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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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与评估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与评估

第二篇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与评估几乎在所有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养老保险都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障项目。

这一方面是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的条件下,养老问题在许多国家或地区已经由个人的私人事务演变成了一种普遍化的社会风险,从而需要国家和社会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机制;另一方面则是养老保险因其覆盖而较广,保障水平较高,其财务收支规模几乎在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中一直高居所有社会保障目之首。

如1979—1983年间,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苏联、巴西等国家的养老保险金支出就均占整个社会保险支出的50%以上,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同一指标均在40%以上,而上述国家的社会保险支出又均占其整个社会保障支出中的60%以上,有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险支出占其社会保障总支出的比重甚至高达90%以上;在中国更是如此,以2000年为例,全国离休、退休、退职费用支出总额达2733.3亿元,其中离休养老金201.1亿元、退休养老金2305.7亿元。

而同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为123.4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4.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文出8.3亿元%,即使再加上由国家财政口径支出的福利救济与抚恤费支出.以及由企事业单位支付的医疗卫生费等项目,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支出规模至少在70%以上。

因此,纵观国内外,社会保障制度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社会保障财政状况的优良与否,从根本上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状况。

有鉴于此,现阶段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重点应当放在养老保险制度上。

本篇所探讨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指出国家主导并面向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这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表现为典型的国家——单位保障制,我们称之为传统养老保险制度;近10多年来则日渐走向国家——社会保障制,它以社会化、多层次化为建制目标。

不过,就全国而言,这一制度并未覆盖到全体国民.广大农村居民还未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即使是城镇,非国有单位职工及自由职业者亦大多仍被遗漏在这一制度之外,因此,迄今为止,中国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仍然依靠家庭来解决。

新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新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新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最早的一部社会保险法案。

《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每月必须缴纳劳动保险金,并明确规定了享受待遇的条件和比例,保险金由中国总工会指定代收点。

1966年5月—1976年10月,是文化大革命的10年,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基本停止。

1978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

104号文件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起动和建立的一个里程碑。

它不仅规定了干部、职工正常退休、提前退休、退职的条件,还规定了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有关政策。

但104号文件规定的职工正常退休、提前退休、退职和职工享受社会福利的政策,审批权限、享受待遇都是在职工原单位执行。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五个阶段第一阶段。

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198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颁发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77号)文件,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从1986年10月1日起(有的省份提前或推迟了一个月),凡面向社会招收的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养老保险费。

合同制职工身份的划定,就是从1986年10月1日起开始的,1986年9月30日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参加工作的人员,一般都为正式职工。

城镇集体企业按规定招收的人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的时间要晚于国有企业。

如云南省就是从1990年4月7日起,城镇集体企业招收的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文件依据为(云政发【1990】69号)文件。

劳动部劳社厅函【2002】323号规定:按规定招收的临时工,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前的临时工可视同缴费年限。

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8】1号文件规定:从1988年起,技工学校按照国家劳动计划招收的新生,毕业生当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政府应对养老问题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的角度来探讨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历程和未来趋势。

一、政策演变阶段1. 初期阶段(20世纪50年代-1978年)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养老问题并不是当时社会的紧急问题。

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内部的养老保险制度。

但是由于当时国家的经济条件有限,这些制度只能覆盖少部分人群。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养老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政府开始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投入,成立了老龄委员会以及多个涉老部门。

为了解决养老问题,政府还大力推广了家庭养老、集体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

3. 当代阶段(1990年代-今)到了当代阶段,养老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政府不仅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还积极推动康复医疗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为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发展路径1.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全面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进展,让更多的人群受益于养老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解决了老年人养老难的问题,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 社区养老服务的推广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人口在城市化进程中也不断增加。

政府开始提倡和积极推广社区养老服务,这种养老服务方式使得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也促进了城市社区的发展,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共处。

3. 养老服务业的多元化发展在我国,养老服务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渐多样化。

目前,大家可以看到不仅有各类的养老院和护理院,还出现了很多老年人专属的社会化活动中心、养老俱乐部等。

这种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分析摘要:1980年前后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行,中国也开始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自上世纪90年代建立部分基金制后,制度的转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转轨成本和激励问题等,这给羽翼未丰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本文透过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分析了不同时期不同利益集团是如何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析了利益集团在当前情况下对下一步改革又会产生如何的影响。

