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评定管理办法

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评定管理办法
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评定管理办法

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

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乡村酒店)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依据《四川省旅游条例》和《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1/T976-2009),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家乐是指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利用乡村自然资源,生产活动和民风民俗等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以提供餐饮服务为主的经营实体。

乡村酒店是指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利用乡村自然资源,生产活动和民风民俗等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以提供餐饮、住宿为主,有10间以上客房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依据

《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1/T976-2009)、《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细则》进行等级评定。

第三条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分为五个等级,用五角星“★”标识,颜色为黄色。即一颗星表示一星级,两颗星表示二星级,三颗星表示三星级,四颗星表示四星级,五颗星表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农家乐(乡村酒店)的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越高。

第四条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评定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自愿申报,分级评定”的原则。

省委农工委、省旅游局统一负责全省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评定管理工作,成立“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负责全省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五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评定。省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全省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评定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市(州)农办、旅游局根据省评委会的委托,成立市(州)评委会,负责本地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三、四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评定,并向省评委会推荐符合五星级条件的农家乐(乡村酒店)。

县(市、区)农办、旅游局根据省评委会的委托,成立县(市、区)评委会,负责本地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一、二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评定,并向市(州)评委会推荐符合三星级以上条件的农家乐(乡村酒店)。

第五条各级党委、政府,农办、旅游行政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第二章申报

第六条申报条件:

(一)从事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许可。

(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当地县(市、区)级以上安监部门提供书面证明。

(三)试营业半年后方可申请星级评定;低星级申请高星级的,需获得低星级一年以上。

(四)申报单位经过自检,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要求的。

第七条申报材料:《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星级评定报告书》一份。申报单位和各级评委会应按要求逐项填写,并按评定权限存档。

第八条申报单位自愿向所在地县(市、区)评委会提出申请,再按评定权限逐级推荐上报,进行评定。

第三章评定

第九条各级评委会应成立评定小组。评定小组原则上3-5人,由各级农办、旅游局、旅游协会等相关单位人员和专家组成。

第十条各级评委会应按评定权限在评定前派出评定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对未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方能进入评定程序或推荐给上一级评委会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评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定首次会。参加人员为评定小组成员,推荐申报的市(州)评委会和县(市、区)评委会负责人,申报单位负责人。首次会由评定小组负责人主持。首次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1.介绍参会人员;

2.听取申报单位创星工作汇报;

3. 市(州)评委会和县(市、区)评委会负责人分别陈述推荐理由;

4.评定小组负责人明确检查安排,包括原则讲解、人员分组、检查项目等。

(二)实地检查。应严格对照相应星级标准对申报单位实际创星情况进行检查。

(三)材料检查。应严格对照相应星级标准对申报单位佐证材料进行检查。

(四)情况汇总会。实地检查和材料检查结束后,评定小组负责人召集汇总检查情况,形成评定结论。

(五)评定末次会。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同首次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评定小组负责人通报评定结论;

2.申报单位表态。

第十二条各级评委会应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进行评定。评定达标的,应向社会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向申报单位颁发相应标牌,并逐级上报备案。

第十三条全省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标牌,由省评委会统一设计、制作,各级评委会按评定权限发放。标牌只收取工本费,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章管理

第十四条对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复核管理。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应按相应星级标准提供服务,并自觉接受各级评委会的管理。

(一)对复核达不到要求的,各级评委会可按评定权限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可降低或取消其等级。

(二)被降低等级的,由各级评委会按照评定权限收回原等

级标牌,重新换发降低后的等级标牌。

(三)被取消等级的,自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各级评委会按评定权限收回原等级标牌。

第十五条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有消费者投诉的,经查实后,各级评委会按评定权限要求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降低或取消等级。

第十六条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的,由各级评委会按评定权限直接取消等级,收回等级标牌,违法违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惩处。

第十七条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可以在服务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中使用相关标志标识。未经等级评定的农家乐(乡村酒店),不得使用相关标志标识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八条省评委会每年对各市(州)、县(市、区)评委会的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如有等级评定把关不严、评分不实、擅自降低标准等问题,省评委会将取消其已评定的等级,并责成其收回等级标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农工委、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农家乐星级标准

