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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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办法[001]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办法[001]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浙江省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XX〕3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办法[20XX]34号)和今年2月3日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总体目标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源头治理、动态监管、应急处置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和司法联运惩处的工作体系,切实保护农民工劳有所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制订实施“丽水无欠薪”行动计划,以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无欠薪为重点,深入开展无欠薪县(市、区)、无欠薪企业创建活动,确保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更规范、保障机制更完善、处置措施更有力,治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明显进展。

健全问责制度,对因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工作不到位以及联动工作不配合,引发欠薪重大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追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覆盖城乡、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治理格局,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

二、全面落实相关责任(一)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

各地要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将解决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政府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

对因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工作不到位,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不配合,引发欠薪重大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目录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1)《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概述 (2)背景介绍 (2)目的和意义 (2)法律依据 (4)工资支付管理 (5)工资支付方式 (5)工资支付时间 (6)工资支付地点 (6)工资计算和结算 (7)工资计算方法 (7)工资结算周期 (9)工资结算方式 (9)工资保障措施 (10)工资保证金制度 (10)工资支付监督机制 (11)工资争议解决机制 (12)违法行为和处罚 (12)违法行为的定义 (12)处罚措施 (14)违法行为的申诉和处理程序 (15)宣传和培训 (17)宣传工资管理法规 (17)培训农民工工资管理知识 (18)加强工资管理意识 (19)评估和监督 (19)工资管理评估指标 (19)监督机构和职责 (20)监督结果的公示和反馈 (21)总结和展望 (22)工资管理的成效 (22)未来的发展方向 (23)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建议 (24)《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概述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管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农民工工资拖欠、低工资、不合理扣除等问题频频出现,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和社会稳定。

首先,农民工工资管理问题的背景可以追溯到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初期。

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从事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

然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和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农民工工资问题逐渐凸显。

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取拖欠工资、虚报工资、恶意扣除等手段,导致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农民工工资管理问题的背景还与城乡差距、户籍制度等因素密切相关。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地位和待遇相对较低。

他们通常没有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工资水平也普遍较低。

此外,城乡差距也是农民工工资管理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2x〕9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治理拖欠工资责任,县住房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卫生计生、金融国资、教育体育、经信、林业、工业园区、旅游景(度假)区等部门和乡镇以及其它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治理所管行业、辖区拖欠工资问题。

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眉府办发〔202x〕9号文件要求履行职责,具体开展欠薪预防、日常监管、欠薪处理等工作。

县人力保障局负责综合协调,开展监察执法、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由县级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人力保障、总工会、住房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

第**条加强治理拖欠工资制度建设,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使拖欠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目标。

第二章欠薪预防制度第五条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矿山企业、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缴存工资保证金。

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将缴存工资保证金信息报送县人力保障局备案。

住房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将缴存工资保证金作为建设资金审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的工程项目,视为建设资金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预防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

实行建设单位支付担保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供担保函及复印件。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前言农民工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存在薪资拖欠、违法违规行为,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往往不能得到保障,给农民工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背景1. 迅速增长的农民工人数: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逐年扩大,农民工的数量持续增加。

2.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很多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三、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内容1. 工资支付方式:规定企业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工资,禁止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

2. 工资发放时间: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工资。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未按时支付工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滞纳金。

3. 工资标准: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 工资核查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核查机制,由社会组织、工会等第三方进行工资核查,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工资保障基金:建立工资保障基金,用于解决企业破产、资金困难等情况下无法支付工资的问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6. 法律责任: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处罚。

四、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和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有效实施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3. 推动经济发展:农民工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他们的工资待遇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积极性。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对工资发放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采取法律手段
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失信
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为了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遵守《劳动法》和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的规定,高度重视民工管理,特别是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以下是我们部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台账。

严格审查身
份证的有效性,拒绝吸纳童工、未成年人和无效证件者,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派遣协管员到项目部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位民工的进出场时间都记录在台账中。

二、工资发放方法:
1、项目部建立民工花名册,每月劳务分包单位提交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备案,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2、控制最低工资,项目部审查每位民工的工资。

