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交工资料验收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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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通风实施: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____道正向风门和____道反向风门。

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____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

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____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____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____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

两风门间距不少于____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____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2)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项目完成后,对工程质量、工程数量、工程安全、工程环境等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验收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一、工程验收的主体和范围工程验收的主体一般由业主、施工方、设计方以及监理方组成。

验收的范围包括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的安全性、工程的环境配套等内容。

二、工程验收的程序和流程1.准备阶段:确定验收目标和要求,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各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交工验收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公司各项目部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填写的要求1、相关文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填表说明》《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2、资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

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图物相符,并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

3、作为工程档案,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钢笔及单面黑色复写纸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易辨、严禁涂改。

二、主要工程技术资料填写要求及责任人1、工程基线复核单、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垂直度观测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由测量人员按单位工程分层数填写,交项目总工核定。

要求所填数字准确无误,所绘简图上各测点应编号,表中应有测量者、校核者签名。

由测量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2、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由质量安全组填写,令工长限期整改,复检无误后,将结果记录在上。

由质量员、安全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负责所办隐蔽工程内容的工长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隐蔽记录上应有施工部位及隐蔽项目,重点写出施工及修改依据、质量情况,必要时绘出简图。

并须报质检员验收签字、经项目自检合格后,由各相关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4、检验批验收记录,由各主管工长负责填写,要求填写规范,签字盖章齐全,由各主管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卡,由负责施工的工长填写。

主要是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施工规范要求、对新结构、新规范、新技术以及图纸会审提出的有关问题,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填写要具体,交接手续应及时且要齐全,所有交底必须要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必须是经各分包或民建队书面指定的各班组长)的签名及交接时间,以明确责任,班组所有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不得找人代签。

工程交接验收制度

工程交接验收制度

工程交接验收制度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工程交接验收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它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投入使用,还涉及到后续的维护责任划分。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交接验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份标准的工程交接验收制度范本,供参考。

一、验收准备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2. 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

3. 组成验收小组,通常包括业主代表、设计代表、施工代表、监理工程师等。

二、验收程序1. 验收小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逐项进行核对。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场指出,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

3. 完成整改后,再次进行检查,直至所有项目符合标准。

4. 验收小组出具初步验收意见,列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三、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2. 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

3. 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文件和自检报告。

四、验收结果1. 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出具工程交接验收证书,明确工程的质保期限和维保责任。

2. 验收不合格:列出不合格项目,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五、法律效应1. 工程交接验收证书是工程交付使用的法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2.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验收流程的,应经过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通过上述范本可以看出,工程交接验收制度涵盖了从验收准备到法律效应的全过程,每一环节都旨在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每一步的严谨性,以便工程能够顺利交接,为后续的使用和维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制度1 总则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有关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竣工资料归档及设备交接的管理要求,以规范建设工程交接活动。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接收建设项目的交接验收管理和竣工资料移交管理。

2 职责2.1工程技术部工程主管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核查、设备调试和竣工验收,负责设备竣工后的移交;2.2运营部业务主管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接收,公司管辖设备的接收。

2.3综合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接收管理。

3 竣工验收的管理要求:3.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3.1.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3.1.2有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3.1.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和进场的各项检测试验报告齐全;3.1.4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3.1.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3.1.6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管理封闭;3.1.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齐全。

4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4.1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工程验收,并编制工程竣工报告;4.2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交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报告应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无工程监理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署工程质量评估意见);4.3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符合文件要求的情况、设计变更核定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工程执行勘察、设计文件情况的质量检查报告。

该报告应有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和总工程师签字;4.4工程技术部工程主管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施工情况,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4.5运营部根据技术资料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人员培训;4.6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方案,工程质量达到的标准情况,验收分组及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 移交验收制度

工程 移交验收制度

工程移交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工作,加强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交付和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

第三条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经理为本制度的主要管理人员,具体的移交验收工作由项目移交验收部门负责。

第二章移交验收的程序第四条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一)移交前准备阶段:项目经理向项目移交验收部门提交移交验收申请,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二)移交验收准备阶段:项目移交验收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验收计划。

(三)移交验收阶段:按照验收计划进行工程项目的验收。

包括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验收报告编制阶段:项目经理根据移交验收部门的验收结论,编制移交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五)验收结论确认阶段:负责部门对移交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确定工程项目的验收结论。

