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站三级站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内容及评分细则
![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内容及评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fcbde5fd28ea81c758f57864.png)
承担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根据工作计划开展监测工作,按时出具监测报告并上报。
不承担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重点检查汇总数据库
8
检查两年内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报告(表),无报告(表)、拖延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检查两年内汇总数据库,出现缺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9
具备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特征污染物监测中要求的基本监测项目能力。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每缺1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每个项目必须有二名以上监测技术人员同时持有上岗证。
3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0
执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6
按照《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各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数字型和文字型报告,并严格实行三级审核。
类别
序号
考核项目
项目分值
具体考核要点
单项
分值
评分说明
机
构
与
人
员
1
人员编制
6
人员编制达到相应的标准,有编委认可文件。
2
按国家相应标准的下限计算,人员编制达到下限不扣分,每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在岗人员数达到编制数量。
4
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2
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比例
6
人员结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一级站、二级站85%,三级站75%。
现场查验基本仪器设备配置表(表4)中43-87项自定仪器设备配置情况。
5
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每缺一项或数量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
5
专项配置
6
应急监测:制定了应急监测实施办法并根据需要配备了现场项目的监测仪器以及必要的通讯和交通工具(表5)。
环境监理三级站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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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自测表
说明:
1、无独立机构的不予考核、验收。
2、无财政拨款,编制、人员达不到要求的,暂不考核验收。
3、凡受到通报批评和行政、纪律处分的环境监察机构,取消其当年申请考核、验收的资格。
4、考核采取百分计分制,对申请不同等级标准验收的,按相应等级标准计分。
总得分达到90分的,可认定为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5、机构与人员的考核以编制部门批准文件、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清单为准。
个别行政编制人员长期在监察岗位工作可以认定为监察在岗数;装备
建设考核以固定资产登记、财政拨款为单据为准;基础工作考核以查文件、政务公开栏及档案为准;业务工作考核以工作记录、统计资料为准。
6、考核建设标准栏对应“无要求”的应按相应标准分值给分;。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f39dc02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3b.png)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境监测站是为了监测和评估环境质量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环境监测站的选址应当考虑周边环境的稳定性和典型性。
监测站的周边环境应当尽可能保持自然状态,避免受到人为活动的影响。
同时,监测站的选址应当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典型性,能够代表该地区的环境状况。
其次,环境监测站的建筑布局应当合理,设施设备应当齐全。
监测站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各个功能区域之间应当合理布局,便于监测人员的工作流程。
同时,监测站的设施设备应当齐全,能够满足各种环境监测的需要,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再次,环境监测站的人员配备应当符合要求,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
监测站的人员配备应当充足,能够满足日常监测工作的需要。
同时,监测站的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各类监测设备,准确采集和分析监测数据。
最后,环境监测站的管理应当规范,质量控制应当到位。
监测站的管理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监测工作的规范进行。
同时,监测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监测设备和数据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应当从选址、建筑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要求,以保障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
希望各地环境监测站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提升监测能力,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https://img.taocdn.com/s3/m/90728332ff00bed5b9f31dd7.png)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三个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环发[2009]5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9.04.10
【实施日期】2009.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
三个标准的通知
(川环发[2009]51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推动我省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我局组织制定了相关试行标准。
现将我局组织制定的《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灾后重建市州环境监测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和《四川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2、灾后重建市州环境监测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3、四川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17374023968011ca3009177.png)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7〕56号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适应新时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环保建设标准通知抄送:财政部。
附件: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为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有关辐射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标准另行制定。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标准及机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和专项监测仪器配置。
本标准为最低配置标准,有能力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本标准实行分级设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标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环境监测站、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各专业环境监测站;二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市所辖区(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三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所辖区、县(自治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
每个级别(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东部、中部、西部区域划分方法)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三档,处于不同区域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不同的标准。
直辖市及其所辖区(县)环境监测站分别执行东部地区一级、二级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及高级、中级技术人员比例,详见表1。
