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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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1]1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启用(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三、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一)公司董事长、总裁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一)印章的管理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公章使用行为,保护公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依法维护公章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公章使用管理。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章使用的权限、流程和责任。
第四条公章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标志,必须加强对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公章被盗用、乱用或滥用。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公章专门保管办法,明确公章的保管责任和流程。
第六条公章应由一定数量的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责任心。
第七条公章应存放在专门设立的公章保险箱内,保管箱应配备专业的防护措施,防止公章被偷窃或遗失。
第八条公章的使用部门或岗位应建立公章领用登记制度,记录公章的领用和归还情况。
第九条公章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公章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公章的完好无损。
第十条公章遗失或损坏的,保管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并按上级单位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应明确,并由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核发公章使用申请。
第十二条公章使用申请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章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违法乱纪或滥用。
第十四条公章在使用前应经过合法程序确认,并确保使用人的身份和权限。
第十五条公章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差错的,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或岗位,协助解决问题。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章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公章保管人员未履行保管责任,导致公章被盗用、乱用或滥用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公章被盗用、乱用或滥用的,单位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企事业单位应立即按照本规定进行公章使用管理。
这是一份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范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4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____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
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
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
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
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
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
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
凡以单位名义制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
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
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
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
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
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
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免费完整版)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免费完整版)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免费完整版)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使用的正确性、合法性,防止公章被非法使用致使损失,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公章的使用管理,并适用于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公章的情况。
三、公章的授权和定期检查1、公章授权:本单位公章的授权一般由单位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员授予。
公章授权人员应对公章使用的前提、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保管和监督管理情况等予以详细说明,并签订法律责任书。
2、公章定期检查:单位内部应当定期检查公章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
四、公章使用的申请和审核1、公章使用申请单:公章使用人员应当书写公章使用申请单,其中应当包括使用的公章名称、使用原因、使用范围等信息。
2、公章使用审核:公章管理人员应对公章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五、公章的使用规范1、公章使用限制:公章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严禁超出授权范围篡改或伪造公章。
2、公章使用记录:公章管理人员应当对公章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公章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事由等信息。
3、公章保管:公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使用过后即刻归还,严禁私自乱放或外带。
六、公章使用违规的处理1、对于公章使用超出授权范围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公章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公章授权人员,取消公章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对于公章管理不善导致公章被盗用或者遗失的情况,公章保管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保管负责人,并协同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单位公章使用管理水平,维护单位利益和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子公司等使用公章的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公章是单位的重要财物,必须加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篡改、仿制、灭失、遗失,不得私自使用他单位的公章。
第四条公章由单位负责人统一签字后,交由印章管理部门保管、使用和监督。
第五条公章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刻制工艺必须精细,字迹清晰。
第六条公章使用应严格遵循法律、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第七条单位公章由指定的印章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第八条公章的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业务水平,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保管,不得将公章外借,不得私自将公章给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九条公章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公章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公章使用必须经过授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第十一条公章使用人员应仔细核对公章的使用用途和内容,确保使用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公章使用应按照正规程序进行,必须经过授权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公章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公章,妥善使用,防止遗失和损坏。
第十四条公章一般情况下不得随身携带,必要时应妥善保管并尽快归还到指定的保管地点。
第十五条公章遗失或者异常使用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公章被盗窃、损毁或者丢失,须立即报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公章有变更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程序进行更换。
