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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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04•【字号】江府[2006]36号•【施行日期】2006.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江府[2006]3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有关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各种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手工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江门五邑历史悠久,文化辉煌,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古代文物特色鲜明,近现代文物丰厚,华侨文物极具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

这些文化遗产是五邑人民文明与智慧的结晶,是江门五邑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中国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爱国主义教育最为生动和形象的教材。

切实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加快文化名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于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和发展的提案

关于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和发展的提案

关于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和发展的提案关于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和发展的提案理由:传统手工艺是我国民族文化和智慧的沉淀,是综合生产、生活、艺术审美的活态文化。

同时,手工艺产品蕴含丰厚的文化价值、循环经济价值、环保价值、艺术价值和情感价值,具有浓郁的民族民间地方特色。

目前,韩城正在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强我市民间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发展,既是推进韩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发展韩城旅游业的重要举措,需要进一步重视。

办法和措施:1.做好农村民间传统工艺的挖掘与保护工作农村是民间传统工艺的富矿,政府应就农村民间传统工艺传承和发展工作进行专题的调查研究,建议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大对农村民间传统工艺的发掘与保护力度,将更多有一定文化价值的传统工艺纳入政府扶持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培养民间传统工艺传承人一方面,鼓励韩城市的工艺大师面向社会广泛挑选优秀苗子,并做好民间传统工艺的宣传推介工作,使更多的年轻人能够得到名师的传道授业。

另一方面,韩城的职业技术学校, 应结合我市民间传统工艺的特色, 开办与之相适应的技艺人才培养专业;社会各专业学术团体, 特殊专业技艺名人, 积极开展特殊专业技艺人才的培训, 传授民间传统工艺的制作技能。

3.加大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扶持力度应加大政府采购与政府财政补贴的力度,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其中包括:一是建立政府购买民间传统工艺品和规范购买项目招标的制度,为民间传统工艺产品开拓一个重要的消费市场,并有利于韩城传统民间工艺的品牌塑造。

二是设立扶持韩城民间传统工艺的专项资金。

三是建设“民间传统工艺企业孵化基地”,打造政府扶持、发展、服务民间传统工艺行业的平台。

4.让传统手工艺走进社区和课堂建议在基层社区广泛开办韩城市传统手工艺教学班,积极组建民间工艺兴趣团队,使民间传统工艺为更多人所了解、所学习、所喜爱、所接受。

另外,可通过聘请课外辅导员、开设第二兴趣课堂等举措,使更多的民间工艺大师走进校园传授工艺、展示风采,使中小学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走近韩城民间传统工艺,学习和传承民间传统工艺。

白鹿原民间传统文化的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

白鹿原民间传统文化的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

白鹿原民间传统文化的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白鹿原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地方,其民间传统文化自古就一直流传至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白鹿原的民间传统文化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本文将对白鹿原民间传统文化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现状分析1. 传统文化受到冲击白鹿原的传统文化主要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习俗等,这些文化遗产凝聚了当地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文化受到了严重冲击。

城市化的加速和娱乐产业的发展,导致了传统文化的边缘化,很多传统民间文化活动已经濒临失传。

2. 传统文化缺乏传承人白鹿原的传统文化传承面临着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传承人的缺乏。

由于现代生活的变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年轻人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大大减少,导致了传统文化的传承断层,很多传统技艺和习俗已经失传,形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3. 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在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白鹿原地区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

一方面是因为地方政府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重视不够,另一方面是缺乏专业的人才和资金投入,导致了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滞后和不足。

二、政策建议1. 加强文化保护意识为了保护白鹿原的传统文化,首先需要加强全社会的文化保护意识。

政府要加大对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文化保护氛围。

2. 加大投入力度政府要加大对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

白鹿原地区要建立起专门的传统文化保护机构,配备专业的人才,制定详细的保护措施和长远的规划,加大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

3. 加强传统文化教育要加强对于传统文化的教育。

在学校教育中要加强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教育力度,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兴趣,使他们能够主动参与到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来。

4. 发展传统文化产业要发展传统文化产业。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地方民间文化的产业化发展,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传统文化项目提供经济支持,鼓励地方民间文化从业者进行创新和创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措施[修改版]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措施[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措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措施摘要: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方法和理念是做好保护工作前提,要使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还必须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参与,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方法与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仅是个人利益的实现,更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体现,是社会公益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