表1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监测站级别适用范围人员编制(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一级东部地区不少于120 人不低于85%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5%,中级不低于45%中部地区不少于100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90 人二级东部地区不少于150 人不低于85%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中级不低于50%中部地区不少于100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70 人三级东部地区不少于20 人不低于75%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中部地区不少于18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10 人二、监测经费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应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
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doc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
![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doc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https://img.taocdn.com/s3/m/70d051bf3b3567ec112d8a7b.png)
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doc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为规范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差不多配置标准,要紧包括人员编制及结构、业务经费、工作用房、仪器设备等内容。
鼓舞经济发达地区和有条件的监测站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配置标准和装备水平。
一、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与结构标准本标准将原一、二、三、四级环境监测站调整为总站、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
即一级站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环境监测中心站,由总局批准的各专业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国家各部门设置的行业监测总站。
二级站为各省辖市、地区、盟〔州〕及直辖市所辖区设置的环境监测站。
三级站为各县〔市〕旗及地级都市所辖区设置的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中各级监测站的人员编制是按照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的,同级监测站的人员数量因不同地区的经济或人口总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各级监测站要依据本标准,按照〝因需设岗、按岗设编〞的原那么确定本站人员编制,形成合理的人员规模和结构。
表一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与结构注:(1)指国内生产总值〔GDP〕,按1999年不变价,以下同。
二、监测业务经费与用房标准依照财政部和国家环境爱护总局〔财建[2000]438号〕规定,各级环境监测站的人员经费〔包括差不多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证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和业务费等〕、科学研究费和专项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
环境监测业务费〔不含人员经费〕是坚持各项环境监测业务正常、稳固运行的差不多保证,应予以重点保证。
监测业务用房是环境监测必备的基础条件之一,应满足监测工作的差不多需要。
各地可依照实际情形,以本标准为基础,逐步加大监测业务费投入,不断改善监测业务用房条件。
表二监测业务经费与用房标准注:有地面自动站的监测站增加经费4万元/自动监测子站·年;增加用房面积5~10m2/子站。
三、监测站差不多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本标准分为差不多配置和专项配置。
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
![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77fb1e8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9a.png)
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在建立环境监测站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标准和要求。
环境监测站是用来监测环境中各种污染物和气象要素的设施,它的建站标准对于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站点选择、设备布置、数据传输和站点管理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环境监测站的建站标准。
首先,站点选择是建立环境监测站的第一步。
站点的选择应考虑周围环境是否受到人为干扰的影响,如工厂排放、交通污染等。
同时,应该考虑站点周围的地形地貌和气象条件,以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此外,站点周围的建筑物和植被覆盖情况也需要考虑在内,以避免遮挡和干扰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其次,环境监测站的设备布置也是至关重要的。
监测站应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合理配置各种监测设备,如大气监测站应该配置PM2.5、PM10、SO2、NO2、O3等监测设备,水质监测站应该配置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等监测设备。
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到设备之间的相互干扰和影响,同时要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此外,数据传输是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监测数据的传输应该及时、稳定、可靠,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现代环境监测站通常采用无线传输技术,可以实现监测数据的远程传输和实时监测。
最后,站点管理是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中的最后一环。
站点管理包括对监测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对监测数据的及时处理和分析,以及对站点周围环境的定期检查和评估。
站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站的建站标准涉及到站点选择、设备布置、数据传输和站点管理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建站标准进行规范建设和管理,才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希望本文能够为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c4aa6b2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02.png)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27•【文号】环发[2010]146号•【施行日期】2010.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10]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加强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规范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为适应当前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加强全国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推进中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对应急队伍和装备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指挥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各有侧重的制定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内容包括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与人员、硬件装备、业务用房等。
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将省、市、县级标准分为三级,鼓励有需求的地区进一步提高能力建设标准。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执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核与辐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另行规定。
备注:1.第1项“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指具有行使环境应急管理行政职能,可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专门机构或部门;2.第2项“人员规模”指专职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兼职人员;3.第3项“人员学历”指新招人员学历;4.第4项“培训上岗率”指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5.选调政治思想觉悟高、文化程度和业务素质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6.人员经费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核定;7.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地区可在标准基础上扩大人员规模。
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93ac748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33.png)
