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美国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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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19世纪英国政治思想

第一节社会背景与思想演变

一、社会经济状况

二、科学与文化的发展

三、政治思想的演进与特点

●理论基础为功利主义

●关注重点从政治自由转向社会自由

●保守主义地位上升

●空想共产主义影响深远

第二节柏克

一、生平与著作

二、保守主义的社会政治观

三、代议制思想

第三节边沁JeremyBentham

一、生平与著作

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

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

出生于保守党律师家庭

1760年入读牛津大学

1769年获得律师资格

公认为伦敦大学学院的“精神之父”

他的遗体正陈列于UCL主建筑的北部回廊,完全向公众开放

功利主义即其源始

•功利主义是一把把社会行为效果,即是否增进人们的利益,作为判断一切社会作为善恶的哲学伦理学说——正义与道德是效用的函数

•霍布斯:人从本性上来说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动物,而对于和平与安全的追求是人们离开自然状态并且建立政治秩序的根本原因

•威廉·帕利:<道德和政治哲学原理>, 可以通过“普通幸福的增减”看出上帝对人世的态度的理论•幸福是“快乐的总和超过了痛苦的总和”的状态

•休谟:政治的目的就是满足某个特定的共同体的成员们所向往的利益,所谓正义不过是人们为能够满足这种利益的行动贴上的标签,是一种“人为”产生的价值。

•政府的目的就是增进“公共效用”

爱尔维修:道德就在于“公共利益”的实现,——“最大多数的人”的利益的实现•“道德主义者不断地谴责人性的恶,但这只能表明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多么的无知。人并不恶,他们只是由其利益所驱动。道德主义者的谴责自然不可能改变人性中的这种动力。需要谴责的不是人性的恶,而是立法者们的无知,因为他们总是把个人的利益放到与共同利益对立的位置上。”

•贝卡里亚:“法学家和政治学家的任务是确立政治上的正义

与非正义,即对社会有利和对社会有害的事物的标准”。

二、功利原则

后果原则

功利原则

最大化原则

功利主义的一个基本理论假设:一种好的政治设计应该以增进社会的福利为目的。

从霍布斯出发——人有一种趋利避害的本性

“自然使人们处于两位君王的支配之下,它们就是痛苦与快乐。”人的行为具有某种趋向性与背离性,”“我所说的目标,就是幸福。任何行动中导向幸福的倾向我们称之为它的功利,而其中的背离的倾向则称之为祸害。” 功利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正确与错误的衡量标准”。

他曾经对功利即效用的原则进行过如下的阐述:“这项原则表明,所有利益相关的人的最大幸福是人类在任何情况下行动的正当的、以及惟一正当的和最可取的目的,对于行使政府权力的某个机构或者某些机构而言尤其如此。”

三、政府理论

政府的基础不是契约(理性的虚构)而是功利,这是政府存在与活动的根据。

社会有两种:自然的、政治的

法律是一种促使人们按照幸福最大化的方向行动,并阻止他们采取相反的行为的有效工具

苦与乐就象是可计量的,立法者的任务就是计算苦乐

•从功利主义的前提出发强调政府的权威,反对对政府过多的限制

•权力制街或者说混合政府的原则

•强调精英政治

四、批判与改革主张

•功利主义有三个层面的内容

•首先,它是一种对人类行为进行解释的心理学理论;

•其次,是一种对政治和法律问题加以说明的政治学理论;

•最后,它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应用科学.即关于立法者如何通过其活动,以指导公民的行为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共福利的理论。

•有效的法律与政治制度应该基于人的基本心理机制诱人为善和禁其为恶

•立法过程:首先针对某个共同体进行一种全面细致的调查统计,对每一种行动导致的结果及其所影响到的人数进行估算,然后,立法者根据功利主义的原则对于每一项立法可能带来的幸福与痛苦进行正负相抵的计算,最后以此作为立法的依据。

•即计量标准是:苦乐的强度、持久性,确定性、距离、内容的多少、纯度和其影响的范围

晚年对“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原则的修正:

•首先是如果可能的话应该对所增加的幸福进行平均的分配;

•其次是在如果不可能平均分配的情况下则把它们分配给最大多数的人。

•“一个共同体所由构成的成员的幸福是立法者心目中的目标,并且是惟一的目标。”“政府的任务就是通过惩罚与奖励促进社会的幸福。” •政府有四项基本的任务;保证个人的生存、生活的富足、安全和平等。不主张彻底的平等,但是他坚持不能出现极端的不平等

•社会福利性质的改革方案:由政府制定生活必需品的最高价格标准从而保证人们基本的生存、增加货币投放量以刺激生产和消费、强制储蓄、政府对银行进行监督、保险业国有化等等。这样一些措施既可以减少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又不

至于破坏自由市场的基本原则。

•政府可以通过某种形式的市场干预达到积极的经济上的平衡。

•“我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对政府之手伸向经济感到恐惧。”

第四节密尔

1806年--1873年

一、生平与著作

19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

三岁学习希腊语

八岁前已熟读《伊索寓言》,色诺芬的《长征记》,希罗多德的《历史》,卢西安、拉尔修、伊索克拉底、柏拉图等人的著作,以及英国史。八岁学习拉丁语、几何、算术

十二岁研究经院哲学,阅读亚里斯多德的原著

从十一岁始帮他父亲校对《印度史》书稿

1821年,与边沁共同创办《西敏寺评论》

《理论学》《政治经济学》《论自由》《功用主义》《代议制政府》《穆勒名学》

二、发展功利理论

对功利主义进行修正:在坚持可以把快乐作为道德的某种标准的同时又承认,从心理学的意义上说,快乐本身并不能被作为目标,快乐只是在实现其他目的时所获得的某种心理体验。

对于边沁的功利主义进行了两个方面的修正:

一是在心理学方面为利他主义保留了比边沁更大的空间;——“高级的”快乐和“低级的”快乐

二是在道德方面让除了使直接功利最大化之外的目标的存在成为可能。

三、自由思想

四、代议制政府理论

三、自由思想

•1、行动自由

•个人自由是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理解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的自由,只以不损害他人同样的自由与权利为限,除此之外,对1个人的思想与行为国家都不应干预。

•个人的自由在实际行为中是绝对的,任何政治的权利和社会的权利对那些实际的行为不能作任何的干涉,都没有干涉的权利。

•格言: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或是法律的惩罚。

•明确国家及社会控制的界限:“原则就是,个人或者集体干涉社会任何一个成员的自由的惟一的目的只能是自我保护。对于一个文明的共同体的任何一位成员以违背其意志的方式使用强制力的惟一的目的只能是防止别人受到伤害。” 即法律的机器即刑法就是阻止危害。

•行动自由有助于个性自由,有个性的民族才会产生创造性的社会——发展的社会

•2、思想自由

•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几乎是绝对的

•言论并不会产生直接的社会危害

•“第一点,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第二点,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第三点,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把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不仅如此.而且,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弱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四、代议制理论

•1、直接民主制可能的危害:会产生多数的暴政

•完全由其智慧尚未开化的普通民众掌握政权可能带来的文明的平庸化和无个性化

•2、提倡人口大多数的,以财产权为基础的选举制

•其作用:一方面可以保护公众的利益不受“坏政府”的侵害

•另一方面又可以制约已经获得了选举权的下层阶级当中存在的非理性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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