要搞好这项工程,不仅要发挥政府、组织、民众等不同保护主体的作用,还要有科学合理的保护方法与措施。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措施,政府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国家,政府,人民都倾尽全力,但是要搞好这项工程,科学合理的方法与措施是最重要的。

首先:一、立法保护,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必须致力于对它们的保护。

在人们的文化保护意识还没有充分树立起来之前,立法显得格外重要。

况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并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代一代做下去。

要实施好这项工程,仅有应急性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坚实的法律和政策的规约及保障。

可以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是进行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首先是从地方开始的①。

这部保护法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后,还需要出台相关条例。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因此一部法律不可能包罗万象地涉及到每个问题,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法规条例。

各级人大也要相应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尽快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纳入立法、司法日程。

健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才能由无序到有序,并走向层层深入的发展阶段。

然后:二、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人民群众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又是传承者,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三篇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三篇

关于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中,广大农村在抓经济建设同时,十分注重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但从总体上看,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民群众的精神需求还不相适应,还存在诸多现实问题。

具体表现在:一是农村文化发展呈区域差异。

存在纵向和横向发展的不平衡性。

县城较乡镇、乡镇较村组丰富,经济发达乡镇强于经济落后乡镇,交通发达乡镇富于偏僻乡镇,文化底蕴深厚乡镇富于文化基础薄弱乡镇。

二是农村文化产品供需不平衡。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多样化,但反映农村文化生活的作品不多,精品更是凤毛麟角;民间文艺团体稀少;文化“三下乡”的内容与农民贴的不紧,提供的简明法律、农业科技知识较少,文化服务供需落后于农民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

三是农村文化事业重视不够。

大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在对物质、精神建设上仍然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存在着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了,文化建设也就自然得到加强了的“自然论”;先搞经济建设,后抓文化建设的“先后论”;认为文化建设难度大,不能立竿见影,不出政绩的“无用论”,没有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对和谐农村的促进作用。

四是农村文化活动缺乏正确引导。

调查发现,农村日常文化生活除了看电视外,最普遍的现象就是打扑克、打麻将,连最基本的棋类、球类活动开展甚少,上网、玩游戏的农民更是为数很少,反映出农民文化生活方式单调。

由于缺乏适合农民的活动平台和正确的引导致使农村封建迷信盛行,赌博之风蔓延,农村传统美德逐渐淡化。

五是农民文化阵地在渐趋萎缩。

乡镇文化站“一块牌子、一张桌子、一个章子”的现象较普遍,农家书屋缺乏管理,难以真正惠及农民。

文化站长多数忙于乡镇其他行政事务中,很少主动开展文化业务工作。

由于缺乏经费,更难以挖掘、培育农村文化能人。

我国农村人口多,如果不重视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不认真加以解决,或者说只满足于硬件建设而忽视软件建设,后果将不堪设想。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11•【字号】邢政办[2006]4号•【施行日期】2006.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邢政办〔200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5〕26号),努力建设文化大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

我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以及与这些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大量存在,与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构成邢台文化遗产的整体。

保护和利用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势严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急剧改变,资源流失状况严重,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濒临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得到依法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加快步伐;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有待提高;保护机制急需完善等。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已刻不容缓。

二、科学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邢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氛围,使我市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抢救和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2.05.23•【字号】鄂文旅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旅发〔2022〕1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5月23日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大力弘扬荆楚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精神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文化需求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坚持依法保护,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内涵,弘扬其当代价值;坚持打基础管长远,突出地域特色,推进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05]48号【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07.11【实施日期】2005.07.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发〔2005〕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品保护工作”的精神和全省优秀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在建设“四市”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2]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2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市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民间传统文化是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共同创造、积累、传承的,既包含丰富多彩的有形文化遗产,也包括色彩斑斓的无形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民族根本和重要的精神资源。

我市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民间文化特色鲜明。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在民间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十大文化集成(志书)的编辑出版(部分),为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但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外来文化的影响,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各地普遍存在着对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民间传统文化生存环境恶化;优秀的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继承后继乏人,面临失传危险;许多珍贵实物和资料难以妥善保护;一些独特的民间传统文化习俗在逐步消亡或变异;民间传统文化的研究人员和经费短缺等。

传承民间艺术的建议

传承民间艺术的建议

传承民间艺术的建议传承民间艺术是保护和发展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任务之一。

民间艺术作为一种源远流长的艺术形式,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记忆。

为了有效地传承民间艺术,以下是一些建议:1. 引导社会关注:加强对民间艺术的宣传和教育,提升社会对民间艺术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可以通过举办展览、演出、讲座等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欣赏民间艺术作品。

