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与诈骗——对二维码案的性质探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关键词】二 维码 盗 窃罪 诈骗 罪 三 角诈骗
近 日,许 多法律 人也许 都 在朋 友 圈 里看 到 了这 样 一 二 、关于 盗窃 罪与 诈骗 罪的 区别 个 话题 :偷 换 商 家 的 收 款 二 维码 ,究 竟 如 何 定 性 ? 这 将刑 法分 论 中对 于 侵 犯 财 产 类 犯 罪 的 特 点进 行 归 个 案例本 身 是这 样 的:楼 下 的超 市抓 到 一个 小 偷 ,他 把 纳 ,我们可 以得 出这 样 一个规 律 ,也 就是 以财 产转 移 方 店 里 的支 付 二维码 偷 偷换成 了 自己的,店 主 直到 月 底 结 式 的暴 力程 度 来 区别 各 种 常 见 的侵 犯 财 产类 犯 罪 。 例 款 的时候 才 发现钱 不 见 了,据 说这 一个 月此 人在 几 家 店 如 ,强行使 财 产 转 移 并 附有 人 身 伤 害 属 性 的 就 是 抢 劫 靠这 种手 段 收入 了足 足 7 0余 万 元 ,那 此 案 例 ( 以 下 简 罪 ;强行使 财产 转移 但不 含有 人 身伤 害 的 就是 抢 夺罪 ; 称 二维码 案 )到底 应 当构成 盗窃 罪还 是诈 骗罪 呢 ? 而 在被 害 人 不 知 情 的 情 况 下 秘 密 窃 取 财 物 的就 是 盗 窃 对于 二维 码案 的争 论 罪 ;让被 害 人 陷入 错 误认 识 ,并且 主动 对 财 产进 行 处 分 对于 此案 究竟 是 盗窃还 是诈 骗 的 问题 ,许 多 专 家 学 的就是 诈骗 罪 。 对 比可 知 ,这 几 种 最 典 型 的侵 犯 财 产 者提 出 了不 同的 观 点 ,双 方 争 执 不 下 。 盗 窃 方 的观 点 犯 罪在 形式 上 是 由暴 力 向平和 逐 渐 过 渡 的 。 下 面 我 们 认为 ,顾客 与超 市之 间的交 易 ,扫码 付 款 ,场 所 为超 市 主 要对 盗窃 罪 和诈 骗罪 这 两种 财产 转移 方 式较 为平 和 的 所 控制 ,完 全符 合 交易惯 例 ,顾客 没 有 义务 也 没 有 能力 犯 罪进行 讨 论 。 质 疑 二维码 的归属 问题 ,双方 在 付款 收 货 之后 ,无论 发 盗窃 罪 ,是指 以非法 占有 为 目的 ,秘 密窃 取 数 额较 生何种 变 故 都应 与顾 客 无 关 。 本 案 中,将 超 市 二 维 码 大 的公私 财物 或者 多次 盗 窃 公私 财 物 的行 为 。 通 过 定 替 换掉 ,其 行为 的实 质相 当于 在超 市 没 有察 觉 之 时将 超 义 笔者将 盗窃 罪 的核心 点 归纳 为 两点 :一 是 秘密 性 ,二 市 的钱柜 打 了个 洞 ,钱虽然 经 过 了钱 柜 ,但 是最 终全 都 是违 反意 志 性 。 首先 , 就秘 密 性 而 言 ,其 也 有 主 观 性 落 到 了行 为人手 里 ,所 以超 市 是被 害 人 ,其 性质 理 应 是 和 相 对性 的特 点 。 所 谓 “ 主 观 性 ”,也 就 是 说 行 为 人 盗 窃罪 。 而 诈 骗 方 的 观 点 认 为 ,钱 款 在 交 付 过 程 中 , 只 需要主 观上 认为 其是 在秘 密 窃取 即 可 ,不需 要被 害人 直 接 由顾 客 之手进 入 到行 为人 之 手 ,超 市并 没有 对 这 些 是否 有客观 上 的感 觉和 认知 ;所 谓 “ 相 对 性 ”,也就 是 欠款 有过 实 际 的控 制 ,而盗 窃 是 一种 占有 的转 移 ,既 然 说行 为人 主观 上 的秘 密 性只 针对 被 害人 ,其 明知道 周 边 没有 占有 ,就 不 能成 立 盗窃 。 