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不授予专利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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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第25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第25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You don't have that many viewers, don't be so tired.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第25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专利法当中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包括科学发现,疾病的诊断方法,动植物品种,关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一些化学物质等都是没有专利权的,因为对这些发明物授予专利权的话不利于社会和科学的发展。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第25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二、个人申请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1、咨询。

咨询有关专利的知识,以便了解基本流程和理论;2、写技术交底书。

3、中文专利检索,先交检索费。

目的:初步确认申请内容在中文专利中的新颖性;防止在国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操作:检索中文专利(即中国的专利及外国人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并且公开或公告的)。

检索外文专利另收检索费、翻译费。

发明专利经检索后并不保证授予专利权,主要是找贴近本发明的已有技术文献。

4、代理。

普通代理:收基本代理费。

加急代理:加收基本代理费40%的费用。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材料,代理撰写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规定的申请文件。

5、受理:国家专利局接到邮寄或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发回“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取“受理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两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如减缓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

过期交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6、初审:国家专利局对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在取“初审合格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3年内向专利局缴纳审查费,审查费全费2500元,如享受减缓待遇的,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150元。

此审查费早交可以早进入审查程序。

发明专利OA答复套话-法25条、法2条2款(个人总结)

发明专利OA答复套话-法25条、法2条2款(个人总结)

法25条一、科学发现《审查指南2010》的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1节中指出:“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

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

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这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根据这种发现制造出的感光胶片以及此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又如,从自然界找到一种以前未知的以天然形态存在的物质,仅仅是一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应当注意,发明和发现虽有本质不同,但两者关系密切。

通常,很多发明是建立在发现的基础之上的,进而发明又促进了发现。

发明与发现的这种密切关系在化学物质的“用途发明”上表现最为突出,当发现某种化学物质的特殊性质之后,利用这种性质的“用途发明”则应运而生。

”从指南中的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在针对审查员下发科学发现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时,需要明确本申请中有无对该物质的应用,即针对该物质的性质进行“用途发明”。

因此,个人总结一下可能会用到的答复语句如下:本申请中所要求保护的并非是该物质本身的物质特性,而是利用该物质的X 特性通过Y方式实现Z功能的技术方案(如有多个方案时也可以描述多个方案或只描述其中一个方案),也就是说,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基于该物质的特性的应用,是属于用途发明,不是科学发现,因此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内容。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审查指南2010》的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2节中指出:“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浅谈专利法第25条第一款第二项

浅谈专利法第25条第一款第二项

浅谈专利法第25条第一款第二项在答复专利审查意见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审查意见“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属于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情形,不属于专利的保护客体,不能授予专利权”。

《专利审查指南(2010)》规定:“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综上论述可知,所谓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通过人们逻辑推理和分析而得出的,没有给出具体应用的技术领域,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并未记载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

那怎样才能避免出现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情况呢?笔者主要从两时段进行阐述:一、新申请撰写时代理人在新申请撰写时,经常会遇到很多优化算法的专利,例如:对聚类算法的优化、对水稻算法的优化、对闪电搜索算法的优化等。

而发明人在提供技术交底时,整个优化算法并没有给出应用的技术领域、技术范围或者应用的工程。

为了避免后期审查意见答复时出现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所以代理人应从以下几方面出发尽量避免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情形出现。

1、从题目入手写题目名称时,所以代理人可以这样拟定题目名称“一种基于…的…领域或工程的优化方法”,此处最好不要写算法的优化方法,或者写“一种…算法的优化方法”,所述算法的优化方法应用于…领域或工程,以上两种拟题方式能够降低本发明属于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的概率。

2、从背景技术入手写背景技术时,一般都会介绍现有技术会采用什么算法,此算法存在什么缺点,但是一个好的背景技术的撰写,一定要结合实际应用领域或工程,此处应用领域或工程必须是具体的,并不是简单撰写应用于化工领域或工程、电气领域或工程、机械领域或工程。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专利知识讲座59)韩晓春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专利知识讲座59)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韩晓春59、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是专利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与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有共同的原因,即均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对专利的定义。

均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利用自然规律,也没有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

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判断、表述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如:体育比赛的规则、图书分类方法、日历的编排规则和方法、数学理论和换算方法等。

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是大多数国家专利制度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出现了对商业方法是否可以采用专利制度保护的问题。

