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自由主义批判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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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 L OF SH ANDONG TE ACHERS ’UNI VERSITY (Hum anities and S ocial S ciences )2002年第47卷第6期(总第185期)
2002 V ol.47 N o.6(G eneral N o.185)
西方自由主义批判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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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祖社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2)
摘要: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国家学说,构成西方市民社会最为直接、最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学理上的自由主义,主要有经济学说、政治学说、社会伦理学说和哲学学说四个维度。在自由主义运动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自由主义社会体制,就是近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体制。自由主义视自由为社会生活的首选价值。自由主义的基础与出发点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实质是一种唯心主义和唯意志主义哲学。自由主义对于个人和社会相互关系的形而上学理解是其哲学思维片面性的症结所在。
关键词: 西方自由主义;唯心主义;批判性考察
中图分类号: B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73(2002)06-0026-03
3收稿日期:2002-09-10
作者简介:袁祖社(1963—
),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博士,副教授。 作为西方人追求自由、自主的生存与活动样式的一种不懈努力,整个西方市民社会演进历程的终始,都必然伴有某种明确的理论作为指导。这种理论不是别的,就是自由主义。在某种意义上,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国家学说,作为一套关于个人、社会、国家关系的理论,构成西方市民社会最为直接、最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可以说,自由主义与西方市民社会之间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关系。一部西方市民社会的产生、演变和发展史,就是自由主义理论的兴衰、更迭的嬗变史。因此,对自由主义整个流变过程及基本理论主张的批判性考察与分析,将无疑有助于我们对西方市民社会精神气质的体悟与理解。
一、自由主义概念的内蕴
作为一种独立而完整的思想体系的自由主义,是近代资本主义兴起与发展的产物。自由主义从其生成至今,大约历经近300年的历史。这期间,伴随着欧洲社会现代化、商品经济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自由主义的内涵也不断丰富,既有政治的政治自由主义,又有经济的经济自由主义,还有社会的(亦称伦理的)社会自由主义和哲学自由主义。在理论领域内,自由主义主要是指一种思想体系,其历史起源是欧洲的自然法则思想、人道主义和改良主义。作为一个独立的思想体系,它最初形成于17世纪的英国,并且一直是资本主义世界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体系、核心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扮演着资本主义制度的设计师与辩护人的角色。
一般而言,学理上的自由主义,既是一种经济学说,又是一种政治学说和社会伦理学说,同时更是一种哲学学说。作
为一种经济学说,自由主义立足于经济自由和市场规律,力求阐明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和自由经营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反对国家和政府随意干涉经济生活;或主张国家和政府发挥调节作用,通过国家立法和政策消除经济垄断、提供社会保障,为经济发展创造一种自由和公平的社会环境。作为一种政治学说,自由主义主要研究个人与政府、社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它本着个人自由优先和社会自主的政治原则和价值取向,力图阐明政治的合理性基础。作为一种社会伦理学说,自由主义探讨的是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问题,它着力阐述自由的社会本质。自由主义伦理学要求确立个人的独立性。自由主义的发展从它最初出现时起,就没有将自己的视角局限于具体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而是试图发展出一套关于个人、国家、社会的基本理论。这些理论构成哲学自由主义的基本内容。从霍布斯、洛克到今天的罗尔斯,自由主义者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坚持个人价值与权利,强调个人由于其天生秉赋潜能而具有某种超越万物的价值,强调个人应该得到最高的尊重,应该享有某些基本权利。他们大多或多或少地将社会视为个人的联合体,而不是有机的共
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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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18)
从而使自由主义在哲学上成为一种唯心主义和
唯意志主义的哲学。
二、自由主义发展的历史阶段及主要特征
