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

合集下载

2024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

2024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

2024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标题]2024年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摘要]本任务书旨在制定2024年重点学科建设的计划,详细规划学科建设的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资源投入等方面。

通过科学合理的计划和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学科的发展和创新。

[引言]学科建设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也是培养优秀人才的基础。

2024年,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高等教育需求,进一步提升学科的核心竞争力,我校决定制定本任务书,明确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力求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一、学科建设目标1. 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

通过加强基础研究、拓宽学科边界和提高学科影响力等措施,力争将我校部分学科提升至国内一流水平。

2. 增强学科交叉融合能力。

推进学科间的交叉合作,培养具备跨学科智慧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科体系。

3. 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学科的生力军和骨干力量。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1. 提升基础研究能力- 组织开展各类基础研究项目,增加基础研究经费投入。

- 鼓励教师参与国内外重大学术交流和学术会议,提高学术影响力。

- 建立科研平台和实验室,提供良好的条件和资源支持。

2. 拓宽学科边界- 鼓励学科间的交叉合作和交流,开展跨学科研究项目。

- 增加学科内外的联合培养和合作,推动学科边界的拓展。

3. 提高学科影响力- 发布高水平学术论文,提高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声誉。

- 提升学科在学术会议和学术机构中的话语权和地位。

- 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提高学科在实践中的影响力。

4. 构建交叉学科体系- 建立跨学科的学院或研究所,集聚跨学科的优势资源。

- 设立交叉学科的研究方向和课程,培养跨学科人才。

5.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设计创新导向的课程体系,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 开设实践项目和实习机会,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 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奖励机制,激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10.30•【字号】浙教高教〔2018〕101号•【施行日期】2018.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号各普通本科院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努力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立德树人。

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担当社会责任、关心他人和社会。

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三全育人”长效机制,着力推动高校全面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强化每一位教师的立德树人意识和责任,在每一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切实将育人工作具体落实到教学计划、教学环节之中,形成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提升学生健康素质和审美能力,增强劳动意识,养成劳动习惯。

二、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高校要根据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基础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编制新一轮专业建设规划。

要落实好国家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不断改善专业基础条件,积极开展专业认证。

建立专业人才预测和预警机制。

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的原则,实施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实行专业条件公开制度,定期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提升课程质量。

优化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整合,科学合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适当增加选修课。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浙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在2024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十方面工作:一、聚焦聚力提升政策引导保障成效准确把握政策取向,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实效性。

(一)迭代升级“8 4”经济政策体系。

优化8个政策包和4张要素保障清单,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23.6亿元,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精准落实惠企政策,为市场经营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论坛、展会、节庆等活动,把更多财力用在帮企业、促发展、惠民生上。

(二)积极争取和用好国家政策。

统筹做好项目甄选、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并高效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争取10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

(三)发挥“4 1”专项基金撬动作用。

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完成专项基金组建和运行机制建设,制定尽职免责细则,完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风险防控体系,年度计划投资20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000亿元,并扩大省科创母基金规模。

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催生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成长企业。

(四)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切实提升服务理念、能力和质效,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4.16•【字号】浙教高教〔2015〕47号•【施行日期】2015.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5〕47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各本科高校、独立学院: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高校特色发展,大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就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强化学校特色发展为重点,以服务地方创新发展和毕业生就业创业为导向,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试点先行、示范推动,推动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加快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深度对接,努力构建定位准确、结构合理、分类发展、相互衔接、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1.鼓励试点。

凡有意愿的本科院校都可以申报开展试点。

重点鼓励学校整体进行试点,也鼓励学校选择若干二级学院或专业(群)进行先行先试。

在明确应用型建设方向的前提下,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试点方案。

2.面向需求。

高校应转变办学理念,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新需求和自身基础条件,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类型、规格与标准,探索产学研协同育人新机制,努力提高学校和学生适应人力资源市场变化的能力。