如果是单纯的商业方法,则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在我国是不予保护的。

如营销、经营管理、金融交易、租赁、投资、贷款、保险、拍卖、有偿服务、娱乐业、旅游业、广告业、商业谈判等方法。

如果这些方法没有利用计算机技术,或者说与计算机技术没有任何关联,而完全是人工实现的商业上运作的方法,则在我国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获得专利权。

如有人提出利用商品黄页分类广告的营销方法的专利申请,其权利要求的特征是‚每年定期将供方希望刊登的各类商品信息,分类入册。

定时出版发布。

类似‘电话黄页’,每年更新一次。

期间,还可定期或不定期地补充增发‘商品黄页分类广告’的各种分册‛。

该权利要求显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没有解决技术问题,也没有产生技术效果。

仅仅是将商家提供的商品信息分类入册,定时出版发布,每年更新一次,属于按智力规则的商业活动,获得的是商业活动的结果,而不是技术上的效果(注),在我国不能获得专利的保护。

但是,如果商业方法利用了计算机系统,落入了《斯特拉斯堡协定》(IPC)分类的范围,如主分类号为G06F17/00,该分类号的说明是‚特别适用于特定功能的数字计算设备或数据处理设备或数据处理方法‛。

则采用了技术手段,产生技术效果的商业方法亦是可专利性的。

授予专利权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一般申请专利要想被授予专利权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三个,即申请的专利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但对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这是明确规定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

一、授予专利权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

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

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1、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

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主要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主要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主要有哪些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主要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某些特定的技术专项不授予专利权。

特定的技术专项主要是指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等这些都是不授予专利权的。

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主要有哪些?(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我国专利法第5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1、发明创造本身目的就是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不能授予专利权。

例如,吸毒工具,赌博机器,制造假钞票、假有价证券的方法或机器,不授予专利权。

2、发明创造本身目的并不违法,而是为了达到有益的目的。

但是,其使用结果可能损害人民健康或者对人民生命财产会造成危害的,不能授予专利权。

例如,一种采用催眠气体的汽车防盗装置,使盗车者在启动发动机开车时会失去知觉,以便为人们所逮捕。

但是,这种装置也会给行人造成身体危害,因此不应授予专利权。

(二)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只是对物质世界前所未知而又客观存在的规律、性质、现象的发现,尚无法直接运用到工业生产中去;同时,作为科学发现的原理或理论并不能通过工业方法制造出来;其次作为科学发现的物质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并不是工业上制造出来的物质。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游戏方法、体育竞赛方法、计算方法、教学方法、生产管理方法等均不能授予专利权。

发明是人类智力活动产生的一种成果,智力活动本身不能算作发明,而且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通过工业方法实施,也无法在工业上使用,所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实施,也无法在工业上使用,所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权。

这是世界各国一致的规定。

(三)某些特定的技术专项不授予专利权某些特定的技术专项是指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实践-关于智力活动的审查意见答复(一)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实践-关于智力活动的审查意见答复(一)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实践-关于智⼒活动的审查意见答复(⼀)图1CN101269568B 印刷纺织品的混合排版⽅法涉及智⼒活动的审查意见答复该发明涉及纺织品染整领域,尤其涉及具有独幅花型的⽑毯、⽑⼱等纺织品的印刷纺织品的混合排版⽅法。

该发明主要针对现有平⽹印花机常规⽹版排列⽅法需要较长的⼯作台,造成印刷效率低等技术问题,提供⼀种可在较短的印花机⼯作台上排列较多的印花⽹版的印刷纺织品的混合排版⽅法。

该发明的述技术⽅案为:⽹板分别排列在⼯作台上,⽹板分为正位⽹板与偏移位⽹板,正位⽹板与偏移位⽹板交替排列在⼯作台上,偏移位⽹板包括包括最外层的⽹框与最内层的筛⽹有花型部分,⽹框与筛⽹有花型部分之间为筛⽹不透浆部分,其中筛⽹有花型部分包括两个间断的花型,并且两个间断的花型组合之后为⼀个完整的花型。

1、专利法第25条第⼆⼗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活动的规则和⽅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核变换⽅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印刷品的图案、⾊彩或者⼆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产⽅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在《审查指南》第4.2有关智⼒活动的规则和⽅法部分对知⼒活动作出以下解释:智⼒活动,是指⼈的思维运动,它源于⼈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于⾃然产⽣结果。

