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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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一.经营单位操作规范

进口报关单的经营单位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增值税管理”子系统,可以对进口增值税税单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确认,并对税单进行下载和查询。

业务操作步骤如下:

(一)经营单位抵扣

1.经营单位持企业操作员IC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选择进入“增值税管理”系统,如图1:

图1 增值税管理子系统界面

2.点击税单确认、经营单位抵扣,进入经营单位抵扣的税单查询界面,如图2:

图2

3.经营单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后,录入查询数值,点击条件设定、开始查找按钮,可调出需要进行确认的税单数据。

查询属性包括:数据中心统一编号、税单号、税单对应的报关单编号、税单填发日期。

【注:在查询界面中查询条件设定为税单填发日期、在...之间时,企业应以“值1(yyyymmdd),值2(yyyymmdd)”的格式填入,比如“20060101,20060202”。】

经营单位也可以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也不需录入查询数值,而直接点击开始查找按钮,即可调出经营单位当前所有未确认的税单数据。

4.如果符合查询条件的税单不止一票时,系统提供列表显示查询结果,列表中所有税单的确认状态均为“经营单位未确认”。如图3:

图3 税单列表

5.在此列表中,经营单位可以选择多票税单,点击批量确认进行批量确认,也可以对某票税单单独确认。如果发现有不属于本企业抵扣的税单,可以在列表页上选择多票税单,点击批量撤销进行撤销操作。

批量确认的操作步骤如图4、5、6:

图4 选中欲批量确认的税单

图5 系统提示是否批量确认

图6 系统提示批量确认成功批量撤销的操作步骤如图7、8、9:

图7选中欲批量撤销的税单

图8 系统提示是否批量撤销

图9 系统提示批量撤销成功

经营单位也可以点击其中某票税单的“税单号”,进入该票税单的缴款书数据详情界面,如图10:

图10 税单详情

6.经营单位可在该界面对税单进行提交确认操作。如经营单位认为该税单不是用于本企业抵扣的,也可在该界面进行撤销处理,但是不能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修改。

提交确认的操作步骤如图11、12:

图11 系统提示是否进行税单确认

图12 系统提示确认成功

撤销的操作步骤如图13、14:

图13 系统提示是否进行撤销

图14 系统提示撤销成功

7.经营单位进行确认后可以进行税单数据清单的下载、打印等后续操作。

注:

1.此模块中经营单位能够查询到的税单,均为系统自动确认由经营单位进行抵扣,此时执行一次确认即可将税单数据发送至国税部门,故请经营单位操作人员认真核对税单是否由本企业抵扣,避免出现误操作;

2.由于企业在申报报关单时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时可能出错(或没有填写),由此会造成一些经营单位自己抵扣的税单在此模块中

查找不到,此时经营单位可以转到“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模块中查找税单,并将本单位指定为抵扣单位,然后到“抵扣单位确认”模块中进行二次确认即可;

3.若经营单位认为此模块中查询出的税单数据不应由本企业进行抵扣,则可在本模块中对税单进行“撤销”操作,再转到“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模块中查找税单,并指定实际抵扣单位,然后通知抵扣单位到“抵扣单位确认”模块中进行二次确认即可。

(二)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需要经营单位在此模块中进行确认:

1.税单的抵扣单位不是经营单位自己,而是另一单位抵扣,则需经营单位对抵扣单位进行指定;

2.当系统无法自动确认税单抵扣单位的情况下,经营单位也需要在该模块下进行确认,包括确认为经营单位自行抵扣和由委托单位进行抵扣;

3.抵扣单位指定错误,需要进行修改,重新指定抵扣单位的(抵扣单位确认之前)。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经营单位登录电子口岸,进入“增值税管理”子系统,点击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菜单,设定查询属性、查询条件,查询出增值税电子税单,如图15、16:

图15 税单查询界面

图16 查询结果列表

2.在此列表中,用户可以选择对多票税单进行批量确认,也可对某票税单进行单独确认。批量确认时,在输入框中输入抵扣单位的

纳税人识别号,然后点击批量确认,完成对抵扣单位的指定;经营单位也可以点击其中某票税单的“税单号”,进入该票税单的缴款书数据详情界面,在该界面进行抵扣单位的指定。

批量确认操作步骤如图17、18、19:

图17 选中欲批量确认的税单

图18 系统提示是否批量确认

图19 系统提示批量确认成功

单票税单指定抵扣单位操作步骤如图20、21、22:

图20 税单详情

图21 系统提示是否进行

图22 系统提示税单确认成功

注:若在“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时,输入了本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并确认成功后,则本企业也就变成了该票税单的抵扣单位,需要进入“抵扣单位确认”模块中进行税单二次确认操作。

二.抵扣单位操作规范

在进口报关单的经营单位对税单进行抵扣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确认后,抵扣单位可以对税单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对《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进行下载、打印清单纸面单证。

业务操作步骤如下:

1.抵扣单位持企业操作员IC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选择进入“进口增值税”系统,如图23:

图23 税单查询界面

2.点击抵扣单位抵扣,进入查询界面,抵扣单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后,录入查询数值,点击条件设定、开始查找按钮,调出已由经营单位确认,需要抵扣单位进行二次确认的税单数据。

查询属性包括:数据中心统一编号、税单号、税单对应的报关单编号,税单填发日期,如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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