(六)验收结果通知阶段:项目经理将验收结论通知给相关单位,促使工程项目的顺利交付和运行。

第三章移交验收的内容第五条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等方面。

(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作业程序等方面。

(三)对工程项目的环保进行检查,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四)对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齐全、完整。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章移交验收的要求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过程中,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相关人员应当遵守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擅自修改、篡改相关文件。

(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应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符合相关要求。

(三)移交验收报告应当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得虚假陈述。

工程质量验收及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及资料管理制度
3.1。5经业主质监站监督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部质检科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业主质监站共同到现场验收、监督,并共同评定质量等级。
3.2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工程处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部质检科,项目部质检科派员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记录并办理签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3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分项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开工.
3.4工程处因工程需要另行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处要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工程处专职质检员应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工程处应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完工后,质量记录资料的整理工作由工程处负责,分包单位应协助完成.
3、泥块含量
4、密度
1、现场砂料堆
2、车、船、皮带运输机等运输工具中取样
1、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2、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碎石或卵石
1、颗粒级配
2、含泥量
3、泥块含量
4、针片状颗粒含量
1、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3.5~15
万块为一验收批。
2、每批抽样数:外观检查50块,尺寸
检查20块,抗压强度10块。土建试验项目来自定检验类别检验项目
取样地点
取样
砌筑砂浆
1、配合比设计试验
2、抗压强度
3、稠度
搅拌地点及砌筑地点
每层楼或250m3砌体砂浆为一取样批,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每组6块)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2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

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

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一、工程交工验收管理1、待施工单位完成所承担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后,便可办理工程竣工交接手续。

竣工交接需具备如下条件:1)交接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

2)工程质量达到了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3)按规定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并经检查合格。

4)交接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含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全部完成,并经检查合格。

5)按合同要求的其他内容已经全部兑现,且经检查合格。

〕6)交接范围内,有碍安全卫生的杂物已清除,厂房、机械设备已清理干净。

2、工程竣工后,由施工管理各专业组负责组织管内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指挥部有关领导、工程监理、计划预算组以及施工单位等共同参见验收。

按照验收内容,经检查认为合格后,由参见人员在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完成项目验收。

若检查认为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则提出整改意见,再次验收。

3、工程项目经交工验收后,便交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我分公司有关单位、部门、要按分公司划分的职责分工各自纳入正常管理,严禁出现竣工验收后的项目无人过问、无人管理的现象。

4、工程验收交接时,特殊情况下,确因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在不影响使用(开车)的前提下,经分公司同意,可做为遗留工程处理,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遗留工程在未完成之前,不能办理结算。

二、交工资料管理交工资料是施工单位提供给建设单位的一个技术文件,它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日后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合理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的依据,因此管理、保管好交工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1、交工资料主要内容1)交工工程项目一览表。

2)图纸会审记录。

3)竣工图。

4)隐蔽工程验收单和工程测量定位记录。

5)材料、构件和半成品的合格证、质量证书及检验报告。

6)永久性的标准点坐标记录。

7)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

8)土建施工试验记录。

9)土建施工记录。

10)设备安装施工和检验记录。

工程管理部验收制度

工程管理部验收制度

工程管理部验收制度
一、验收制度的基本原则
工程管理部验收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所有的工程项目,无论大小,都必须严格按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应当确保所有的标准和要求都是明确、具体的,避免因为模糊不清而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二、验收流程
1. 预验收:在工程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检查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和要求。

2. 正式验收:预验收通过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

验收过程中,应当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 最终验收:整改完成后,由工程管理部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

只有通过最终验收的工程项目,才能被认定为完成。

三、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当具体、明确,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

所有的标准都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要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验收责任
验收责任明确,是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验收人员等都应当明确自己的责任,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五、验收结果的处理
验收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验收结果也应当作为评价工程项目和相关人员的重要依据。

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

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

市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定)为保证市政工程质量以及在完工后能够及时得到维护管理。

按照中心有关要求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质〔2013〕171号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特制定如下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实体验收工作(实体竣工验收)工程实体验收在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时邀请接收单位共同完成的工作。

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按此实施细则执行。

一、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中心规定,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实体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施工许可证。

3、办理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必须完成A类报监)(附表1:对报监的解释、报监所需材料及各标段未完成A类报监、缺少的资料明细)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证明文件)。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内容完成后,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报验收申请报告及评估报告到建管中心总工办。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制定,旨在统一工程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验收流程进行工作。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2. 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前准备好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

2. 监理单位需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再次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4. 监理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共同参与正式验收。

