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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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中的监督制度

基建工程中的监督制度

基建工程中的监督制度一、基建工程监督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工程质量在基建工程中,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度,很容易出现一些施工不合格、使用劣质材料等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甚至发生重大事故。

因此,建立监督制度可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防止腐败和违法行为在基建工程中,腐败和违法行为是比较常见的问题,很多工程由于腐败和违法行为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浪费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资源。

建立监督制度可以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督,打击腐败和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3.保证工期和成本基建工程的工期和成本是比较关键的,如果工期延误或者成本超支,会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效益。

建立监督制度可以加强对工程的进度和成本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基建工程监督制度的建立1.政府监管政府在基建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监管作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建工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专业技术监督基建工程通常涉及多个专业领域,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督。

应当建立专业技术监督机构,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第三方监督在基建工程监督中,第三方监督机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独立公正地对工程进行监督,减少主管单位和承建方之间的利益冲突,确保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社会监督基建工程不仅仅是政府和企业的事,还涉及广大公众的利益。

应当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发现并反映问题,实现监督的多元化和多样化。

三、基建工程监督制度的实施1.确立监督责任在基建工程监督中,应当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明确监督范围和监督内容,建立监督责任清单,确保各方履行监督责任。

2.加强信息公开基建工程监督应当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高校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高校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高校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高校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基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与质量,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维护等所有环节。

三、质量管理目标1.确保工程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合理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

2.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确保工程项目按期竣工,质量合格,达到预期效果,满足用户需求。

四、组织机构1.校园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学校基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2.基建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3.工程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

五、质量管理措施1.工程立项:对项目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论证,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需求,制定详细的工程方案。

2.设计阶段: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方案合理、可行、经济。

3.施工阶段: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隐患。

4.验收阶段: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合格部分需及时整改。

5.竣工阶段:制定竣工验收计划,验收结果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6.维护阶段: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维护体系,确保工程设施在使用期间保持良好状态。

六、质量管理要求1.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不得擅自违反。

2.保证质量:质量第一,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需求。

3.加强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合乎规范。

4.强化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5.提高效率: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资源,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七、质量管理制度1.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3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3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矿每旬____一次全面的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管理人员下井要填写检查记录,作为动态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库房、班组、场所,要按有关规定建立月检、旬检、周检、日检、班检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日常现场巡回安全检查。

2.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____、基建副矿长具体负责,井下检查由安监站牵头。

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分别对本专业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检查。

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业务保安部门对分管业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3.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具体____、考核、评级、奖罚按有关文件执行。

4.检查标准。

按《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制定的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执行。

5.对查出的问题,安全副矿长要____召开落实整改会议,安全部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隐患、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予以落实到位,督察整改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并通报和存档备案。

6.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监站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

本矿落实不了的隐患要按规定上报,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助解决7.安全监督检查原则。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8.煤矿领导和业务保安部门要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动态安全监督检查,突出“动态”和“夜班检查”两个特点。

9.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矿井基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3)安全投入、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4)上次安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5)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情况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情况;(6)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安全奖励使用及安全罚款执行情况;(8)各级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跟班、情况;(9)证照管理及安全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10)应急救援体系、创伤急救体系的响应、处置等情况;(11)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1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

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2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4.1工程管理制度4.1合同管理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是指针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基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应的安全和质量标准,以保障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督检查机构的设立: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确保其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 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和范围,确保对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

4. 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建立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验收评定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 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和跟踪: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 监督检查信息的公开和通报:及时公开和通报监督检查信息,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通过建立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基建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水平,保障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提高基建工程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涵盖按照国家划算要求依法建造、改扩建、汰旧换新项目的基建工程。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组织第三条学校应设立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实施、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的总体规划;(三)组织招投标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评标委员会;(四)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五)组织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六)负责对基建工程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七)负责相关基建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第五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

第六条基建工程设计的主要程序包括:(一)确定项目规模、功能和空间布局;(二)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三)组织设计审核和评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四)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以及其他设计文件;(五)组织设计文件的出版和发行。

第四章招投标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招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比例;(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第五章施工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与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工期。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我们国家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在基建的建设中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会导致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影响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基建的安全和质量,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基建的安全和质量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国家对基建建设过程中监管的重要内容,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基建的安全和质量,保护建设工人、车辆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监督检查制度包括检查机构、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方法和检查依据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检查机构是监管基建安全和质量的主体,监督检查机构应承担监管工作,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

其次,检查内容应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基建建设中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同时检查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质量问题,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第三,检查对象应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等相关责任方。

第四,检查方法应根据被检查单位实际情况而定,选用比较适合的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材料取样、检验检测等方式。