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文件关于申报三星级农家乐的报告 旅游局: 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位于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城郊社区城西村。占地160余亩,其中西湖湾休闲农庄餐厅占地480m2。于2010年11月正式对外营业,经多年来软硬件改造、员工培训,西湖湾无论外部环境还是菜肴口味、服务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经西湖湾自评自测达到三星农家乐的标准。特申报三星级农家乐,请予审核。如无不妥,请上报市旅游部门组织专家检查验收。 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总体状况 1、名称: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 2、法人代表: 3、总经理: 4、地址: 5、电话(传真): 6、邮政编码: 7、地理位臵:位于城郊街道社区南3公里处,距市区10公里, 距南京50公里,距合肥120公里。 8、所属经济类型:个人经营 9、开业日期:2010年11月28日 10、投资情况:占地,建筑面积,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农家乐 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本酒店申请定为三星级农家乐。

滁州西湖湾休闲农庄简介 西湖湾休闲农庄位于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城郊社区大琅琊山脚下,低山丘陵独具特色的自然地理不动产,优越的休闲度假条件,紧临始建于明代赤湖铺桥、官庄桥。西湖湾的主题为: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院、干农家活、娱农家乐、购农家品。以农、林、牧、副、渔,城郊农民家庭为依托;以田园风光、别有情趣的农家生活为特色,吸引市民来此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体验劳作的一种新型旅游活动;将农村风貌与乡土文化融为一体,展示了现代农家特有的风貌。西湖湾占地面积160亩,其中水面80亩,绿化40亩。从成立之初,就已充分考虑把旅游和农业、生产和消费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保持园区水网密布,地形错落有致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种植、养殖、旅游观光、酒店等产业,努力保持自然与人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的有机平衡。西湖湾于2004年投资水产、家禽养殖,2005年投入果树栽培,2006年投入园林绿化道路改等等。经数年连续不断的摸索建设,历经培育和发展,具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发展空间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日趋规范、质量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其中有餐饮中心、垂钓中心、养殖中心、蔬菜种植、水果采摘、花卉苗木观赏、棋牌室、食宿会议充分满足旅游者休闲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的建康之旅。

农家乐管理制度 (1)

农家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管理,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卫生,太和镇结合该镇实际,特制定农家乐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是农家乐是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须落实专人负责和管理。 二是须持卫生许可证,上墙公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是确保食用工具洁净,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是不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是不供应隔夜、隔餐或外购散装未经重新充分加热的食品,冷菜和其他熟菜从制好到食用不超过2小时。 六是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分开,标记明显,分类存放。 七是冷菜间须专用,专人规范操作。 八是确保农家乐内部及四周环境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堆放物,无乱吊挂等现象,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防。 六、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森林防火知识。 七、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农家乐应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上报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护照、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确实无法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的农家乐,应将住宿登记情况于当天21时30分前报当地派出所。 三、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四、发生以下情况农家乐不应接待客人: (一)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规定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管理规定 1.所有人力资源部职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及生病必须向上级请假; 2.严格遵守酒店内部及人力资源部内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触犯则从重处罚; 3.爱护人力资源部的公共设施及物品,上下班锁好本人职责内的一切门窗及柜子。最后离开的员工要关掉办公室的一切应该关掉的电器;, 4.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暂时离开要知会同事或向经理请假; 5.上班时间必须穿工服,佩戴工牌,工服必须干净、整洁,仪表整洁、大方; 6.责任内的工作要在当天完成,做好工作记录,每周末在本部例会上汇报工作; 7.所有在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8.对待领导及员工有礼貌,切记“员工就是上帝”; 9.团结同事.努力工作; 10.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理,切不可视而不见; 11.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不得推卸责任;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人事档案的内容: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资料, 其内容主要包括: 记载和叙述员工要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

历,自传材料等。 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选择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记载员工专家反组织纪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2、人事档案保密规定:酒店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入职时所填写材料一定要调查核 实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对其档案内的一切材料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3、员工人事档案变更规定:员工入店后,由其本人填写《职位申请表》,其内 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力资源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员工人事档案为酒店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酒店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分析,了解酒店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酒店人力资源发发展规划提供依据。酒店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酒店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基础。 总经理基金奖励管理规定 为了在德力士假日俱乐部形成拾金不昧的良好风尚,鼓励员工在自我身上自觉体现酒店的整体形象,凡酒店各部门出现好人好事,均应及时填写《好人好事登记表》报人事培训部,并特制定如下总经理基金奖励制度: 一、凡拾到客人现金3000 元以下或同等价值物品上交者,酒店将给予 通报表扬; 二、凡拾到客人现金3000 元--6000 元或同等价值物品上交者,酒店将 给予100 元奖励金及通报表扬;

