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通风和排烟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版](https://img.taocdn.com/s3/m/59881b1f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82.png)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今天店铺分享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版,一起了解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版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规范》)被批准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这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建筑防火设计通用规范。
记者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了解到,根据该规范编制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以下简称《图示》)日前已经面市。
新旧规范差异大据悉,新版《规范》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首先,新版《规范》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其次,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再次,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此外,新规还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图示》率先面世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郭景介绍,针对《规范》的这些重要变化,标准院组织编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将规范的主要条文通过图示、表格等形式表示出来,力求简明、准确地反映规范的原意,以便于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防火建筑设计2023版规范》
![《防火建筑设计2023版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0cd56868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8a.png)
《防火建筑设计2023版规範》防火建筑设计2023版规范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建的防火建筑设计,包括民用、工业和公共建筑。
1.2 规范目的本规范旨在通过制定防火建筑设计的相关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损失。
1.3 规范依据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防火设计基本要求2.1 防火分区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物内,通过防火墙、防火门等措施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蔓延的区域。
2.2 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是指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用于减少火灾蔓延的风险。
2.3 防火材料防火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包括不易燃烧、燃烧速度慢、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少等特性。
2.4 防火设施防火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
3. 防火分区设计3.1 防火分区划分防火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
3.2 防火分区面积限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3.3 防火分区出入口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防火门,防火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 防火间距设计4.1 防火间距计算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计算。
4.2 防火间距限制建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4.3 防火间距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防火间距进行适当调整。
5. 防火材料设计5.1 防火材料选择防火材料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选择。
5.2 防火材料性能要求防火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包括不易燃烧、燃烧速度慢、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少等特性。
5.3 防火材料施工防火材料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6. 防火设施设计6.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设计。
《建筑烟雾抽排系统技术规范》(GB51251-2023)
![《建筑烟雾抽排系统技术规范》(GB51251-2023)](https://img.taocdn.com/s3/m/3a7afbcb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85.png)
《建筑烟雾抽排系统技术规范》(GB51251-2023)建筑烟雾抽排系统技术规范(GB-2023)1. 引言本技术规范旨在规定建筑烟雾抽排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等技术要求,以确保建筑内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排除烟雾,维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建筑结构的完整性。
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特种建筑的烟雾抽排系统设计与施工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烟雾抽排系统指用于排除建筑内烟雾、降低烟气浓度的系统,包括烟雾抽风机、通风管道、烟气探测器等设备和元件。
3.2 烟雾抽风机指用于排除建筑内烟雾的机械设备,具有一定的风量和排烟能力。
3.3 烟气探测器指用于检测建筑内烟气浓度的设备,可以及时触发烟雾抽排系统的启动。
4. 技术要求4.1 系统设计4.1.1 系统布局烟雾抽排系统应根据建筑的布局和使用要求,合理确定烟雾抽风机的位置、通风管道的走向等,保证烟雾能够迅速有效地被抽排到室外。
4.1.2 设备选型选择烟雾抽风机和烟气探测器时,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平面布局和火灾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设备的性能满足需求。
4.2 施工要求4.2.1 材料选择烟雾抽排系统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耐火性能和耐用性。
4.2.2 工程施工烟雾抽排系统的安装应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设备和管道的连接牢固可靠,排烟通道畅通无阻。
4.3 验收标准4.3.1 安全性能测试经过施工完成的烟雾抽排系统应进行安全性能测试,验证系统的可靠性和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3.2 文件验收烟雾抽排系统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备合格证明等文件应进行验收,确保设计和施工过程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5. 防止误用和维护5.1 使用说明烟雾抽排系统的使用人员应熟悉系统的操作方法,能够正确使用系统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防止误用和损坏系统。
5.2 定期维护烟雾抽排系统应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6. 引用标准本技术规范引用以下标准:- GB/T XXXX-X-XXXX 《建筑烟气探测系统技术规范》- GB/T XXXX-X-XXXX 《烟雾抽风机技术规范》7. 附录- 附录A:烟雾抽排系统设计示意图- 附录B:烟雾抽排系统施工工艺图以上为《建筑烟雾抽排系统技术规范(GB51251-2023)》的主要内容概述。