最后,检查依据应该是基建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确保监督检查的有效性,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建立工程竣工后的监管责任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置,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各问题得到跟踪和整改。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基建工程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同时也应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基建安全和质量的监督,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通过群众监督有效减少基建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总而言之,建立完善的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条件,只有在我们秉承先安全、先质量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才能为我们国家的基建建设创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添动力。

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加强工程监督,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制度由国网总部负责制定,各分公司负责执行。

2. 每个建设项目设立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

3. 设立专门的工程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程质量和进度,对项目部门进行评估和奖惩。

三、工程管理1. 项目立项阶段,需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明确工程内容和时间节点。

2.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如需变更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3. 施工过程中,需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施工完成后需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需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四、工程监督1. 工程监督部门需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于重大工程项目,需派出专门的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3. 若发现工程问题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需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五、质量控制1. 实行全员质量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环节需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工程质量。

2.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杜绝偷工减料和以次充好现象的发生。

3. 对于施工工艺和材料需要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4. 对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需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六、进度管理1. 编制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时调整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每周对工程进度进行汇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 若发现施工进度滞后,需迅速采取措施加快进度,避免影响工程进展。

七、安全管理1. 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2.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需严厉处罚并追究责任。

基建质量管理规定(4篇)

基建质量管理规定(4篇)

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基建项目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铁路、水利、环境治理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设计、高质量施工、全过程监管、有效维护”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并指派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具体管理。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二)质量管理程序:规定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并明确责任人。

(三)质量控制要求:明确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方法和标准。

(四)工程质量记录: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记录系统,记录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和结果。

(五)持续改进:进行定期评估和内部审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所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人员,应参加相应的质量管理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意识。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第九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十条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质量管理标准:(一)规范标准: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质量控制标准: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质量控制要点和要求。

(三)技术要求: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艺流程正确、材料合格。

(四)安全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遵循相关安全规定。

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基建质量管理规定一、概述本文旨在规范基建质量管理,提高基建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责任与管理1. 基建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2. 总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并制定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

3. 施工单位应具备合格的技术人员,编制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计划。

4. 监理单位应配备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作,并提供监理报告。

三、设计与勘察1. 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可靠。

2. 勘察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资质,并严格按照勘察规范进行勘察工作。

四、材料与设备1. 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提供合格证明。

2. 进行材料验收时应按照相关标准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3. 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五、施工与监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工艺合理、质量可靠。

2. 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保证计划,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和监控点。

3. 监理单位应进行实时监测和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 施工品质验收应由监理单位进行,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试运行与验收1. 工程竣工后进行试运行,并检查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工程质量。

2. 进行验收前应编制验收报告,并邀请相关单位参加验收。

3. 验收应依据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质量文件。

七、质量检查与整改1.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已验收的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发现质量问题时,应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并进行记录。

3. 定期组织质量技术交流会议,对质量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八、质量保证措施1. 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可靠。

2. 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九、质量记录与档案管理1. 质量报告、验收报告和检测记录等应及时归档,并按要求保存。

医院基建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工程质量评定(一)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查制度1.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对施工单位所完成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最终质量确认。

为提升工程质量,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是过程控制的基本保证。

2.基建办应对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和推行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内容还应包括施工单位人员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施工技术和组织的准备,工程材料的储备和技术交底等。

3.工程开工前,基建办应结合开工审查等工作,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只有通过检查,才能签署开工报告。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分部工程的分包单位,也应由基建办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的基础上,按上述要求开展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

(二)施工质量验收重点1.建设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工程师检查确认。

4.对各工序施工质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工作中获得的实际质量数据。

检查应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企业标准进行控制,在验收记录上给予明确标识。

所使用的控制指标应按照企业标准,同时严于行业和国家标准指标的原则确定。

5.如涉及隐蔽工程,应于隐蔽前在施工单位自查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由专业工程师组织验收,形成书面验收文件,明确验收结论。

6.各专业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专业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开展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的基础上,专业工程师应对上道工序是否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相邻工序之间是否满足施工条件和要求进行交接检验,确保各工序间和各相关专业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国有企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国有企业基建工程管理,保证国有企业基建工程资金的合理支出、工程质量的保证和安全环保的落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基建工程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基建工程管理活动。

2.科学决策:根据工程开发需求,科学制定基建工程管理方案。

3.合理投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基建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4.安全环保:关注基建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与环保问题,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环保。

5.诚实守信:在基建工程管理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国有企业利益。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组织:1.建立完善的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的策划、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

2.设立基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审批基建工程的重要事项。

3.成立基建项目小组,具体负责基建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建工程管理人员:1.基建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齐全的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基建管理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基建工程管理流程第六条基建工程立项:1.明确基建工程需求,形成立项申请。