从西方近代社会发展的历史看,在自由主义运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自由主义社会体制,就是近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体制。由于自由主义始终与社会经济、政治实践结合在一起,自由主义一词的含义也就发生了变化,一般可以把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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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7世纪到19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时期。而现代自由主义又叫“20世纪的自由主义”,它产生于19世纪后期,盛行于本世纪,所以,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由主义”概念就是现代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特征。
(一)古典自由主义及其主要特征
古典自由主义或传统自由主义以理性主义眼光看待人类,断定人具有充分的理智和自治能力,只要在多样化的现实世界里得到选择的自由,他就能随意地发展自己的个性,决定自己的命运。因此,传统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把社会利益看成虚幻的东西,反对一切形式的强制,不管是来自国家、教会还是社会习惯势力。从这种认识出发,传统自由主义鼓吹国家无为而治,认为国家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秩序和安全,而不要干预个人在寻求既定目标时所具有的主动性(自由)。
康德从理性角度论证人的自由、独立与尊严。他认为,人是一个双重存在者:作为感性存在者,人属于经验世界,受自己的欲望支配,追求幸福,由自然必然性所支配,是不自由的;作为理性存在者,人属于本体世界,超越于经验世界,只受理性自身创立的行为规则支配,是自由的。第二方面是人的本质,人因此而具有不依赖于任何经验而自己决定自己的意志、自己为自己立法的能力。这种意志自律与自决的能力使人自由、伟大而有尊严。他还认为,在整个宇宙中,唯有才是目的,才具有绝对价值,一切自然物都是手段,只有相对于人而言才有价值。因此,每个人在行动时,都要始终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把人只当作工具。
(二)现代自由主义及其主要特征
19世纪最后30年到20世纪初,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资本主义社会逐渐发生了许多变化。在经济方面,经济危机频繁爆发、愈演愈烈,垄断在很多领域破坏甚至取代了自由竞争。在政治方面,阶级矛盾加剧,政治斗争此起彼伏。在社会生活方面,两极分化加剧,社会问题丛生。在这种形势下,现代自由主义应运而生。
现代自由主义也称“新自由主义”,它摈弃了19世纪功利主义的自由主义,以其道德理论为基础,论证了国家和个人自由权利的关系。格林强调,人是道德的存在物,个人应当追求社会成员共同的道德善。国家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伦理的产物,是高居于构成整体社会的一切个人之上的。国家的存在在于维护道德行为中心在其中得到实现的生活条件。格林反对传统自由主义抽象的“天赋人权论”,认为个人权利不是自然权利,而是国家和社会对其成员的一种承认和让步。个人权利本源于人自身,是人类的道德本性。但如果个人不作为国家的一个成员,权利未受到国家的承认与保护,其权利就是虚无飘渺的。而在现代自由主义的另一个代表霍布豪斯看来,各种自由都是以个人力量为基础的,存在于“社会关系的精神性质和公共利益的合理性质”。从这种自由的社会道德整体性出发,霍布豪斯认为,国家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更多的社会条件,国家与社会通过给予个人更大的安全保障来给予个人更多的自由。他们认为,自由并不意味着就是为所欲为,“为所欲为”的自由只是粗糙的消极的压抑他人的自由,事实上起着妨碍自由的作用。基于这样的认识,现代自由主义提倡积极自由,认为国家不仅要为个人自由提供安全保障,更要为个人自由和公共利益的发展创造条件、扫除障碍。因此,国家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权利体系,为实现社会“共同之善”或人类“最好的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自由主义的核心理论主张
(一)自由(Liberty):自由主义的首选价值
在自由主义者看来,自由之所以应当被当作社会生活的首选价值[2](P49),不仅由于它是组成社会共同体的每个个体追求其个人幸福、实现其个人价值、过一种有意义生活的根本保障,而且是人之为人的意志和生命意义的体现。自由主义者关于自由的这一价值理念的确立,经历了漫长的思想演变过程。
1.古代自由与城邦至上主义
自由作为一个政治话题被人们思考可追溯到古希腊思想家对城邦政治生活的分析。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精神只有在一个精神的共同体中才能获得完美而高尚的生命。”相应地,个人的善要以城邦的最高善为依归,城邦涵盖并规定了所有个人的善和次要团体的善。“城邦耸立于一切小集团之上,耸立于各种次要的团体之上,它赋予一切集团和团体以意义和价值。最高的幸福在于参与城邦本身的生活和活动,而家庭和财产,只有作为这种最高幸福的组成部分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而使人享有乐趣。”[3](P32)
在这种城邦至上原则的指导下,城邦对公民个人进行了广泛的规定和提出了广泛的要求。在古希腊的自由观中,个人自觉地将自己溶于城邦共同体中,强调公共生活对私人生活的统驭并鄙视关怀私人事务的人。在那里,自由只指向公共的政治生活,完全是一个政治概念。古代自由的体现就是城邦公民不断地参与公共政治生活。但是,除非全体公民自觉意识到公共政治生活的意义,自觉服从共同体的安排,否则,古代自由必然衰落。因此,城邦特别强调对于共同体一致性认同的重要性。这种一致性要求城邦统治者为了完成城邦最高的善业,必须在公民间恰当地分配权利义务。因此,古代自由并不是以人的个体权利为基础,而是以公民资格为基础。由于公民资格的取得在古希腊存在严格的限制,公民身份很少扩展,这就决定了古代自由的实现只能在城邦共同体的规范上以直接民主的方式进行,这一点决定了城邦的命运,也决定了古代自由的命运。
2.自由的现代意涵及其批判角色
相对于古代自由而言,自由主义提出的自由经过历史的演变具有截然不同的内涵,它对自由内涵的演进起了显著作用。随着国家规模的扩大、基督教与世俗社会的对立、以及斯多葛主义及古罗马私法观念在复兴中的重视,不同历史因素的共同作用使现代自由呈现一种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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