建筑物排烟系统规范要求与设计原则
![建筑物排烟系统规范要求与设计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65249205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14.png)
建筑物排烟系统规范要求与设计原则建筑物排烟系统,作为建筑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设施,具有排除火灾烟气,保护人员生命安全的功能。
本文将对建筑物排烟系统的规范要求与设计原则进行探讨,以期提供相关参考和指导。
一、规范要求1.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根据《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建筑物的排烟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可靠性要求高,能够排除火灾烟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②排烟系统应与建筑物的其他消防系统配合协调;③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和国家标准。
2. 局部建筑消防规范的要求除了一般的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外,不同类型的建筑物还需根据其使用性质和特点,遵循相应的局部建筑消防规范。
例如,商场建筑的排烟系统需满足广泛空间的烟气扩散特点,而医院建筑的排烟系统需考虑手术室等特殊场所的需求。
3. 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排烟系统设计时,应选择具有较高防火性能的材料,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可靠性。
例如,排烟管道宜采用防火板进行包覆,防火卷帘的安装要符合国家消防标准等。
4. 电气设备的选用与布置要求排烟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布置和接线。
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等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二、设计原则1. 合理布局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功能区域和楼层,合理布置排烟设备的位置。
烟道宜尽量缩短,减少机械排烟的运行阻力。
疏散楼梯间和走廊等疏散通道的排烟系统应分区设计,确保烟气不会进入疏散通道。
2. 准确计算在设计排烟系统时,需准确计算建筑物的烟气产生量,确定排烟风机的数量和容量,以及排烟管道的直径和长度等参数。
同时,还需计算排烟系统的阻力损失,确保排烟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多重备份为了确保排烟系统的可靠性,应采用多重备份的设计原则,即增设备份的排烟风机和排烟管道。
在一些特殊场所,如大型商场、高层建筑等,还可以采用分区独立控制的设计方案,确保烟气扩散不会影响到其他区域。
4. 联动与监控排烟系统应与建筑物的其他消防系统进行联动,如与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控制系统等相连,实现排烟系统的自动化控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4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4年版](https://img.taocdn.com/s3/m/169f7446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fe.png)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4年版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重建的建筑工程防火设计。
对于特殊用途的建筑,如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设施等,应按照专门的规定执行。
1.2 防火设计原则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保护。
1.3 防火设计要求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应结合建筑的用途、规模、结构形式、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 建筑设计防火要求2.1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易燃材料应尽量避免使用,对于必须使用的场合,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2 建筑结构建筑结构的防火设计应保证在火灾情况下,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应合理设置防火隔离层。
2.3 防火分区分隔建筑应根据火灾风险进行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应设有明显的界限,并应配备有相应的防火设施。
2.4 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设计应保证在火灾情况下,人员可以迅速、安全地疏散。
通道的宽度、长度、疏散楼梯的设置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5 消防设施建筑应配备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等,并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 特殊建筑防火要求3.1 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应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先进设施。
3.2 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应合理,同时应设置有明显的火灾警示标志和灭火器等。
3.3 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设施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设置有专门的防火、防爆设施。
4. 监督管理4.1 建筑设计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4.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防火设施的施工质量。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https://img.taocdn.com/s3/m/8d5dd2a9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c6.png)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首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明确了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防火等级,规范了使用不同防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例如,对于高层建筑的外墙材料、屋面材料和隔断材料都有详细的防火等级要求。
这样可以确保建筑物的外观材料在火灾时能够抵御火灾的蔓延,保护建筑物内外的人员安全。
其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规定了建筑结构的防火要求。
建筑结构中的梁、柱、墙体等部位是支撑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设计时需要考虑其防火性能。
规范中明确了建筑结构的防火等级要求,以及应采取的防火保护措施,如使用防火涂料、防火间距等。
这样可以提高建筑物的耐火性能,阻止火灾在建筑结构中的蔓延,保护人员逃生通道的安全。
此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还规定了建筑物的防烟要求。
火灾发生后,烟雾是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筑物的防烟设计至关重要。
规范中详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的防烟措施,包括设置自然排烟口、机械排烟系统等。
这些防烟措施能够有效地控制火灾烟气的扩散,保持疏散通道的通畅,提供安全的逃生条件。
最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还涉及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是保障建筑物火灾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中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种类、位置、数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例如,规范要求建筑物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基本消防设施,并规定了其摆放和使用要求。