一种可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公共财政,国企改革一.引言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无非围绕两种模式——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世界各国要么单纯选择其中一种模式,要么选择两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的结合体。

在上世纪的后几十年内,世界各国都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的主流是从现收现付制转向基金积累制,这种转变也被称作养老金私有化改革。

改革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美国是现收现付制的典范,Feldstin(1985)则主张现收现付制应该向基金积累制转变,因为现收现付制对私人储蓄具有挤出效应。

欧洲对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源于人口老龄化给现收现付制带来严重的收不抵支问题。

封进(2004)认为中国等转型国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伴随经济体制改革而展开的,同时顺应人口结构变化的要求。

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上以福利经济学为分析框架(封进,2004)。

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存在和持续下去。

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源于Browning (1975)的研究,他认为民主社会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巨大规模归因于和中位投票者年龄有关的政治因素。

这一论断引发了众多关于社会保障的政治经济模型的相关文献。

Vincenzo Galasso,Paola Profeta(2002)考虑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政治可行性,他们认为利益集团模型考虑的是社会保障的人均转移支付和人口统计学方面。

改革的政治可行性有赖于债务的利用——转型成本转移给下一代,要接受由于私有化导致的债务。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历程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历程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历程从时间上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1987-1999年实行的以农民单方缴费为主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阶段;二是20XX年开始试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阶段,三是20XX年2月开始推进的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构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及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实施之后,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没落,集体分配和五保户供养制度逐渐失去经济;而劳动力流动、农村家庭规模小型化等问题的出现,也导致家庭养老这一农村主要养老模式的地位开始松动。

很长一段时间内,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工作中的一个空白。

在这种情形下,地方政府开始了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自主探索。

20世纪80年代初,上海嘉定县就开始了社区养老实验。

民政部也于1987年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

直到1992年,民政部才在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老农保制度)。

该方案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规定为:资金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

个人交纳要占一定比例;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

缴费标准设多档次,月交费标准设2、4、6、8、10、12、14、16、18、20元十个档次,供不同的地区以及乡镇、村、企业和投保人选择。

然而这一制度在推广时并不顺利。

例如内蒙古的“老农保”工作从1992年开始试点,1996年全面推开,至1998年末总共不到100万人参保,只占农牧民总数的7%。

吉林省在1999年即开始出现了新增参保人数下降,退保人数逐渐增多,农村养老保险呈现全面萎缩状态。

由于老农保参保率越来越低,国务院于1999年7月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己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被叫停。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由国家主导并建立的,通过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的方式,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试点实施阶段(1951-1978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1年,中国开始试点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此阶段的制度特点是地方性、单一性和试点性,只覆盖了部分城镇职工,缴费规模较小,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第二阶段:建制立法阶段(1979-1997年)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确立了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阶段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将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并逐步实现了全民参保。

同时,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开始逐步建立,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阶段:全国统筹改革阶段(1998-2011年)在1998年,我国启动了全国统筹改革,旨在整合原有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此阶段的重大改革举措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和待遇发放制度,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并提高了保障水平。

第四阶段:差异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自2012年起,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差异化改革。

此阶段的改革目标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个人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和待遇发放方式,以提高保障水平和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

同时,我国还推出了个人账户制度,鼓励个人自主补充养老金,增加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灵活性。

