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中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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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本标准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综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要求。

适用于省级及以下综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引用文件本文件应用下列文件:GB/T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部门各方面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手段,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

简称综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以综合治理业务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整合各类平台资源,通过系统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信息数据进行集成、交换、共享等方式,建设的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

简称综治信息系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以综治视频综合应用为目的,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通信运营商提供的专线网络,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频产品。

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支持,为各部门提供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

5.1.2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特色功能特色功能包括:a)建立健全综治视联网,整合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频通讯、视频培训、视频点播、视频调解、视频、视频调研、信息发布等功能,实现可视化、智能化、扁平化的综合高清视频网络系统,为各部门提供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服务管理等业务应用。

b)加强社区治理,建立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推动社区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提高社区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c)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1.3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支撑功能支撑功能包括:a)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推动信息化技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增强队伍素质,常驻服务部门综治、司法、信访等工作人员实行常驻集中办公,驻点部门法院、工会、团委、妇联、公安等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实行驻点“巡诊”值班服务。

建立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的运作机制。

二、职能定位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城管、司法、派出所、基层法庭等综合治理力量,承担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宣传等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对矛盾纠纷和重点突出问题进行调解。

组织社会群团组织维护职工和妇女儿童权益,重点特殊人员管理,普法教育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

协调各进驻单位,形成联合办公、联防联治、工作联动、问题联调、平安联创的社会综合治理新体系。

三、服务事项(一)综治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

做好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指导、督促管辖区域内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信访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分流中心,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建立网上信访通道,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司法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律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

(四)禁毒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辖区禁毒康复人员的分类管控、尿检、家访、帮教及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

(五)城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指导社区物业管理。

综治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综治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综治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尊敬的各位新任综治中心值班官兵:
您们好!
首先,我衷心地向您们表示衷心的问候和热烈的欢迎!您们将就任在我们综治中心,本中心特制定本综治中心值班官兵工作制度,以便您们更好地能够按时从事工作,为中心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工作安排
1、日常值班官兵要求每日上楼作业,每周安排一名值班官兵到楼顶进行安全监督,电梯间值班官兵应根据空调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值班官兵要及时清点物品、监督日常清洁工作。

3、每月安排一次巡逻工作,定期检查预防消防设施,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上级。

4、在放假、法定节假日期间,抽安排值班官兵做房间安全检查,防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值班官兵奖惩
1、主管值班官兵每月安排值班活动,日常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综治中心规定执行值班任务,表现优秀将给予一定奖励;
2、如果发现值班官兵有渎职行为,严厉依兵规处理;
3、各班不得自行招募值班官兵,除非有上级部门批准;
4、值班官兵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离开岗位,如有违反应取消该班值班官兵的资格,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一、引言综治中心是指综合治理中心的简称,是一个有关城市综合治理的机构,其职责涵盖了多方面的工作内容。

本文将介绍综治中心的工作职责及其重要性。

二、综治中心的定位综治中心是市、县、区一级政府治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综治中心的建立旨在整合资源、协调工作,提高综合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三、综治中心的工作职责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负责协调社会治安工作,包括指导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打击犯罪活动,加强安全防范,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治安水平,维护社会安定。

2. 社会组织管理综治中心负责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包括对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的登记、监督和指导。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推动社会事务的开展。

3. 社区建设与管理综治中心负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推动社区自治,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4.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治中心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导应急救援等。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5. 综合信息管理综治中心负责综合信息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合、分析社会治安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通过信息管理,及时掌握社会状况,做出科学决策。

四、工作重要性综治中心作为城市综合治理的中枢机构,承担着协调、整合、推动各方面工作的重要职责。

加强综治中心的建设和工作,对于提高城市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语综治中心的工作职责涵盖多方面,是城市综合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综治中心的努力,我们将建设更加和谐、安全、稳定的城市社会。

以上是对综治中心工作职责的介绍,请大家关注综治中心,积极支持其工作。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区综治中心各项制度议事协调制度 1、议事协商机制。

本中心建立半月一次的工作例会(联席会议),会议由综治中心主任主持,受主任委托也可由综治中心副主任主持。

政法、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安监、交通、教育、卫计等部门,视情况参加。

2、议事协商内容。

听取辖区治安形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校园周边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汇报和其他情况汇报,集中分析研究、梳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议事协商纪要。