这些消防设施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标准,为建筑设计提供了明确的防火措施和要求。
通过遵循这些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物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建筑设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33de49f14791711cc7917bd.png)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 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 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 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防火卷帘的耐火极 限不应低于。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国家标准 《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 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国家标 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 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 于。()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 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五 .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范 (摘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一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耐火等级
最多允 许层数
防火分区的最 本 1.0.2
条规定
三级
层
四级
层
备
注
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 分区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 动场所不应超过三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 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1.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 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 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超过二层或设置在三 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 (室)内
2. 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 堂、菜市场不应超过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 层以上楼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给排水暖通强条部分最新版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给排水暖通强条部分最新版本](https://img.taocdn.com/s3/m/d876fc41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b0.png)
8.3 自动灭火系统
8.3.7 下列建筑或部位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火柴厂旳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且生产或使用硝化 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旳厂房; 2.乒乓球场旳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分; 3.建筑面积不小于60㎡或储存量不小于2t旳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 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旳仓库; 4.日装瓶数量不小于3000瓶旳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旳灌瓶间、石坪库; 5.特等、甲等剧场、超出1500个座位旳其他等级剧场和超出2023个座 位旳会堂或礼堂旳舞台葡萄架下部; 6.建筑面积不不不小于400㎡旳演播室,建筑面积不不不小于500㎡旳 电影摄影棚 。 8.3.8 下列场合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旳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 90MV•A及以上旳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旳独立变 电站油浸变压器; 2.飞机发动机试验台旳试车部位; 3.充可燃油并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旳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8.3 自动灭火系统
8.3.3 除本规范另有要求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旳场合外,下列高层民 用建筑或场合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旳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 室和旅馆旳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旳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合; 4.建筑高度不小于100m旳住宅建筑。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 城市交通隧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 城市交通隧道](https://img.taocdn.com/s3/m/10fbc9546529647d262852cb.png)
12 城市交通隧道12.1 一般规定12.1.1 城市交通隧道(以下简称隧道)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隧道内的交通组成、隧道的用途、自然条件、长度等因素进行。
12.1.2 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及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应符合表12.1.2 的规定。
12.1.3 一类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二类不应低于1.50h;三类不应低于2.00h;四类隧道的耐火极限不限。
水底隧道的顶部应设置抗热冲击、耐高温的防火衬砌,其耐火极限应按相应隧道类别确定。
注:1 一、二类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采用RABT 标准升温曲线测试,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的耐火极限应采用HC 标准升温曲线测试,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2 通行机动车的四类隧道和仅限人行或通行非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耐火极限试验可采用标准升温曲线和判定标准。
12.1.4 隧道内装修材料除嵌缝材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
12.1.5 一、二、三类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应按下列规定设置:1 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
车行横通道间隔及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的入口间隔,宜为500~1500m;2 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
