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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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学生转学管理规定》,学生转学需符合以下规定:
1. 学生转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因任何歧视性因素影响学生转学。

2. 学生在转学前应与原就读学校协商,经过学校同意后方可申请转学。

3. 学生转学应提供转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搬迁证明、就业证明等。

4. 学生转学需通过原就读学校和拟就读学校的联络与协调,确保平稳有序进行。

5. 学生转学不应影响正常的学业进度,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成绩转换和学业衔接。

6. 学生转学有特殊情况,如因家庭因素导致的转学、特殊群体学生转学等,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审核同意。

7. 学生转学需遵守学校的相关纪律规定,不得以转学为借口逃避学校纪律和责任。

8. 学生转学后,原就读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拟就读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接收手续。

以上是教育部发布的学生转学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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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并加强高校学生转学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申请条件一、学生须具有合法注册学籍,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转学申请学生必须经过本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并提供转学相关材料。

第三章转学申请流程一、学生和原学校签署转学申请书,提前向所在学校教务处递交转学申请。

二、原学校教务处接受学生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

三、经原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目标学校递交转学申请。

四、目标学校教务处接受学生转学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审查。

五、目标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并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第四章转学结果与通知一、原学校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应向学生提供不通过的具体理由,并告知学生有权向学校申诉。

二、目标学校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应向学生提供不通过的具体理由,并告知学生有权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三、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原学校应及时办理转学手续,目标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转学结果。

第五章学费及相关费用一、转学学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原学校应在学生转学前核算学费及其他费用,并将剩余部分如实退还给学生。

三、目标学校应在学生转学后及时核算学费及其他费用,并通知学生缴纳。

第六章附则一、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三、原学校和目标学校应积极配合,实施本规定。

四、学生转学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申诉。

五、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将受到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结束。

学校转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转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转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转学至本校或从本校转学至其他院校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转学生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转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转学条件与程序第四条转学条件1. 学生在原就读学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2. 学生在原就读学校学习成绩良好,符合转入专业要求;3. 学生因家庭原因、个人发展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提出转学申请。

第五条转学程序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学校学生处;3. 学校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转学申请进行评审;4. 评审通过后,学校学生处根据评审结果制定转学名单;5. 转学名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学生处通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第三章转学手续与费用第六条转学手续1. 学生在接到转学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学生处办理转学手续;2. 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2)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学籍证明等;(3)转入专业相关材料;(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转学费用1. 学生转学后,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2. 学生转学后,如需补修原专业课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缴纳补修费用。

第四章转学后的管理第八条转学后的学籍管理1. 学生转学后,其学籍信息由转入学院负责管理;2. 学生转学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参加相关课程学习,完成学业。

第九条转学后的奖惩管理1. 学生转学后,按照转入专业的奖惩制度执行;2. 学生在原就读学校期间获得的奖惩,由转入学院予以认可。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小学转学流程规定有哪些新政策

小学转学流程规定有哪些新政策

小学转学流程规定有哪些新政策小学转学是指学生由原就读小学转到其他小学的过程。

转学是一个对学生学习环境进行调整和重新选择的重要时机。

为了保障学生的转学权益,提供更合适的学习环境,教育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小学转学的政策和规定。

下面将对小学转学流程规定及相关新政策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小学转学流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转学、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派位安排及录取、学籍管理。

在这个转学流程中,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有着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申请转学是家长或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的第一步。

通常需要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学籍证明等。

学校审核环节主要是对学生的转学意愿进行确认,并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派位安排及录取是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的排位情况和学生的转学申请结果进行派位和录取的环节。

通常会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录取,如转学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学生个人情况的特殊性等。

学籍管理是指学生正式转入新学校后,原就读学校办理学籍调动手续,并将相关学籍资料如学习档案、课程表等转交新学校。

新学校接收学生并完成学籍登记,确保学生信息的更新和学籍的正常管理。

除了小学转学的流程规定,近年来还出台了一些新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小学转学的公平和便利。

首先,教育部门提出了学生转学有分类的原则。

即根据学生转学原因的不同,将转学分为自愿转学和非自愿转学两种情况。

自愿转学指的是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转学的情况,如为了接受更好的教育资源、融入更合适的学习环境等。

非自愿转学则是因为家庭变动、升学政策调整等原因而不得不转学的情况。

这一分类的原则,有利于对不同类型的转学情况进行差异化对待和管理。

其次,教育部门提出了加强转学信息公示的要求。

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布转学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标准等信息,提高转学透明度和公平性。

