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合集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医师
签字

口鼻
嗅觉
颜面部
鼻及鼻
窦疾病
口吃
咽喉
唇颚门齿外Fra bibliotek科身高
公分
体重
公斤
医师
签字
淋巴
甲状腺
皮肤
胸廓
四肢
脊柱
关节

外貌
异常
泌尿
生殖器
平跖足
重度
腋臭
皮肤
其他


血压
毫米汞柱
医师
签字
心率
(次)/分
发育及
营养状况
肺及呼吸道
心脏
腹部
B超


其他
心电图
胸透
化验检查
(另附化验单)
肝功
血糖
两对半
结论
负责
医师
签字
体检医院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半身一寸脱帽照片单位盖骑缝公章
盖章
有效
文化程度
民族
职业
婚否
籍贯
现住所及通讯处
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
既往病史
心脏病、肾炎、肝炎、关节炎、哮喘、精神病、癫痫、肺结核、
胃病()
以上由本人如实填写,学校及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视力

色盲
医师
签字

矫正视力

其他眼病


听力

耳疾
意见
体检医院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必须如实填写,并须在病名下面划横线,并在括号内写明患病时间,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2、参加体检人员,查体当日须空腹。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doc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doc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

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

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6、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7、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1、各地、各高校要做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协调安排体检的相关事宜、督促申请人员按时参加体检。

教师资格证体检表.doc

教师资格证体检表.doc
医师签名:
口腔科检查意见:
医师签名:



辨色力
眼病
听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其他

嗅觉
鼻及鼻窦
面部
咽喉
口腔唇腭
齿
其它
外 科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外科检查意见:
医师签名:
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皮肤
颈部
其它
内 科
血压
毫米汞柱
内科检查意见:
医师签名:
心率
次/分钟
神经及精神
发育及营养状况
肺及呼吸道
心脏及心血管
腹部器官


其他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体检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婚否
民族
照 片
籍贯
现住所
联系
电话
既往病史(本人应如实在病种后□上打“√”标记)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注明具体病种)
受检者确认签字:
五 官 科
裸眼
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
度数

眼科检查意见:
医师签名:
耳鼻喉科检查意见: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医师签名:Biblioteka 体检结论负责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体检医院
意 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根据教资字[2010]15号通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增加检查项目见附表。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XX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2、此表系XX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专用表(A4双面打印),其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标准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须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要求,参加增加的体检项目且结论为合格。

3、各科检查者要认真填写各项检查记录
并签名,各科负责医师填写本科“医师意见”栏并签名。

由主检医师签名,体检单位填写“体检医院结论”并加
盖公章,结论分别填写为“合格”或“不合格”。

教师资格证体检表格模板

教师资格证体检表格模板
附件3: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小二寸
蓝底证件照片
(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印章)
身份证号
民族
婚否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或
毕业学校Biblioteka 现住所及通讯处既往病史性传播性疾病、皮肤病、心脏病、肾炎、肝炎、关节炎、哮喘、癫痫、结核、
精神病等(以上请本人如实填写,对应处划“√”,并写明患病时间。)
确认签名:日期:20年月日




视力

辨色
医师签字

矫正
视力

其他
眼病


听力
左米
耳疾
医师签字
右米
口鼻
嗅觉
鼻及鼻窦
口吃
咽喉
唇颚
门齿
颜面部
其他


身高
公分
体重
公斤
医师签字
淋巴
皮肤
四肢
甲状腺
关节
胸廓
外貌
异常
脊柱
平跖足
其他


血压
千帕毫米汞柱
医师签字
心率
(次)/分
发育及营养状况
肺及呼吸道
心脏
腹部B超


神经及精神
其他
妇科检查
医师签字
心电图
医师签字
胸部X线
医师签字
化验检查
(另附化验单)
血液
化验员签字
尿液
化验员签字
体检结论
(填写合格、不合格、受限结论,不合格和受限的须注明原因。)
负责医师
签字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

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

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6.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7.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 (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

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

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6、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7、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1、各地、各高校要做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协调安排体检的相关事宜、督促申请人员按时参加体检。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要求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要求

⼭西省申请教师资格⼈员体检标准及要求申请教师资格的⼈员需要符合⼀定的⾝体条件,通过体检,下⾯是《⼭西省申请教师资格⼈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的具体内容,供⼤家查阅参考。

⼭西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参照⾼等师范院校招⽣体检⼯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参加体检的⼈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员。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脏病伴⼼功能不全者。

2、⾎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汞柱),低于10.66KP(80毫⽶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汞柱),低于6.66KP(50毫⽶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

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叶;肺不张⼀叶以上。

10、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慢性⾻髓炎。

11、⿇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视⽹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标准对数视⼒表中相应的⼩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

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不合格者。

14、两⽿听⼒均低于2⽶。

15、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脊柱侧弯超过4厘⽶,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6、严重的⼝吃,⼝腔有⽣理缺陷及⽿、⿐、喉疾病之⼀妨碍教学⼯作者。

17、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作的疾病。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

附件3(注:此表要先正反面复印出来后,手写!!印时把此话删掉)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名年龄性别婚否民族
籍贯
现住

联系
电话既往病史
本人如实填写
五官科裸眼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
度数

医师意见
签名左左左
辨色力
听力左耳米右耳米
鼻嗅觉鼻及鼻窦
口腔唇腭咽喉
其它
外科身高公分体重公斤
医师意见
签名
四肢关节
颈部
其它

科血压医师意见签名
心脏
肺部
腹部器官
神经及精

其它
B超检查签名胸部透视签名
化验检查
(乙肝、肝功检测)
签名心电图检查
体检结论负责医师签字:
体检医院意见体检医院公章年月日。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表-教师体检合格标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表-教师体检合格标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表-教师体检合格标准一、教师体检项目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