3、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时需签收,项目经理部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天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公示民工工资总支付情况。

三、工资发放监督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措施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措施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措施随着国家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而如何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下面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措施。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推行“不拖欠工资”工作的重要责任主体。

因此,对企业的管理要求必须更加细化。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财务管理。

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严格审核繁琐,提高审核质量的同时,增强对农民工工资的重视。

有必要建立健全标准化的财务核算系统,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落实工资专户制度。

要求企业必须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每月将员工工资按时转入,并定期公开。

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用工人工资用于企业其他用途。

3.加强资金监管。

加强对资金的监管,防止资金池、项目账户、分账户等相关账户的资金被挪用、侵吞等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实现“不拖欠工资”目标的必由之路。

建立数字化、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将有助于企业更加规范和透明地管理工资发放。

具体措施如下:1.实现工资在线审核和检查。

优化工资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化的薪资计算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和错误,确保农民工得到工资的确定性和透明度。

2.完善工资查询系统。

建立员工自行查询工资的系统,让农民工可以时时关注自己工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进企业工资管理的进一步透明。

3.提供举报平台。

设立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平台,倡导公民举报工资拖欠行为,促进工作信息的共享和监督措施的落实。

三、建立公共信用体系建立严格的公共信用体系,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游离于道德和法律边缘的企业将受到惩处并受到舆论的谴责。

具体措施如下:1.实现失信联合惩戒。

建立政府、银行、税务部门和工会等的工作协调机制,彼此协作,形成从多个方面惩戒企业失信的合力。

2.加强媒体监督。

因 the media”(媒体监督),强化媒体的监督职能,加大对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曝光,推动社会舆论的形成和对企业的公正评价。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3篇)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3篇)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民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对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的简要描述:1. 政府法律政策: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明确规定雇主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对违法拖欠工资行为进行法律惩处;同时,政府也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2. 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或服务项目时,应当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如果企事业单位拖欠工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充抵保证金的方式垫付民工工资。

3. 推行实名制工资支付:将民工工资支付与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明进行绑定,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减少拖欠和非法克扣工资的情况。

4. 加强信息公开和督导核查: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核查,向社会公开雇主是否存在工资拖欠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不合规的工资支付情况。

5. 依法维权机制:建立民工劳动维权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协助民工对拖欠工资行为进行维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工资纠纷问题。

6. 多方合作机制: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会和民工代表等应当建立起多方合作的机制,共同推动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的实施,解决工资拖欠和非法克扣工资问题。

以上是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的一些基本内容,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保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并减少工资纠纷的发生。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2)一、引言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为了解决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进行监督和保障。

本文将深入探讨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的建立和完善。

二、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的建立1. 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为了更好地保障民工工资的支付,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明确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024年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范本(三篇)

2024年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范本(三篇)

2024年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范本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为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结合实际情况,为____年制定一份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有效应对突发性事件,减少劳动纠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应取得的报酬或经济待遇未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情况。

第四条突发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链断裂、企业经营风险、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抗力的因素。

第五条本应急预案的执行机构为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及纠纷调解机构。

第二章拖欠农民工工资预防措施第六条施工单位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发放的时间、金额等关键信息,并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资支付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充足,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八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生。

第九条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的公示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便于农民工查询。

第十条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对于拖欠工资的施工单位进行罚款,或进行强制执行,并及时将罚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三章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施工单位应即时报告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支付。

第十三条资金链断裂突发事件发生时,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协调银行、企业和相关单位,保障资金流通,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十四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救援力量,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并在灾后尽快组织修复工作。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68号令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68号令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6月10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在蓉投资建设的建设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人员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三条(政府职责)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

市和区(市)县政府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

第四条(部门职责)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助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劳动用工纠纷、配合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依法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实施相应的查封、抵押等措施;公安机关负责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处理突发事件中的违法人员,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不法行为。

经委、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建设工程项目,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

第五条(企业责任)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全面责任制、建设单位监管责任制、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制和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直接责任制。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范文(三篇)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范文(三篇)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范文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民工权益,防止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而设立的制度。

