过程中故意篡改、隐瞒资料,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对于因项目经理工作不力导致的竣工备案延误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将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4.对于批准竣工备案的主管部门如果发现竣工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有虚假情况的,将撤销竣工备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1.如有其他相关规定,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3.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保障各方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过程。

三、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1.委托单位向施工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2.施工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验收前准备工作;3.竣工验收开始前,施工方应按要求整理好所有相关资料,并向委托单位提交验收材料清单;4.竣工验收现场应有委托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专家齐参与;5.竣工验收现场应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包括结构安全、防水隔热、通风采光等;6.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地方,应当及时记录,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7.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制作竣工验收备案,将验收报告、相关资料等全部整理成册,备归档。

四、竣工验收备案的内容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委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2.验收人员名单:列明参与验收的人员及单位;3.验收过程记录: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4.验收报告: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定,包括结构安全、防水隔热、通风采光等;5.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日志、施工合同等。

五、竣工验收备案的归档与保存1.竣工验收备案应在验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理成册,并报公司领导审批;2.公司将竣工验收备案和相关材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20年。

六、责任分工1.委托单位负责提供工程项目资料及验收要求;2.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并协助施工方进行竣工验收;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并参与竣工验收过程;4.施工单位负责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整理相关资料备案;5.公司负责制定、落实并审核实施本制度。

七、制度的遵守与违反1.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2.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引起争议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备案的程序。

该程序旨在确保建筑工程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安全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公众利益。

以下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流程和要求。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目的和重要性1. 目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目的在于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公众利益,同时为进一步投入使用提供法律依据。

2. 重要性建筑工程是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涉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能够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减少后期维修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并防止违法建设。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1. 填写申请表申请方需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基本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工程竣工图、竣工图纸等)。

2. 验收文档准备建设单位需做好竣工验收的相关文档准备,如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等。

3. 邀请验收组织或专家建设单位需邀请相关验收组织或专家进行建筑工程的验收,并提前通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4. 验收过程验收组织或专家将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性、合规性等进行仔细检查,并填写验收报告。

5. 验收结果根据验收报告的结果,由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修改,确保建筑工程达到要求后,进行备案。

6. 备案手续建设单位需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等材料提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手续,备案后即可投入使用。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1. 合规性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施工技术规范等。

2. 质量要求建筑工程必须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各项工程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如结构安全、防水性能、隔热性能等。

3. 安全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包括消防安全、抗震安全等,确保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竣工验收的含义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质量控制的关键节点。

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认建筑工程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图纸等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能否满足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合法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2.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专家评审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组成。

竣工验收的程序如下:1.业主代表提出申请业主代表应在工程建设结束后10日内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验收资料等相关材料。

2.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业主代表的申请后5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单位召开竣工验收会议,确定验收人员名单、验收时间和地点,将通知书送达相关单位和业主代表。

3.进行实地验收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实地验收,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和卫生等方面。

4.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出具结论意见。

5.给予竣工验收结论验收人员根据实地验收情况和综合评定结果,给予竣工验收结论。

对合格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并核发竣工验收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加以整改和处理。

二、工程备案手续1.工程备案的含义工程备案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土地、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竣工、安全、质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以解决行政管理、法律监察和公共利益保护的问题。

2.工程备案的程序工程备案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工程备案的程序如下:1.申请备案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提出申请工程的登记部门提交工程备案申请书和相关备案材料,并支付相应的备案费用。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对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进行备案,并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

三、备案要求1、备案程序(1)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备案申请,填写竣工备案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资料。

(2)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查验,确保建设工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3)经查验合格后,主管部门应出具竣工备案证书,并将相关资料归档备案。

2、备案内容竣工备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用途、建筑面积等。

(3)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包括验收时间、验收部门、验收结论等。

(4)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等级、结构鉴定报告、保修期等。

(5)其他需要报备的信息。

四、备案管理1、备案登记主管部门应设立竣工备案登记处,对备案申请进行登记,并保留备案资料。

2、备案查询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主管部门网站或相关平台查询建设工程的竣工备案情况,并提出异议。

3、备案审查主管部门应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审批决定。

五、违规处理对不按规定进行竣工备案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未办理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主管部门。

3、其他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制度的内容,为了落实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建议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

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

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在建筑工程领域,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是确保工程完工质量和合法性的重要程序。

本文将介绍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的定义、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完工后,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规划、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的过程。

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验收: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通常需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2.组织验收: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建筑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各项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根据检查结果作出验收结论,包括通过、不通过或者有条件通过。

4.整改和复验:如发现问题,建设单位需对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5.竣工验收手续: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领取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备案手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将工程相关信息纳入档案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手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工程相关资料,申请备案手续。

2.备案审查: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进行备案。

3.备案登记:完成备案审查后,主管部门将工程相关信息纳入备案系统,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备案资料归档: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可领取备案证明,并将备案资料归档保存至少五年以上。

注意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需注意以下事项:•合规性:所有程序和手续需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质量要求:建设单位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文件规范:提交的所有资料和文件需规范、完整,确保验收和备案顺利进行。

•时效性:建设单位需按时提交申请和资料,避免因延误影响验收和备案进程。

综上所述,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是确保建筑工程合法合规、质量可靠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共同合作,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工程顺利完成验收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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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第(八)项的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填写要求
一、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象山县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四份;
2、《象山县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份;
3、《象山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二份);
4、象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监督站提供);
5、工程质量缺陷整改意见书;
6、地下人防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由人防办提供);
7、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8、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原件);
9、城建档案室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书》(原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初验意见单位(原件);
13、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
14、竣工验收签到单(原件);
15、工程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书;
16、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总体要求
1、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

2、内容真实可靠。

工程名称、地址、面积、造价、结构形式等必须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一致。

3、各单位名称一律用全称(与单位印鉴一致),各种证书号一律填全称。

4、《象山县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5、《象山县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

6、《审查项目及内容》中,应写清已完成或齐全的项目、内容。

7、验收机构领导层成员应是验收专业组组长或成员,验收组应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各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成员必须签到。

8、参加验收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签到单必须是原件。

9、在竣工验收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应有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签署的整改结论。

10、《象山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上,双方约定的保修内容应有一定表述,否则就意味着对《条例》规定的所有保修内容的保修责任,保修期限必须符合规定。

11、《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填写齐全。

12、装修工程只须提供监督报告、备案表、验收报告、环保、消防资料、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须要提供竣工图测量资料、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3、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象山县便民中心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65733515
三、请到象山建设网()网站右下角表格下载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栏下载《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象山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象山县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象山县建设局制
象山县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签章)
验收时间
象山县建设局制
填报说明
1、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2、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写,字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
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的所有人员签字,建设单位在封面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竣工项目审查
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情况
一、验收机构
1、领导层
2、各专业组
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参加验收
二、验收组织程序
2、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3、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4、各验收专业组核查质保资料、并到现场检查
5、各验收专业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三、工程质量情况
注:备案时,建设单位还需要提供一份竣工验收签到单,作为竣工验收报告的附件。

象山县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象山县建设局制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名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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