这样一来,学生和家长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转学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便于做出最合适的选择。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3篇)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3篇)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高校转学的管理,明确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促进高校学生的合理转学,确保转学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高校内外实现转学(包括跨校和校内间转学)的学生。

第三条省级或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高校转学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同时配合学校进行具体的转学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高校转学事务中,学校和学生均应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转学条件第五条学生转学的主要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符合高校转学的允许条件,具备相应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二)取得相应的高校转学考试成绩或其他合格的评价证明;(三)具备符合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同等学籍证明;(四)良好的学习纪律和良好的品行表现;(五)不得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

第六条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办学特点和招生计划,对转学的条件进行具体的规定。

同时,学校也要公布明确的转学条件,供学生参考和了解。

第三章转学程序第七条学生转学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申请阶段:学生向目标学校递交转学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阶段:目标学校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考试或面试阶段:如果需要,目标学校可以组织转学考试或面试来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录取阶段:目标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考试或面试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决定是否录取。

(五)补充材料阶段:如果学生在申请过程中遗漏或提供不完整的材料,目标学校可以要求补充材料。

(六)公示阶段:目标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并向学生发出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七)注册阶段: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注册手续,按照学校规定报到注册。

第八条学生在转学过程中若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学校有权拒绝其申请或撤销已经录取的学籍。

第四章转学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转学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转学管理规定,并将其公示于校内和校外相关网站,以便学生和社会各界了解。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4篇)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4篇)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转学行为,确保学生的学业正常进行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一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转学的基本原则1. 知情权原则:学生及家长有权知道转学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选择。

2. 自愿原则:转学应是学生个人或家长自愿申请,不存在强制转学的情况。

3. 符合条件原则:学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转学,例如家庭原因、学业发展需要等。

二、申请与审批流程1. 申请材料:学生或家长需要准备齐全的转学申请材料,包括转学申请书、户口迁移证明等。

2. 学校受理:原学校应及时受理转学申请,并将申请材料转交给教育部门。

3. 审批程序:教育部门将组成专门的转学审批小组,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做出审批决定。

4. 通知原学校和新学校:教育部门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原学校和新学校,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学籍系统。

三、转学的条件和限制1. 家庭变动:学生家庭发生变动,如父母工作调动、迁居、出国等情况,可作为转学的条件。

2. 特殊情况:学生遭受欺凌、虐待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教育部门确认,可申请转学。

3. 学业问题:学生在原学校学业发展困难,经过教育部门评估,可作为转学的条件。

4. 人数限制:某些特定学校或班级存在人数限制,转学需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四、转学管理的措施1. 合理安排:教育部门应合理安排转学生的入学时间和学籍信息,确保转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2. 指导引导:新学校应做好对转学生的接纳工作,提供必要的适应指导和心理疏导,促进其尽快融入新环境。

3. 教育跟踪: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跟踪转学生的学业发展情况,提供必要的教育支持和帮助。

五、转学管理的纪律要求1. 信息真实:学生及家长在转学申请时需要提供真实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2. 承诺信守:学生及家长在转学后应遵守新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生管理规定,并承诺完成学业。

3. 惩罚制裁: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转学管理规定的学生及家长,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转学管理规定,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需要申请转学。

主要规定如下:
1. 转学申请要求: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转学:
- 学生必须完成当前学校规定的学业要求。

- 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良好,无不良学术记录或纪律问题。

- 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转学申请。

2. 转学申请流程:学生和家长需要按照学校或地方教育部门的规定,填写转学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格和材料需要提交给原学校的教务处或转学审批机构。

3. 转学审批程序:转学申请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 原学校教务处或转学审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纪律记录等。

- 原学校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提交给地方教育部门进行审批。

- 地方教育部门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和转学理由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同意转学申请。

4. 转学时机和条件:转学的时机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 根据学校的规定,每学年的特定时间段内申请转学。

- 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如迁居、家庭变故等情况。

5. 转学后的权益和责任:一旦转学申请被批准,学生需要按照新学校的规定完成转学手续,并遵守新学校的规章制度。

转学后,学生享有与其他学生相同的权益和受到相同的规范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转学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学校或政策的变动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在申请转学之前,学生和家长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咨询学校或地方教育部门的具体要求。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模版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模版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学生的转学需求逐渐增多。

为了规范学生转学的管理,教育部制定了转学管理规定,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育公平。