3.突出改革。

高校应以推进改革为抓手,着眼于解决人才培养中的突出问题,改革办学体制,完善治理结构,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创新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机制。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7•【字号】浙教技〔2023〕61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浙教技〔2023〕6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现将《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浙江省教育厅2023年12月27日附件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深入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计划》等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数字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背景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育信息化驱动引领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数字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内变量、快变量、强变量作用,统筹做好技术支撑、数字赋能、应用深化、公共服务、安全保障,构建数字教育基础设施、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教育数据开放服务、数字教育协同创新、教育网络安全保障和数字教育发展制度等六大体系完善、结构合理、供给充分的高质量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公平包容、更有质量、适合人人、绿色发展、开放合作的数字教育生态。

到2027年,形成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国际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教育高地,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示范省建设。

(二)基本原则立德树人、全面育人。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促进人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习者的终身幸福奠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0.22•【字号】浙教高科〔2016〕139号•【施行日期】2016.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16〕139号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现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2016年10月22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大力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加快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浙江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成就和面临的挑战(一)“十二五”时期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突出内涵为主建设,获得了蓬勃发展。

结构布局明显优化,杭州、宁波、温州高等教育中心和其他设区市“一本多专”或“一本一专”格局进一步完善,本科教育和高职教育协调推进,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利用国外资源建设高水平大学取得很大进展。

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大为提高,出台了本科教学业绩考核、课堂教学创新、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支持学生有序转专业以及校(院)长抓教学工作述职、教学工作巡查等一系列举措,人才培养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更为密切,产学研合作广泛活跃,科研成果推广运用取得明显成效。

办学活力不断增强,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下放高校专业设置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权,推进高校章程建设,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省重点高校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省重点高校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省重点高校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8.29•【字号】浙教高科〔2017〕87号•【施行日期】2017.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省重点高校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17〕87号各有关高校:为顺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浙政发〔2014〕40号,以下简称《意见》),经专家委员会遴选,省政府公布了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根据《意见》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需编制建设规划,并报省教育厅论证后实施。

现就做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的重要意义为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增强高校服务创新驱动能力,2014年我省启动实施了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

着眼于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的目标,国务院、教育部先后发布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必须下大决心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瞄准双一流目标实施好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增加省重点建设高校和学科数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重点高校的一批学科达到国内一流、争创世界一流。

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决策部署,发挥体制机制优势,聚焦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集中力量补齐高等教育短板,对推动浙江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升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第二批省重点高校建设重点一流学科是一流大学的支撑,通过遴选一批符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的优势特色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加大学科整合、交叉力度,集聚关键资源向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倾斜,通过一批“点”上的突破,带动我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提升,是我省高等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超常规发展、弯道超车的战略举措,是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目标,推进第二批省重点高校建设的落脚点和着力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年第36期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浙政发〔2014〕4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根据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决定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的总目标,根据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本着“育强、扶特”的精神,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整合资源,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全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列全国省(区、市)前6位,若干所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省、市属高校有2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高层次人才增量列全国前5位,若干教学科研团队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高等教育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与区域发展的契合度进一步提高;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高校为主。

加强对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要素和资源,科学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特色。

列入“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高校,根据社会需求,结合自身发展水平和建设目标,制订学校建设规划,确定需重点改革的体制机制、重点突破的领域、重点建设的任务、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学科、重点投入的项目与平台。

—41—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年第36期(二)分类发展、重点突破。

充分发掘各类高校的发展潜力和办学特色,加强分类指导与重点支持,引导不同办学类型的高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浙江农林大学是几本

浙江农林大学是几本

浙江农林大学是几本
浙江农林大学是一本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是浙江省唯一的省属本科农林类高校,是浙
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第二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

浙江农林大学介绍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2021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

经过60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八大学科
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

浙江农林大学优势学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林木遗传育种、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林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植物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林业经济管理学
科 [18]
省“重中之重”学科:林学(一级学科)、木材科学与技术(二级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园艺学(一级学科);林业经济管理(二级学科)、土壤学(二级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动物营养与饲养科学(二级学科)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06.18•【字号】浙教计〔2007〕77号•【施行日期】2007.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07〕77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通知如下:一、创新德育模式,培养“四有”新人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头脑,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诚信教育,构建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浙江高校特色的大学生德育体系,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一)加强德育主渠道建设。

制定并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建设20门省级精品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每年开展“精彩一课”评选。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科建设,加大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硕士点建设力度,重点培养10名学科带头人和一批骨干教师,每年单列安排30个左右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省级研究课题。