车行横通道间隔及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的入口间隔,宜为200~500m;3 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设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在双孔中间设置,并应直通隧道外;4 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高度不应小于4.5m;5 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12.1.6 一、二、三类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应按下列规定设置:1 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人行横通道间隔及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的入口间隔,宜为250~300m;2 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设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
建筑防排烟及暖通空调防火规范
![建筑防排烟及暖通空调防火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c1a11d75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81.png)
建筑防排烟及暖通空调防火规范建筑是人们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筑防火是至关重要的,而建筑防排烟及暖通空调防火规范则是重要的防火措施之一。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该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防排烟规范建筑防排烟规范是指建筑内部设计中,针对火灾排烟通道和设备进行规范的一系列要求。
防排烟设备是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因为在火灾发生时,大量的烟雾和有毒气体产生,如果没有排烟装置进行排除,会加重火场情况,增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排烟通道规范建筑防排烟规范规定,每个房间或者楼层都应该有一定数量的排烟口,并且位置要安排合理,能够快速排出烟雾和有毒气体。
排烟通道的宽度和高度也有一定的规定,为了保证排烟通道畅通,宽度不能小于2米,高度也应该按照规范进行设置。
2.排烟设备规范在建筑防排烟规范中,排烟设备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一般包括机电设备和人工排烟。
机电排烟设备主要包括排烟风机、排烟阀门等,应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装和选型。
人工排烟主要指在紧急情况下,由专业人员进行的手动排烟,建筑物内部应该设置相应的人工排烟设备,方便人员进行操作。
3.排烟控制规范排烟控制规范主要指在火灾发生时,自动或者手动启动排烟系统,将烟雾和有毒气体进行排除。
自动控制系统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安装,可以与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联动,能够及时迅速判断火场情况并启动排烟系统。
同时,手动控制也是必不可少的说明要求,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可以通过手动控制启动排烟设备,保证排烟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暖通空调防火规范暖通空调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之一,它不仅能够保证室内温度适宜,还可以调节室内湿度和空气质量。
但是,暖通空调系统也有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暖通空调防火规范也是非常必要的。
1.设备规范暖通空调系统在设计时,应该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如排烟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性、管路燃烧性等等。
在选择设备时,还需要考虑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需要对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和审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年)](https://img.taocdn.com/s3/m/f3b0874831126edb6e1a1036.png)
2020/2/3
10
三)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
• 1、建筑的平面布局有利于消防救援和人员疏散,消防车道和设计 水源或城市给水管网的供水满足消防需要。
2020/2/3
3
一、概述
• 1、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是体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 一消防工作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制止建筑火灾事故,减 少火灾危害的根本措施。
• 2、科学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其消防设施应当有利于扑救火 灾,并保证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且将火灾影响限制在一定 的范围内,体现“主动灭火”和“被动防火”相结合的理念。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3.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规范(制定)
4.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39-90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
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8-2009
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2008
8.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2004
2020/2/3
9
二)建筑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
• 建筑防火设计的目的,在于优化建筑耐火、防火和灭火等各部分的 设防要求,从而确保建筑的防火安全性能达到一定的标准。我国现行的 防火规范总结了我国历史上各类火灾的经验与教训的和科研成果,综合 考虑了当前国家的整体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状况。
• 建筑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
•2、建筑设计规范
1.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02 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 GB 50156-2006 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2006 4.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0-91 5.氢气站设计规范 GB 50177-2005 6.乙炔站设计规范 GB 50031-91 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92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 9.冷库设计规范 GB 50072-2010 10.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99(2006年版) 11.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790939d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8c.png)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范(摘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一.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二.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上表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四.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1. 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1)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0h。