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

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提升农家乐品质,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结合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秦岭生态保护区内,农家乐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民俗文化及农民生产、生活等资源,以农村体验为特色吸引旅游观光者,为旅游者提供餐饮、住宿、观光、购物、娱乐、运动或农业劳作体验等服务的乡村旅游形式。 第四条农家乐的选址应符合《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镇(街办)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内停止一切建设和经营活动。不得开办餐饮、住宿等农家乐,不得组织开展漂流、旅游观光等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农家乐的经营活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照,并在当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涉及住宿等特种经营的,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无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农家乐,须纳入出租房管理。 第六条农家乐应在开业30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可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到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备案。在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办的,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本条所列资料到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备案。

(完整版)四川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四川《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全文) 发布时间:2010-08-26 【大中小】【打印】 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的等级划分、基本条件、等级要求和管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内的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份: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5566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家乐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 本标准规范内的农家乐是指利用乡村所特有的庭院、湖泊、塘堰、果园、花圃、林地等农、林、牧、渔业自然资源和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餐饮、娱乐、观光、休闲、度假、购物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3.2 乡村酒店Country inn 本标准规范内的乡村酒店是指利用地处乡村,以住宿、餐饮服务为主,与乡村风情、民俗文化和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并能体验乡村生活的经营实体。 4等级划分 4.1等级标志 农家乐/乡村酒店分为五个等级,用五角星“★”标识,颜色为黄色。即一颗星表示一星级,两颗星表示二星级,三颗星表示三星级,四颗星表示四星级,五颗星表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其农家乐/乡村酒店的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越高。 4.2等级证书和标牌 证书和标牌应注明:名称、授牌单位、星级标志、发证日期、有效期。等级标牌由“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设计制作。 5基本条件 5.1依法经营 5.1.1 取得工商、税务、卫生、环保、公安等有效证件。 5.1.2 涉及到住宿、娱乐等特种经营的,要具备特种行业许可证。 5.1.3 应具备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证件。 5.2服务设施 5.2.1 服务设施能够满足基本接待要求。 5.2.2 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5.3安全环保

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乐山市中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凡在市中区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市中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市中区的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酒店、浴室、桑拿按摩、洗脚房、渡假村、农家乐等(以上简称旅馆)。 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旅馆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旅馆的主管单位应督促旅馆经营者加强治安防范和火灾预防工作。

旅馆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按照治安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防范工作负全责。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安装旅馆业应急系统,完善旅客登记、物品保管、车辆进出、门卫值班、巡查报告等工作制度,负责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 四、负责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应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员工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财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督促对住宿旅客的信息录入和报送。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 益,确认公司的法人资格,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__路__号。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万元。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___,系该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入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六条公司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和卫生保护。 公司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员工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以强化现代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品牌、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维护股东权益为企业宗旨。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餐饮业。 第九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本公司股东以及他人提供担保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股东、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股东﹍﹍以﹍﹍出资,作价金额为﹍﹍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股东﹍﹍以﹍﹍出资,作价金额为﹍﹍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股东﹍﹍以﹍﹍出资,作价金额为﹍﹍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第十二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应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银行帐户。以实物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公司股本总额%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章。 第十六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

农家乐各种管理制度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防。 六、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森林防火知识。 七、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逸闲水居农家乐

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填写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护照、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三、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农家乐不接待客人: (一)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逸闲水居农家乐

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 一、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做到垃圾入箱、无杂物随意堆放。 二、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逸闲水居农家乐

旅馆业规章制度

天山区红宝石商务酒店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5、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 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10、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1、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 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2、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 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3、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 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2、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 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2021年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家乐的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农家乐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环境资源、农村活动、农民生活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主要特点;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的旅游项目。 第三条、农家乐由县旅游局认定并授牌。授牌的农家乐享受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家乐发展的优惠政策。未经县旅游局认定授牌的农家餐馆(旅馆)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不享受农家乐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县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是全县农家乐发展的领导机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协调小组负责农家乐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农家乐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县旅游局是农家乐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承担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监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质监、文广新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业主应主动、快捷、优质地为其办理相关证照。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第八条、乡镇政府承担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农家乐日常管理及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农家乐发展重点乡镇要设立旅游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副主任和1至2名工作人员。 第九条、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第十条、农家乐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家乐房屋属农村居民住宅,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性质,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农家乐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营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符合长兴县《农家乐服务质量通用要求》的规定。 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户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农家乐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经营户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处