深入开展重大主题教育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向大学生作形势报告制度。

建立大学生形势政策讲师团、形势政策资源库、形势政策资源网站。

(二)强化德育阵地建设。

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每两年一次评选文明办网示范单位和优秀主题教育网站。

健全网上监控、网上阅评、网上评论“三位一体”的网络舆论管理机制。

加强班级、公寓等德育阵地建设,发挥学生社区、公寓的育人功能。

建设100个省级社会实践基地,培育一批社会实践品牌项目,使每一位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浙政办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中医药大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建统领、立德树人、守正创新和需求导向,以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对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推动浙江中医药大学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早日成为高校党建工作排头兵、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新高地、中医药事业发展领跑者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生力军,加快进入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第一方阵,为建设中医药强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量、学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稳居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形成中医师承教育浙江模式,国家级人才增至40人以上,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3项,至少有1个学科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前10%或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有1家以上附属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医院前10位,完成富春校区建设,学校服务支撑中医药强省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成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

到2035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数量、学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中医师承教育引领全国,集聚一大批国家级人才,建成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产出一批重大成果,附属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医院前列,有2个以上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国际化办学水平全面提升,综合实力稳居全国中医药院校第一方阵。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8•【字号】浙政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表》《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保障政策》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8日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为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抓紧抓实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对稳增长优结构的关键作用,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主要目标(一)投资总量保持合理增长。

确保2024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

(二)投资结构不断优化。

确保2024年全省民间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2023年有所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制造业投资以及生态环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速均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三)重大建设项目全力提速提效。

2024年推进省重大建设项目1000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

第一批安排省重大建设项目1101个,年度计划投资10313亿元。

力争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100%,投资完成率超过100%。

(四)各设区市投资总量持续增长。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3%、10%、6%、7%、6%、8%、10%、10%、6%、6.5%、10%。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1.17•【字号】浙教高教〔2009〕192号•【施行日期】2009.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09〕192号各有关高职院校:目前,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明确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目标、建设路径和评价验收要求,确保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质量和水平,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要参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标准,围绕我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正确把握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明确办学定位,确定建设目标。

切实把学校确定的示范建设目标落实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

要参照国内同行业岗位先进水平的标准,深入研究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围绕培养具有较好理论素养、较好技术水平和较好动手能力的人才,准确设定人才培养标准,并按照职业岗位标准细化专业建设方案。

要着力解决高职教育的水平和特色问题,既要拉开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差距,使高职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明显办学优势,又要与普通本科教育相区别,彰显职业教育的技能特色,努力为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集中力量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

要通过示范建设,使建设院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进一步凸显,办学实力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

特别要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专业课程建设、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学团队、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要通过示范建设,在人才培养质量、技术研发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使重点建设专业达到国家示范的建设水准,人才培养处于同行业国内领先水平,建设院校整体办学水平走在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

浙江双一流大学计划

浙江双一流大学计划

浙江双一流大学计划工作目标1.深入研究浙江双一流大学的发展现状与挑战:通过对浙江地区双一流大学的全面调研,分析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以及现有政策对其发展的影响。

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推动浙江双一流大学的持续发展。

–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教育质量、科研能力、师资力量、校园设施等方面。

–分析方式: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找出问题所在。

–解决方案: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2.提升浙江双一流大学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有效的宣传和推广策略,提高浙江双一流大学在国内外的排名和声誉,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和教师加入。

–宣传内容:着重介绍学校的优势和专业特色,以及在国际合作和科研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

–推广方式: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如教育展会、社交媒体、校园开放日等。

–目标群体:主要针对优秀学生和教师,以及潜在的合作伙伴。

3.推动浙江双一流大学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浙江地区双一流大学之间的资源共享、学科交叉和科研合作,形成区域内的教育共同体,共同提升教学和科研水平。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图书馆资源、联合举办学术会议、共同开展科研项目等。

–交流方式:定期举办校长论坛、教师研讨会和学生交流活动等。

–预期成果:通过合作,提升各学校的综合实力,使其在国内外的竞争力得到提升。

工作任务1.组织调研团队,开展实地调研:由资深编辑牵头,组织一支专业的调研团队,对浙江地区的双一流大学进行实地调研,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调研安排: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包括时间表、调研地点和对象等。