以下是关于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的一些建议:1. 政策上的规定: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民工工资发放的保障机制,并规定雇主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 收集证据: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证明制度,雇主应该留存相关支付记录,以便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证据。

3.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及时采取行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4. 惩罚措施:对雇主拖欠工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5. 合同管理:加强用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时间、金额及方式,可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6. 建立诉讼机制:设立快速、便捷的法律救济渠道,让民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7. 公示制度:建立工资支付情况公示制度,雇主应按规定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便于监督和曝光。

8. 政府补贴和资金保障: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赔付拖欠工资的民工,及时解决民工的生活困难。

9. 媒体曝光: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媒体曝光拖欠工资问题,扩大社会关注度,增加施压力度。

10. 教育和宣传:加强对雇主和民工的法律意识教育和宣传,提高雇主对工资支付义务的认识,提醒民工维权的重要性。

以上建议旨在提供一些有关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的参考,以减少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范文(二)一、制度建设1. 工资支付方式为确保民工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雇主应采取以下支付方式:1.1 直接支付工资给民工;1.2 将工资存入民工个人银行账户;1.3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民工发放工资。

2. 工资支付时间及频率为确保民工按时领取工资,雇主应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资:2.1 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2.2 就业期满后的工资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发放;2.3 其他情况下的工资应在每月的 25 日之前发放。

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措施(红头文件)

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措施(红头文件)

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措施为规范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资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预防和处置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正确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不良影响。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项目签订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三、保障措施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2.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

告知与本项目形成劳动关系的全体农民工。

3.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4.通过预储金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5.业主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由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量为限。

6.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公司追回的被拖欠工款、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不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8.如实定期向市拉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本单位工支付情况。

9.按有关规定纳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10.建立企业信用书案制度。

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劳务公司不予适用。

11.建立欠应急周转金制度。

其主要由公司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应急基全,专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

12.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关于防止工程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关于防止工程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关于防止工程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部项目部项目部项目部使用农民工和工资发放行为,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管理中心对公司建筑工地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负总责。

公司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公司实行劳务分包的,对监督劳务分包企业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负责。

建筑工地使用农民工和工资发放行为纳入项目部、项目经理业绩信用登记管理内容;经举报投诉查实的,应当记录其不良信用行为。

本办法所指项目部,是指从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活动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设立或确定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农民工相关事务管理,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规范本公司使用农民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建立农民工使用台帐,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原始资料等。

第四条工程管理中心依法对本辖建筑工地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依法对本辖建筑工地规范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并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违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第二章使用农民工管理第五条项目部招用农民工,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同时明确被招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告知工程管理中心和本公司的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

公司的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队(班、组,下同)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班组和个人,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取得法人委托授权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用工方)与施工作业队签订内部分部、分项劳务合同只能作为公司一种内部经济承包形式,不能取代劳动合同,应当先与其所涉人员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方可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

2023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措施

2023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措施

2023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措施2023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方案和措施,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全额地收到他们应得的工资。

以下是我对于实现这个目标的详细方案措施。

一、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1.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建立由政府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代表等组成的监管机构,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资的及时支付。

2.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拖欠工资的行为。

3.建立工资支付黑名单:建立工资支付不正常的用人单位黑名单,加大对上黑名单用人单位的打击力度,限制其参加招标、投标和申请资金等活动,增加违法成本。

4.加强就业仲裁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快速、公正、有效的就业仲裁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救济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完善工资支付制度和机制1.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公示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开工资支付情况,方便农民工及时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对用人单位形成舆论监督。

2.加强用人单位财务监管: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工资支付资金的真实、合法和稳定来源,减少用人单位挪用工资资金的风险。

3.加强工资支付的信息对接和共享:政府、用人单位、银行等各方要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对接,确保工资支付的信息准确传递和共享,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工资拖欠问题。

4.建立工资担保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银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参与的工资担保机制,为农民工提供工资拖欠的保障,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收到工资。

三、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和培训1.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加大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权益意识和维权能力,减少拖欠工资的可能性。

