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塑钢门窗工程技术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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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钢门窗技术标准

B 0版

编制熊建平

审核朱文博

批准周文理

发布日期2013年1 月29 日

目录

1.总则 (4)

2.术语及符号 (4)

2.1.术语 (4)

2.2.符号 (4)

3.材料要求 (5)

3.1.一般规定 (5)

3.2.型材 (5)

3.4.玻璃 (6)

3.5.密封材料 (7)

3.6.五金配件 (8)

3.8.增强型钢 (9)

3.9.紧固件 (10)

4.门窗设计 (11)

4.1.一般规定 (11)

4.2.门窗立面设计 (12)

4.3.反复启闭性能 (13)

4.4.抗风压性能 (13)

4.5.水密性能 (13)

4.6.气密性能 (14)

4.7.保温性能与隔热性能 (14)

4.8.隔声性能 (15)

4.9.门窗五金件设计 (15)

4.10.采光性能 (20)

4.11.玻璃防热炸裂要求 (20)

4.12.玻璃的安全性要求 (21)

4.13.其他安全性设计要求 (21)

4.14.结露验算 (21)

5.门窗构造设计 (22)

5.1.一般规定 (22)

5.2.塑钢门窗玻璃设计 (22)

5.3.门窗受力杆件设计 (23)

5.4.连接设计 (24)

5.5.隐框窗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 (25)

5.6.水密性能设计 (25)

5.7.气密性能设计 (25)

5.8.隔声性能设计 (26)

5.9.保温、隔热性能设计 (26)

5.10.采光性能设计 (26)

5.11.防雷设计 (26)

6.加工制作 (27)

6.1.一般规定 (27)

6.2.门窗构件加工精度 (27)

6.3.门窗组装 (30)

6.4生产过程的检验项目和检测方法 (31)

6.5.成品保护 (32)

7.安装施工 (32)

7.1.一般规定 (32)

7.2.施工准备 (32)

7.3.门窗框安装 (33)

7.4.玻璃安装 (35)

7.5.门窗扇及开启五金件安装 (36)

7.6.清理和成品保护 (36)

7.7.安全技术措施 (37)

8.工程验收 (37)

8.1.一般规定 (37)

8.2.主要项目 (38)

8.3.一般项目 (38)

8.4.质量验收 (38)

9.保养与维修 (39)

9.1.一般规定 (39)

9.2.检查与维修 (40)

1.总则

1.1.本标准适用于武汉万科塑钢门窗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

1.2.本标准参照《万科塑钢门窗工程技术标准》(编号:VKGC09-05-004)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编

制,本标准比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高时,按照本标准执行,但有比本标准更高的要求时,按照相应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1.3.本标准中塑钢门窗的保温性能、隔声性能必须在满足门窗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以

下简称“基础三性”)的前提下考虑。

1.4.如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本标准不一致时,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执行。

1.5.本标准中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一旦有更新时,塑钢门窗工程设计及制作安装单位有义务了解

规范标准的更新和按照相应的标准执行。

1.6.塑钢门窗工程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法规的规

定。

2.术语及符号

2.1.术语

2.1.1.保温性能

建筑门窗在冬季阻隔室外低温的能力。

2.1.2.隔热性能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热和室外高温热的能力。

2.1.

3.干法安装

墙体门窗洞口预先安装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墙体洞口表面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在附加框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

2.1.4.湿法安装

墙体门窗洞口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处墙体上固定门窗框,再进行门窗框和洞口间隙密封处理的安装方式。

2.2.符号

2.2.1.Wk——风荷载标准值

2.2.2.Wo——基本风压

2.2.

3.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5.L——杆件长度

2.2.6.[u]——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7.umax——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8.ΔP——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9.Vo——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0.σ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产生的应力

2.2.11.ƒk——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2.K——安全系数

2.2.1

3.SC——外门窗遮阳系数

2.2.14.Wf——风荷载频遇值

3.材料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除非下面另有规定,塑钢门窗所用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密封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为

下述采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一等品及以上的品质。所有型材、配件、密封材料均

需要万科公司审批并封样后方可使用。

3.1.2.塑钢门窗所有的密封材料须采用性能稳定的材料。

3.2.型材

3.2.1. 参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门、窗用未增塑聚录乙烯(PVC-U)型材》(GB/T8814-2004)

✧《未增塑聚录乙烯(PVC-U)塑料窗》(GJT140-2005)

✧《未增塑聚录乙烯(PVC-U)塑料门》(GBT180-2005)

3.2.1.型材尺寸应符合合同约定尺寸要求。

3.2.2.PVC门窗用型材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8814-2004《门、窗

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的规定,标准不低于S-Ⅰ-B类产品:即老化试验达到M

类,老化时间不低于6000小时;主型材-10℃落锤重量大于1000g、落锤高度大于1000mm;

窗户主型材壁厚不低于B类标准、门主型材壁厚不低于B类标准。所选用彩色型材也不应

低于此标准(彩色型材低温落锤试验应满足白色型材Ⅰ标准的要求)。

3.2.3.PVC-U门窗型材对于平开窗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2.5mm,非可视面最小实测壁

厚不小于2.0mm;推拉窗主型材可见面的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2mm,非可视面最小实测

壁厚不小于2.0mm。

3.2.

4.PVC-U门窗型材对于平开门,其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8mm,非可视面最小

实测壁厚不小于2.5 mm;推拉门主型材可见面的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5mm,非可视面

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2.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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