5. 验收小组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工程质量,并填写验收记录。

6. 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7. 整改后,验收小组重新进行检查,直至所有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五、验收标准1. 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2. 对于特殊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六、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公正客观地执行验收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3. 设计单位应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对设计变更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4.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三版)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三版)

精品文档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BDG07011 第3版 签发:江庆元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规范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实物交接、交工验收等管理环节,明确工程项目实物交接、交工验收的业务流程及职责降低工程项目管理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技改工程项目。

2定义2.1项目实物交接是指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施工单位交付项目单位组织负荷试车。

项目实物交接日期指项目单位及使用部门签署实物交接协议书的签字日期。

2.2项目交工验收是指项目完成实物交接、资料交接、设备、房屋及构筑物移交工作。

交工验收完成日期指组织交工验收的管理部门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的日期。

2.3交工验收分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两个阶段,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全部办理完后方可办理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没有划分单位工程的工程项目按项目编号视同一个单位工程办理交工验收。

2.4没有划分单位工程及划分为5个以下单位工程的工程项目,其交工验收工作视同技改项目管理,划分为5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工程项目,其交工验收工作视同建设项目管理。

2.5建设项目热负荷试车开始日期视同为投产日期,技改项目实物交接日期视同为投产日期。

3 管理职责3.1工程管理部3.1.1负责制、修订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3.1.2负责审查、确定实物交接、交工验收计划;负责审批实物交接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负责跟踪工程项目实物交接、交工验收实绩;负责协调、裁定和解决实物交接、交工验收工作中的问题。

3.1.3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软件设计单位办理交工验收。

在软件项目交内部事项 注意保存工验收工作中软件开发单位既是设计单位,也是软件的施工单位。

3.2项目单位3.2.1是项目实物交接、交工验收的责任单位。

3.2.2(关键控制活动)组织实物交接的验收和《工程项目实物交接协议书》(详见表格:BDG07011-01C)的签证,并负责协调、督促遗留问题的处理。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3篇)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3篇)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1编制依据1、上级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经过批准的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

2、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合理化建议、先进经验及技术革新成果中有关修改验收标准的规定。

5、与有关单位议定的补充质量标准;上级或本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正式作出的技术决定。

2工程质量三级检查验收: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分队(班)自检、项目经理部复检和工程管理部专检三级进行。

(1)队(班)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后立即自行检查,发现问题即行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并同时做好自检记录,在完工时交项目经理部复检。

(2)项目经理部复检:项目经理部对队(班)提交的自检技术纪录进行复检(全检),工程管理部应组织足够的人员深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在组织复检的同时,帮助施工班组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3)工程管理部专检:在项目部复检完成后,填写完成复检记录,向工程管理部提交质量检查申请。

2、三级检查验收项目的划分由管理科制定。

3、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3质量等级的评定: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三阶段进行。

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分项或分部工程评级作为分部或单位工程的基础。

有____%以上分项评为优良,且其中主要分项评为优良的分部工程,其质量评为优良,否则为合格。

有____%分部工程评为优良,且其中主要分部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其质量评为优良,否则为合格。

1、分项工程合格级的标准如下:(1)、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2)、施工偏差不超过允许最大值;(3)、工艺水平一般;(4)、重要项目记录完整、资料完全,自检工作认真。

2、分项工程优良级的标准如下:(1)、完全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2)、施工偏差值小;(3)、工艺水平较高、整齐美观;(4)、全项目自检认真,施工记录完整、准确、及时,资料齐全。

验收管理制度十五篇

验收管理制度十五篇

验收管理制度十五篇验收管理制度篇1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需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需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爱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准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依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验收管理制度篇2一、交工验收前的预备工作在正式交工验收: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各有关工种进行全面预验收,检查有关工程的技术资料,各工种的施工质量,如发觉存在问题,准时进行处理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二、竣工资料整理1、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文件,如施工证、开工证各种报批报建,所要办理的手续文件等。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3、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记录及确认签证。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施工日记。

6、工程例会记录及工程整改意见联系单。

7、选购的工程材料的合格证、商检证及测验报告。

8、隐藏工程验收报告。

9、自检报告。

10、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交工验收的标准1、工程项目根据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有达到国家>(jgj73-91)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满意使用的要求。

2、交工前,整个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空调设备运转正常。

3、设备调试,运转达到设计要求。

4、室内外的施工范围内,场地清洁完毕。

工程部验收制度

工程部验收制度

工程部验收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程序、标准和责任,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最终验收工作。

二、验收组织机构1. 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

2. 验收小组负责制定验收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验收准备工作1. 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