2.编制基建工程立项报告,经基建管理委员会审批。

3.确定基建工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实施。

第七条基建工程设计:1.选取合格的设计单位,进行基建工程设计。

2.设计单位应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经基建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基建工程施工:1.招标选取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基建工程施工。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基建工程验收:1.基建工程完成后,由基建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2.确保基建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并合格验收。

第四章基建工程管理措施第十条成本控制:1.建立成本核算机制,及时掌握基建工程的费用情况。

2.加强对成本的监督,防止出现费用超支等情况。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5篇)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5篇)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总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申请、批准、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坚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坚持遵循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由总局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具体承办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

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基建办)负责总局机关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涉及多个项目单位的可根据需要由总局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批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履行审批手续,一般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总局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列入相关规划或总局基本建设储备库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审批初步设计。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含____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单纯采购项目仅审批实施方案。

第六条申请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内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规划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评估、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等。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4篇)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4篇)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安全质量管理,保障基建工程的安全可靠,提高基建质量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管理。

第三条安全质量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基建工程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促使相关单位和个人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基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安全质量检查应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安全质量检查应注重预防为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止事故和质量问题发生。

第六条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应当由专业的安全质量检查机构进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七条安全质量检查应采用科学、先进的检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八条安全质量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通报,要求其整改,并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室内设施和室外设施的安全质量检查应分别进行,检查内容应涵盖施工、设计、材料、设备等方面。

第十条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全程参与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结果负有重要责任。

第二章安全质量检查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制定基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的年度计划,明确检查的区域、范围和内容,并将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应由专门的检查机构组织进行,检查机构应有相关资质和能力,并有一定的人员和技术保障。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应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和方法。

第十四条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应当全程参与,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第十五条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时,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出示工作证件,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保证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安全质量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基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目标1.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 坚持科学规划、优质施工,确保工程安全、稳定、高效。

三、质量管理体系1.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2. 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3. 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建立健全质量档案,做好质量追溯和记录。

四、质量管理流程1. 计划阶段: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计划,确定工程质量目标;2. 设计阶段:审核设计方案,保证设计合理、符合标准;3. 施工阶段:加强监理,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4. 验收阶段: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5. 运维阶段:建立工程质量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工作。

五、质量管理措施1. 加强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素质;2. 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3. 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4. 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 加强与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沟通合作,共同保障工程质量。

六、质量管理责任1.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工作,确保质量达到设计要求;4. 业主单位负责提供经费支持,配合各方共同保障工程质量。

七、质量管理考核1. 定期对质量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评定其质量管理工作;2. 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进行质量管理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质量管理改进1. 定期组织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会议,总结经验教训;2.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3. 定期评估和调整质量管理政策,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三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三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引言基建项目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基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二、制度目的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建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保障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原则1.科学性原则: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必须建立在科学实践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2.综合性原则: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对基建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

3.公正性原则: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各个项目,保证水平相当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4.严肃性原则: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需要严肃对待每一次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制度内容1.监督和检查的范围,包括对基建工程的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包括定期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的组合运用。

3.监督和检查的要求,包括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质量检测报告、安全措施的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测量和检验,对施工过程的记录和整改等。

4.监督和检查的结果,包括对监督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理和归档,形成监督和检查报告,并依据该报告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监督和检查的具体步骤1.建立监督和检查计划,确定监督和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2.进行巡查和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安全措施、质量验收等进行检查。

3.进行记录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记录,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编写监督和检查报告,对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形成监督和检查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质量。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 设立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三、质量控制措施1.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质量要求。

2. 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施工精度,减少质量缺陷。

3. 对进场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4.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

四、监督检查1. 定期组织内部质量审核,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 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的质量检测和评估。

3.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重大质量问题需上报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

五、教育培训1. 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全员的质量管理能力。

2. 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分享质量管理经验和新技术应用。

3. 鼓励员工参加外部的质量管理培训和认证。

六、奖惩机制1. 对于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持续改进1. 根据监督检查和审核的结果,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2. 鼓励创新思维,采纳合理化建议,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

2024年基建质量管理制度5篇

2024年基建质量管理制度5篇

2024年基建质量管理制度5篇目录第1篇基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第2篇基建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第3篇m矿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4篇基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5篇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 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阶段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检复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煤矿安全质量达标分为二个等级,总分100分;其中巷道质量检查表满分为50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满分为50分。

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级。

第四条安全质量达标考评验收办法1)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支架支护三种支护形式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分营地建设、安全文化、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内容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四。