2. 加强培训和传承: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体系,培养更多的民间艺术传承人和艺术家。

可以设立专门的学校或机构,开设民间艺术相关的课程,传授技艺和知识,提升传承人的综合素质。

3. 建立保护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民间艺术的保护和管理。

建立专门的机构或组织,负责对民间艺术的保护、收藏、研究和推广工作。

同时,加大对民间艺术作品的保护力度,避免文物和作品的流失和破坏。

4. 引入现代元素:在传承民间艺术的同时,适度引入现代元素,使其与时俱进。

可以通过创新设计和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开创新的艺术形式和表达方式,让民间艺术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的需求。

5. 加强国际交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向世界展示中国的民间艺术文化。

可以举办国际艺术展览、文化交流活动等,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艺术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民间艺术的国际传播和影响力的提升。

6. 经济扶持和激励措施:加大对民间艺术的经济扶持和激励措施。

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提供补贴和奖励等方式,鼓励民间艺术传承人和艺术家从事相关工作,并推动民间艺术市场的繁荣发展。

7. 教育普及和传统知识传承:加强对民间艺术的教育普及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民间艺术的价值和意义。

可以通过教材编写、课程设置等方式,将民间艺术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和热爱。

8. 加强研究和学术交流:鼓励学者和研究机构对民间艺术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

可以开展学术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推动民间艺术研究的深入发展。

9. 社区参与和合作: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民间艺术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

从存在形态上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保护文化遗产倡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一朋友们: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

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在--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

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

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

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闽南高甲戏的传承及发展建议

闽南高甲戏的传承及发展建议

闽南高甲戏的传承及发展建议1.引言1.1 概述闽南高甲戏是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源于福建闽南地区,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作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之一,闽南高甲戏承载着丰厚的历史记忆和人民情感,是福建文化的重要瑰宝。

在传承方面,闽南高甲戏面临一系列的困境。

首先,受到当代社会多元化的文化冲击,年轻一代对传统戏曲的兴趣日益减少。

其次,由于缺乏资金和场地支持,传统戏曲院团面临着生存困境,人才流失严重,导致闽南高甲戏的传承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

在发展方面,闽南高甲戏需要积极探索创新之路。

传统的演出形式和剧目已经难以吸引现代观众的兴趣,因此,适度融入现代元素,注重舞台效果和现代技术的运用,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加强对青少年的培养和引导,让更多的年轻人走进闽南高甲戏的世界,才能实现传承薪火相传。

总之,闽南高甲戏的传承和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戏曲爱好者的共同努力,为闽南高甲戏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确保其传统的独特魅力能够继续传承下去,为人们带来艺术的享受和精神的满足。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部分的内容安排。

引言部分主要分为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小节。

首先,概述部分将简要介绍闽南高甲戏的概况,包括其来历、特点以及在闽南地区的重要性。

其次,文章结构部分将详细列出本文的整体结构,方便读者在阅读时进行导航。

最后,目的部分将阐述本文的写作目的,即探讨闽南高甲戏的传承和发展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正文部分主要分为两个小节,分别是闽南高甲戏的传承和闽南高甲戏的发展。

在传承部分,将详细介绍闽南高甲戏的历史传承过程,包括它的起源、发展和传统演出形式等。

同时,还将探讨现行的传承模式,包括传统的师徒制度和现代的教学体系,并分析传承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在发展部分,将重点关注闽南高甲戏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包括市场需求、艺术创新、传媒推广等方面,以期为闽南高甲戏的发展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8.09•【字号】咸政办发[2007]131号•【施行日期】2007.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07〕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间。

它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民族根基和重要的精神资源。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品种繁多。

多年来,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外来文化的影响,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一些同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恶化;优秀的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失传危险;许多珍贵实物和资料难以妥善保护;一些独特民间传统文化习俗在逐步消亡或变异;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刻不容缓。

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方针和重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谈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和发展