每次例会过程中,明确专人做好会议签到和记录,就协商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建议、要求等形成专题会议纪要,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下发参会相关单位执行,抓好落实,并于下次议事前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形成一件一件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协作配合制度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

综治中心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组团管理服务制度,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

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

首问责任制度 1、遇到矛盾纠纷、突发案(事)件和群众来访时,中心在岗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分流交办。

2、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

首问责任人对办理进展情况应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工作流程终结。

工作报告制度 1、定期上报预警信息和社会治安情况等信息。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

3、要对所发生的矛盾纠纷,随调处、随报告。

4、要每月向区综治中心报告一次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情况,中心每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总后向区委、政府报告。

5、重大事件需一事一报。

县工会综治工作制度

县工会综治工作制度

县工会综治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县工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工会综治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职工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第三条县工会综治工作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县工会综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深入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职工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加强职工权益保障体系建设,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工资待遇的提高。

(三)职工心理健康服务。

关注职工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辅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职工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压力。

(四)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职工身心健康水平。

(五)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职工职业发展。

(六)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配合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县工会综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六条县工会综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掌握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县工会综治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县工会综治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第九条县工会综治工作要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综治工作。

综治工作检查督导制度(五篇)

综治工作检查督导制度(五篇)

综治工作检查督导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我办综治____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社会稳定,经办会务研究,决定建立枸杞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导制度。

一、坚持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综治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导的主要内容是:1、县委、政府和党委作出的部署和落实情况;2、社会治安、维稳专项整治工作;3、平安建设创建工作;4、综治____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6、上级综治委交办事项的完成和反馈情况。

二、平时不定期由领导带头____,参与社会治安督促检查和夜查暗访活动,同时对各专项工作跟踪督查、跟踪问效。

主要做好:1、对治安维稳、消防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日常巡查、暗访;2、经常性对各站办值班工作进行督查暗访活动并做好记录;3、定期排查治安混乱部位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并____开展整治;4、对发现存在治安稳定隐患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并责令及时改进,严重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5、对治安维稳隐患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及时向上级综治委汇报,按照程序申请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三、每次检查督导之后应及时对辖区内的综治____工作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以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四、镇综治委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或发生治安问题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被检查结果不服或有不同意见,可向作出检查结果的上一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提请复议。

第三篇:督导检查检查制度牛____牧场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积极的校园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由一名校级领导带领部分教师值班。

每周一轮换。

2、值班起止时间。

从当天学生早自习起,至学生晚饭前止,中间不得空岗。

3、值班检查主要内容:(1)课堂的检查。

关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

关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

阿勒泰地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有效发挥乡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工作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的意见》(新党办发〔2013〕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主体不变、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整体运作、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和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建成基层维稳工作的实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平台、服务群众的窗口、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部。

第三条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四条综治工作中心应建立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工作窗口,综治、公安、武装、统战、民宗、法庭、信访、司法等部门(单位)安排人员在窗口轮流办公、值班,其他部门作为中心联动协作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灵活确定并参与中心一体化运作。

第五条乡镇(街道)综治办是综治工作中心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按照新社综〔2001〕18号、新党办发〔2010〕9号文件、新党办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副主任和专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政治、生活待遇,增强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统筹协调能力。

伊犁、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等地州按照自治区编委《关于为部分重点地区下达乡镇行政编制的通知》(新机编〔2012〕16号)要求,足额配备乡镇(街道)综治办专职干部;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至4名综治专、兼职干部。

第六条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担任,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兼任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乡镇(街道)武装部长、统战干事、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兼任副主任,中心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关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

关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

阿勒泰地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有效发挥乡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工作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的意见》(新党办发〔2013〕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主体不变、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整体运作、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和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建成基层维稳工作的实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平台、服务群众的窗口、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部。

第三条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四条综治工作中心应建立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工作窗口,综治、公安、武装、统战、民宗、法庭、信访、司法等部门(单位)安排人员在窗口轮流办公、值班,其他部门作为中心联动协作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灵活确定并参与中心一体化运作。

第五条乡镇(街道)综治办是综治工作中心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按照新社综〔2001〕18号、新党办发〔2010〕9号文件、新党办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副主任和专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政治、生活待遇,增强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统筹协调能力。

伊犁、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等地州按照自治区编委《关于为部分重点地区下达乡镇行政编制的通知》(新机编〔2012〕16号)要求,足额配备乡镇(街道)综治办专职干部;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至4名综治专、兼职干部。