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首旅集团作为中国最大的旅游企业集团之一, 可以说是中国旅游业的一条巨龙。集团业务涵盖酒 店、旅行社、汽车、购物、餐饮、会展、娱乐、景区八个基本板块,同时也在向旅游房地产、金融市场以及其它相关领域不断延伸。整个集团总资产目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除了广泛的业务板块,首旅还拥有众多知名企业与品牌(如图1-1-1-1),包括:集团的品牌先锋——北京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首旅股份;集团控股四家大型全资旅行社——中国康辉旅行社、神舟国旅、中国海洋国际旅行社和中国民族旅行社;集团控股的中国最大的旅游汽车公司之一——首汽股份;集团所有的北京最早的大型多功能展览馆——北京展览馆。 成长历程——积极的流程再造 1998年初,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并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大型集团公司首旅集团成立。此后,集团导入新的发展经营理念,向现代企业运营体系的方向不断发展。 2004年,首旅集团与新燕莎集团、全聚德集团、东来顺集团和古玩城集团进行了资产合并重组。重组后的首旅集团涵盖了“吃、住、行、游、购、娱”几大旅游基本业务板块(图1-1-1),形成了品牌集聚效应。 2005年,集团进一步完善了六大业务板块,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针,整体运营初步走向正轨。当年汇总口径经营收入超过了150亿,利润总额达到9个亿,国有净资产回报率接近5%。 2006 年是首旅集团开始执行其三年发展规划,并在品牌建设和对外扩张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集团当年荣列国家统计局依据企业营业收入排序的“中国企业 500 强” 第172 位。

图1-1-1 首旅集团业务板块 资料来源:根据首旅集团官方网站资料整理 酒店业务——集团的重要支柱 酒店业是首旅集团的支柱性板块,正逐渐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各档次配置合理的运营体系。酒店业的主要内容包括酒店经营和管理公司两大块。目前集团投资及管理的酒店总数已超过100家,其中全资及控股的饭店约有30多家,涵盖各个档次,主要集中在长安街沿线、西苑、燕莎商圈等地。(详见附录一) 酒店管理公司是集团发展的重点之一(见图1-1-4),首旅集团目前有八家管理公司,其中以“首旅建国”和“如家”两大品牌最为杰出。“首旅建国”定位于中高档商务度假酒店品牌,旗下已有50多成员家酒店;“如家”则是以经济型酒店为核心的品牌,实行品牌连锁经营.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SB/T 1024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1.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术语和定义,经营服务基本要求、等级条件和评定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种形式的农家乐经营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是用于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户(farmer)地域在乡村,以农,牧、渔业为主要职业的居民户,其“农户”的定义包含渔户、牧户。 3.2农家乐(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农户利用乡村资源,农家庭院为载体,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乡村情趣和农家生活为特色的餐饮、住宿以及劳动体验、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服务的经营实体,可有田园休闲型、山地景观型、生态文化型和产业基地型等模式,包括渔家乐、牧包乐等。 3.3服务员(service in 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在农家乐中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农事参与、旅游、娱乐等活动服务人员。 4.农家乐等级划分及标识 农家乐分为五个等级,用五角星标识,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星级越高,表示其农家乐的经营服务水平越高。 5.农家乐经营服务基本要求 5.1经营要求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薪酬方案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薪 酬 方 案 (试行) 2020年1月

目录 第一章薪酬体系方案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章工资收入组成说明 第四章员工工资收入计算方法 第五章试用期与正式期的工资福利待遇规定第六章离职工资规定 第七章代扣款项 第八章其它 第九章薪酬及福利发放 第十章工资标准划分细则表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薪酬方案(试行) 总则 为适应酒店管理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调整内部分配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酒店管理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其它有外部竞争性及内部公平性为目的,本着以岗定薪、提高劳动效率、加强公司薪资管理的原则。 第一章薪酬体系方案原则 1.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分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相适应,员工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工资收入组成说明 月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是员工工资收入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员工基本的生活水平,如遇员工加班及休淡季假等按此标准执行。 2.绩效工资(详见附件):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员工工作能力和岗位工作熟练程度等,通过目标考核体系的考评结果,由公司发给的奖励性工资,这部分收入属浮动性质。

