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寿险业进入壁垒研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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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垄断为主要经济特征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如下 图2和图3:
70.11【啪一
60(1(r% 50I)()・%一 40.n《)%一 30(H)%一 20Il()%一 101)()%一 0(1I J%
4.业务范围。2009版的《保险法》中增加了 险企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范围,即保证保险。这 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表现,也是壁垒降低的表现。 5.分支机构。在保监会2009年发布的新版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对分支机构也做出了更多 的要求,例如其中第十八条就有如下规定:“申请
表2 2013年初我国大部分寿险公司的资产规模 (单位:百万)
交银康联人寿 北大方正人寿 人生人寿 国泰人寿 中航三星人寿 中法人寿 中新大东方人寿 君龙人寿 汇丰人寿 新光海航人寿
的中小型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仅仅只占10%上 下。由此可见,我国寿险市场的寡头垄断现象是 比较明显的,而影响进入壁垒高低的重要因素之
度可以分析得到,如图4,图5:
国寿养老 太平养老 泰康养老 长江养老 利安人寿 华汇人寿 前海人寿 东吴人寿 珠江人寿 吉祥人寿 小型公司总额
1631.09 2608.01 764.43 773.47
3318.93 2398.11 1835.13 2446.36 1813.43 791.88 1999.93 587.46 1549.42 749.47
表l学界研究进入壁垒的重要学者及其主张
学者
主张
我国保险行业已经发展了30多个年头,从这
30多年的发展经历来看寿险业务的发展状况要明 显优于财险业务的发展状况。由于我国保险深度 低于世界7%的平均水平,如下图1:
保险深度
在位者的优势为:将价格提升到竞争性价格之上
…一
。一
且不会招致新厂商的进入。即在位者相对于潜 在进入者有诸如:成本、产品差异、规模经济和特 有资源等经济性优势 将进入壁垒视为一种成本,即进入者所必须付出 且在位者不用付出的成本 补充了斯蒂格勒的理论,他认为从社会的观点来 看,这种生产成本意味着资源配置的扭曲
68%,后者如下图6:
市场份额比

图5
近几年新进者的业务渗透率④
结合上图4和图5则可以明显看出,虽然近
几年寿险市场中有零零散散的新进者进入市场竞 争,但是其业务渗透率最高时也仅为0.6%且具有
下降趋势。所以从业务渗透率这个角度分析我国 的寿险市场的进入壁垒依然偏高。
国寿-平安太保-新华人保・泰康外资・其它
额,那么开发新的细分市场将会是大势所趋。企 业经营的目标基本都是围绕着两点进行:最大程
从上述对于我国寿险市场中的行政性壁垒和 经济性壁垒的分析来看,行政性壁垒降低和提高 的趋势同时存在,但总体来看进入壁垒是略微上 升的,经济性壁垒则已经非常明显且处在上升趋 势当中。所以总体来说,资本不够雄厚且经营目 标不够明确的普通民间资本是不宜进入我国现在 的寿险市场中的。而为了寿险市场持续健康的长 远发展,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合作共赢。对于一般非金融机构类企业,
要6个国内寿险公司在位者中最小规模的泰康人
寿的资产规模。由此可见对于普通纯粹的民间资
同的股权控制期望,不同程度的股权控制将使被
控方朝着控制方所期望发展的方向发展,而股权
本想要进入当前的寿险市场中竞争,成本是非常 高的。
三、政策与建议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控制也利于英明的决策者作出决策。 3.开发细分市场。细分市场的开发是互联网 金融发展到达第三阶段时的表现。由于传统寿险 市场的若干寡头企业依然把持着大量的市场份
图6
2013年初寿险市场中几个主要的 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比
我国的经济体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在考察进入壁垒时,国有机
由表2和图6可以看出,资产规模为50亿元
人民币以下级别的寿险公司的资产规模都不及主
②在这里,业务渗透率为市场中新进者的保费收人占市场总保费收入的比率。
一32一
万方数据
中融人寿4651.06
2532.02 1626.19 1730.36
2041.舳
531.75 1121.65 38447.99
复星保德信人寿455.79 中韩人寿490.25
414952.28
主要的6个国内寿险公司 在位者中最小的泰康
从上表2可以看出,资产规模小于50亿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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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寿险公司为23家,占比约为35.51%。仅从
2015年4月 第2期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arbin Finance University
总第130期
我国寿险业进入壁垒研究


(北京工商大学金融系,北京100037)
摘要:随着2013年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谋求更深的涉入保险领域,其 中就包括发展较好的寿险领域。当一个企业企图迈入一个全新的市场时,进入壁垒将会是首先遇到的问 题。将多角度、多维度地分析我国目前寿险市场的进入壁垒,并为谋求进入的企业提供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寿险;进入壁垒;互联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87(2015)02-0030-04
“规定”也有所提高,例如2010版“规定”就将其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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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寿险公司分类数量变化趋势图
图2和图3是由历年中国保险年鉴所提供的
数据绘制而成,由于保费收入是判断寿险公司规 模的主要依据指标之一,所以图2是以保费收入
为间接代表我国寿险公司规模比重的变化趋势
事金融工作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这一项提高到了
业务的,应当成立20年以上”。由此可见壁垒提 高了。 二、经济性壁垒
低,但是通过进行金融行业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在
注册资本这一方面保险行业的进人壁垒相对来说
经济性壁垒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结果的体 现,它不同于行政性壁垒,不管是何种经济体制还 是市场处于何种发展阶段,经济性壁垒都是普遍 存在且影响广泛的。但同行政性壁垒相同,经济
低于5亿元人民币”。 3.主要股东。2005版的《保险法》中并未对 此项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2009版《保险法》中第 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就做出了详细规定:“主要股东 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且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