第十八条公章的使用记录应按规定保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十九条个人违反本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公章管理使用规定

公章管理使用规定为了加强公章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公章使用程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管理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主要做好公章的保管及日常使用登记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二、公章使用(一)发文使用公章凡是需要以发文形式报送材料的,使用公章流程如下:1、由业务部门起草正文内容后送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审核后,业务部门将正文内容送办公室确认文号、排版、主题词等格式;3、办公室定好格式后,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并报送主要领导审批;4、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定稿、盖章、报送并登记存档。
(二)一般性文本材料使用公章一般性文本材料,指文字材料报告、总结、业务报表或(干部职工)个人证明材料等,其使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即可,具体流程如下:1、由业务部门或个人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及将需要盖章的文本材料原件报送至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业务部门或个人将材料交至办公室代办;3、办公室按照审核意见办理;4、办公室盖章后,将文本材料原件退回业务部门或个人(办公室则保留一份复印件及审批表存档备查)。
(如文本材料已有领导签名确认,则无需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由办公室直接办理。
)(三)借用公章借用公章是指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借公章,其借用流程如下:1、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借用公章事由要详尽,并报送至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审核后,业务部门(经办人)按照审核意见办理,若通过,则报送主要领导审批;3、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业务部门(经办人)将“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交回由办公室存档并办理登记借用公章手续。
三、职责1、办公室保管及使用公章的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严格执行使用公章规定,并做好登记和存档工作;如未按照规定使用公章或借用公章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2、业务部门需用使用公章的,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3、业务部门借用公章的,借用部门必须做好公章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并及时归还;如有违规使用公章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7篇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篇1公章的刻制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印模,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3、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法务部留档备案。
4、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
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如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1、公司名称变动;2、公章使用损坏;3、公章遗失或被窃,应声明作废。
公章停用时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公章使用范围如下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公章使用程序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报公司法务部核实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法务部存档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盖章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本单位印章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章的使用,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使用,保护公章的权威性和识别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使用的所有公章。
第三条公章是本单位的法定印章,具有法律效应。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者伪造、篡改、遗失、损毁公章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条公章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字、法律文书、授权委托、文件签名等相关事务,必须经过相应授权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五条公章使用需遵循诚信、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第六条公章的保管责任人为本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妥善保管公章,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公章应采取特殊材料制作,确保其防伪性和耐久性。
第八条公章须设有专门的保险柜进行保存,并设有相应的保险措施,确保安全。
第九条公章不得擅自外借、转让、私自制作或改变,如需外借应当经过授权,并在明确签订借用协议。
第十条公章使用需在指定的场所进行,使用时需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章丢失、损坏或有担忧的情况,保管人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防止可能的损失。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流程第十三条公章的使用必须在正式文件或者正式文件副本上进行,不得在草稿或者非正式文件上使用。
第十四条公章的使用需填写登记表,在登记表上注明使用人、使用日期、使用事由等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公章的使用需在正式文件上鲜明处加盖,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模糊或者不清晰。
第十六条公章的使用需在使用行为完成后立即进行确认,并做好相应存档,保留备份。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章或者篡改、损毁公章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公章的保管人如发生遗失、私自制作等违规行为的,将由上级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并做出相应的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规定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宣传教育,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
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加强印章管理,保证印章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一)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二)部门印章:指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三)法人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
三、印章的保管(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_____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_____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由_____负责保管。
(二)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三)法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保管。
印章保管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一)公司公章:用于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通知、公函、报告等。
(二)合同专用章:用于各类合同的签署。
(三)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收支、票据、报表等相关业务。
(四)发票专用章:用于发票的开具。
(五)部门印章:用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文件。
五、印章的使用审批流程(一)使用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事由、文件名称、份数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财务专用章,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流程。
(三)使用发票专用章,由发票开具人员按照税务规定使用。