智⼒活动的规则和⽅法是指导⼈们进⾏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法。

由于其没有采⽤技术⼿段或者利⽤⾃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技术效果,因⽽不构成技术⽅案。

它既不符合专利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情形。

从这段描述可以看出这⾥有以下⼏个要素:1)仅仅是思维产⽣的⽽未直接作⽤于⾃然的结果;2)没有技术⼿段或没有利⽤⾃然规律;3)没有解决技术问题;4)没有产⽣技术效果。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质疑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质疑

用 自然 法 则 , 用 技 术 手 段 进 行 创 造 活 动 , 是 采 也 “ 力 活 动 的 规 则 和 方 法 ” 不 授 予 专 利 智
智 力 活 动 的 一 项 内容 。 智力 活动 未 解决 技术 问题 和 产生 技 术效 果 , 这 使 人 更 难 以 理 解 。按 照 《 代 汉 语 词 典 》 释 , 现 解 智力 指 “ 认 识 、 解客 观 事物 并 运用 知识 、 验 人 理 经 等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 智 力 就 是 运 用 知 识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无 论 解 决 老 问 题 , 是 发 现 新 问 题 , 还 都 离 不 开 智 力 活 动 , 是 智 力 活 动 的 成 果 。 智 力 活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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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年 7 O6 月
第 2 卷第 4 5 பைடு நூலகம்
安庆 师范学院学报 ( 社会科 学版 )
J u a o n i e ce oeeS c l c neE i n o m lf q gT a h m C lg (o i i c d i ) A n l aS e t o
种 解 决 问题 的创造 活 动 , 为智 力 活动 未 解 决 认 人类 社 会 发 展史 实 际上 是 一 部 智 力 发展 史 。
技术 问题 , 视 了智力 活 动 内容 的广 泛性 。 忽 目 前 我 们 所 知 的 人 类 生 产 活 动 , 经 历 了 石 器 工 具 、 制 工 具 、 械 化 时 代 , 前 我 们 正 进 入 自动 铁 机 当
项 。
义 智 力 活 动 , 看 到 人 的 外 部 活 动 是 智 力 活 动 的 未 表现 形式 , 然将 智 力 活动等 同于思 维 活动 。 显 智力 活 动并 非不 采用 技 术 手段 。思维 活 动可

由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导致的非保护客体

由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导致的非保护客体

关于电学领域专利申请的常见问题---由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导致的非保护客体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学校意识到专利申请量对于衡量一个企业或学校的技术先进度的重要性,因此更多的企业和学校加强了专利申请的投入。

然而,一部分发明人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发现一项经过认真研究的方案竟然不会得到授权,原因是审查员认定方案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方案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呢?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即单纯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或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为主导作用的方法。

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它既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又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

判断一个方案是否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判断:(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以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均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也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2)除了上述(1) 所描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以上第(1)项中的内容比较好理解,单纯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比如比赛规则、速算法或口诀、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食谱、棋谱等等。

个人认为,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方式界定方法对象是否属于单纯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即可以通过判断该规则或方法是否只有人的参与或人的思维的参与就能实现,而无需利用自然规律。

所谓自然规律,是指存在于自然界的客观事物内部的规律,即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联系,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不能被人改变、创造或消灭,但能利用;它可离开人的实践活动而发生作用,不直接涉及阶级的利益(摘自《现代汉语词典》)。

第八课堂什么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八课堂什么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八课堂: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为何不授专利法的保护?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之所以不受专利法的保护,主要是因为它是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出是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
为媒介、间接的作用于自然产出的结果。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由于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另外也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

所以,指导人们进行这类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下列就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1、交通行车规则、时间调度表、比赛规则;
2、演绎、推理和运筹的方法;
3、仪器设备的操作说明;
4、数学理论和换算方法排;
5、锻炼身体的方法;
6、计算机程序本身;
等等。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解读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解读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解读大连测控技术研究所周志民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就一般意义而言,易于理解。

但将其作为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之一,则应当予以严格界定,以便于增加审查的客观性和操作性。

(集各位专家之所见,有所修改,仅供参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规则和方法,包括文娱规则、体育比赛规则、数学方法、生产经营方法、管理方法、心理测量方法、情报分类和检索法等等。

人们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必然需要进行智力活动,但是,这种活动本身应当遵循的规则和方法完全需要依靠实施者的智力活动,作用的对象是人的活动,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法中所说的发明。