二、转学条件1. 家庭搬迁。

当学生的家庭搬迁至不同地区的,可以申请转学。

2. 家庭变故。

如父母离异、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可以申请转学。

3. 就近就业。

当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就近就业,学生转学到就业地点附近的学校。

4. 特长发展。

学生因特长需要,有需求参加特长培训班、学校等,可以申请转学。

5. 宗教信仰。

学生因宗教信仰问题需要转学,可以申请转学。

6. 其他合理原因。

学生如存在其他合理的需要转学的原因,可以申请转学。

三、转学手续1. 提交申请。

学生或其父母(监护人)需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搬迁证明、家庭变故证明等。

2. 学校审批。

原学校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原、新学校协商。

原学校和新学校协商解决转学事宜,确定转学的时间、手续和方式等。

4. 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或其父母(监护人)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转学手续,如交接档案、报到等。

四、转学规定1. 学籍转移。

学生转学后,其学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移手续,包括档案转递和信息传递等。

2. 学校接纳。

新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接纳转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学生能顺利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3. 班级调整。

根据新学校的情况和学生的年级,进行必要的班级调整,以便学生能够与新同学融入。

4. 学习安排。

新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进度,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5. 校外活动。

新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和校外的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学生权益保障1. 信息公开。

学校应及时向学生和其父母(监护人)公开转学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学生的权益和义务。

2. 公平公正。

学校在处理学生转学申请时,要依法、公平、公正地进行审批和处理,杜绝任何不当歧视行为。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范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需求不断提高,教育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和改革。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教育部对转学进行了管理规定,以下是对这一规定的一些思考和总结。

一、背景近年来,各地的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日益凸显,有些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不如其他学校,因此,一些家长和学生可能会考虑转学以追求更好的教育资源。

然而,转学涉及诸多问题,包括转学的条件、程序和政策等等,因此,教育部制定了一套转学管理规定,以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教育的公平公正。

二、转学的条件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转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学生和家长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例如原就读学校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或者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等。

其次,学生的学习成绩需要达到一定水平,以证明他们有能力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另外,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也是转学的考虑因素之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以获取更好的学习资源和资助。

三、转学的程序转学的程序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

首先,学生和家长需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转学的理由和目的。

其次,原就读学校需要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向教育部门报备。

教育部门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同意学生的转学请求。

同时,教育部门还会与原就读学校和目标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转学的顺利进行。

最后,一旦转学申请获得批准,学生和家长需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新学校。

四、转学政策的重点教育部对转学有一些重点政策。

首先,教育部鼓励原就读学校和目标学校的合作和沟通,以促进学生的顺利转学。

其次,教育部要求原就读学校在转学过程中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包括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并协助办理退学手续等。

最后,教育部强调转学过程中要保障学生的权益,不得歧视或降低学生的教育待遇,确保学生在新学校得到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五、转学管理的优势和挑战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的出台对于推动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提高教育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学生转学管理办法

学生转学管理办法

学生转学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转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留学生、预科生等在校学生的转学管理。

3. 学生转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二、转学条件4. 学生申请转学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校正式注册,取得学籍;(2)转学前在我校修读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3)转学原因正当,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搬迁、身体健康、特殊才能等;(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未结清的纪律处分;(5)已妥善处理我校学籍、住宿、财务等相关手续。

三、转学程序5. 学生申请转学,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对学生转学申请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学校审批。

6. 学校对学生转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学生可办理转学手续。

审批不通过的,学校应当书面告知学生并说明理由。

7. 学生转学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学籍转移、住宿调整、财务结算等。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8. 学生转学后,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等。

四、转学后的管理9. 学生转学后,应遵守转入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考试等教学活动。

10. 学校对转学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其在转入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11. 学生转学后,如需再次转学,应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

五、附则12.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1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范文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范文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转学行为,做好学生转学管理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转学行为管理。

第三条学生转学是指学生从一所学校(以下简称原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以下简称目标学校)的行为。

第四条学生转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开的原则。

学生在转学过程中,应得到学校和家长的积极支持,学校和家长应共同努力,确保学生转学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生转学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原学校同意;(二)目标学校有合适的学位和教育资源,确保学生在目标学校的接纳和学业发展;(三)学生本人愿意转学,并经过心理咨询和评估,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学生转学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家长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学生的转学理由和目标学校的申请材料;(二)原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限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发出书面意见;(三)家长根据原学校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向目标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四)目标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发出书面答复;(五)家长根据目标学校的答复,进行转学手续;(六)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到目标学校报到。

第二章转学申请与审查第七条家长提出转学申请时,应向原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学生的转学理由和目标学校的申请材料。