第六条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担任,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兼任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乡镇(街道)武装部长、统战干事、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兼任副主任,中心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各专项组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全体会议制度(一)县综治委每年应召开两以上全体会议。

(二)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缺席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副主任、委员均应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及联络员列席会议。

(三)全体会议议题1.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讨论审议年度工作要点,对阶段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3.通报全县社会管理形势、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讨论拟提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审议的意见和建议。

5,听取对重点工作调研、检查情况的汇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6.听取综治委成员单位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7.讨论、审议有关综治工作考评及表彰奖惩等事宜。

(四)县综治委全体会议(扩大会议)召开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综治办。

重要事项应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综治委写出书面报告。

(五)县综治委全体会议(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县综治办负责检查督办,及时向主任、副主任报告落实情况。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一)县综治委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办公会由主任主持,主任缺席可委托副主任主持。

县综治委副主任参加会议,各乡镇综治办主任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有关委员可列席会爭议。

(三)办公会议题1.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讨论年度工作要点,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听取全县综治工作情况通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意见。

4.讨论研究召开县综治委全体会议相关事宜以及拟提请审议的有关事项。

5.讨论研究有关综治工作考评及表彰奖惩等事宜。

(四)根据工作需要,县综治委主任办公会可邀请有关地区或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听取专题汇报或交办任务。

(五)县综治委主任办公会召开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综治办。

综治维稳办规章制度范本

综治维稳办规章制度范本

综治维稳办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国家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综治维稳办是指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加强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

第三条综治维稳办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维稳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处置和处置突发事件,防范和打击安全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综治维稳办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分设中央、省、市、县四级机构。

第五条综治维稳办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六条综治维稳办应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推动社区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七条综治维稳办应当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升维稳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综治维稳办中央机构由主管部门领导,下设综治维稳办处、安全管理处、宣传教育处等职能部门。

第九条综治维稳办省级机构由省级政府领导,下设综治维稳办局、安全管理局、宣传教育局等职能部门。

第十条综治维稳办市级机构由市级政府领导,下设综治维稳办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综治维稳办县级机构由县级政府领导,下设综治维稳办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二条综治维稳办中央机构负责国家级社会治安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十三条综治维稳办省级机构负责省级社会治安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综治维稳办市级机构负责市级社会治安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综治维稳办县级机构负责县级社会治安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综治维稳办各级机构负责本级各类社会管理工作。

第四章权责划分第十七条综治维稳办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

第十八条综治维稳办应当协调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第十九条综治维稳办应当建立健全社会危机应急机制,响应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

县级综治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县级综治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级综治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综治工作水平,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级综治办及所属综治人员。

第三条综治人员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为导向,全面评价综治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综治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觉悟、党性修养等。

(二)业务能力:包括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业务创新、应急处理能力等。

(三)工作作风: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

(四)工作实绩: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

(五)廉洁自律: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廉洁从政、抵制腐败现象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五条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平时考核:由各级综治办根据工作实际,每月对综治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每年年底,各级综治办组织对综治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等次、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考核方法:(一)民主测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同事对综治人员的意见。

(二)工作实绩评价:根据综治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查阅资料:查阅综治人员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资料,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成果。

(四)领导评价:各级领导对综治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奖惩第七条对考核优秀的综治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综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综治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激励和约束县级综治人员,提高综治工作水平,为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各级综治办和综治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推动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增强队伍素质,常驻服务部门综治、司法、信访等工作人员实行常驻集中办公,驻点部门法院、工会、团委、妇联、公安等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实行驻点“巡诊”值班服务。

建立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的运作机制。

二、职能定位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城管、司法、派出所、基层法庭等综合治理力量,承担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宣传等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对矛盾纠纷和重点突出问题进行调解。

组织社会群团组织维护职工和妇女儿童权益,重点特殊人员管理,普法教育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

协调各进驻单位,形成联合办公、联防联治、工作联动、问题联调、平安联创的社会综合治理新体系。

三、服务事项(一)综治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

做好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指导、督促管辖区域内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信访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分流中心,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建立网上信访通道,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司法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律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

(四)禁毒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辖区禁毒康复人员的分类管控、尿检、家访、帮教及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

