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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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台帐,统筹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推动责任落实。年底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强化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筑
牢思想防线,营建崇廉风尚。党组成员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警示教育。
3.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着力构健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套切实有用的制度体系。
4.严格监督考核。根据考核、测评、群众反映等情况,及时约谈内设股室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每年组织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5.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关,切实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建立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
6.维护群众权益。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7.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党组对“三重一大”决策实行全程记实。
8.坚决反对腐败。领导和支持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落实。积极推进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持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督办重点案件、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检查考核。
2、切实管好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报告;每半年要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督促有关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
3、真正带好队伍。坚持以上率下,努力提升思想力、领导力和执行力,争做全体党员忠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楷模,争做全体干部创造性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楷模,争做全社会遵纪守法、道德人格的楷模,以党性建设、能力建设和人格建设的全面加强带动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全
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以健全制度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为核心,带队伍、抓队伍、强队伍;不定期与各股室负责人谈话,了解掌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其所在班子及本人廉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成驻局纪检组立案查处。
4、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
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综合(核算)股、工业股、能源股、法制股、企调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农调队、普查中心(名录库)、数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副主任同志负责监测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城调队、人口(社会)股、服务业股(财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副主任科员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投资股(房地产、建筑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
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局党支部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