(四)使用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六、印章的使用要求(一)印章使用必须在保管人的监督下进行,确保用印准确、清晰。
(二)严禁在空白纸张、介绍信、合同上预先加盖印章。
(三)印章保管人应认真核对用印文件的内容、审批手续等,确保无误后方可用印。
(四)用印时,应将印章加盖在文件落款的日期处,做到“骑年压月”。
七、印章的外借原则上印章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外借,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借用人出具书面借据,明确归还时间和责任。
八、印章的废止与更换(一)印章因磨损、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及时申请更换。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公章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印章,具有盖章确认、保证和证明作用。
为了规范公章的使用,保护企业利益,制定了以下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章的使用范围1.公章只用于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活动中需要盖章确认、保证和证明的事项。
2.不得将公章用于与企业或组织经营无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私人借款、非法合同等。
第二条:公章的保管责任1.企业或组织应设置专门的公章保管库房,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保管。
2.公章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公章清点、核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公章保管人员必须保证公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严禁私自擅用公章。
第三条:公章的使用程序1.凡需要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按照企业或组织的规定程序办理。
2.具体使用程序包括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审核、领取公章、盖章以及备案等环节。
第四条:公章的使用审批权1.公章的使用审批权属于企业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特定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授权才能行使。
2.公章使用审批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事项真实性,并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慎评估。
第五条:公章使用记录和备案1.每次公章使用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用途、申请人、审批人以及公章保管人员等信息。
2.各类公章使用记录要进行归档保存,备案资料要按照规定时限保存。
3.对公章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公章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六条:违规使用公章的处理1.对于违反规定擅自使用公章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停职检查、责令辞职、解雇等。
2.如果因违规使用公章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责任,并依法追回损失。
第七条:公章的变更和注销1.企业或组织发生法律、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注销公章时,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和批准。
2.变更或注销公章后,原公章的使用权限立即失效,必须立即停止使用,避免对企业或组织造成不利影响。
第八条:公章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企业或组织应建立健全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对公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1.公司印章的刻制需经公司总经办批准,并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
2.法人个人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需由综合管理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XXX备案。
3.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财务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二、公司印章的启用1.新印章启用前需在印章上做好戳记,并在综合管理部留样保存备查。
2.新印章启用前需由综合管理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三、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
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1.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章程、协议、员工调动、员工的任免聘用、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2.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各类经济合同等。
3.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4.财务会计业务需使用财务专用章。
5.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1.公司总经理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3.印章管理员负责印章的保管、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和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五、责任归属1.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2.违反公司公章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0篇)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篇1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
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
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四篇)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章的使用,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制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公章使用。
第三条公章是公司的法定印章,用于承认和确认公司文件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公章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进行。
第五条公章的使用应遵循合理、公正、合法、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公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第六条公司设有以下几类公章:(一)法人章: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与政府、银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签署的文件;(二)财务章:用于公司的财务活动,如开具发票、银行转账等;(三)合同章:用于公司与客户、供应商或其他合作方签订合同;(四)税务章:用于公司的税务申报和报税等税务行政事务。
第七条每种公章的使用范围必须按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且不得超越其规定的范围使用。
第三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权限第八条公章的保管由公司设立公章保管人负责。
第九条公章保管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法定的行为能力;(二)具备相关印章管理的知识和经验;(三)具备保密工作能力;(四)具备良好的诚信度。
第十条公章保管人应将公章存放在专门的保管柜中,保证公章的安全。
第十一条公章保管人应将公章的使用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二条公章的使用权限由公司领导进行授权,并在公司文件中明确记录。
第十三条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人的书面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亲自管理并使用。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程序第十四条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文件的规定,并经过以下程序:(一)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二)审批: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章使用申请进行审批;(三)核对:公章保管人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和权限,并核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四)批准:公章保管人根据核对结果进行批准;(五)使用:公章的使用需由公章保管人亲自操作,并保证使用过程的安全和合法性;(六)登记:公章保管人在公章使用记录册上登记使用情况,并保留好相关文件;(七)归还:公章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给公章保管人,并经过核对后存放在保管柜中。