第八条原学校应在收到转学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发出书面意见。

第九条原学校审查转学申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习态度;(二)学生在原学校的表现和社会评价;(三)学生所请求的转学理由和目标学校的情况。

第十条原学校结合学生的表现和社会评价,可以提出以下意见:(一)同意转学;(二)不同意转学,并说明理由;(三)同意转学,但需要家长支付相关费用;(四)同意转学,但需要家长提供担保人。

第十一条原学校应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家长,并保留复查和上诉的权利。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一、严格规范转学制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在符合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学生转学制度,确保转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

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7)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8)跨学科门类的;(9)应予退学的;(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4.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经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署接收函。

其中,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

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应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小学生转学管理制度

小学生转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生转学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阶段学生转学工作。

第三条学生转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原则;3. 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原则;4. 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原则。

第二章转学条件第四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学:1. 学生户籍所在地变更;2.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地变更,需要跨区域转学的;3. 学生家庭住址变更,需要跨区域转学的;4. 学生因健康原因需要转学的;5. 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

第五条学生申请转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2. 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3. 学生转学申请书;4. 学生及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调动证明、住房证明等);5. 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转学程序第六条学生申请转学,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学生及监护人向拟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2. 拟转入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学条件;3. 拟转入学校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及监护人;4. 学生及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5. 拟转入学校将学生转入手续办结后,通知学生及监护人;6. 学生及监护人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学籍转移手续。

第四章转学时间第七条学生转学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前进行,特殊情况可由学校决定。

第八条学生转学手续办理完成后,学校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移手续。

第五章转学费用第九条学生转学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章转学纪律第十条学生及监护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或伪造。

第十一条学校工作人员在办理转学手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学生及监护人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转学。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我校负责解释。

2023年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2023年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2023年高校转学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与发展质量,规范高校之间的转学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转学是指学生在就读一所高校的前提下,经过一定程序和条件,申请转到另一所高校继续就读的行为。

转学涉及到学生的学籍变动和学业转移。

第三条:高校转学应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需为在籍学生,已经完成了至少一学期的学习,且成绩合格;2. 学生的转学行为需符合所转到高校的招生政策及条件;3. 已经与原就读高校解除相关协议或合同。

第四条:高校转学的程序如下:1. 学生须将转学意愿书提交给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说明转学原因、转学目标学校及其他相关材料;2.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收到学生的申请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发放转学指南,列明转学的资格条件和所需材料;3. 学生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向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进行申请审核;4.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进入下一阶段;5.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将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转交给目标学校教务部门,目标学校教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6. 目标学校教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可正式办理转学手续,完成学籍变动。

第五条:高校转学的条件如下:1. 学生转学前需参加目标学校的入学考试,并达到目标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标准;2. 学生需提供完整的学习成绩单和奖惩记录;3. 学生转学前应与所在学校之间签订解除协议或合同。

第六条:高校转学的评估与审核原则如下:1. 学生的学术和综合素质评价;2. 目标学校的招生政策及条件;3. 学生与所在学校之间的协议或合同;4. 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第七条:高校转学涉及到学业转移的问题,转入学校及时与转出学校进行信息沟通,确保学生的学业顺利进行。

第八条:高校转学采取自愿原则,学生需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

学生在转学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申诉,并有权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第九条:对于高校之间存在转学限制、限定或限额的情况,应及时公示,并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是指在高等教育层面,规定学生在一所高校就读的过程中,如果需要转学到另一所高校,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一般来说,高校转学管理规定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转学申请机构:规定学生转学申请应该提交给哪个机构,一般为所在高校的学籍/教务部门。

2. 转学申请时间: 规定学生可以在何时提交转学申请,例如每学年的特定时间段或特定的时间点。

3. 转学条件:规定学生转学的具体条件,例如学业成绩要求、违纪处分等。

可能还包括专业相关的要求,例如专业是否与目标高校的专业对口等。

4. 转学程序:规定学生转学的详细步骤,包括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交材料、面试等。

5. 转学审核和决定:规定学校对学生转学申请的审核流程和标准,以及最终的转学决定是否批准。

6. 转学手续:规定学生在成功转学后需要完成的各项手续,例如办理出入学手续、学分转移等。

7. 转学学分转移:规定学生在转学过程中如何处理原高校获得的学分,包括哪些学分可以被转入新高校,如何计算转入学分,是否有学分转移的限制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地区和高校对转学管理规定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所以,在考虑转学时,学生应该详细了解目
标高校的转学规定,并与所在高校的学籍部门沟通,确保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学生转学程序规定