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

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

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

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

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教师资格证认证表格

教师资格证认证表格
矫正视力矫正度数医师意见和签名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辨色力眼病嗅觉鼻及鼻窦次分钟医师意见签名神经及精神发育及营养状况肺及呼吸道心脏及心血管腹部器官身高厘米体重千克医师意见签名淋巴脊柱四肢关节皮肤颈部其他胸部透视胸片注
附件1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2
常住地址:Leabharlann 邮编:电话:3
千克
医师意见
签名
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皮肤
颈部
其他
胸部透视
(胸片)
(注: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须进行胸片项目检查)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体检医院
意 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此表在体检前必须贴有本人照片,体检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有效。
此表须为A4纸格式正反面打印。
受检者确认签字:
五 官 科
裸眼
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
度数

医师意见和签名
眼科
耳鼻喉科
口腔科



辨色力
眼病
听 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其他

嗅觉
鼻及鼻窦
面 部
咽 喉
口腔唇腭
齿
其 他
内 科
血 压
毫米汞柱
心 率
次/分钟
医师意见
签名
神经及精神
发育及营养状况
肺及呼吸道
心脏及心血管
腹部器官


其 他
外 科
身高

教师资格证专用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专用体检表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名文化程度
婚否既往病史现住址
性别
民族
籍贯
(以上由本人如实填写)
裸眼右右
矫正
视力左
医师意见
出生
日期
职业
省市

年月日二





(骑缝章)视力左

其它
眼病五
官科

右米



颜面部
口腔
其它
身高
淋巴

四肢科
关节
其它唇腭
cm 体重
甲状腺
嗅觉
左米
彩色图案
及编码
色觉
检查单颜色识别:红、绿、紫、
兰、黄
耳疾
鼻及鼻
窦疾病
咽喉
门齿
签字:
口吃
kg 皮肤
平跖足
脊柱
医师意见
签字:
血压
发育及营养
mmHg 脉搏次/分医师意见状况
神经及
精神
内科
肺及
呼吸道
心脏
及血管

腹部器官

其它签字:
医师意见
胸部放射
线检查
签字:
化验检查附化验单据
负责医师
检查结论
(盖章)签字:备注
体检日期年月日。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

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

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6、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7、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1、各地、各高校要做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协调安排体检的相关事宜、督促申请人员按时参加体检。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1、什么时候体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

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2、在哪些医院体检?各教育局在自己辖区内均有指定医院,考生需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这样才算是有效证明。

具体医院名录在网申时注意查看提示信息,或直接咨询教育局。

3、体检费用是多少?各地收费标准并不一致,所以具体需咨询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表在哪里领取?有些地方体检表是在医院现场领取,有些需要先下载打印自己带到医院。

5、体检合格标准是什么?各省均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此各地标准并不一致。

各省在指定标准时,主要参照以下三个文件: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二〇〇三年三月三日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于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3.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

6、幼儿园教师有无特殊性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的规定,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除其他体检项目外,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具体检查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确定。

7、孕妇不能胸透怎么办?目前很多地区体检标准中对孕妇都有特别规定,孕妇可以免于放射科的相关检查,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一刀切。

因此考生先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没有对孕妇例外的话,只有错过这一次的认定,等到下次再认定。

点击查看附件(百度网盘):2018年教师资格证报名>>>2017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教师资格证报考热点问题>>>。

教师资格证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体检表
**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
第号
姓性出生民职一寸名别年月族业正面单免冠现住所位彩色照片既往病史
以上所列各项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体身高厘米公斤胸围厘米重外
淋巴皮肤
脊柱四肢
泌尿甲状腺生殖器
其他
科医生签字: 意见
血压毫米汞柱脉搏每分钟内
心脏血肺呼管系统吸道
精神及腹腔神经脏器
其他
医生科签字: 意见
胸部透视心电
医生签字: 医生签字:
注:此表须正反面打印
- 1 -
右右右视矫正眼眼色觉五力视力疾左左左右公尺听耳耳疾力左公尺嗅鼻官鼻觉疾口咽喉其他吃医生科签字: 意见
B超医生签字:
丙氨酸氨
化基转移酶医生签字: (ALT)
验血常规医生签字:

尿常规医生签字:

主检医师结论体检医疗单位意见(盖章)
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复审结论
签名:
年月日
- 2 -。

山西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

山西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

山西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下文是关于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相关标准及办法,山西省需要申请教师资格的朋友来看看此体检标准及办法吧!下面是整理的“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供山西考生参考阅读。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 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 (86/56 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 毫米汞柱),低于 10.66KP(80 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 12KP(90 毫米汞柱),低于 6.66KP(50 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

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 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 5 分记录数值)。

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 2 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5 厘米/脊柱侧弯超过 4 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一寸免冠照片
文化程度
民族
职业
婚否
籍贯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既往病史
心脏病、肾炎、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肺结核、胃病()其他请注明
以上由本人如实填写




视力

色盲
医师签字

矫正视力

其他疾病


听力

耳疾
医师签字

口鼻
嗅觉
颜面部
鼻及鼻窦疾病
口吃
咽喉
体检
结论
体检医院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必须如实填写,并须在病名下面划横线,并在括号内写明患病时间。
2、参加体检人员,检查当日须空腹。
3、体检表须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
唇颚
门齿


身高
公分
体重
公斤
医师签字
淋巴
甲状腺
皮肤
胸廓
四肢
脊柱
关节
平跖足
外貌异常
重度腋臭
其他


血压
毫米汞柱
医师签字
心率
(次)/分
发育及
营养状况
肺及呼吸道
心脏
腹部
B超
肝脾其他心来自图胸透化验检查
(另附化验单)
血常规、血糖、肝功、尿常规。
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