总的来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试点实施、建制立法、全国统筹和差异化改革等不同阶段的发展过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养老保险制度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改革任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定对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分账管理,做实个人账户;2.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①保险实施范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包括城镇中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城镇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主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②养老保险的管理在管理机构上,全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各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市或省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及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统一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组成;社会统筹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企业缴费,个人账户基金的资金来源由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组成;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一律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其中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⑤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是:现收现付+基金积累,也就是在养老保险基金内再将基金具体化为两个不同的形式,分别使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筹集模式;⑥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退休年龄上,男性职工60周岁,从事管理和科技工作的女性为55周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性50周岁;缴费期限上,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⑦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a.凡按规定缴费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当地平均工资的20%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一定比例,按此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b.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是按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个人账户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⑧建立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及其正常调整机制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直接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2城镇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制度;对建立我国的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做了规定;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完全是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自愿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的补充养老保险形式;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现行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而形成的框架体系;该制度的特点是:1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或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2养老金给付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发;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①1991年10月,民政部在山东牟平县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了建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②1992年7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武汉市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③1992年12月,民政部又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江苏省在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a.坚持低保障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b.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必须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c.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储备积累的做法;d.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a.在资金筹集上,按照“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实行个人账户储备积累制;b.在缴费方式上采用灵活的缴费方式;大体分为定期缴费、不定期缴费和一次性缴费;c.在个人账户的管理上:投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者,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全部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投保人迁往外地时,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投保人因招工、提干、考学等途径农转非时,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制度,或将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d.在实施范围上,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e.在投保、享受年龄上,规定缴纳保险费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没有男女差别;f.在制度的管理方式上,建立农村各类人员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体制;5.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1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问题所谓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就是名义上个人账户中有积累的基金存在,实际上其中并没有任何资金;在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方面,有两个可能性途径:①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②容许一定时期内的“空账”运作,通过个人账户中的基金应对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给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负担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时期的资金收益部分;2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增加缴费问题缴费人员除了各类所有制企业中的在职人员,还可以包括自营业者,享受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体制外”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如何加强对他们的养老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是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的关键问题;3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模式问题我国目前也已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加基金积累的这样一种混合模式;但是在社会统筹基金部分目前仍然是现收现付模式;4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问题退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给付应该有一个较为科学的计算方法和标准;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由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工程,所以政府付出了极大的投入,使得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成型;但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却依然是没有改变过去的“吃皇粮”的传统;。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与其改革回顾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为补充、以个人储蓄寿险为更高需求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总的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大体经过了两个大的阶段:传统养老保险阶段(1950—1986)和养老保险调整与改革阶段(1986至今)。

一、传统养老保险制度与其评析(一)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其发展1、传统养老保险的初步建立阶段 (1950—1957)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配合恢复国家经济、稳定国家秩序的目标,国家开始改革原有的职工保障制度,建立新的社会保险体系。

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首个内容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法规,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内容都作了规范。

这也成为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发端。

而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也在这一阶段初步建立。

1955年,国家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这些制度规定构建起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

当然,这些制度是显著区别于企业职工劳动保险的,具有相对独立性。

截至1956年,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基本全部确立,全国被劳动保险制度覆盖的职工达1600万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职工有700多人,实际上有2300万人参与了劳动保险制度中的退休养老保险,这一数据占全国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职工总数的94%。

1[1]2、传统养老保险的发展阶段(1958—1966)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日益规范、待遇标准不断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1958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适度提高了待遇标准,统一了工人与职员的养老保险。

此外,合作化完成以后,在集体单位工作的职工的退休养老问题也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3、传统养老保险蜕变为单位保险时期(1967—1985)这一阶段突出特点是传统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受到文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共济功能被大大削弱,最终蜕变为单位保险。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历史沿革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历史沿革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历史沿革
一、上世纪50年代以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沿革
到上世纪50年代,我国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对于
养老问题的解决主要靠自身实力或者社会安排。

通常情况是,年长者可以
靠家庭、社会义务以及特别的宗教团体等来获得养老金钱。

在20世纪50年代,按照新中国宪法规定,中国第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城市工人养老保险制度,在1953年初正式实施。

它是通过由劳动者、企
业和政府三方共同缴纳,以满足城市职工养老支出而建立的预付式社会保
障制度。

同时,也开始实施农村工人养老保险,依靠公社和团体发放养老金,同时也开始实行新式退休制度,在继续保障一定生活水平基础上,实
行全额养老金。

二、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沿革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从城市和农村两个方面,全面推进,预付式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随之,为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打
下基础。