–数据收集: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学校内部和外部的信息和反馈。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可供分析的资料。

2.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根据调研结果,撰写详细的调研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报告结构:包括调研背景、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
正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5〕3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浙政发〔2014〕40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产生了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

经研究,省政府同意将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列为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现予公布。

列入第一批省重点建设的高校,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制订发展规划(2015—2020年),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政府备案。

省教育厅每年向省政府报告各重点建设高校发展情况。

省级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集中力量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7日
——结束——。

浙工大医学院建设规划方案

浙工大医学院建设规划方案

13《猫》公开课一等奖创新教学设计《猫》教学设计教学目标1.学习本课的生字词,读准“屏"折”两个多音字,会写“虑"遭”等易错字。

(重点)2.借助文章框架图,概括课文的主要内容,感受作者表达的条理性。

(重点)3.品味语言,有感情地朗读,感受老舍用明贬实褒等方法写出对猫的喜爱之情。

(难点)教学过程第一步:老舍写猫很有条理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子,“老舍"是他最常用的笔名。

他是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

他一生创作了一千多篇(部)作品,有长篇小说《骆驼祥子》、话剧《茶馆》等经典著作。

1.老舍写了一篇《猫》。

读了课文后,关于猫,你都知道了些什么呢?——猫有时候很乖,有时候贪玩,有时候尽职。

——猫有时候温柔可亲。

——猫有时候很勇猛。

——猫的性格古怪。

——小猫非常可爱。

2. 的确,猫性格古怪,又非常可爱。

课文里有两个醒目的关键句,就表达了这个意思,我们来读一读。

——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

——这种古怪的小动物,真让人觉得可爱。

3.老舍为什么说猫的性格有些古怪?——因为它有时老实,有时贪玩。

——因为它有时贪玩,有时又很尽职。

——因为它有时温柔可亲,有时又很冷漠。

——因为它有时无比勇猛,有时又无比胆小。

4、是的,老舍说猫的性格古怪,是因为他发现了猫身上有许多“矛盾"的地方。

有时特别(老实尽职),有时又特别(贪玩)。

高兴时极其(温柔),不高兴时又极其(冷漠)。

有时无比(勇敢),有时又无比(胆小)。

5.这篇课文条理非常清楚。

请大家看着这张图听老师说说这篇课文的内容。

大猫有时特别(老实),有时又特别(贪玩),有时又非常(尽职) 性格古怪高兴时极其(温柔),不高兴时又极其(冷漠)有时无比(勇敢),有时又无比(胆小)小猫妈妈的尾巴,一根鸡毛,也要个没完没了非常可爱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跟头在院子里玩,所到之处,枝折花落师:——老舍写猫,先写大猫,再写小猫。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06•【字号】浙政办发〔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项目表(实施类)》和《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项目表(谋划类)》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公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6日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为更好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有效投资可持续增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作用,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一)“十三五”重大建设项目回顾。

“十三五”时期,我省全面实施投资新政,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全力推进省“4+1”重大建设项目、“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成效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安排的599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9万亿元;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产业转型投资占比达29.1%,交通设施投资占比达25.0%,公共服务投资占比达18.7%;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大,一批创新发展、产业转型和交通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高铁总里程超1500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

同时,“十三五”期间我省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中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受土地、能耗、资金和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前期推进困难;二是受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冲击,部分产业项目暂缓实施;三是政府刚性支出增加,投融资渠道收窄,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仍存在障碍,导致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缺口较大。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9.30•【字号】浙教职成〔2020〕45号•【施行日期】202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20〕45号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职院校: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全面实施《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对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以下简称省“双高”)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主动服务全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服务需求,重点支持一批职业院校和专业(群)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有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窗口。

二、建设目标(一)高水平职业院校。

在实施国家“双高”建设基础上,主动服务全省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万亿产业和区域优势产业,积极支持我省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创高地,积极参与数字安防、云计算、先进制造、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重点建设15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所高水平中职学校(不包括技工院校,下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02•【字号】浙教办函〔20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02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和决策依据,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申报限额(一)2019—2020年度项目分为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