谈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和发展

四、 方 特 有 的文 化 艺 术 需 要 有 效 开 发 地
民族 文化 艺术 ,在 一定的范围 内形成具有地方特 色、 风
格独特 , 品位较 高 , 深受 当地人 民群众喜 爱并广 泛参与 的地 方特有文化形 态。在 市场经 济的新形 势下 , 文化的 资源应科 学合理 开发 和利用 , 民族 文化也不例 外 , 有的 可作 为地方 的 新经济增长点进行文化产业 的开发 ; 有的可作为 民众 审美娱 乐活动样式加 以推广 ; 有的可作为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把它 保护起 来 ; 的可作为一种民俗 民风加以倡导和 弘扬。党的 有 十六大提 出积极发展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民族 艺术馆要树
谈 民族 文 化 艺 木 的 保 护 和 发 展
口金 哲元
民族 文化 是 培 育 本 土 民 族精 神 、 德 风 尚和 品 德 特 性 的 道 沃土 , 民族 生存 和 发展 的根 本 , 是 文化 发 展 的 源泉 。 荣 是 也 繁 和 发 展 民 族 文 化 艺 术 , 于提 高 少数 民族 的 思 想道 德 素质 和 对 科 学 文化 素质 , 快 民族 地 区经 济 、 治 、 加 政 文化 的 发 展 , 面 全
民俗 传 统 的文 化 艺 术 需 要积 极 保 护 我 国历 史悠久 , 地域辽 阔, 民族众 多, 在几千年的历 史长 一 Nhomakorabea、
优 秀文化 艺术 的营养 , 又激发 了民族的 感情 , 动 民族 文化 推
的不 断发 展 。
河 中 , 民族 人 民 在 不 同 的历 史 时 期 、 同 的 自然 和 社 会 环 各 不 境 中创 造 出 了丰 富 多彩 、 辉灿 烂 的 民族 民俗 文 化 艺 术 。 这 光 些 民族 民俗 文 化 艺 术 真 实地 反 映 了本 民族 群 众 的 内心 情 感 、

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切实推动非遗类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的提案

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切实推动非遗类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的提案

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切实推动非遗类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0160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0160号提案内容2013-03-01案由: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切实推动非遗类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的提案提案人:致公党中央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文化部办理主题词:文化遗产当代城市化的迅猛进程,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带来了传统文化生存土壤的变化,许多民间艺术面临消亡、颓败的命运。

而民间艺术是“民族文化基因库”的重要构成,蕴含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一、非遗类民间艺术活态传承保护和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一)传承危机未能真正解决,后继乏人目前由于许多非遗类民间艺术从业人员生存境遇不佳,而且传统手工技艺费时费力且需要一定的悟性,带来了传统民间艺术行业吸引力弱的共性表现,活态传承和产业发展后继乏人局面严重。

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年龄都很高,大部分传承人年龄在60—70岁之间,有相当一部分在80—90岁,少部分在90以上和40—50岁之间。

一方面传统民间艺术行业对于年轻人来说吸引力小;另一方面传承人年纪较大,而且招收学徒传承技艺的积极性未能很好激励发挥。

(二)政府保护扶持不力,管理失当1.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空泛乏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只是原则性的法律,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我国法律对“非遗”的知识产权的规定很少,只有“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让很多民间艺术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无法有效维护,影响了他们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2.保护意识和责任感缺失,专业管理能力不强。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任务分解清单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任务分解清单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6.加强理论研究
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传承人及有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群在研究阐释等方面指导力度,每年至少开展1期相关领域讲座及传承人技艺培训,切实增强队伍研究能力。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加强以高职院校和研究机构为主、社会学术力量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研究队伍建设,争取资金,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课题研究,按年度评选一批优秀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成果等出版,促进成果社会化共享。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鼓励各地探索利用公共空间和商业空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展示活动。支持各地开展专业化、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在传统节日、民俗节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消夏文化避暑旅游季等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商务局
市民宗委各市(特区、区)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财政局各市(特区、区)
人民政府
3.完善代表性传承人(群)制度
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习义务情况评估机制,健全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保护激励和退出机制。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积极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强化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力度,到2025年,力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增加至4人左右,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增加至35人左右;2035年,力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达7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达45人。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基地培育工作,到2025年,力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基地由现有4个增加至6个;2035年,力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基地培育申报达10个。
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支持高校毕业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逐步扩大中青年代表性传承人比例,建立更为合理的代表性传承人梯次结构。

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及发展群众文化的有效途径

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及发展群众文化的有效途径

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及发展群众文化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的步伐,传统的民间民俗文化艺术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慢慢地丧失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然而,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及发展群众文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不仅代表着一个地区或国家的文化传统,更是一种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对历史和时代的追忆和回溯。