2. 设计单位需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确保施工内容与设计要求一致。

3. 监理单位应完成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评价。

四、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申请工程验收。

2. 验收小组审核竣工资料,确认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3. 安排预验收,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完工情况,记录存在的问题。

4. 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检查。

5. 组织正式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定。

6. 形成验收意见,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工程实体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不得有偏差。

3. 所有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有相应的合格证明。

4. 工程的功能性能应满足设计预期和使用要求。

六、验收责任1. 施工单位应对提供的竣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达标的部分承担返工或修复的责任。

2.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3.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得到合理控制。

4. 验收小组应对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负责,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

七、后续工作1.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办理竣工结算和交付使用。

2. 对于验收中发现问题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 验收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日后维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制定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材料的验收流程,确保所有进场材料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供应商。

二、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材料验收工作,确保材料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验收过程,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标准的材料,并协助完成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一)材料进场前准备1. 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材料预计进场时间。

2. 供应商需提供材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二)初步验收1. 材料到场后,施工单位应对材料的外观、规格进行初步检查。

2. 如发现明显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记录在案。

(三)质量检验1. 对关键材料和难以通过外观判断的材料,应进行抽样检测。

2. 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四)正式验收1. 根据检测结果,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材料是否合格。

2. 合格的材料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材料需退场或替换。

(五)记录与归档1. 所有验收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材料批次、检测结果、参与人员等。

2. 相关记录应整理归档,作为日后查询和追溯的依据。

四、异常处理1.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2. 若供应商无法及时处理,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

五、监督与考核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材料验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验收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工程项目收尾的管理制度(3篇)

工程项目收尾的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收尾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工程质量、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执行。

2. 质量第一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3.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收尾工作顺利进行。

4.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工程收尾工作有序开展。

5.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程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收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收尾管理工作。

1. 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2. 副组长: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3. 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组成。

第五条工程项目收尾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

3. 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收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 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收尾工作。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 设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工作。

3. 施工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等工作。

4.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5. 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6. 保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保修工作。

第三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

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1.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验收资料及技术管理

竣工验收资料及技术管理

1.1竣工验收资料及技术管理1、技术管理内容与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挖潜,以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及生产安全,减少工人作业强度,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发挥经济效益,特订立本制度。

(1)、图纸会审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向建设单位索取一定数量的工程施工图及相应的标准图、通用图、地质勘察资料等,交公司技术科一份留档。

公司技术科与项目有关人员一道参加图纸会审工作。

技术部门收到技术文件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审,自审的内容主要有图纸是否齐全,结构、建筑、安装三图是否相符,内部结构与工艺设备有无矛盾,尺寸标注有无漏、错,工艺材料的实施可能性等等。

熟悉图纸后方可参加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市政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由组织会审的单位对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作详细记录整理成文,经参加单位核实,形成纪要,作为正式技术文件列入图纸档案。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核制度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科审核,交总工程师批准。

认真全面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技术措施应认真研究编制。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工程,由单位技术部门会同公司技术科共同编制工艺方法及施工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3)、技术交底制度为了使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了解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施工,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按规定逐级进行技术交底,公司技术交底由总工负责向技术科交底,一般单位工程技术交底由技术科向工地技术负责人交底,工地技术负责人向生产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应文字形式,作为工程技术资料的一种。

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关键部位交底,设计变更交底,质量要求交底等。

先做样板的工程,应进行样板交底。

(4)、质量、安全技术处理制度各级技术部门都要参加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调处工作,分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因素,作出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法,做好记录。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制定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及竣工阶段的质量要求,规范验收程序和方法,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本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

二、依据和标准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应遵循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同时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项目管理团队:负责整体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与验收工作,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 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3.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验收流程(1) 预验收预验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工之前,对工程的重要部分或关键工序进行的初步检验。

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或阶段性工作。

(2) 隐蔽工程验收对于电气布线、管道埋设等隐蔽工程,在封闭前需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封闭处理。

(3) 分部工程验收当一个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质量验收。

分部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

(4) 竣工验收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设备安装、功能测试等各方面。

五、验收标准和内容验收标准应详细规定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如材料品质、施工工艺、尺寸精度等,并且要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六、不合格处理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并在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七、记录和报告所有的质量验收活动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将验收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这些记录和报告将作为日后追溯和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八、持续改进公司应定期回顾和评估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以实现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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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交工资料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结合首贵项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项目交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体和交工资料验收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资料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首贵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各实施部门负责单位工程实体、交工资料及竣工图的验收移交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提供单位工程划分和任务分工进行确认。