(五)城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指导社区物业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官方版(6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官方版(6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官方版1、每季召开一次,分析治安形势,研究综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

2、对下级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由综治第一责任人与下级综治第一责任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写出责任书执行落实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评,写出工作通报;每年终进行总考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4、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要写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综治办,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综治办汇报。

5、每季要适当选择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四不放过”。

即: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不对责任人严肃处理不放过、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放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官方版(二)1、认真贯彻执行县综治委有关文件和指导精神,严格按照综治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签订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公司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把综治工作列入公司工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与其他中心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3、公司综治工作要严密周到,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把重点放在员工人身安全、资金安全和消防安全。

努力控制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员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尤其加强对营销人员的教育,要定期不定期在各类班组和部门会议上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5、要及时掌握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

6、加强对外经验交流,学习综治工作的成功经验,探讨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的环境下依法开展综治工作。

7、综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综治工作会议,研究贯彻上级综治部门关于综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检查、总结和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最新】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上墙制度

【最新】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上墙制度

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上墙制度(1—6项为必须上墙内容,7—10项各乡镇根据实际选择性上墙内容)范本:注:制度牌要求蓝底,标题为方正大标宋黄字,正文为黑体48号白字。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制度1、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近期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制定相应工作对策,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2、通报制度。

每月由综治办负责对中心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以信息、简讯等形式上报县综治办,由县综治办在《政法综治动态》上进行通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3、考核制度。

由综治办负责,以综治委名义,与中心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半年对中心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年底,对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4、公示制度。

各部门工作职责,均要制成制度牌进行公示,中心要设立工作流程图。

5、限期办案制度。

对由窗口受理的案件,由中心主任签发办案联系单指定相关部门办案,由部门限期办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职责1、贯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处置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及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形势,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上级部门报告重大社情和难点、热点问题。

3、组织相关部门对下级调解组织移送上来或直接受理的民事、民间、可调解的治安纠纷进行调解;对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实行联合调解。

4、组织对基层调委会、治保会的管理和指导,不定期地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工作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开展巡逻防范,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6、开展法制和道德教育,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7、组织开展好归正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开展禁毒工作。

9、开展流动人口登记工作和特殊人群维权援助工作。

10、组织对治安隐患、乱点的联合整治。

11、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

12、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控制好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首问责任制度。

综治中心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应当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

对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积极参与处置。

二、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中心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适时召开协调会,掌握辖区内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协调会或联席会,会议应有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报告制度,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报送镇党委、政府和县综治中心。

四、分流督办制度。

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及时分类。

简单事项及时答复。

对于待办事项,做好分流处置,交办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限期解决并答复。

对于重大复杂事项,提交镇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建立集中督办、重点督办和工作通报制度,对交办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定期通报落实情况。

五、信息报告制度。

镇综治中心应定期向镇党委、政府和县综治中心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疑难问题等,平时实行月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六、工作台账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状况、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治安乱点排查整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群防群治队伍、基层平安创建、考核奖惩、受理事项办理等工作台账,统一样式,分类建档,做到档案资料规范完备、有案可查。

七、带班值班制度。

综治中心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

工作人员严格值班,服从综治中心统一管理调配。

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处置预案,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依法处置。

八、考核奖惩制度。

综治中心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负责对工作人员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九、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

实行“一村多格”,按照“方便管理、无缝衔接”的原则,合理划分网格,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为每个网格配备网格管理员,因地制宜确定网格管理职责,构建“网格覆盖、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管理服务格局。

综治中心管理制度

综治中心管理制度

综治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治中心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为综治中心的内部管理,包括综治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三条综治中心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综治中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协调,提高综治中心的整体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综治中心设立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职能部门主任,职员若干人。

主任负责综治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职能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职员协助主任和职能部门主任工作。

第五条综治中心设立研究部、宣传部、督查部、服务部等职能部门,每个部门设立主任一人,若干名职员。

研究部主要负责对社会治理进行研究和评估,宣传部主要负责社会治理宣传工作,督查部主要负责对社会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服务部主要负责社会治理服务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综治中心的人员分为主任、副主任、职能部门主任、职员等,通过层层选拔产生。

在选拔过程中,应注重综治中心工作经验、综治中心相关专业知识、综治中心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第七条综治中心的人员享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综治中心的职员应严格遵守综治中心的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维护综治中心的形象。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综治中心主任负责综治中心全面工作,制定综治中心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条综治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综治中心的某项工作。