但是,进行这些智力活动的方法所使用的新工具、新设备或新装置属于发明的范畴,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例如,高尔夫球的比赛规则和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专利,但新的高尔夫球、球杆可授予专利。

在判断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如果一项发明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亦即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本身,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组织、生产、实施商业和经济等管理的方法及制度;交通行车规则、时间调度表、比赛规则;演绎、推理和运筹的方法;图书分类规则、字典的编排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专利分类法;日历的编排规则和方法;仪器和设备的操作说明;各种语言的语法、汉字编码方法;计算机的语言及计算规则;速算法或口诀;数学理论和换算方法;心理测验方法;教学、授课、训练和驯兽的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统计、会计和记账的方法;乐谱、食谱、棋谱;祛病、强身和健体的方法;疾病普查的方法和人口统计的方法;信息表述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

2如果一项发明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审查方法“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概念时已能明确审查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可能方式:①判断专利申请是否包含除“人的抽象思维”之外的其他来源;②判断人的思维与“自然”的作用关系是直接性的还是间接性的;③专利申请的实施是否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思维活动”的内容。

专利法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的情形

专利法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的情形

If others treat you well, you must be able to repay you in the future. If others treat you badly, you must strive to be able to raise your eyebrows one da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专利法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的情形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7、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一、专利法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的情形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第一是科学发现;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

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对违反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是不授予专利权的。

二、授予专利权如何办理登记(一)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登记手续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以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启动。

申请人接到这些通知书以后,应当自通知书右上方专利局加盖的发文章日期起算,于两个半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专利法案例

专利法案例

教学案例一、可获专利的主题1、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动物和植物品种2、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1、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动物和植物品种【案情介绍】“哈佛鼠”又叫“肿瘤鼠”,它是哈佛大学两位科学家在上个世纪80年代通过转基因技术培育出来的一种老鼠。

由于该老鼠易患癌症,因此具有重大的科学和医学研究价值。

欧盟各国、美国等已先后批准授予“哈佛鼠”专利权。

1993年,加拿大知识产权办公室在审核“哈佛鼠”在加拿大的专利权时裁定,“哈佛鼠”作为老鼠不能被授予专利,但哈佛大学可以获得易致癌基因及相关试验的专利权。

这一裁定引起哈佛大学的不满。

但加拿大专利申诉委员会和联邦法院均维持了加拿大专利办公室的裁决。

到2000年8月,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又以2比1的表决结果,裁定“哈佛鼠”可以获得专利权。

不过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也没有让人信服,关于“哈佛鼠”的官司一路打到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

2002年12月5日“哈佛鼠”可否获得专利案最终由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

判决认为专利法中所使用的制程、机器与构成物质等概念并不能涵盖高等生物本身。

使加拿大成为西方国家唯一没有给哈佛鼠授予专利的国家。

“哈佛鼠”专利案对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意义。

对于加拿大专利界来说,这起案件代表着高等生命形式是否属于“发明”。

加拿大专利申诉委员会表示“高等生命形式”不是发明,不能被赋予专利,但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却认为“哈佛鼠”符合专利法中关于发明的定义。

加拿大以前曾对微生命授予过专利,但从没有对高等生命形式授予专利的先例。

现在加拿大知识产权办公室中还有500多件关于转基因动植物的专利申请,“哈佛鼠”的判决将对它们产生重大影响。

对哈佛大学来说,专利意味着财富。

目前全球实验室每年进行试验需要老鼠2500万只,而非常适合用于癌症研究的“哈佛鼠”,其“钱”途自然是不可限量。

对加拿大科学界来说,专利意味着科研经费。

如果专利不能被批准,必将使一些企业对科研资助的兴趣大减,特别是在美、欧已批准这一专利的情况下,加拿大对专利的否决意味着科研经费的流失。

专利法第25条

专利法第25条

【释义】本条是关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智力活动成果的规定。

一、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法定范围内的智力活动成果。

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保护的智力成果,可以依法取得专利权。

同时,按照本条规定,下列几类智力活动的成果,不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

是指对自然界中已经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发现和认识。

这些发现和认识本身并不是一种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所说的发明创造,不能直接实施用以解决一定领域内的特定技术问题,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是指人的思维运动,是人的大脑进行精神和智能活动的手段或过程,是一种抽象的东西。