1983年,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保险,我国统一实施了“全民参保、全面缴费、全面享受”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把养老保险全面贯彻
到农民中。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国发[2005]38号)
部门规章: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 116号 )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
(一)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国有企业、城 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 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 二、目前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内
容 三、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 四、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严峻问题
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
1、建立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制度阶段(1984-1993)
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
2006年1月1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的决定》开始实施
二、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内容
(一)覆盖范围 (二)缴费 (三)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决定》(国发[1997]26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9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三)享受待遇
1、老人老办法 2、新人新办法 3、中人中办法
0、法定退出工作的三种形式
a、退休 b、离休 c、退职
a、退休
退休指建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因年老或病残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和工作岗位养老休息 时获得一定物质帮助的制度。是养老保险的基本形 式,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 决 定 》( 国 发 [1997]26号) 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 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 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养老政策变迁历程与完善路径

养老政策变迁历程与完善路径
养老政策变迁历程与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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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养老政策变迁历程回顾 • 我国养老政策现状分析 • 国际养老政策经验与借鉴 • 完善我国养老政策的路径与建议 • 未来养老政策发展趋势展望
01
养老政策变迁历程回顾
计划经济时期的养老政策
01
02
03
政策特点
在计划经济时期,养老政 策主要由国家统一规划和 负责,养老服务主要由国 家和单位提供。
建立养老政策评估制度,定期对 养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
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加强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养老政策 的监督与评估工作,形成政府、 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05
未来养老政策发展趋势展望
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政策挑战
人口老龄化加剧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政策需要面对更多老 年人的养老需求,如何满足这些需求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实施情况
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持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问题与挑战
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养老保障体系仍面临资金压力和服务短板,需要进一步 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
02
我国养老政策现状分析
养老政策取得的成就
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建立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 系,为失能、半失能老年 人提供专业、规范的照护 服务。
整合政策资源
统筹协调养老、医疗、照 护等相关政策,加强政策 之间的衔接与融合,提高 政策整体效能。
加强养老政策的监管与评估
完善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养老政策监管机制,加 强对养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
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简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进程

简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进程

二 、著名 的国发[ 1 9 7 8 1 1 0 4 号文件
之所 以说 著 名 , 是 由于 国发[ 1 9 7 8 1 1 0 4 号 文件 是一 部 重要 历 史 文 件, 是我 国正式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离退休和退职制度的重要标 志, 其 贯彻 实 施长 达三 十年 之久 。 1 9 7 6 年1 0 月, 长达1 0 年的文革结束。我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 期, 1 9 7 8 年, 国务院以国发[ 1 9 7 8 ] 1 0 4 号文件发布实施 《 国务 院关于 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 的暂行办法》, 对国有企业职工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条 件 、待遇水平作了统一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 一是法定退休年龄为 男6 0 N岁, 女干 部5 5 周岁 , 女工 人5 0 周岁 ; 特殊 工种 可提 前 5 年退 休 。 二是连续工龄满l O g S  ̄ p 可享受退休待遇。三是抗 日战争时期参加革 命工作的, 按 本 人标 准 工资 的9 0 %发给 退 休费 ; 解 放 战争 时期参 加 革 命工作的,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 0 %发给退休费 ; 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 后参加革命工作, 连续工龄满2 0 年的,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 5 %发给退
革 和 逐 步 完 善 的 发 展 的进 程 。 关键词 : 养老 保 险 制度 ; 创立 ; 改革 ; 完 善 一养老保险 制度的创立
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 , 从1 9 5 1 年政务院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 开始 , 便和新 中国相伴相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保 险条例 , 是我国第一部劳动保险条例 。这个条例受到当时经 济条件限制 , 适用范围比较小。1 9 5 3 年, 国家开始进入有计划的经济 建设时期。政务院对1 9 5 1 年发布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 险条 例 进行了修改 , 修定后的 《 保险条例》扩大了实施范围, 降低了退 休条件 , 提高 了退休待遇 , 增设了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的退休待遇。 两次 立法 , 基本 上 形成 了我 国企 业职 工 退休 制度 。 1 9 5 8 年2 月6 日, 全 国 人大 常 委 会 议通 过 并 颁布 了 国务 院 关于 工 人 、职 员退 休 处 理 的暂行规定》。这个规定主要体现了: 一是放宽 了对那些身体衰弱 者的限制 , 他们只要达到一定的工龄就可以提前退休。同时那些身 体衰弱的职业革命者 , 国家允许他们在达到一定工龄时自愿退休 , 不 受年龄限制, 照顾了那些身体衰弱的职业革命者 ; 二是退休费做了适 当调整 , 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是照顾了参加革命工作 较早的老 同志; 四是对有特殊贡献的退休金发放进行 了明确 。这个 规定比以往实行的退休制度更加全面 , 也比较符合当时的国情 。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四个阶段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四个阶段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四个阶段大家可以看一下发展的时期,一般来讲现在分成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51年到1966年。