(2)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五.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六.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 2.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2.按照本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https://img.taocdn.com/s3/m/8375ccbf83d049649b66589b.png)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 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 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 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 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 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 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历年版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TJ 16-1974 9章6个附录148条
历年版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 局部修订:95年、97年、2001年 10章5个附录252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2章1个附录388条,强制性条文176条
2.0.14商业服务网点
定义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 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
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
商业服务网点
分隔要求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的楼板
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 无门窗洞口的隔墙
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 完全分隔
2.50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难燃烧体
0.25
三级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5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75 难燃烧体
2012新型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2012新型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dc0bd42b7375a417866f8f46.png)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txt39人生旅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逆境失意会经常伴随着我们,但人性的光辉往往在不如意中才显示出来,希望是激励我们前进的巨大的无形的动力。
40奉献是爱心,勇于付出,你一定会收到意外之外的馈赠。
标准规范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自然排烟2.1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4)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第三节机械防烟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建筑消防安全 防火隔离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
![建筑消防安全 防火隔离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https://img.taocdn.com/s3/m/5effa808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5f.png)
建筑消防安全防火隔离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在建筑设计中,防火隔离与防排烟系统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介绍防火隔离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原则、材料选择以及施工要点,以期为建筑消防安全提供有效的指导。
一、设计原则防火隔离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布局:建筑物内部应根据功能、人员流动以及火灾影响因素等,合理布置防火隔离与防排烟设施,并根据建筑性质和消防规范的要求,合理划分防火分区。
2. 安全通道设置:防火隔离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确保建筑物内外通道的安全与畅通,保证人员疏散的及时性与顺畅性。
3. 材料选择:应选用具有耐高温、隔热性好、阻燃性能合格的材料,如耐火砖、防火板等。
4. 自动控制:防火隔离与防排烟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能及时、准确地控制疏散通道、防火门等防火隔离设施的开关。
二、防火隔离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要点1. 防火隔离系统设计要点:(1)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消防规范,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并设置相应的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隔离设施。
(2)防火墙的设置应符合要求,一般要求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材料进行构造,并应将墙体与结构、管线等其他部分适当隔离。
(3)防火门的选择应考虑其火灾、高温环境下的耐火时间,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开启性能,以确保防火分区的隔离效果。
2. 防排烟系统设计要点:(1)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使用特点,合理设置防排烟区域,并选择合适的防排烟设备。
(2)防排烟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排烟效果,并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保持通风状况。
(3)在防排烟系统设计中需充分考虑疏散通道的烟气控制,确保通道内不会因烟雾阻塞而影响疏散效率。
三、施工要点1. 预制防火隔离构件的安装要求:(1)预制构件在安装前应经过检验合格,并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
(2)预制构件的安装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尤其是对接缝的处理应仔细、严密,确保不漏风、不渗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计标[1987]14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计标[1987]14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859f1269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06.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5月1日附件: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1447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同时废止。
本规范只规定了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施行中,必要时可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报国家计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贯彻实施。
公安机关负责检查督促。
