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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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改革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6]181号
【发布部门】包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2
【实施日期】2016.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改革工作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6〕181号)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针对当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及时掌握政府系统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改革进展情况上报工作
(一)各地区对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改革创新任务的通知》,对已确定的创新任务目前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突出取得的成效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重点任务、创新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汇总,重点突出取得
成果、亮点和主要措施。对需要出台改革方案的任务,要对制定出台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对不需要制定方案的任务,要对分阶段采取的措施、目前推进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三)市发改委、农牧业局、商务局要分别对生态文明建设、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同俄蒙合作机制等三项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内蒙古先行先试改革任务进行总结。
二、加快方案制定,提高方案质量
(一)加快方案制定。对正在组织制定的改革方案,要按照完成时限抓紧制定,报送市政府前要充分征求意见,基本取得一致;对已报送市政府的改革方案要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具备上会条件;对已经市政府相关会议研究的方案,要抓紧修改完善。凡中央、自治区审议过的方案和涉及“三重一大”、具有创新突破的改革方案,需报市委深改组审议通过再予印发。已印发的各项改革方案要报送市政府改革办备案。等待顶层设计任务要及时跟踪,原则上中央相关改革方案出台一个月内、自治区出台半个月内制定完成我市配套方案。
(二)提高方案质量。要立足于我市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着力提高改革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案要具体、可操作、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避免照抄照搬中央、自治区改革方案。确无必要制定出台方案的,请以正式文件作出说明,并向市委改革办提请建议取消。
(三)对已出台的改革方案,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对方案执行落实情况要及时跟踪反馈,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