为了有效地传承和发展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有效途径:一、政府的支持和保护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为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包括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加大财政投入、培训和支持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等方面。

政府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来推广和宣传传统文化,在全社会上树立起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性。

二、加强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互动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联合活动、文化艺术展览等方式,向公众展示传统文化的魅力,宣传并传承传统民俗文化。

例如,青少年文化俱乐部、文化交流会等等,可以带动年轻人更加关注民俗文化艺术,了解其文化、风俗、历史,发扬传统文化的精神。

三、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广文化艺术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可以利用网络、移动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来推广民俗文化艺术。

例如,通过线上展览、在线文化课堂等方式,让大众更加方便地接触文化艺术,了解民俗文化的瑰宝。

同时,可以运用大数据等工具,推动文化艺术消费需求,从而推动民俗文化艺术的繁荣。

四、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是一种有效的传承和发展民间民俗文化的途径。

我们可以通过学校、社区等渠道,开办传统文化课程,加强对民俗文化艺术的传统和熟练技巧的教育和培训。

同时,我们也可以鼓励年轻人参加文化艺术活动和传统技艺的实践学习,进一步增加年轻人对传统文化的爱好和热情。

五、与当代文化的融合在传承和发展民俗文化艺术的过程中,我们也要与当代文化进行融合,利用现代文化的创意、艺术手段和表达方式,创新传统艺术形式,从而激发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和认知。

例如,将传统元素与现代设计相结合,通过不同的艺术形式展现出民俗文化的异彩和活力。

传统文化的保护及传承措施建议

传统文化的保护及传承措施建议

传统文化的保护及传承措施建议随着现代化的飞速发展,传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被遗忘、淡化乃至消失的风险。

然而,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和独特标志,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遗产和智慧。

在这样的背景下,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是至关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以确保我们宝贵的传统文化能够得到妥善的保护和有效的传承。

一、建立立法保护制度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明确传统文化的法律地位,严禁侵犯传统文化的行为。

同时,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传统文化的保护事务,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证传统文化得到妥善保护。

此外,可以通过鼓励民间组织的参与,推动传统文化的民间保护,形成多方合力,共同守护传统文化的瑰宝。

二、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传承是传统文化的生命线,传统文化的价值和知识需要通过教育的方式传递给后代。

因此,我们应该在教育体系中增加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让学生对自己的传统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除了学校教育,家庭和社会也应该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教育,通过纪念活动、文化节庆等形式,让年轻人对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和美丽性产生兴趣,并激发他们主动学习和传承的热情。

三、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可以相互融合的。

我们应该鼓励创新,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艺术等结合起来,打造出具有传统特色和现代价值的新产品和服务。

例如,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传统文化元素融入游戏、电影、动画等媒体形式中,吸引年轻人的注意力,让他们在娱乐的同时也了解传统文化。

此外,还可以通过创新设计,将传统文化的图案、元素运用到日常用品、服饰等产品中,提升传统文化的时尚感和吸引力。

四、加强传统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不应仅仅局限于国内范围,它也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应该加强对传统文化的宣传推广,扩大其国际影响力。

通过举办文化展览、交流活动、艺术节等,让更多的外国人了解和喜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关于沪剧传承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沪剧传承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沪剧传承发展的思考与建议沪剧是中国民间艺术中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代表剧种之一,它集传统唱腔、音乐、舞蹈和表演于一体,是上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时代的变迁,沪剧在传承和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挑战,如何保护和传承沪剧艺术,促进其发展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一、加强沪剧文化底蕴的挖掘和弘扬,提高观众的文化素养沪剧是上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融合了汉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特点,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沪剧文化底蕴的挖掘和弘扬。

首先,要从历史角度出发,深入研究沪剧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过程,探究其所承载的文化内涵。

同时,要注重挖掘和保存沪剧的优秀作品和表演技巧,以保证沪剧传承的纯粹性。

同时,我们还需要提高观众的文化素养,让观众了解沪剧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增强对沪剧的认知和理解,以更好地欣赏和传承这一文化宝藏。

二、推进沪剧艺术的创新与发展,拓展市场需求沪剧虽然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底蕴,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沪剧艺术内容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因此,我们需要推进沪剧艺术的创新与发展,以适应现代观众的需求,从而拓展市场需求。