第二阶段,1969年到1984年。

从大的框架讲,第一阶段是国家保障,因为新工作刚刚建立,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所有的贡献是讲究公平,在劳动保障的这个概念上也是由国家作为主要的出资者和主要的承担者来做的。

所以具体的细节内容就不讲了,因为这个是涉及到当时的政策。

一个特征就是完全由国家出资,由国家来承担你关于年老、疾病等这方面发生问题以后的保障。

到了1969年的第二阶段发生了一个变化。

从国家保障变成了由企业保障,所以说在这里面大家可以看一下,在当时1969年开始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了,所以这不是一个很成熟的变革,因为这也是劳动保障制度在逐渐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轨迹。

跟现在比较相关的就是后面这个阶段。

1984年到1995年,社会统筹的新兴阶段,同时1995年奠定了整个现行的理论框架以后一直延续至今的社会保障体系。

1984年到1995年奠定的是关于养老方面,都是由企业缴纳费用,由社会筹资,由国家来进行相应的补偿和相应的保障。

到1995年至今变成的是统账结合,统账结合的概念实际上说点但了就是,一个劳动者退休或者发生退休、养老、失业等等风险的时候,基本保障生活是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来承担的,而不是完全由其中的任何一方来承担。

统字是指社会统筹,就是指国家出资、国家承担。

账是指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现在大家都知道,国家在基本保障过程中的个人账户有两块保障具有个人账户功能,一块是基本养老,你每月工资的8%是完全归纳你个人账户的,另一块是基本医疗,你也有个人账户,是每月工资缴纳的2%是个人医疗账户。

在北京的劳动者,基本医疗的个人账户应该拿的是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存折。

大家现在关于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支付方式,还在劳动期间的人员是没有个人账户的,但是每年各个城区都会对你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对账,大家应该能从人力资源部门获得养老个人账户的对账单。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1.哈尔滨机床厂和包头钢铁厂的养老保险试点(1951年-1952年):这两个试点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鼻祖。

试点实施了由工人个人付费和企业补贴的养老保险制度。

2.首都北京实行城市职工养老保险(1953年-1954年):北京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城市。

该制度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为城市职工提供养老金。

3.全国推行单位制养老保险(1954年-1978年):根据国家的计划经济体制,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单位制养老保险。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员工工龄和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提供养老金。

4.个人账户制度试点(1987年-1995年):在城镇企事业单位试行个人账户制度,允许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作为职工个人的养老金。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97年-现在):面对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金缺口的问题,为了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进行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主要措施包括:设立基金、缴费比例调整、发放政府补贴、推行个人账户制度等。

6.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24年-现在):为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该制度实行了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

7.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全民(2024年):根据国家发展规划,我国养老保险将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这对于实现全民养老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来说,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试点到推广普及的过程,从单位制到个人账户制的转变。

在发展过程中,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了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全民养老保障的目标。

然而,由于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养老金缺口的存在,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因此,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和投资,探索多元化养老保障方式,将成为未来养老保险发展的重点。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渐凸显,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也逐渐取得了重大的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前期探索与实践阶段(1951年-1978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51年,我国成立了第一个企业退休养老金制度试点地区。

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保障制度。

然而,在这个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非常有限,主要面向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并且缺乏完善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二、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79年-1997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迎来了重要的转折点。

1979年,中国政府实施《企事业单位退养保险试点方案》,这一方案被视为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起点。