3)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不得评为优良级。

4)本季度中有一个月质量未通过分公司验收不得评为合格级。

第五条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矿建项目部当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验收,依据表格现场打分,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m矿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 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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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质量初验合格的前提下,及时要求工程主管部门与使用部 门对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
5、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要求施工部门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并 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6、及时办理工程费用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付款手续。 7、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期内,主动联系施工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保 修项目。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 设备技术部 1、要求使用部门对正在施工的生产性小型基建工程派遣足够数量 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否则进行考核。 2、根据生产性小型基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施工工期等 情况对工程承办部门进行必要的考核。 3、根据生产性小型基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施工工期等 情况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罚。 4、参加生产性小型基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对工程存在的缺陷提 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十四条 总经理工作部 1、要求工程主管部门提供工程项目方案,必要时要求提供设计施 工图纸,并对方案、图纸进行会审。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图纸与现场不符而无法工作时,要 求工程主管部门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正并写出书面说明。 3、根据所承办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施工工期对施工单位 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4、在承办工程项目自检合格的情况下,按程序要求工程主管部 门、使用部门对维修工程质量进行初验、终验及质保期满后的验收。
经营策划部门经 理
项目承办部门经 理
项目主管部门经 理
附 表3
预算管理专 责
项目监理人 项目负责人
某公司
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单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施工负责 人
隐蔽工程内容及施工工艺要求
工程项目监理:
签 字: 项目负责人: 签 字: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 1、对下达到承办部门的工程项目要求实行项目负责制,有专人进 行工程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年度小型基建项目立项后,组织设计人员勘察现场,提出 设计方案并组织审查、讨论。方案确定后,进行图纸设计,并对图纸的 质量及详细程度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图纸不存在大的问题,并及时下 达工程联系单。 3、承办部门对项目施工队伍确定后,要求承办部门组织图纸会 审,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 量监督机构,并自己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体系,确保监督到位,发现问 题及时整改。 4、要求承办部门制定详细的质量及工期控制点,定期组织有关人 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 改措施。 5、与承办部门一道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按要求进行材料试验, 隐蔽工程一定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签字。 6、要求承办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前要将隐蔽工程、设计图纸、设计 变更、有效的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自检记录等报项目主管部门查 阅,资料合格后方能进行现场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承办部门 1、在接到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联系单后,方可安排工程施工 队伍进行施工。 2、组织人员严格审查工程施工图纸,并对工程施工图纸中存在的 问题与工程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及质量监督机构,并自己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体系,确保监督到位,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
某公司
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某公司基建工程及维修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基建工程及维修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设备技术部是生产性基建工程及维修工程项目的编制、工 程任务的下达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部门,也是生产性基建工程及 维修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 总经理工作部是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承办部门 和非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编制、实施以及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 部门。 第五条 基建工程部是公司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联 系和协调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完成公司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 工工作,并配合经营策划部与财务管理部全面完成项目的竣工决算工 作。 第六条 检修部、运行部等部门是生产性基建工程及维修工程项目 的使用部门。 第七条 设备技术部 1、负责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立项及办理审批手续。 2、负责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工程图纸设计工作。 3、建立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监督机制,保证监督机构健 全。 4、审核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施工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质 量保证措施。 5、审批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开工报告》、《项目竣工
报告》和《项目竣工验收单》、《项目工程量结算单》并办理《项目任 务变更签证单》。
6、对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施工工作进行质量、工期、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
7、组织或参加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分项工程及整体工程的验收工 作。
8、审核生产性小型基建工程的费用结算书及质保金的支付工作。 第八条 总经理工作部 1、负责组织并办理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分项工程及整体工程的验 收工作。 2、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写、办理项目施工的组织措施、安全 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开工报告》、《项目竣工报告》等。 2、组织验收非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分项工程及整体工程的验收工 作。 3、负责制定、审核非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施工设计及工程质 量监督管理办法。 4、负责非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施工质量的验收及结算工作。 5、负责办理生产性及审核非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的质保金支 付工作。 第九条 经营策划部 1、参加生产性及非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2、负责生产性及非生产性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结算书审定工作。 3、审批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开工报告》、《项目竣工报告》 等 第十条 使用部门 1、参与和上报本部门年度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 2、参与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质保期满后的 验收工作。
经营策划部门经 理
项目承办部门经 理
项目主管部门经 理
附 表2
预算管理专 责
项目监理人
项目负责人
某公司
XXXXXXXXXXXX项目 竣工报告
XXXXXXXXXXX(单位名称加盖合同章)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XXXX项目 竣工 报 告
(严格按照工程方案内容极其安全技术、质量标准的要求, 全面完成了施工任务,并经过了自检和项目监理的初步验 收,申请组织工程验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某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附 表1
某公司
XXXXXXXXXXXX项目 开工报告
XXXXXXXXXXX(单位名称加盖合同章)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XXXX项目 开工报告
(按照工程方案内容极其安全技术要求,从施工人员、施工 设备、安全防护、施工材料等方面加以说明,确已满足施工 要求,请求工程于某年某月某日进驻现场,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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