对没有专门防火规定的,或按本规范设计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综合主管部门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七局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年8月26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我部消防局会同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纺织工业部纺织设计院等10个单位共同修订的。
在修订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调查了27个大中城市的200余个各类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现状,总结了最近10多年来的建筑防火设计方面的经验教训,吸收国外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建筑防火先进技术成果。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do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doc](https://img.taocdn.com/s3/m/76c6d666767f5acfa1c7cdfc.png)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07-12发布 2006-12-01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50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 号)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06,自2006年 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3.1.2 、3.2.1 、3.2.2 、3.2.7 、3.2.8 、3.3.1 、3.3.2 、3.3.7 、3.3.8 、3.3.10 、3.3.11 、3.3.13 、3.3.14 、3.3.15 、3.3.16 、3.3.18 、3.4.1 、3.4.2 、3.4.3 、3.4.4 、3.4.9 、3.4.11 、3.5.1 、3.5.2 、3.6.2 、3.6.6 、3.6.8 、3.6.10 、3.6.11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3.8.1 、3.8.2 、3.8.3 、3.8.7 、4.1.2 、4.1.3 、4.1.4 、4.2.1 、4.2.2 、4.2.3 、4.2.5 、4.3.1 、4.3.2 、4.3.3 、4.3.5 、4.3.6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5.1.1 、5.1.2 、5.1.3 、5.1.6 、5.1.7 、5.1.8 、5.1.9 、5.1.10 、5.1.11 、5.1.12 、5.1.13 、5.1.15 、5.2.1 、5.3.1 、5.3.2 、5.3.3 、5.3.4 、5.3.5 、5.3.6 、5.3.8 、5.3.9 、5.3.11 、5.3.12 、5.3.13 、5.3.14 、5.3.16 、5.3.17 、5.4.2 、5.4.3 、5.4.4 、5.4.5 、5.4.6 、6.0.1、6.0.4 、6.0.6 、6.0.7(3、4)、6.0.8 、6.0.9 、6.0.10 、7.1.1 、7.1.2 、7.1.3 、7.1.5 、7.1.6 、7.2.1 、7.2.2 、7.2.3 、7.2.4 、7.2.5 、7.2.7 、7.2.9 、7.2.10 、7.2.11 、7.3.5 、7.4.1(1、4、5、6)、7.4.2(1、2、3、4)、7.4.3 、7.4.4 、7.4.10 、7.4.12 、7.5.2 、7.5.3 、7.6.2 、8.1.2 、8.1.3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3.1 、8.4.1 、8.5.1 、8.5.3 、8.5.4 、8.5.5 、8.5.6 、8.6.1 、8.6.2 、8.6.3 、8.6.4 、8.6.5 、8.6.9 、9.1.2 、9.1.3 、9.1.5 、9.2.2(1、2、3)、9.3.1、9.3.3 、9.4.1 、9.4.3 (3)、9.4.5 、10.1.2 、10.1.3 、10.1.4 、10.2.2 、10.2.3 、10.3.2 、10.3.5、10.3.6(1)、10.3.8 、10.3.9 、10.3.10 、10.3.12、10.3.17、11.1.1(1、2)、11.1.3 、11.1.4 、11.1.6(1)、11.2.1 、11.2.4 、11.3.1 、11.3.2 、11.3.4 、11.3.5 、11.4.1 、11.4.2 、11.4.4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ae5a6b06b7360b4c2e3f64cc.png)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九章防烟与排烟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新增加防烟、排烟章节。
二、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应设防烟、排烟的部位。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2.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1)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地下商店或其他地下商业营业厅)。
3)中庭4)地下室、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内走道,其他建筑中长度大于40m的疏散内走道。
5)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地上丙类仓库。
6)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演艺场所。
三、机械加压送风量的计算。
1.压差法:当疏散通道门关闭时,加压部位保持一定的正压值。
L y=0.827×A×△p1/N×1.25×3600式中:0.827—计算常数(漏风率系数);L y—加压送风量,m3/h;A—门、窗缝隙的计算漏风总面积,m2;△p—门缝两侧的压差值,Pa。
对于防烟楼梯间,取40 Pa ~50 Pa;对于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取30 Pa ~25 Pa;N—指数,对于门缝及较大漏风面积,取2;对于安全窗口缝隙,取 1.6;1.25—不严密处附加系数。
2.风速法:开启着火层疏散门时,需要相对保持门洞处一定风速所需送风量。
L y=a bnFv)1( ×3600式中:L y—加压送风量,m3/h;F—每个门的开启面积,m2;V—开启门洞处的平均风速,取0.6m/s~1.0m/s;a—背压系数,根据加压间的密封程度,取值范围为0.6~1.0;b—漏风附加率,取0.1~0.2;n—同时开启门的计算数量,对于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取2。
四、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计中需注意的几点。
五、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及设计中需考虑的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3 通风和排烟系统
12.3.1 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12.3.2 隧道内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度大于3000m的隧道,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方式或重点排烟方式;
2 长度不大于3000m的单洞单向交通隧道,宜采用纵向排烟方式;
3 单洞双向交通隧道,宜采用重点排烟方式。
12.3.3 机械排烟系统与隧道的通风系统宜分开设置。
合用时,合用的通风系统应具备在火灾时快速转换的功能,并应符合机械排烟系统的要求。
12.3.4 隧道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全横向和半横向通风方式时,可通过排风管道排烟。
2 采用纵向排烟方式时,应能迅速组织气流、有效排烟,其排烟风速应根据隧道内的最不利火灾规模确定,且纵向气流的速度不应小于2m/s,并应大于临界风速。
3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风阀、消声器、软接等辅助设备,应能承受设计的隧道火灾烟气排放温度,并应能在250℃下连续正常运行不小于1.0h。
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12.3.5 隧道的避难设施内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送风的余压值应为30Pa~50Pa。
12.3.6 隧道内用于火灾排烟的射流风机,应至少备用一组。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