首贵公司工程部、设备部、项目部或作业部共同负责交工资料、竣工图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首贵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交工资料验收的依据和质量要求第四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验收依据: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与指南(上中下三册)二、JGJ/T185-2009《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三、GB50386-2006《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四、GB/T5030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五、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六、GB50397《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2013交叉使用)八、《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十、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十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十二、《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十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管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冶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适用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施工安全资料管理。

第五条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了自检,确认工程实体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三、有完整的交工技术管理资料和竣工图。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复验报告,合格证等。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条工程交工资料由与首贵工程组织实施部门签订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设备大包合同的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办理,按合同单位进行组卷,首贵公司不对其合同总包单位下属的分公司或分包单位。

承担的合同任务达不到单位工程标准的,比照单位工程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工程交工资料以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为一个基本单位进行组卷,同一编号的总图、土、主、机、炉、水、热、风、燃、电、计、自、讯等13个专业的施工图纸所组成的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首贵项目工程交工资料应以各单项工程根据任务分工等实际情况划分的单位工程为准。

针对冶金工程施工特点,实行项目总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组织按单位工程进行交工组卷;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消防、安全、计控、电信、计量、防腐、防水等按专业承包的,由专业承包单位单独进行交工组卷,资料组卷深度到检验批;实行项目总包的工程,竣工图要求按单位以首钢设计院设计专业图号系列整体组卷,要求不得拆分、打乱设计施工图顺序。

第七条交工单位向首贵公司移交的交工资料及竣工图按合同规定执行,其中首贵工程部归档档案一套,特种设备等由首贵公司设备部专业管理使用一套。

第八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的质量要求:一、交工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使用激光打印机进行打印。

文字材料和图纸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一律返工。

二、交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签字、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日期、经手人。

三、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

四、交工资料要求必须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

五、竣工图按照专业组卷交工。

六、交所有竣工资料(包括图纸)的扫描件。

第九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的核查人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结论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的质量评价意见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评价并签认,观感质量综合评价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支持资料齐全完整。

第十条起重机械、电梯、电葫芦等起重特种设备验收要求:所有起重设备安装前必须到归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和监检验收手续,交工资料要求单独组卷,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随机设备资料:一、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起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

三、设备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其他有关技术说明资料。

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文件外,施工单位还必须要提供并单独组卷的安装资料:一、起重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

二、起重特种设备安装资质许可证。

三、起重特种设备的安装质量证明。

四、地方安全质量监督局出具的起重设备验收报告。

五、地方安全质量监督局出具的起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证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起重特种设备范围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十一条承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验收:所有承压设备安装前必须到归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并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履行安装监督检验验收手续,交工资料要求单独组卷,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具体资料如下:一、国内制造压力容器,须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一)、竣工图样。

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

竣工图样上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

(二)、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

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

(三)、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放能力或爆破片泄放面积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设计有要求的)。

(四)、产品制造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五)、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照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

(六)、制造厂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复印件。

(七)、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二、进口压力容器,须提供的资料:(一)、境外制造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于不可进行到岸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必须由国家总局授权有资质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现场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对于可实施境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的,应由贵州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工作。

检验机构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检验合格后出具《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竣工图。

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

(四)、制造企业所在国的监察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检验报告》。

(五)、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三、锅炉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锅炉法规要求提供交工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一)、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二)、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三)、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四)、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五)、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六)、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七)、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至少还应供以下技术资料:1、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2、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4、热膨胀系统图。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锅炉,还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2)、锅炉水循环(包括汽水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3)、汽水系统图;(4)、各项保护装置整定值。

(八)、《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锅炉安装验收监督检验报告书》。

(九)、《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十)、《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四、压力管道交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二)、项目批准书和安装审批( 开工) 报告(告知书)。

(三)、压力管道组成件及支承件的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

(四)、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包括阀门试验记录,高压管件加工记录,隐蔽工程(封闭)记录,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管道补偿件安装记录,热处理报告,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管道吹扫及清洗记录;无损检验报告,其他检验报告)。

五、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报告。

(一)、要求100%RT检验的管道,应在单线图上准确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口编号。

(二)、对抽样射线检测的压力管道,其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口编号等应有可追溯性记录。

六、压力管道设计图(设计图上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及安装竣工图和压力管道单线图。

七、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八、工程交接验收应按GB50235中的表格格式填写“工程交接检验书。

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范围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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