3.工龄工资(属基础工资的一部分):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周年以后的员工(自入职日期开始计算工龄),便可享受由公司给予的该项补贴。 发放规定:工作满一周年以上两周年以下的,享受30元/月的补贴;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工龄增加30元/月(在编在岗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按相应标准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工龄工资的发放方式为:在工作满一周年(对年对月对日)以后的次月开始享受(例:2018年10.1-2019.9.30满1年,享受店龄工资的日期为:2019.10.1日开始)。 4.事假为无薪假:当日请事假的员工,按相关规定扣除当日薪水(以月收入除以21.75天为标准扣除)。 5.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原件,方可按照当日基本工资核发工资。属工伤性质的休假,按照公司工伤管理规定执行。 6.旷工:员工旷工属于重大违纪行为,若连续旷工3天以上,按照酒店相关管理条例作开除处理。其中当月旷工1天按3天扣发当月综合工资,月度累计旷工超过3天,将由正式期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再次试用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第四章员工工资计发方式 1.加班工资:遵循国家相关劳动管理法律法规条例。 2.工资调整:员工试用期满及员工岗位变动,通过考核,并经经理签字确认后,工资及福利待遇随之发生变化。 规定:核定为当月1日开始生效的(即考勤月周期首日),

农家乐管理办法

西岭镇农家乐(乡村酒店)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规范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行为,促进农家乐(乡村酒店)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乡村酒店)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果园、花园、鱼塘、林场等资源优势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住宿、餐饮的活动场所。 第三条在西岭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西岭镇党委政府和西岭镇农家乐协会是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西岭镇农家乐(乡村酒店)标准指导,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五条县旅游、工商、安全、药监、卫生、公安、环保、消防、规划、建设、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乡村酒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从事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一月内报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备案。 第七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家乐(乡村酒店)用房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自身性质。 第八条西岭镇人民政府承担农家乐(乡村酒店)建设项目的初审和日常管理(由农家乐(乡村酒店)业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部门编制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主要是指山区丘陵地区),县规划建设部门应加强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九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的建筑、附属设施建设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大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第十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提示牌,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在泥石流易发地、洪水频发区等危险地段经营农家乐。 农家乐(乡村酒店)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经营户应当迅速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如实报告西岭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农家乐(乡村酒店)从事饮食业必须取得卫生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出售商品和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第十三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规定,按时向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报送旅游统计报表。 第十四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不得采取下列手段从事经营活动,违者由工商、旅游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强行拉客、欺客宰客; (二)强迫游客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四)欺行霸市,诋毁其他农家乐声誉;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重点区域可成立农家乐协会,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经营、自我教育职责。 第十六条西岭镇农家乐协会根据农家乐成员需要和旅游行业服 务质量要求,组织开展对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农家乐(乡村酒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符合从业要求。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毛湖咀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 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 备,严禁在客房或活动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夏季在未经许可深水区游泳,冬季在未经许可冰面垂钓尤 其儿童、老人。 五、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六、严格遵守农家乐停车场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停放,堵塞消防安 全通道。 七、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八、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 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 九、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确保安全事故 的零发生。

毛湖咀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填写住宿人员 信息,并保证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 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三、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农家乐不接待客人: 1、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2、从事违法活动者; 3、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4、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毛湖咀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 一、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做到垃圾入箱、无杂物随意堆放。 二、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

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农家乐的管理,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农家乐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农家乐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家乐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家乐的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农家乐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环境资源、农村活动、农民生活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主要特点;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的旅 游项目。 第三条农家乐由县旅游局认定并授牌。授牌的农家乐享受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家乐发展的优惠政策。未经县旅游局认定授牌的农家餐馆(旅馆)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不享受农家乐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县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是全县农家乐发展的领导机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协调小组负责农家乐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农家乐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县旅游局是农家乐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承担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监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质监、文广新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业主应主动、快捷、优质地为其办理相关证照。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第八条乡镇政府承担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农家乐日常管理及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农家乐发展重点乡镇要设立旅游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副主任和1至2名工作人员。 第九条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第十条农家乐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 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家乐房屋属农村居民住宅,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性质,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农家乐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营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符合长兴县《农家乐服务质量通用要求》的规定。 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户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农家乐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经营户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公安、安监、卫生、环保、质监、旅游等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农家乐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从事饮食业及其他直接为游客服务的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出售商品和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户不得采取下列手段从事经营活动,违者由工商、旅游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作 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就餐等优质服务,合作事宜协议如下: 二、关于预订 1、乙方单位客户抵店前,通过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相关事项进行确认。 2、预订之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有预订的客人不能顺利入住酒店,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3、乙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时,如客人要求延迟退房,乙方视当天房态情况,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如时按照甲方散客房费计算收取。 4、当乙方单位客人要求续住时,甲方按照协议价格给客人续住。 5、甲方为乙方预订正常保留时间为18:00点,特殊保留时间,以乙方给甲方确认的时间为准。 7、乙方单位为第三位单位预订房间,所需房数超过5间以上,需要提前向甲方交付总房费50%的预定金。 三、关于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单位客户入住酒店时,甲方总台按正常手续办理入住,收取押金。乙方单位为第三方客户签单或担保,甲方直接和乙方签约人进行所有费用的结算。 2、款项结算:对于签单客户的款项,甲乙双方每月20日进行结算,月结月清;对于银行帐户转帐,乙方负责费用的手续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接待乙方所有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乙方单位的订房,甲方正常保留到当天18:00整。(视当日房源情况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