2.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险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险制度,为农民工提供工资保障,一旦工资拖欠,可以及时获得保险赔付。

3.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支持: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制造等行业对农民工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一、管理办法(一)实名登记制度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工作时间等。

实名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无误。

(二)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重要条款。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持一份。

(三)工资核算制度建立规范的工资核算制度,根据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准确计算其应得工资。

工资核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农民工的监督。

(四)工资支付方式优先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用人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对于无法通过银行代发的,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并要求农民工签字确认。

(五)工资支付周期明确工资支付周期,原则上应当按月支付,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特殊形式的,支付周期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六)工资支付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详细记录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保证措施(一)资金保障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按照工程预算的一定比例,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足以支付工程项目中所有农民工的工资。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监督检查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抽查。

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四篇.doc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四篇.doc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四篇第1条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 、各项目部经理要牢固树立维护农民工利益的观念,把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将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兑现他们的工资。

2 、项目部负责支付农民工工资。

公司拨付的项目资金必须在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前提下,统筹使用。

三、对农民工严格考勤管理,公平、合理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用现金、扣发或兑换农民工工资。

项目部签订协议后,将四个、民工考勤和临时零星就业及计件包干项目报公司审核备案,作为项目资金拨付的依据。

五、农民工领取工资时,必须在签名栏签名。

工资支付后,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公布。

六、农民工工资每月支付一次,各项目部可根据总包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无论采用哪种支付方式,都必须事先签订协议,以防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七、农民工工资管理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各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认真做好工作,按规定办事,杜绝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投诉。

八、项目部项目经理对农民工有投诉或上访的,应负全责,积极筹集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公司将根据情况认真对待项目经理。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管理系统第一条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标准、有序发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高速公路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兴芬高速公路L8合同段项目管理部第三条项目将成立以项目经理邢浩为首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并成立农民工管理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它将负责农民工登记、制表(卡)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防措施:(1) 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工人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等,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核查和支付工人的工资。

(2) 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公司应与每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和工作时间等,并严格执行合同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工资标准或拖欠工资。

(3) 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公司可将部分资金用于设立工资保障金,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等情况,可及时向工人发放。

(4)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公司的日常监管,依法对工资拖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工人权益受到保护。

(5)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工人及时举报工资拖欠等违法行为,对于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并依法处理。

2. 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1) 设立应急小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应急小组,负责应对突发性事件,并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

(2) 建立应急联系机制:建立公司与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系机制,及时获取最新的突发事件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3) 安全培训和演练: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4) 财务准备:公司应建立紧急资金储备,以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人的应急需求。

(5) 与相关单位合作:建立与警察、消防、医院等相关单位的合作关系,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积极响应和协助应对。

以上是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一个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同时,公司应时刻注意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动,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预案。

最重要的是,公司要始终保持诚信守法的原则,将保护农民工权益作为重要工作的一项,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17•【文号】国办发〔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1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要看到,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二、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三)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项目部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二、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合法合规。

2、按时足额原则:保证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不得拖欠或克扣。

3、实名制管理原则: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名册,记录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政策和措施;2、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中的重大问题;3、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农民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管理等工作;财务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核算、支付等工作;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和工程款结算情况;项目部负责农民工的日常管理、劳动考勤、工资核算等工作。

四、劳动合同管理1、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

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单位和农民工各执一份。

五、实名制管理1、项目部应建立农民工名册,如实记录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进出场时间等信息。

2、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实名登记,并办理工作卡。

工作卡应包含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和考勤信息。

3、项目部应实行农民工劳动考勤制度,每天记录农民工的出勤情况。

六、工资核算与支付1、农民工工资实行月清月结制度,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

2、项目部应根据农民工的出勤情况、工作量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核算农民工工资。

3、核算后的农民工工资表应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在项目部公示。

防范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防范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防范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1. 咱得建立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制度呀!就好比挑水果,咱不得选个新鲜没毛病的呀!比如要求供应商提供各种证明,确保他们有实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要是找个不靠谱的供应商,那农民工兄弟姐妹们不就惨啦?2. 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很重要哇!这就像给工资上了一把锁,只有符合条件才能打开。