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三级环境监测站是指对环境空气、水质、土壤等进行监测和评价的专业机构,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三级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水平,以下是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选址标准。
三级环境监测站应选择在环境质量较好、污染源较少的地区建设,远离工业区、交通干道和生活区,避免外界干扰对监测数据的影响。
选址时需考虑周边环境的稳定性和代表性,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二、场地要求。
三级环境监测站的场地应具备较好的自然条件,如地势平坦、无积水、无明显异味等。
场地面积应根据监测站的功能和监测项目确定,保证设备摆放、操作和维护的便利性。
三、建筑要求。
监测站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环保要求,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标准,建筑结构应稳固耐用。
建筑内部空间布局应合理,设备摆放应符合监测需要,并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设备要求。
三级环境监测站所使用的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应具备准确性高、稳定性好、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
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监测项目的需要确定,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人员要求。
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监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监测规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管理要求。
监测站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保证监测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监测站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七、安全防护要求。
监测站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关于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相关单位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f2e29555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85.png)
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全国范围内的环境监测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制定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势在必行。
首先,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需要明确环境监测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环境监测应当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比性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环境监测的目标应当是为了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需要规范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针对不同的环境要素和污染物,制定相应的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当推广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提高监测数据的获取效率和质量。
此外,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还需要规范监测网络和监测站点的布局和建设。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布局规划,合理确定监测网络和监测站点的布局,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同时,建设监测站点需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保障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获取。
最后,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还需要规范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应用。
建立健全的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存储、传输、共享和利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加强监测数据的应用研究,为环境保护决策和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规范的环境监测,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
希望全国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推动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精选事业机关单位清理自查报告
![精选事业机关单位清理自查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58e763e8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29.png)
精选事业机关单位清理自查报告(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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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05f5612bd64783e08122b3d.png)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环境监测【发文字号】环办[2011]140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1.12.26【实施日期】2011.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全面推进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我部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原则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年考核、按期达标的原则,推动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二、目标“十二五”期间,争取完成对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环境监测站的整体验收,努力实现“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国家能预警”的建设目标。
三、验收程序(一)各省(区、市)环保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按《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简称《验收办法》)要求,对所属省级站达标情况进行预验收,对辖区地市级、区县级站进行达标验收。
(二)达到整体验收要求的,各省级环保厅(局)向我部递交《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整体达标验收申请》(简称《整体验收申请》)。
(三)我部验收组对省级环保厅(局)递交的《整体验收申请》进行审查,认为达到整体验收要求的,根据《验收办法》组织对该省(区、市)进行整体验收。
四、验收形式验收组按照《验收办法》,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核查、考评打分等方法步骤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验收评分表,出具验收意见,提交验收报告。
五、进度安排(一)针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东部地区于2014年上半年前、中部地区于2014年底前、西部地区于2015年底前组织完成整体达标验收工作。
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环发[]号
![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环发[]号](https://img.taocdn.com/s3/m/a79c912816fc700abb68fcd4.png)
附件一: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第一部分:队伍建设第二部分:装备建设第三部分:业务用房备注:1.硬件装备包括标配和选配。
标配属于必配的装备,除信息化设备外其他均为最低建设指标;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将部分选配列入标配,也可增加选配内容。
2.该标准中按照人员数量配备的工程,其人员基数指的是执法人员数量(不含正式编制的后勤和工勤人员)。
例如,执法车辆1辆/2人,即为每2名执法人员配备1辆执法车。
3.第一部分5项“环保相关专业”主要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大气科学、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以及其他环境保护部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4.第二部分2项“车载GPS卫星定位仪”应具有导航和轨迹定位功能。
5.第二部分19项“采样设备”包括:符合环境监测规范的水质采样设备、大气采样设备和土壤采样设备等。
6.第二部分20项“勤务随录机”为具有录像、拍照和/或录音等功能的取证设备。
7.第二部分22项“个人防护设备”:分为重型防护设备和轻型防护设备。
重型个人防护设备应包括重型防护服、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救生衣、防酸长筒靴、耐酸手套和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轻型个人防护设备,应包括轻型防护服、防毒面具、救生衣、防酸长筒靴、耐酸手套。
8.第二部分39项“环境执法管理及移动执法系统”包括:“移动执法终端”支持平台、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遥感软件等。