3、甲方门市散客价格调整或推出优惠政策时,甲方及时以传真形式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要确认乙方业务联系人已收到甲方的通知。为便于双方特殊情况下的联系,请留签约人的联系方式。 4、甲方签约负责人做好所有业务的联系、对帐,及时和乙方签约负责人进行沟通,更好地开展工作。 5、对于乙方单位的相关信息,甲方确保所有连锁都能及时共享,便于乙方单位客人查找预订信息。 6、双方签约人员如有离开原工作岗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原协议有效。 7、甲方若有装修、停业等影响客户入住的情况,务必提前通知乙方。 8、本协议不享受甲方所有优惠活动; 9、合作期间发生争议,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五、续签和有效期 1、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年月日———年月日有效。 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 3、续签视双方合作情况,到期后,根据甲方自身经营情况及市场动态,重新拟订新的协议,乙方选择后,重新签定新的协议。 4、本协议如有任何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后做出补充,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六、备注:甲方联系方式 1、网上预定: 2、电话预定:(运营部)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宕昌县农家乐管理办法

宕昌县“农家乐”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农家乐”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我县“农家乐”旅游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利用农村庭院、湖泊、塘堰、果园、林地等农、林、牧、渔业的自然条件,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餐饮、住宿、购物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宕昌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家乐”旅游服务经营活动和“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 第四条县旅游管理部门会同工商、税务、安监、卫生、环保、质监、物价、公安等管理部门负责对“农家乐”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开业资格的认定; 2、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相关许可证照;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农家乐”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 4、国家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章“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 第五条“农家乐”开业须具备以下从业资格 “农家乐”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持证经营。需到旅游局、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办理: (1)开业资格认证书; (2)卫生许可证; (3)工商注册登记; (4)税务登记注册。 需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申请书; (2)经营场所证明; (3)管理及服务人员健康证明; (4)负责人身份证、简历; (5)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推荐意见。 “农家乐”旅游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以及就餐环境、垃圾处理、污水排放应当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农家乐”开业须具备以下服务场所 (1)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乡村风情。接待区域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适应,有必要的地面硬化处理,房屋结构坚固,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2)提供住宿的“农家乐”,客房应宽敞,通风好,照明

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依据《四川省旅游条例》、《四川省农家乐行业自律公约》、《中共四川省委农办四川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川农办〔2008〕80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旅游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庭院、湖泊、塘堰、果园、花圃、林地等农、林、牧、渔业自然资源和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餐饮、住宿、娱乐、观光、休闲、度假、购物等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的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实体,均适应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从事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经营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许可。 (一)农家乐的设立要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等有效证照。 (二)涉及到住宿、娱乐等特种经营的,要具备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四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加入农家乐(乡村酒店)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服务和行业监督作用。应当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拓展市场,做好培训交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特色品牌农家乐等工作。 第二章农家乐(乡村酒店)及其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第五条设立农家乐(乡村酒店)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环境卫生整洁;男女厕所分设; (二)布局结构基本合理,建筑设施安全可靠,具备必要的消防和防盗设施,能保障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能提供餐饮、住宿、娱乐、观光、休闲、渡假、购物等服务项目; (四)能提供旅游问询、接待、结账等服务;能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 第六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二)强迫游客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四)欺行霸市,诋毁其他农家乐名誉; (五)因互相之间的经济纠纷或者其他纠纷而滞留客人或者终止客人活动; (六)歧视、刁难、侮辱、谩骂客人; (七)强行拉客、欺客宰客;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者的服务准则 (一)接待游客不分种族、民族、地区、性别,一视同仁; (二)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三)遵守职业道德,对游客礼貌、热情、友好、能满足游客的服务要求; (四)依法经营、合理收费、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为游客提供健康文明的标准化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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