随后,我国相继出台了《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城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阶段,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扩大了覆盖范围,不仅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还逐步覆盖了城镇集体企业、城乡居民等群体。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补贴力度,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向全民覆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至今)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迈向了完善阶段。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

同时,我国还延伸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包括扩大了参保人群,提高了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并加强了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商业养老保险,并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

与此同时,我国还加强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水平,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中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个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计划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保险计划。

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构成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层次或第一支柱,政府倡导但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原来称为补充养老保险)构成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层次或第二支柱,团体或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人寿保险则构成第三层次或第三支柱。

我国的养老改革大体分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以及20世纪90年代至今三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借鉴苏联的经济运行模式我国过实行计划经济,我国在城镇地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前身为国家劳动保险。

建国伊始,政务院就于195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对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基金的征集与保管、待遇水平都作了详细规定。

1953年,政务院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

该决定统一了劳动保险待遇的开支渠道,规定企业要按工资总额的3%提留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由企业的工会管理,其中70%留给基层工会用于支付各种劳动保险待遇,30%上缴全国总工会,由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

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

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负担,并由人事部门进行管理。

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该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男性和女性退休养老的工龄要求分别从25年和20年降低为20年和15年,同时将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

至此,几乎所有的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从筹资方式看,这种制度属于现收现付制①。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变迁研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变迁研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变迁研究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发生变迁。

这一变迁是在政策制度的指导下,逐步完善和发展的,旨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养老保障。

本文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变迁进行研究,探讨其发展历程、政策影响和未来趋势,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一、发展历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创阶段、改革阶段和完善阶段。

1.初创阶段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

在那个时期,养老保险主要是由国家直接负担,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基本上都是由国家的财政来养老。

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以提供养老金为主,未形成完善的制度框架。

2.改革阶段1978年以后,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与开放政策,养老保险制度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此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开始逐步建立起了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等。

也开始实施了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制度,逐渐形成了现代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在这一阶段,改革开放带来了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也为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3.完善阶段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得到改革和完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在逐步健全和完善。

2014年,我国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其中包括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相关内容。

这一法律的出台,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国家也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机制,保障养老基金的安全和稳定,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政策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变迁受到了政策的直接影响。

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的不断修订和完善,直接影响了养老保险的发展进程。

1.财政支出初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主要由国家财政来支出。

但随着国家财政的压力增大,政府逐步鼓励和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起了自己的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减轻了国家财政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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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 费部分 基本养老 保险费 20%
社会统 筹帐户
8%
个人缴 费部分 、中人、新人” 以1997年为界
养老金 发放标准
中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城镇 企业 职工 基本 养老 保险
国家机 关和事 业单位 基本养 老保险
城镇 城乡 居民 居民 基本 社会 养老 养老 保险 保险
新型 农村 社会 养老 保险
标志性政策法规: 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 企业缴纳3%(“37开”) 1948年《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参 照苏联模式,李立三及其妻子协助)
个人不缴费、现收现付、就业/工资关联、企业和机关 各成系统。
1957年,全国总工会曾建议实行 统一的劳动保险制度。
2.单位保险阶段(1969-1986年)
2000年 《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 试点调整账户比例,即“企业缴费全部统筹,不再 支援个人账户”;
2005年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决定》确认上述账户比例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 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发展企业年金。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国发38号文件)
1984年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4.统账模式建立与完善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1991年 《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所 有企业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 1993年 《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 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建立“统账结合”模式; 1995年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 通知》全国范围内试行“统账结合”模式; 1997年 《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决定》全国推广“统账结合”模式; (企业20%+个人3%)
1969年《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 革意见(草案)》
“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工会经费和劳动保险金”
“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工资和其他劳保开支,
改在营业外列支。” 国家保险退化至单位保险
3.统账模式酝酿与准备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
标志性法规 1986年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新招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首先 在劳动合同制工人中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 (企业15%+个人3%)
中国养老保险的历史沿革
统筹保险阶段 (1951-1969年)
国家保险模式时期 (1951-1986年)
单位保险阶段 (1969-1986年)
统账模式酝酿和准备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
“统账结合”时期 (1986年至今)
统账模式建立和完善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1.统筹保险阶段(1951-19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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