第十一条综治中心职能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综治中心职员负责协助主任和职能部门主任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综治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立项、调研、制定方案、实施、整改等环节。

第十四条综治中心根据工作流程,将工作分解为不同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综治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综治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综治中心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综治中心的火灾防范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综治中心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综治中心设立消防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火灾防范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2.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和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开展消防培训与演练,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3.综治中心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消防设施设备1.综治中心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2.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对于消防设施设备出现问题或损坏,应当及时报修,不能擅自私自处理。

四、火灾隐患排查1.每月进行一次综治中心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档案,详细记录每次排查的情况和整改措施。

3.对于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应当立即上报消防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五、消防演练1.每季度进行一次综治中心的消防演练,模拟火灾场景进行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

2.消防演练由消防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全体员工必须积极参与。

3.对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当及时总结并改进,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应急预案1.制定综治中心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

2.应急预案情况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和调整,提高应对火灾发生时的处理能力。

3.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和操作要求。

七、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综治中心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消防管理部门具有对全体员工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权力,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以上是综治中心的消防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保障综治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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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亮工程”监控室管理制度]
1. 确保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不得随意关闭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2. 密切关注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发现设备异常和故障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熟悉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发现可疑人员、车辆或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
4. 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和防盗工作;
5•严禁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爆、腐蚀等物品,严禁在监
控室吸烟、用餐和使用明火;
6. 禁止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雪亮工程”监控员值班工作制度]
1. 监控室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严禁酒后上岗;
2. 监控员要做好系统设备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保修;
3. 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巡查,时刻监控辖区治安动态,一旦发现警情、险情和接到群众报警等信息,应逐级上报情况和报警;
4. 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操控调整监控视角、距离,持续跟踪事态发展,确保拍摄人、事、物画面清晰,随时保持与处置队伍联系;
5. 监控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向未经许可人员调阅或外借监控录像资料;
6. 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持续拍摄他人隐私类活动。

网格信息化服务管理分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操作管理办法行)
(试1.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
信息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等构成的,可对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 信息系统安全操作,是指采取符合相关技术规程和规范操作程序,保障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信息安全,防止失密、泄密。

3. 县城乡网格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操作管理工作,应当与操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操作人员调离时,县城乡网格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其进行调离谈话,收回并更换系统口令和用户名。

4. 非操作人员不得接触信息系统,不得浏览系统内容。

5. 信息系统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运行,不得接入互联网。

6. 传输信息时,须对所传输数据采取加密措施,确保通信两
端设备安全。

7. 信息系统使用、产生的介质(磁性存储介质、电子存储介质等)或资料(纸质文档、电子文档、程序等)应妥善保存,并使
用专门的存储介质。

8. 在使用介质(资料)期间,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控制,不得转借或复制,需要使用或复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9. 系统数据处理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除存储器、磁盘及其它介质上有关作业的程序和数据,及时销毁废弃的相关打印纸。

10. 对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信息适时进行维护,并长期储存,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

定期进行查、杀病毒操作,发现计算机新病毒,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11. 维修技术人员维护信息系统时,应当进行保密教育,并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督中心指定专人监督。

对使用过的U 盘、硬盘等存储介质进行检查,彻底清除留存信息。

网格信息化服务管理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 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展示良好形象。

2. 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工作业务,熟悉信息系统各项功能,能熟练操作信息系统。

3. 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不泄密、不失密。

4. 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定期梳理、汇总、分析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普遍性、地域性等共性信息,及时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5. 及时分流指派待办事项,加强指导协调,按照限时办结制度跟踪
督办各事项。

6. 涉及复杂疑难问题和多个承办单位及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立即报告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或镇分管领导。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中心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派驻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

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

并形成会议书面记录,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 应急联动制度] 综治中心要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人员24 小时值班备勤,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迅速进驻指挥,调配辖区相关力量资源,依法妥善处置。

[ 协作配合制度]
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

综治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组团管理服务制度,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

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
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 u r den pers?nlichen f U 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 e 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α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α des fins COmmerCiales. T o ΛE K o ∂ΛHΛroge⅛c, TOPBlCΠOΛE3 gKJITHC 麻yqeHLuc!CΛ, egoβua H U∂OΛ冶H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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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___________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 u r den pers?nlichen f U 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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