“移动执法系统”具有照相、摄像、录音、视频通话、GPS定位与导航、法律法规查询、企业基本情况查询等功能,可实现与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平台音频、视频同步双向传输,并具有现场执法和任务管理等功能。
“移动执法系统”配套终端主要包括移动执法工具箱(内有上网本、3G上网卡、便携式打印机、数码摄像机、扫描棒、录音笔等)和/或手持PDA。
环境监测标准三级实验室建设方案
![环境监测标准三级实验室建设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b70af0490c69ec3d5bb75cb.png)
附件1:xx县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实施方案一、建设目标为提高全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xx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xx府办〔2007〕44号、《xx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xx环〔2008〕101号、《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紧紧围绕减排工作,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为我县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充分、有效的技术支持逐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在“十二五”期间将xx县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为能说清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容量和污染物状况,满足以“人本兴县、生态立县、工业富县、旅游旺县、农业稳县”的发展战略的三级环境监测服务机构。
二、背景及现状2.1建设背景xx县地处xx中部,。
xx县环境监测站始建于1982年,于2009年通过计量认证复审,是从事环境监测的公益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xx县环境保护局,业务上受x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指导,属全国环境监测三级站。
承担着xx 东部,xx市沿河地区各乡镇的饮用水水源xx河支流xx河xx段八条河流水质、四个水库监测监督任务及县内所用污染源的监测监督任务。
建站已有二十八年,虽然近几年在上级部门和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对实验室的分析操作环境进行完善建设、建设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购、买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烟尘烟气和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一批仪器,环境监测能力得到一定提升。
但是由于受人员、仪器装备和工作场所的限制,监测监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
而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环保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开展xx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工作以来,由于监测能力的薄弱,已经直接影响日常环境监管的工作,因此建设符合《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的东部三级环境监测机构势在必行。
某社消零工作自查报告
![某社消零工作自查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2ced1103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ac.png)
某社消零工作自查报告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任务68.78亿,截止10月底完成51.9亿,距离市下达的任务还差16.88亿。
同比增长速度指标为12.5%,到10月底,实际增长速度只达到10.8%。
为此,我局就此项工作进行了自查。
情况如下:一、2014年社消零工作的现状:1、XX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任务重、基数大,限上企业数量少、规模小。
2014年限上企业37家,从行业类型看,批发4家,零售企业15家,住宿餐饮业18家。
从企业规模看,过亿的企业仅3家即步步高、梅尼、中石化。
2、大气候的影响下,市场疲软、经济萧条、增长放缓。
客观原因主要有:首先是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放缓,多家企业出现了负增长。
其次,限制公务消费,减少三项费用支出,使部分行业进入调整期,经济指标下滑严重,尤其是住宿餐饮业,18家住宿餐饮业企业中,除南航福利来、湘投阳光酒店和晨天酒店3家外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负增长。
3、企业上报数据的积极性不高。
主要原因:一是许多企业没有专业会计,会计人员换得太过频繁;二是企业还是比较担心报表会和企业的纳税、缴纳费用等产生联系;三是企业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报不报表与他关系不大,无形中增加企业财务成本;四是企业担心自己的商业机密泄露,不敢报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商务部门责权利不统一,有责无权。
自取消行业法定统计以来,完全失去抓手,只有责,毫无权,统计工作完全插不上手,统计数据在统计局,目标考核却在商务部门。
2、职能部门配合机制欠灵活,企业不支持,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整改和推进措施:1、做好上门服务工作。
巩固现有的37家限上企业,对部分企业怕增加税收,怕量家底的情况耐心解释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让其如实报表。
2、积极培育限上企业,做好社消零扩容工作。
为了壮大我区社消零数量和质量,我们将加大摸排力度,努力增加纳入统计的限上企业数量。
一是根据本部门所掌握的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统计范围。
监测站建设指导意见
![监测站建设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133e5bbedd3383c4bb4cd268.png)
关于黔南州各县(市)环境监测三级站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前言黔南州位于贵州省中南部,全州十二个县(市),是贵州的南大门和西南出海重要通道。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国家政策支持,福泉、都匀两市监测站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改善,其余各县监测站也纷纷成立,开展工作所需的各种条件也在不断解决中,但各三级站在建设中对工作重心、仪器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站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了解不够,因此特提出以下针对黔南州各县(市)环境监测三级站建设指导意见。
二、主要监测内容目前我州开展的环境监测工作主要有,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饮用水源地监测、出境断面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环评监测、竣工验收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及各项环境科研监测。
按监测要素及监测类型可分为水质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废气监测、噪声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
考虑各县(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平,根据现阶段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的要求,结合州环境监测站的监测能力,提出各县(市)监测站现阶段应开展的主要监测工作建议。
(具体内容见附件)三、监测项目及设备要求监测项目的确定主要参考各监测要数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源监测项目参考综合排放标准及不同行业的专项标准,考虑各县的实际情况精简优化后确定。
监测设备则根据各县的实际监测项目及频次,参考《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后给出。
下面提到的监测项目及设备均为基本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应不断增强监测能力,提高监测水平。
1、水质监测各县(市)均应具备的基本监测项目有,流量、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硬度、硫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浊度、悬浮物、电导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透明度;都匀、惠水、福泉、瓮安、独山、三都、平塘、荔波,需要具备的重金属类监测项目有,铁、锰、镍、钾、钠、钙、镁、汞、六价铬、总铬、砷;都匀、惠水、福泉、瓮安,增加的化工类监测项目有,亚硝酸盐、硝酸盐氮、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总氰化物、挥发酚。
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站三级站建设标准
![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站三级站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833747272f60ddccda38a06f.png)
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站三级站建设标准一、人员编制表1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二、监测经费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应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
环境监测运行费是维持各项环境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应予重点保证,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系统运行维护费是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基础条件,应予以支持。
环境监测经费标准详见表2。