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章的使用及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障行政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地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活动中使用机关公章的管理。
第三条机关公章是指由国家、地方机关制作并颁发的标识机关身份、具有特定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四条机关公章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规定。
第五条机关公章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仿制或伪造机关公章。
第六条机关公章的制作、保管、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机关公章的安全、完整、准确和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公章使用必须以规范的程序进行,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公章使用,并对使用的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机关公章的制作和保管第八条机关公章的制作必须由有关机关指定的专门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九条机关公章制作精细,字迹清晰,章面规格统一。
制作过程必须严格控制,确保公章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十条机关公章必须保证安全,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机关公章。
机关公章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确保章面完好,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十一条机关公章的使用必须在专门的使用登记簿上填写,登记公章使用单位、使用事由、时间等信息,并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机关公章遗失、被盗或发生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机关,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机关公章的安全。
第三章机关公章的使用第十三条机关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机关的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不能超越职权范围进行使用。
第十四条机关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授权程序进行,章面必须清晰、完整、准确,不得有涂改、划线等行为。
第十五条机关公章的使用必须按照真实的事实和合法的程序进行,不得超范围、滥用职权或者造成不良后果。
第十六条机关公章的使用必须由公章责任人进行,公章责任人必须保证章面安全、完整,并做好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章使用,保障公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提高行政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章指的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依法使用的,具有标志性、辨识度强、具备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公章使用应坚持依法合规、规范使用的原则,保证公章的安全和真实性。
第四条公章的管理、使用和保管由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体责任。
第五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公章的使用应当符合实际需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公章的使用应当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第八条公章的制作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也可以自行制作,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九条公章应当定期检查,确保印章的清晰、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第十条领导签署文件,涉及重要事项和重要财务支出的,需要公章。
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权限根据单位层级确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行政办公、合同签订、文件批复、证明开具、公函函发等领域。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紧急使用公章的,应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三章公章的制作和管理第十四条公章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公章的样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二)公章的制作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的专业机构进行,或者经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的自行制作;(三)公章的制作必须保证印章的清晰、准确和真实,不得有模糊、破损等情况。
第十五条公章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公章应当交由专人保管,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二)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章,不得私自带走、借用,不得将公章交由他人保管;(三)公章的保管处应当保持干燥、整洁和安全,不得存放在有毒、易燃等有害物品附近;(四)公章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使用,不得超越权限和篡改印章。
第十六条公章的遗失应当立即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公章的合法、安全及有效使用,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下属各岗位的公章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章按照其功能和用途的需要,分为公司章、发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每个单位、部门只有一个公章。
第四条公章的印制和使用范围应当依法办理。
公章材料、盖章、验章、保管、证明等应当受到保密措施。
第五条公章是本单位的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藏、转借或损毁公章。
遗失、损毁公章的,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公章。
第六条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本单位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章使用的责任,由公章的保管人负责,公章的使用、借用、归还、变更等情况应当填写相关登记材料。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公章的印制和使用第九条公章的印制必须在合法的印章印制单位进行,应当向印章管理机关报备。
第十条公章的印制应当按照公司的名称、章样和格式要求进行,确保其规范、统一、美观。
第十一条公章应当由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人、主管人员亲自领取,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十二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应当根据单位的需要确定,未经批准,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使用。
第十三条公章的借用必须经过有权机关或上级部门批准,并填写相应的借用登记材料。
第十四条公章借用人必须保证充分理解公章的使用范围、使用目的,并承诺按照规定使用和归还公章。
第十五条公章的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0天,逾期未归还的,必须补办和重新登记。
第十六条公章使用人在使用公章时,应当核对章样、印刷文字和编号等是否与登记一致。
第十七条公章使用人在使用公章时,应当谨慎、稳重,确保公章的完整和清晰印刷,不得有丢章、弄损等情况发生。
第十八条公章使用人应当妥善保管公章,在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公章,并填写归还登记材料。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模版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保障公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章是单位权力和身份的象征,必须依法合规使用,严禁私自使用和转借。
第二章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权限第四条公章的管理权限由单位指定的专人负责,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并由单位领导审批任命。
第五条公章使用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分为总章和分章两个级别。
第六条总章由单位领导或授权人员保管和使用,用于涉及单位整体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分章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和使用,用于该部门的日常事务中。
第八条对于特定涉密或重要文件,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公章。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程序第九条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使用公章前,必须核对公章的完整性和印章边缘防伪标记。
第十一条公章使用前,必须核对印章的刻制信息和存放位置,并填写使用记录。