它的作用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判断和记忆,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特征,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比如,交通行车规则、字典的编排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速算法或口诀、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比赛规则等都不能获得专利。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所谓“疾病的诊断方法”,是指为识别、研究和确定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病因或病灶状态的全过程;例如西医的超声、核磁共振,中医的望闻问切等诊断方法。

所谓“疾病的治疗方法”,是指为使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恢复或获得健康,进行阻断、缓解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例如针灸、按摩麻醉、外科手术方法等治疗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宜授以专利权出于出于以下考虑:(1)这类方法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作为直接实施对象,目的是治疗疾病,由于涉及人体健康,因而不能为少数人所独占;(2)这类治疗或诊断方法无法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不具备实用性,因而不能获得专利权。

TRIPs对此也作了规定,即成员可以将诊治人类或动物的诊断方法、治疗方法及外科手术方法排除于可获专利之外。

4.动物和植物品种。

是指以生物学方法培养出来的动植物新品种。

动物和植物是有生命的物体,是自然生成的,不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不能以工业方法生产,因而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和实用性,故不能授予专利权。

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

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

If you can't evaluate it, you can't manage i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对于科学发现;还有就是智力活动的规则还有方法;以及还有动物的品种和植物品种这些都是不能被授于专利权的,只要此专利产生其它的公民也是有权利进行使用的。

一、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专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人依照本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保藏生物材料样品的,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将该专利申请所涉及的生物材料作为实验目的使用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写明下列事项:(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属称和地址;(二)不向其他任何人提供该生物材料的保证;(三)在授予专利权前,只作为实验目的使用的保证。

二、专利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1、专利局的受理。

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

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

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

4、实质审查。

专利知识

专利知识

一、判断题1、采用辐照饲养法生产高产牛奶的乳牛的方法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答案:对2.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对其限定的内容中既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又包含技术特征,但是该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那么该权利要求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答案】错误【知识点】专利法第二十五条3、如果一项发明在实施中并不能获得申请人声称的成品率等技术效果,则认为该发明不具备再现性,进而不具备实用性。

(×)4、食谱由于不具备实用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5.判断发明创造性时,该发明是否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不应该作为审查员考虑的因素。

(×)【答案】:错误【知识点】:判断发明创造性时需考虑的其他因素6、当保护范围较宽的独立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时,其保护范围较窄的从属权利要求也就得到了支持。

(×)答案:错7、有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中数值范围的修改,只有在修改后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已确实记载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

(✓)8、对于包含制备方法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如果申请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相比,尽管所述制备方法不同,但产品的结构和组成相同,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

(√)9.申请人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时机内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了主动修改的,当修改内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时,不应将该经修改的申请文本作为审查文本。

(×)【答案】错误【知识点】审查文本的确定【解析】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节规定,申请人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时机内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了主动修改的,无论修改内容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均应将该经修改的申请文本作为审查文本。

10.权利要求中反应温度为30-40℃,对比文件公开的反应温度为41℃左右,该对比文件破坏该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专利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专利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专利: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引言专利是一种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措施,在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智力活动则是指人们通过思考和推理等智力运动来锻炼大脑、提升智力水平的一种活动。

本文将探讨专利和智力活动的关系,介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参与智力活动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保护。

专利的定义和重要性1. 专利的定义专利是指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技术成果的法律保护。

它授予发明人或创造者在一定时期内拥有专有权利,使其能够享受其创作成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为社会带来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动力。

2. 专利的重要性专利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专利保护为发明人提供了创造性和创新性的激励,鼓励他们进行更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

其次,专利保护可以帮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和销售其创新产品或技术。

此外,专利还促进了技术转移和技术合作,有助于构建良好的技术创新生态系统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智力活动的定义和目的1. 智力活动的定义智力活动是指利用智力进行的思考、推理、记忆和问题解决等活动。

它涵盖了各种智力体操、智力游戏、智力竞赛等形式,旨在通过锻炼大脑提升智力水平、提高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智力活动的目的智力活动的目的是增强大脑的功能和灵活性。

通过参与智力活动,人们可以锻炼大脑,提高观察能力、记忆力、思维能力和反应速度。

此外,智力活动还可以提供娱乐和放松,减轻压力,促进情绪的调节和积极心态的形成。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1. 智力活动的规则智力活动的规则是参与者在活动中需要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例如:•尊重他人:在智力活动中,尊重他人的意见、观点和建议是至关重要的。