学生转学程序规定

学生转学程序规定1. 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我校学生转学行为,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转学相关事宜。

1.3 定义转学是指学生在大学研究期间,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继续研究的行为。

2. 转学条件2.1 学生申请转学的条件1. 学生应当具有充分的理由,且转学理由应当真实、合法。

2. 学生的研究成绩达到转入专业的相应要求。

3. 学生应当获得转入学校的同意。

2.2 学校同意转学的条件1. 学生原所在专业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2. 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并符合转入专业的招生条件。

3. 学生原所在学校同意学生转学,且学生与原所在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3. 转学程序3.1 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学院审核所在学院对学生提交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3 教务处审核学校教务处对学生提交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领导审批。

3.4 学校领导审批学校领导对学生转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并将学生学籍档案转至转入学院。

3.5 转入学院接收转入学院接收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办理转入手续。

4. 转学时间学生转学一般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确定。

5.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学生在转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本规定正常转学,学生可向学校申请特殊处理。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理。

6.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以上为学生转学程序规定,请相关人员按照本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教务处。

学校转学规章制度

学校转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转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在读学生申请转学事宜。

第三条学校转学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转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转学条件第四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表现;2. 因家庭原因、特殊情况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3. 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具有转学资格的;4. 转入学校有招生计划,且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转学:1. 在学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2. 在学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3. 学籍状态为休学、留级的;4. 转入学校与原学校专业不一致,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5. 学校认为不宜转学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转学程序第六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转学申请书;3. 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同意转学的证明材料;4. 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转入学校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应书面告知原因。

第八条学生转学手续办理完毕后,转入学校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转学手续报送原学校。

第四章转学待遇第九条转入学生享受与原学校同等的教育教学资源、住宿条件和生活待遇。

第十条转入学生在学籍、奖学金、助学金等方面,与原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不得因转学而降低其待遇。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学生转学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转学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转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依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学的条件(一)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录取学校学习,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学:1 .转学学生原则上应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2 .转学理由正当、充分;3 .转学材料齐备、真实、有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学:1 .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是毕业班的学生;2 .申请转入学校与原在读学校有不在同一办学层次、同一办学属性、同一办学类别情况之一的;3 .降分录取的申请转入高录取分数线的同层次学校的;4 .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5 .经省招生部门录取,但未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和未取得学籍的;6 .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7 .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8 .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9 .跨学科门类的;10 .应予留级、退学的;I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学的程序(一)转出的办理程序1 .学生申请。

需转出的学生应当先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说明理由。

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转学备案表》和《学生转学(转出)申请表》。

因病转出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需盖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2 .相关部门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转学理由及相关材料,并召开学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出,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

教务处审核学生转学理由及相关材料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学校审批。

主管副校长审核学生转学理由及相关材料并作出是否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的意见。

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出,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

2024年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2024年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____年高校转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高校转学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根据《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高等教育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转学管理。

第三条转学是指学生由一所高校转入另一所高校继续学习的行为。

第四条高等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第五条高校转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

第六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当遵守高校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高等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学制度和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操作办法,并向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二章转学条件第八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一)家庭原因转学;(二)经济困难转学;(三)专业调整转学;(四)升学需求转学;(五)受恶劣环境影响转学;(六)其他正当理由。

第九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级学业成绩合格;(二)奖惩记录良好;(三)无正在进行中的学业争议;(四)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五)其他条件依据高校规定。

第十条学生转学须经现就读高校同意,并符合目标高校相关专业的招生要求。

第三章转学程序第十一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当按照现就读高校和目标高校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请。

第十二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附上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现就读高校应当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后,及时组织学术部门、教务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第十四条现就读高校审核通过转学申请的,应当提供转学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现就读高校审核不通过转学申请的,应当及时向学生说明理由,并告知学生可以申请复查或者要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获得现就读高校同意转学,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应当向目标高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指定的材料。

第十七条目标高校应当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后,及时组织学术部门、教务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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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一、严格规范转学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
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在符合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学生转学制度,
确保转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

特殊
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
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
考录取分数。

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
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
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
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
8跨学科门类的;
9应予退学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4.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
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经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
署接收函。

其中,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

转学学生的相关手
续和证明材料应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备案。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和公开机制。

高校对转学的
政策、程序、结果进行公开;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
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
的公示。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转学确认程序及结果,通过网站、报刊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严禁违规转学行为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规范转学工作,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
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

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转学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根据领导干部问
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涉嫌违纪的,按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
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依
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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