第十二条公章使用过程中,必须仔细核对盖章文件或文件副本的内容和格式,并保留好样章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对于公章丢失或损坏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并配合调查和补章。
第四章公章的安全保管第十四条单位公章必须妥善保管,切实做到安全可控。
第十五条公章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工作证和公章专用印泥,严禁私自擅用。
第十六条公章的存放地点必须设有防盗措施和监控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巡查。
第十七条公章特殊情况下可以暂时借用,但必须经过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时归还。
第十八条对于公章遗失或被盗情况,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第五章公章的处分和注销第十九条单位公章使用人员离职或调离时,必须及时办理公章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对于已经损坏、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公章,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公章遗失或被盗后,必须立即办理公章的注销手续,重新刻制新章,并进行安全保管。
2024年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国家和机关公章的安全,保证其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公章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章是机关行文、办事的凭证,是机关的象征和标志,具有法定效力和保密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使用。
第四条公章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依法用印、严肃纪律、确保安全。
第五条机关公章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印章的完好无损。
第二章公章的申领和使用第六条机关公章的申领和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公章申领必须经过审批,并在机关印章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二)公章申领人必须是机关职工,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三)公章使用必须符合机关公章使用规定,并在行文、合同等文件上进行注明。
第七条机关公章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章使用必须符合机关公章使用规定和法律法规,不得超出权限和职权范围;(二)公章使用应当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进行虚假、伪造等违法行为;(三)公章使用应当在文件签署、合同缔结等合法程序中使用,不得进行个人私用。
第八条机关公章的使用权限应当根据机关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划分,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公章使用权限。
第三章机关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第九条机关公章的保管要求如下:(一)机关公章必须由专门的机关印章管理部门进行保管,确保安全和完整;(二)公章保管人必须是机关职工,经过严格培训,具备保密意识和责任心;(三)机关公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让、外借或丢失。
第十条机关公章的使用要求如下:(一)公章使用必须符合机关公章使用规定,不得超出权限和职权范围;(二)公章使用必须在文件、合同等正式场合中进行,不得进行个人私用或其他非法用途;(三)公章使用要做到规范、规则、规程,保证印章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公章管理监督和执法第十一条各级机关印章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公章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023年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章使用行为,保障公章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文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章是单位的法定印章,其使用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超越权限,造成损害。
第三条公章使用管理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原则,遵循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积极务实的原则。
第四条全体工作人员对公章的使用负有共同责任,并应积极主动参与公章使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章的管理责任由各级领导及公章管理员共同承担。
第二章公章的管理第六条公章由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中设立的公章管理专岗进行管理,并制定公章台账,详细记录公章的种类、数量、用途、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七条公章管理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定期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公章管理规定,保障公章使用的合法、规范和安全。
第八条公章必须按规定制作,制作前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并将公章样式存档备查。
第九条公章的保存、使用、借用、注销等事项,必须按照制定的公章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公章不得私自更换、变相改变公章形象和内容,不得用于涉及违法违规的活动,严禁私自销毁、丢失或非法借用公章。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合法授权、正当用途、明确用章要求、真实无误。
第十二条公章的使用必须遵循公文发文流程,应用正式文件上书面形式,不得私自涂改、涂抹或借用他人公章。
第十三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必须明确,超过权限使用公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公章使用程序应明确,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流程使用公章,任何人不得擅自隐瞒、掩饰、篡改使用公章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章使用必须注明使用人员姓名、使用日期、具体事由,并应依规定加盖公章。
第四章公章的安全保管第十六条公章是单位法人资产,必须加强公章的安全保管。
第十七条公章必须按照制度规定的存放地点、存放方式进行保管,严禁私自携带或外借。
第十八条公章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公章的存放情况,确保公章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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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
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
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
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
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
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
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
凡以单位名义制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
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
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
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
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
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
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须经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记。
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号、发往单位、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五、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六、严格控制将公章带出单位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出使用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印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使用。
七、需刻制新公章时,须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公章专管人员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新公章启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印发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新公章、作废旧公章的年月日。
停止使用的旧公章,应按规定上交、封存。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公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