不论是合作还是竞争,都应该以友好的态度对待他人,并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

•遵守规则:每个智力活动都有相应的规则和要求,参与者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这些规则,确保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保持专注:进行智力活动需要保持专注和集中注意力,尽量避免干扰和分心,以提高解题能力和竞争力。

专利法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专利法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专利法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一、专利法中的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概述1.1 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的概念在专利法的领域里,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是个很独特的存在。

这就好比是在一场创新的游戏里,有这么一类玩法,它主要是关于人的思维、智力的运作。

简单说,就是那些依靠人的大脑进行思考、判断、推理等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比如说下棋的规则,这就是典型的智力活动规则,它规定了棋子怎么移动、胜负怎么判定,这是人类智慧结晶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它却不在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畴内。

1.2 为何有这样的规定这里面是有深层次原因的。

专利法的目的是鼓励创新,保护那些能够在技术领域带来新的技术方案、产生实际技术效果的发明创造。

而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往往缺乏这种技术上的实质性改变。

它们更多是在人们的思维层面运作,就像空中楼阁,没有实实在在地扎根在技术的土壤里。

打个比方,就像一场辩论赛的规则,它是为了让辩论能够有序进行,但它并没有创造出什么新的技术产品或者技术方法,所以不能被授予专利。

二、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的具体表现形式2.1 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多种多样,有的老师可能有一套独特的教学流程,从如何引入课程,到怎样讲解知识点,再到最后的课堂总结。

这都是老师根据教学经验和教育理念总结出来的智力活动规则。

比如说,有的老师会采用情景教学法,把课文中的场景在课堂上重现,让学生更好地理解。

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很有创意,但它只是一种教育领域的智力活动规则,不能被专利法所保护。

这就像“竹篮打水一场空”,虽然有价值,但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2.2 商业方法在商业领域,也有很多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例如,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像会员积分制,根据顾客的消费金额给予相应的积分,积分可以兑换礼品或者享受折扣。

这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提高销售额想出来的办法。

但这仅仅是一种商业运作的智力规则,没有涉及到技术层面的创新。

它就像是“换汤不换药”,本质上还是传统的商业促销手段的变种,不能被授予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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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解读大连测控技术研究所xx志民
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就一般意义而言,易于理解。

但将其作为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之一,则应当予以严格界定,以便于增加审查的客观性和操作性。

(集各位专家之所见,有所修改,仅供参考)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规则和方法,包括文娱规则、体育比赛规则、数学方法、生产经营方法、管理方法、心理测量方法、情报分类和检索法等等。

人们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必然需要进行智力活动,但是,这种活动本身应当遵循的规则和方法完全需要依靠实施者的智力活动,作用的对象是人的活动,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法中所说的发明。

但是,进行这些智力活动的方法所使用的新工具、新设备或新装置属于发明的范畴,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例如,高尔夫球的比赛规则和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专利,但新的高尔夫球、球杆可授予专利。

在判断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如果一项发明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亦即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本身,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
组织、生产、实施商业和经济等管理的方法及制度;交通行车规则、时间调度表、比赛规则;演绎、推理和运筹的方法;图书分类规则、字典的编排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专利分类法;日历的编排规则和方法;仪器和设备的操作说明;各种语言的语法、汉字编码方法;计算机的语言及计算规则;速算法或口诀;数学理论和换算方法;心理测验方法;教学、授课、训练和驯兽的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统计、会计和记账的方法;乐谱、食谱、棋谱;祛病、强身和健体的方法;疾病普查的方法和人口统计的方法;信息表述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

2如果一项发明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审查方法
“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概念时已能明确审查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可能方式:
①判断专利申请是否包含除“人的抽象思维”之外的其他来源;②判断人的思维与“自然”的作用关系是直接性的还是间接性的;③专利申请的实施是否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思维活动”的内容。

尽管如此,上述判断方式仍然较为抽象,缺乏操作性。

但是,上述三句可作为判断一个特征是否是技术特征的标准,因此,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审查在于判断该申请中是否包含技术特征,只要有技术特征便不属于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如果没有技术特征便属于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包含两种类型:
(1)主题名称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2)除主题名称外,全部特征都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结合这种类型的划分,判定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否属于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包括:
第一步:
判定主题是否属于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即主体是否包含技术特征,如果不是,进行第二步判定;
第二步:
判定对权利要求进行限定的内容是否包含技术特征,如果是,则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如果否,则属于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判定是否属于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对象是权利要求,而非整个发明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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