(二)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采取限额申报。

其中,浙江大学各限额申报6项、12项,其他本科高校各限额申报3项、6项,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高专院校(含职教本科院校)各限额申报1项、3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实际,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政治学;6.社会学;7.民族学;8.马克思主义理论;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考古学;16.中国史;17.世界史;18.统计学;19.管理科学与工程;20.工商管理;21.农林经济管理;22.公共管理;23.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24.艺术学理论;25.音乐与舞蹈学;26.戏剧与影视学;27.美术学;28.设计学。

三、申报要求(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聚焦国家和全省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4•【字号】浙教办计〔2016〕98号•【施行日期】2016.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教办计〔2016〕98号各处室、直属单位:为有计划地实施《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制定和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6年10月14日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为切实落实《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责任分工。

一、主要指标1. 特殊教育向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延伸,三类残疾学生学前三年和高中段教育普及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

(责任单位:基教处、学前教育处)2.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2%以上。

(责任单位:计财处、考试院、高教处)3. 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超过95%。

(责任单位:计财处、督导处)4. 学前教育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超过95%,其中一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超过35%。

(责任单位:学前教育处、督导处、评估院)5. 中等职业教育三级以上职校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一级职校比例超过70%。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督导处、评估院)6. 100%的大中小学校和80%以上的幼儿园实现宽带到校到教室,无线宽带覆盖校园教学、办公及主要公共活动场所,人人拥有至少一种便捷可用的终端;全面实现教学班班通、人人通。

在所有高校、高中段学校和80%的义务教育段学校、60%的幼儿园建成智慧校园。

基于技术的学校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取得新突破,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教学精准管理。

(责任单位:技术中心、计财处、学前教育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督导处)7. 100%的高校、80%以上的高中段学校和30%以上的义务教育段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经常性的教育教学交流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
学院一级学科重点建设方案
(2016—2018年)
(参考提纲)
一、学科基础
二、建设目标
建设目标与核心指标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1.建设达成目标
2.重点建设举措
学科水平、主要方向、特色优势;学科支撑的学位点、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学科资源整合等。

(二)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
1.建设达成目标
2.重点建设举措
关注指标:
●师资质量:专家团队;青年人才(结构)(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数,包
括国家优青基金获得者、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青年973首席、教育部新世纪人才。


●师资数量:师生比(设置上限)。

(三)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改革
1.建设达成目标
2.重点建设举措
关注指标:
●培养过程质量:教材质量、教学质量、联合培养(①到国内联合培养超过3
个月的境外学生数、授予学位的境外学生数,②赴境外联合培养超过3个月的学生人数及比例)
●在校生质量:学位论文质量(“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优秀在校
生(列举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创新创业成功案例,做出突出社会贡献的代表性案例)
●授予学位数:
●优秀毕业生:
●毕业生质量:用人单位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职业胜任力、职业道德、社
会责任感等进行评价),等
●生师互动:
●支撑平台:教学平台等。

(四)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1.建设达成目标
2.重点建设举措
关注指标:
●发表论文:代表性学术论文质量(人文社科、计算机、管理、艺术:A类论
文数、ESI高被引论文数)(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学科:①ESI高被引论文数
②40篇代表性学术论文的他引次数和论文原文)。

●专著专利:代表性著作或报告(提供20本代表性的学术专著或研究报告、
咨询建议)、已转化或应用的专利数
●科研获奖(含国际奖项和社会设奖):国家及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省级哲学人文社科奖,以及重要国际奖项和社会力量设奖(各学科单列清单)。

●国家级科研项目情况:
●艺术创作水平:(仅对艺术门类,不含艺术学理论)
●社会服务贡献:为制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行业标准提供咨询建议;产学
研用结合,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弘扬优秀文化、推进
科学普及、服务社会公众。

学科提供其在以上方面的典型案例。

●同行与行业声誉(含学术声誉、学术道德等):由同行专家和行业人士根据
学科的学术声誉、学术道德等印象。

《学科简介》包括:学科基本情况与特
色,客观指标未能统计的重要学术贡献、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情况。

●支撑平台:科研平台。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
1.建设达成目标
2.重点建设举措
四、资金投入预算安排
(一)资源整合与统筹
(二)建设资金预算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政策保障
(三)条件保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