在沪剧艺术的创新上,可以结合时代特点和观众的需求,加强对沪剧精品剧目的编创与演出。

同时,在舞台艺术表现形式上也可以采取一些新的手法,如巧妙地融入音视频技术,以提高沪剧的视觉和听觉效果,从而增加观众的欣赏感受。

三、建立完善的沪剧人才培养体系,保证沪剧艺术传承沪剧是一门综合性艺术,需要有高水平的演员和技术人才来保证其艺术表现水平和传承质量。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沪剧人才培养体系,为沪剧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在人才培养上,应加强对沪剧精品剧目的优秀演员的传承,鼓励年轻演员投身于沪剧艺术的创新与发展。

此外,还应该加强舞台艺术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舞美、灯光、音响等技术水平,为沪剧艺术创新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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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建

关于传统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和发展工作,区委和区政府在《关于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决定》(仑委发[2005]50号文件)中已提出了有关决定,文件指出:“结合本区实际,加强文化、文件保护,建设有特色的保护体系”,“依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发掘、创新一批民俗民间艺术活动,切实做好优秀民俗民间文化的普查、规划、抢救、传承和利用工作,使我区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体系,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意识,基本实现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

同时广泛开展群众文化创作活动营造平等竞争环境,保护和推动民间职业艺术团体的发展,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这很令人振奋,而且区文化体育局已有了初步的方案并准备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付之实施,我主要结合基层实际谈一点具体建议。

一、我区目前传统民间文艺情况及发展缓慢甚至衰退的原因
区文化体育局曾对我区目前尚存的传统民间文化艺术作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对全区包括造趺、龙灯、马灯、舞龙、舞狮、鼓阁、高跷、秧歌、锣鼓、剪纸、唱新闻等29种现存的传统民间文艺进行了归类说明,如果把梅山的农民武术算上,便满30种了。

我区的传统民间文艺主要分布于各乡镇街道和农村,其中以东部乡镇街道最为集中。

这些传统民间文艺有许多是很有地方特色性的,如大碶的唱新闻在全宁波市是唯此一家,柴桥和梅山的造趺以是否带唱形成不同风格,梅山的舞龙和舞狮名声已逾宁波范围等。

关于这些传统民间文艺的发展问题,近几十年来,除个别如秧歌有所发展外,许多传统民间文艺衰退了,有的甚至绝迹了。

传统民间文艺衰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许多传统艺术难以形成有较大市场需求的产业,从事艺术表演者不可能专以表演为业,传统民间文艺表演因而后继乏人。

如梅山的造趺,表演时每组得有三人,一大人肩上站立妆扮过的小孩进行表演,有说有唱有舞,旁边必须得有人做修饰性保护,这样使得组织表演需很多人,而梅山许多人都外出打工赚钱去了,小孩又得把精力放在学业上;高跷被人们认为是危险性的活动,没有精心的组织一般不被提倡等等。

二是改革开放以来,与影星歌星等一些“星星”们相比,我们的民间艺人很难得到精神上的鼓励。

评比文化方面的先进,很少有来自农村的传统民间艺人;大型活动的艺术表演,传统民间艺术参与机率小得可怜;我们的影视媒体热衷于播放现代歌舞,很少有传统民间艺术上镜,看到时也仅是一个小片段的新闻节目等等,这让传统民间艺人有一种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和尊重之感。

三是许多传统民间文艺需要经常性的练习和培训,而组织工作往往是自发的,受经费、精力等不足之影响,这些艺术难以改进和发展。

当然还有其它的原因,这里也不赘述了。

二、保护和发展传统民间文艺的理由
第一,这是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我们在农村调查时,农民首先会为他们
村拥有这样一项传统项目而自豪,会给我们讲很多传说和历史,然后会很遗憾,因为懂这个项目的人越来越少,最后会希望政府想想办法去保护和发展这些项目。

第二,每一项传统民间文艺的形成都有其独特的典故和历史,是一代代人传承发展形成的,我们作为后代人,有责任去保护和发展这些传统艺术。

如梅山梅中村的民间武术,其基础是拳,据考证是梁山好汉遗传下来的,今年正式被省级部门确定为“水浒名拳”。

又如造趺,与海岛受侵预警有关等。

第三,许多传统民间文艺完全可以形成一个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业,尽管目前还谈不上产业,但也已成了许多农民兄弟的第二职业。