供应商要把钱先打到这里,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钱,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嘛!3. 定期检查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可不能少呀!这就跟体检似的,得看看他们是不是健康。

要是发现有问题,赶紧采取措施,难道要等出事儿了才着急吗?4. 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级咋样?好的就奖励,不好的就惩罚,这跟学校里的奖惩制度不是一样嘛!让他们知道拖欠工资后果很严重,他们还敢吗?5. 要求供应商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明细呀!这就像查账,每一笔都得清楚明白。

不然谁知道他们有没有猫腻呢,对吧?6. 建立投诉渠道呀,让农民工能随时反映问题!这就像有了个专门的通道,他们的声音能被听到。

难道要让他们有苦无处诉吗?7. 咱得和供应商签订详细的合同呀!把工资支付的事儿都写清楚,这就像立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们能不遵守吗?8. 加强对供应商的培训也很有必要啊!让他们知道拖欠工资是不对的,这就像上课一样。

他们懂了,不就不会犯错了嘛!9. 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去监督供应商呀!就像有双眼睛一直盯着,他们还敢乱来吗?这样农民工的工资就有保障啦!10. 定期和供应商开会沟通也很关键呀!问问他们情况,提醒提醒他们。

这就像朋友之间聊天,互相了解,共同解决问题嘛!我的观点结论:通过以上这些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防范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为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郑重承诺:1、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农民工,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工时制度和加班费支付规定。

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严禁发放给“包工头”,严禁以实物、有价证券、“饭菜票”等抵付。

3、我公司分包单位使用农民工的,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执行,并负责督促其按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

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

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4、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

5、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

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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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使用农民工和工资发放行为,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工程管理中心对公司建筑工地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负总责。

公司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公司实行劳务分包的,对监督劳务分包企业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负责。

建筑工地使用农民工和工资发放行为纳入项目部、项目经理业绩信用登记管理内容;经举报投诉查实的,应当记录其不良信用行为。

本办法所指项目部,是指从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活动的项目。

项目部应当设立或确定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农民工相关事务管理,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规范本公司使用农民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建立农民工使用台帐,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原始资料等。

工程管理中心依法对本辖建筑工地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依法对本辖建筑工地规范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并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违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项目部招用农民工,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同时明确被招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告知工程管理中心和本公司的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

公司的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队(班、组,下同)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班组和个人,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取得法人委托授权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用工方)与施工作业队签订内部分部、分项劳务合同只能作为公司一种内部经济承包形式,不能取代劳动合同,应当先与其所涉人员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方可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

项目部各班组长使用临时工(即建筑工地俗称点工,含计时工,下同)时,应当签发点工派工通知单,并由点工签收,各执一份,内容应包含工作内容、数
量、计酬标准。

当点工完成派给的工作任务后,某用工方应即时支付劳动报酬。

临时工应妥善保存用工方下达的点工派工通知单,作为结算依据。

未收到点工派工通知单的农民工,应及时要求用工方补办手续,并办理完成工作量确认手续,以便结算、支付劳动报酬。

项目部应当按月直接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采取施工作业队(班、组)长代领代发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

凡因代领代发,发生农民工本人未领到工资的,项目部应当承担未支付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

倡导专业承包公司在向建筑劳务企业分包工程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分包给规范使用农民工以及通过银行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劳务企业。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当先到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开工时,工程项目部应当在建筑工地生活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本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本公司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并纳入项目部项目部项目部项目部项目经理职责内容。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部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实行劳务分包的,还应当监督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一旦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应当责令限期公示,否则不予结算劳务分包余款。

工程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公司内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内部农民工用工和工资支付检查活动时,应当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以及纠正处理情况,建立完善公司内部信用业绩考核档案。

鼓励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项目部可以根据工程规模、用工人数、工程款额,按项目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禁止任何项目部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项目部将劳务分包作业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或以签订类似“内部劳务合同”等。

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平大道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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