表2 监测经费注:业务费包括常规监测、质量保证、报告编写、信息统计等费用。
三、监测用房监测用房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必备的基础之一,特别是实验室用房、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用房是环境监测机构的基础条件,应予以重点保证。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面积及要求,详见表3。
表3 监测用房注:上表中所列实验室用房面积不包括水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站房面积。
四、基本仪器配置基本仪器是保障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加强有机污染物监测和前处理仪器的基础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配置的仪器设备的最低配备标准,详见表4。
五、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是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为实施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政府决策提供决策依据的基础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配置的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标准,详见表5。
六、专项监测仪器配置专项监测仪器是为开展生态、海洋、沙尘暴等环境监测所必须配备的。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各专业环境监测站(如沙尘暴、生态监测站)为开展专项监测工作所需仪器配置,详见表6。
表4 基本仪器配置表5 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表6 项监测仪器配置。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doc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doc](https://img.taocdn.com/s3/m/98890b3fbed5b9f3f90f1cd6.png)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为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有关辐射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标准另行制定。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标准及机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和专项监测仪器配置。
本标准为最低配置标准,有能力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本标准实行分级设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标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环境监测站、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各专业环境监测站;二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市所辖区(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三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所辖区、县(自治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
每个级别(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东部、中部、西部区域划分方法)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三档,处于不同区域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不同的标准。
直辖市及其所辖区(县)环境监测站分别执行东部地区一级、二级标准。
一、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及高级、中级技术人员比例,详见表1。
表1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监测站级别适用范围人员编制(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一级东部地区不少于120 人不低于85 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5%,中级不低于45%中部地区不少于100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90 人二级东部地区不少于150 人不低于85 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中级不低于50%中部地区不少于100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70 人三级东部地区不少于20 人不低于75 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中部地区不少于18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10 人二、监测经费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应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环境保护监测站(三级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环境保护监测站(三级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1053d5d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33.png)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环境保护监测站(三级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7.03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
正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环境保护监测站(三级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2012年以县为单位创建小康环保监测数据的通知》(黔环通〔2013〕83号)要求,自2013年7月起,需报送全州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资料及数据(指千人以上饮用、通过管网供水的饮用水源地);自2013年11月起,需报送全州各县(市)空气环境质量数据。
根据目前我州各县(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三级站)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贵州省环保厅对全省各三级站达标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安排,现将各县(市)完成环境保护监测站(三级站)标准化建设的时限要求安排如下:
各县(市)务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环境保护监测站(三级站)标准化建设步伐,严格按照时限安排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保指标的监测统计和上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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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站三级站建设标准
一、人员编制
表1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
二、监测经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应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
环境监测运行费是维持各项环境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应予重点保证,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系统运行维护费是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基础条件,应予以支持。
环境监测经费标准详见表2。
表2 监测经费
注:业务费包括常规监测、质量保证、报告编写、信息统计等费用。
三、监测用房
监测用房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必备的基础之一,特别是实验室用房、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用房是环境监测机构的基础条件,应予以重点保证。
本标准规
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面积及要求,详见表3。
表3 监测用房
注:上表中所列实验室用房面积不包括水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站房面积。
四、基本仪器配置
基本仪器是保障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加强有机污染物监测和前处理仪器的基础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配置的仪器设备的最低配备标准,详见表4。
五、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
应急环境监测仪器是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为实施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政府决策提供决策依据的基础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配置的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标准,详见表5。
六、专项监测仪器配置
专项监测仪器是为开展生态、海洋、沙尘暴等环境监测所必须配备的。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各专业环境监测站(如沙尘暴、生态监测站)为开展专项监测工作所需仪器配置,详见表6。
表4 基本仪器配置
表5 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
表6 项监测仪器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