如最普遍的农历新年的各乡镇街道的龙灯马灯,是征地拆迁前许多村老年协会的重要收入来源。

如梅中村的舞狮,是区内外许多庆典时经常性邀请的对象,每年为村集体和表演者带来十几万元的收入。

如果我们能加以重视和支持发展,也许会成为一些农民兄弟转岗就业的良好途径,如梅中村的舞狮人员,只要参加庆典表演,每天收入在100元左右,比种田不知好多少倍。

第四,衰退的传统民间文艺让人想起一个词——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很容易被理解为一个很大的概念,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的世界文化遗产,其实我认为,联合国的东西当然要世界性的,当然是大的,因为他是联合国。

我们虽然是区级或街道办、乡镇政府,但对于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艺术,特别对于一些确实有研究保护价值的,还是要予以保护和扶持。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民间文艺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建议
以上我谈了目前我区的传统民间文艺总体情况以及建议保护和发展的原因,那政府该如何去保护和发展传统民间文艺呢?以下我谈一些粗浅的想法,也许有些想法比较外行。

(一)在全面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订保护和发展规划。

包括近期的保护和发展计划以及远期的保护和发展规划。

建议成立专门的办公室或工作小组,成员可以是部门工作人员,也可以是聘请人员。

先调查清楚我区到底有多少传统民间文艺项目,并研究确定哪些是急速衰退即将消亡的项目,哪些可以确定为区级传统民间文艺保护项目,甚至可以冠之以区级“文化遗产”,同时加紧研究具体保护措施,确定哪些为目前正在发展的项目,加紧研究具体支持措施等。

关于这个建议,刚才我在前面已讲了,我们区文化体育局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已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有了一定的计划,这令人欢欣鼓舞。

根据文化体育局的设想,我区将对其中一些确实有生存前途和保护价值的项目根据实际先确定四至五项予以重点扶持。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传统民间文艺项目和从事者的知名度。

特别是要有计划地对传统民间文艺从事者进行专访宣传。

特别是电视媒体,多让这些本身是农民的民间艺人上上镜亮亮相,这样会极大地增强他们的自豪感和积极性,甚至会让他们周围的群众也引以为豪,从而创造一个重视传统民间文艺、尊重传统民间艺人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上给予传统民间文艺从事者以实质性的支持。

如设立区级传统民间文艺奖励项目,出台奖励政策,对参加区级以上传统民间文艺表演得奖的给予集体和表演者个人以令人心动的奖励;又如出台区级鼓励政策,对经常参与集体性的传统民间文艺表演或义务为发展传统
民间文艺而培训、传技于新人的给予实质性的补助,具体可由各乡镇街道根据行政村上报名单遴选;又如区政府专门设立传统民间文艺发展基金,每年对积极发展传统民间文艺的乡镇街道和有关行政村进行补贴,以提高其积极性。

(四)从娃娃抓起,鼓励中小学生参与传统民间文艺发展。

在这一点上,梅山乡政府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近几年来,梅山乡党委、政府对传统民间文艺相当重视,除组织经常性的传统民间文艺汇演外,还与学校联系,建立了舞龙、舞狮、武术三个民间文艺传承基地,培训了一大批学生传统民间文艺爱好者,在今年梅山组织的庆北仑建区20周年民间文艺汇演上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可谓青胜于蓝。

为了不让家长担心学艺与学习可能产生的矛盾,建议政府应给予这些从事传统民间艺术培训的学生以某种升学上的优惠,比如对突出者作为特长生而加分,对参加区级、市级或省级比赛中得奖的予以加分等等。

此外,为维护传承基地的正常运转,区财政应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创造机会,让传统民间文艺多上台表演。

我区文艺汇演每年都有,是否可以每年组织一到两次传统民间文艺汇演,相信一定会吸引很多观众,更可以提高农民从事者的积极性。

许多民间艺人可能在本村本乡镇表演了大半辈子,但从未在外表演过,如果能到北仑来表演或比赛,相信在精神上对他们是一种莫大的鼓励。

(六)从保护的角度出发,建议有关部门搜集并整理相关资料。

主要是传统民间文艺都有特定的起源背景和历史典故,我们应该将这些记录下来,并印发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我区曾经有过的传统民间文艺,这些传统民间文艺的发展历程,消亡的原因,为何这叫秧歌,为何那叫鼓阁,造趺是怎么来的,为何会有高跷等等,并对有一定知名度的表演者或负责人加以介绍。

我相信,完全可以编出一本具有相当研究价值和保存价值的好书来。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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