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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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小学校舍安全直截了当关系到宽敞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站在执政为民、对祖国以后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程实施。要借鉴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的成功体会,连续坚持以县(市、区)为主的“五统一”治理模式,实行严格的项目治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投资效益,防止显现新的债务。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真正把中小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34号)、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会议精神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2001年以来,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专门是从2007年起,连续两年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纳入民生工程,用两年时刻完成了304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得到了专门大改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难发生后,省政府及时部署开展了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差不多摸清了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情形,并加固了一批C级危房,拆除了一批D级危房,为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我省地质条件复杂、各种自然灾难发生频繁,中小学学校点多面广,许多学校处在洪涝、滑坡、倒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震重点监防区、高烈度区等灾难多发地区,同时,采煤塌陷区、尾矿库和病险水库等也危及校舍安全。目前,我省还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舍达不到现行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专门是上世纪90年代往常和“普九”早期建设的校舍问题更为突出。差不多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在全省范畴内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把学校建设
成为抗击自然灾难最安全的地点,直截了当关系宽敞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固。
二、目标和任务
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滑坡、倒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难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校舍安全工程的要紧任务是:从2018年开始,用3年时刻,对郯庐断裂带沿线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备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沿江、沿淮及其他洪涝灾难易发地区,江淮丘陵地面塌陷区,两淮采煤塌陷区,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易发地区和病险水库下游易致灾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显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显现险情的C 级危房,排除安全隐患。
三、工程实施范畴和工作步骤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省都市和农村、公办和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和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进行逐栋排查,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有关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抗震设防、综合防灾要求,对每一栋校舍结构的危险性、抗震防灾能力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应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要依照排查、鉴定结果,结合区域内教育事业进展规划、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农村中小学校舍修理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校舍安全工程3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打算和每一栋校舍的改造加固方案。
(三)区分不同情形,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修理加固能够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修理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地质灾难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评估,并依照评估结果实行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对依照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同时,要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四、建设标准和程序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学校布局、校址选择、校园规划、校舍建筑标准、面积指标应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2018),校址选择应符合《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躲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和地质灾难危险区。校址选择还应符合防洪除涝要求,防洪标准不得低于20年一遇,内部排水标准不得低于7年一遇。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有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校舍建筑应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的规定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
新建校舍工程及按照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的校舍改、扩建和加固工程,应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手续,市、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以县(市、区)为主的“五统一”治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治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治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治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工作进度
(一)总体进度。
1.排查: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2.鉴定、加固设计:2018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
3.加固改造施工:2018年完成总量的30%,2018年完成总量的60%,2018年完成总量的10%,检查验收面达到100%。
(二)2018年工作“路线图”及时刻表。各地要按照《市、县级政府2018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及时刻表》(见附件)规定的工程实施各环节任务和时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一些具体环节进行细化或适当调整,省将据此组织检查考核。各地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备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做出重点安排,投入足够力量,优先开展排查、鉴定,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对校舍安全工程前期基础较好、工程总量相对不大的地区,应尽可能提早完成工程任务和目标。
六、工作机制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政府统一组织,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体制和治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