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
1 总则
1.1.1为规范全国无线电监测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加强无线电监测设施工程决策和项目建设的
科学管理,建立统一的无线电监测体系,根据国际电联的《频谱监测手册》和ITU-R的有关建议书,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及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规范”)。
1.1.2全国无线电监测设施包括VHF/UHF无线电监测网、短波无线电监测网、卫星无线电监测网,其
中短波、卫星无线电监测网建设以及机载、船载监测站的规范另行制定。
1.1.3本规范是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无线电监测设施总体规划、方案设
计和工程实施。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改建、扩建工程须参照本规范执行。
1.1.4无线电监测设施的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的有
关规定。
1.1.5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中条款有困难时,实施单位应充分论述理由,附上相应领域内专家的
评审意见,并提供处理建议书报主管部门批准。
2 术语
2.1.1 无线电监测Radio Monitoring Station
对无线电信号进行搜索、测量、分析、识别,以及对无线电波发射源测向和定位,以获取其技术参数、功能、类别、位置和用途。
2.1.2 无线电监测站Radio Monitoring
执行无线电监测任务的技术设备及附属设施,分为一、二、三级。
2.1.3 固定监测站Fixed Monitoring Station
设置在固定地点实施监测的无线电监测站。
2.1.4 移动监测站Mobile Monitoring Station
设置在运载工具中,可在移动状态下实施监测的无线电监测站。
2.1.5 可搬移监测系统Movable Monitoring System
可在不同地点临时设置、实施监测的无线电监测系统
2.1.6 便携式监测设备Portable Monitoring Equipment
可方便携带、手持的无线电监测设备
2.1.7 无线电监测指挥控制中心Radio Monitoring Command Control Center
具有联合无线电测向交会、监听和指挥调度功能的控制中心。
2.1.8 A级无线电监测网Radio Monitoring Network of Class A
由一个指挥控制中心、至少三个一级无线电监测站(其中必须包括一个固定监测站)、一个无线电检测实验室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组成,承担相应的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工作。根据区域内无线电台站数量、覆盖区域面积和特定任务的需要,可另设置二级无线电监测站和三级无线电监测站。
2.1.9 B级无线电监测网Radio Monitoring Network of Class B
由一个指挥控制中心、至少三个二级无线电监测站(其中必须包括一个固定监测站)、一个无线电检测实验室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组成,承担相应的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工作。根据区域内无线电台站数量、覆盖区域面积和特定任务的需要,可设置一个一级无线电监测站,以及若干三级无线电监测站。
2.1.10 C级无线电监测网Radio Monitoring Network of Class C
由一个指挥控制中心、一至两个二级无线电监测站(其中必须包括一个固定监测站),一个无线电检测实验室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组成,承担相应的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工作。根据区域内无线电台站数量、覆盖区域面积和特定任务的需要,可另设置三级无线电监测站。
2.1.11 一级无线电监测站Radio Monitoring Station of Class Ⅰ
具有测量、测向和监听功能,主要性能指标符合本规范第4.4要求的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站。
2.1.12 二级无线电监测站Radio Monitoring Station of Class Ⅱ
具有测量、测向和监听功能,主要性能指标符合本规范第4.5要求的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站。
2.1.13 三级无线电监测站Radio Monitoring Station of Class Ⅲ
具有测量、监听功能,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增加测向功能,主要性能指标符合本规范第4.6要求的固定监测站。
2.1.14 无线电检测实验室Radio Test Agency
承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相关技术指标和非无线电设备的电磁辐射指标检测任务的部门,包括固定和移动两类。
3 构成
3.1 组成
3.1.1 无线电监测网分A、B、C三级,分别由一个无线电监测指挥控制中心、若干无线电监测站和相关附属设施组成,包括辖区无线电监测网或执行专项任务的无线电监测网。
3.1.2 无线电监测指挥控制中心主要包括无线电测向交会、监听、控制、信息显示、网络与通信、联网应用、电磁兼容分析、地理信息、台站数据库、监测数据库等系统。
3.1.3 无线电监测站设备配置主要包括测量、测向、监听、控制、天馈系统,以及通信、电源、防雷接地、环境监控等辅助系统。
3.2 无线电监测网和无线电监测站之间的关系
3.2.1 A、B、C级无线电监测网、指挥控制中心以及一、二、三级无线电监测站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4 要求
4.1 A级无线电监测网建设要求
4.1.1 建筑面积
1.机房和辅助用房总面积为3000-4500平方米。
2.机房包括指挥控制中心、监测机房、无线电检测实验室、信息网络机房等。
3.辅助用房包括设备室、维修室、资料室、培训室、配电室、办公室、监测值班室、车库、安防监控室、保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
4.固定监测站天线场地面积为100-300平方米/个。
4.1.2 机房基本要求
1.温度:10℃~30℃
2.相对湿度:20%~75%
3.对计算机等易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应采取屏蔽措施
4.应有防尘、防水措施
5.机房内各种走线应隐蔽、安全、便于维护
6.应具有符合电子设备机房防火要求的措施
4.1.3 车辆
1.应配备移动监测车、检测车和业务用车。
2.要选用性能良好、通过性强的车型,总数为5-7辆。
4.1.4 通信系统
1.固定监测站和指挥控制中心的传输速率应≥2048Kbit/s。
2.移动监测站、可搬移监测系统和指挥控制中心的传输速率应≥128Kbit/s。
4.1.5 可搬移监测系统和便携式监测设备
可搬移监测系统和便携式监测设备作为固定、移动监测站的必要补充,可临时设置,进行无线电监测、测向和干扰查找,一般应配置一至两套可搬移监测系统、二至三套便携式监测设备。
4.1.6 无线电检测实验室
1.包括固定、移动检测实验室两种。
2.检测的主要项目有频率、功率、杂散发射、发射带宽和邻道功率、电磁辐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