币”。
势力。而在另一方面,经济性壁垒的存在,又会阻 碍市场健康持续有序的发展,这通常体现在其破 坏了市场竞争机制。随着我国寿险市场的发展, 从目前我国寿险行业的发展实际情况来看,以寡
亿元人民币。虽然最低注册资本的门槛没有降
7.外资险企的设立。自2005年我国保险监 管机构发布《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 法》后,紧接着2006年保监会就修改了这一“管理 办法”,例如在有关“申请与设立”的第五条中增加 了第二项规定:“外国保险机构经营有保险业务 的,应当经营保险业务20年以上,没有经营保险
性壁垒同样有着两面性。一方面,它能为企业在 市场竞争中建立基础优势,进而获得更多的市场
还是比较低的。例如:我国最新版的《银行法》和 《证券法》在其十三条和一百二十七条中分别规定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最低实缴货币注册资本 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
业务①中两项以上的最低实缴货币注册资本不得
一就是垄断势力的强弱。
由于每个寿险公司的经营目标的不同,其具 体侧重的各个细分市场也各有差异。即使垄断势 力确实强势存在于寿险市场之中,但是也不乏瞄 准不同细分市场的新进入者。不过新进入者遭遇 到的一个问题依然是进入壁垒的高低,壁垒过高 的情况下,即使进入后其也不太可能占据足够的 市场份额来维持正常经营,这从业务渗透率的角
市场份额占了90%左右,而数目比重在80%以上
构强度也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指标。国有机构
强度表示的是国有寿险公司总资产占寿险公司总 资产的比例。我国目前的国有机构强度约为 73.44%左右,这项指标是明显高于一些欧美寿险 发达国家的,这说明如果民间资本所要面对的进
人壁垒还是很高的。
寿险公司的资产规模同样体现着目前市场中 所存在的进入壁垒的高低。笔者对中国保险年鉴 2013版的数据进行了总体分析,整理出了下表:
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在拟设地所 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省级分公司最近2年
——大型——小型
图2
以保费收入为代表寿险公司规模比重的变化趋势图
2005—2014年5月国内寿险公司分类数量变化
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已设 立的其他分支机构最近6个月内无受重大保险行 政处罚的记录”。壁垒提高。 6.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这一方面,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 规也做了更加详尽的规定。相较于2006年保监 会发布的《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管理规定}2010年新版的“规定”中增加了对监 事这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规定,此外对总 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要求2010版
干预又会导致市场失衡,间接地助长了垄断这样
的经济现象。在一个法治社会中,行政性壁垒主 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威(1986一),男,北京人,汉族,北京工商大学金融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保险市场。
万方数据
1.组织形式。在2005年保监会公布的《保险 法》中第七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 限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而在2009年的《保险 法》中删除了这种硬性规定,从目前我国市场中的 险企组织形式可以看出主要以股份制公司居多。 2.注册资本。两个版本的《保险法》都规定新 注册的保险公司的最低实缴货币资本不得低于2
收稿日期:2015—01一04 作者简介:王
府、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行政性壁垒多以法律
法规、规章等形式中的各种要求所体现。它的壁 垒高低并不是始终不变的,在市场不同的发展阶 段或根据上述三股势力不同的目的,行政性壁垒 是不断变化着的。并且行政性壁垒有着极强的两 面性,一方面,它通过行政手段适当地干预市场发 展可以有效的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过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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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上来看这种占比显示出寿险行业的进入壁垒 并不是非常高。但是当考虑到全体中小型寿险公 司的总资产占市场总资产的比例和市场份额这两
项指标时,就会发现我国寿险行业的进人壁垒并
图4近几年寿险市场中新进者的保费收入和数量
业务渗透率
800,6]
不像上表所显示的那么低。其中前者指标为0.
尤其当下众多急于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分一杯
度的控制成本,最高程度的赢取利益。细分市场
一旦被开发出来将会是一片“蓝海”,符合企业经 营的基本期望。开发和销售新的产品和服务是细
分市场的基本特征。在细分市场中以往未被寡头 企业重视的零散化、碎片化的潜在客户需求将在
8年。
①我国《证券法》第125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
万方数据
图。其中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规模的为超大型 寿险公司,大于100亿小于1000亿的为大型寿险 公司,100亿至10亿的为中型寿险公司,其余则归 为小型寿险公司。而图3则描绘了,由上述规则 分类之后,最近几年不同规模级别的寿险公司的 数量变化趋势图。结合图2和3一同分析可见, 数目比重在20%以下的超大型和大型寿险公司的
一般而言,进入壁垒分为行政性壁垒和经济性壁 垒。 一、行政性壁垒 行政性壁垒的产生多由三种势力所导致:政
再加之国民生活水平和收入的提高,寿险业 务的未来前景依旧是非常广阔的。而在2013年
我国互联网金融获得了飞跃式的发展,越来越多
的非传统金融领域的企业也进入到了保险业的发
展当中来,尤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企业居多。但从 目前的市场实际发展状况来看,这些后进的非金 融类企业中多以代理销售为主,对于是否需要深 度的涉人保险乃至寿险领域,首先则要分析寿险 业进人壁垒的高低。 对于进入壁垒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位学者 及其主张,见表1。 简而言之,进入壁垒就是试图进人某一市场 的潜在企业所面临的一种障碍。这种障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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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进者的进入速度、范围和可能性等方面。且
图1
2012年末各个国家的保险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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