本 案 中,行 为 人 替 换 二 人 发现 了 自己的盗窃 行 为也 不妨 碍 自己 的秘密 性 成 立 。 维码 ,使 顾 客 基 于 认 识 错 误 ,误 认 为 是 商 家 账 号 而 付 其 次 ,盗窃 罪有 明显 的违 反意 志 性 ,通 过 盗 窃 发生 的财 款 ,是一 种 自愿处 分财 产 的行 为 ,理应 构 成 诈 骗 ,但 是 产 转移 并不 是根 据被 害人 本 身 的意 志进 行 的 ,也就 是 被 被骗 人和 受损 失人 并 非一人 ,所 以本 案属 于 一种 “ 三 角 害 人 主观 上 是不 允许 自己 的财 产 在这 样 的方 式下 发 生转 诈骗 ”。 移 的,如果 被害 人发 现 了盗窃 行 为是 一 定会 采取 措 施 进 从上 述观 点 中 ,我们 不 难看 出,他 们 争执 的焦 点集 行 阻止 的 。 以上 两 点 基 本 特 征 就 构 成 了盗 窃 罪 的 核 心 中于 两处 :一 是被 害人 究竟 是谁 ,二 是 财产 的转 移 方式 要 素 。 究竟 为何 。 首 先 ,被 害人 究 竟 是谁 ? 主 张盗 窃 一 方认 而 诈骗 罪 的基本 概念 是指 以非法 占有 为 目的 ,用虚 为 ,通 过 二维码 获取 了本 该 属于 超 市 的货 款 ,其 性质 与 构 事实 或者 隐瞒 真相 的方法 ,骗取 数额 较 大 的公 私 财物 在 收银 机 下方 打 了个洞将 钱 取走 的行 为无 异 ,被 害人 理 的行为 。 究 其本 质 特 征 我们 也 可 以概 括 为 两 点 : 一 是 应 是超 市 。 而 主 张 诈 骗 一 方 的 学 者 却 认 为 ,本 案 中 的 欺骗 性 ,二 是 自愿 性 。 首 先 ,欺 骗 性 就 是 指 行 为人 是 钱 款通 过 二维码 直接 由顾 客账 户 进入 了偷 换二 维 码 的行 通过 隐 瞒事 实或者 虚 构一个 假 象来 迷 惑被 害 人 ,使 其 陷 为人账 户 ,其 过 程 中商 家 并 没 有 实 际产 生 对 钱 款 的 控 入 了错误 认 知 ,上 当受 骗 。 其 次 ,也 就 是 诈 骗 罪 区别 制 ,将 其定 为 被 害 人 略 显 牵 强 。 其 次 ,财 产 的转 移 方 于他 罪最 本 质 的特 征 : 自愿 性 。 被 害人 基 于 行 为人 的 式 究竟 为 何 ? 主 张 盗 窃 一 方 认 为 ,本 案 中 的钱 是 在 超 隐 瞒和虚 构行 为 ,产生 了错 误认 知 ,主 动将 财 产 进 行 了 “自愿 ” 地 将 财 物 交 付 给 了行 为 人 。 这 里 的 市不 知情 的情 况 下 ,秘 密 地 被 行 为 人 窃 取 。 而 诈 骗 一 转移 , 方则 认为 ,钱 并没有 经过 超 市之 手 ,而 是顾 客 基 于错 误 “自愿 ”当然 不是 实质 上 的 自愿 ,因为 被 害人 只 是 陷入 认识 ,将钱 直 接 处 分 给 了行 为 人 。 对 于双 方 的 争 论 , 了圈套 ,误 以为 自己交 付财 产 的行 为会 给 自己带 来 好处 我们 暂且 搁置 一下 ,在后 文 中会 加 以评 述 ,这 里 笔者 先 才 这么做 的,而如 果让 他知 道 真相 ,他 也 一定 不 会 同意 的 。 但 是 ,不论 是 否 真 实 的 自愿 ,诈 骗 罪 的财 产 转 移 就 盗窃罪 与诈 骗罪 本 身的理 论 问题 进 行简 要 的说 明。
◆ຫໍສະໝຸດ Baidu◆ ◆ ◆
盗窃与诈骗 — — 对二维码案的 性质 探讨
◆ 程 雁群
( 外交学院国际 法系)
【 摘要】 在科技 日 益进步的今天, 许多新兴事物应运 而生,其 中就 包括 了很多新型化的犯 罪手段。 这些新 出现的犯 罪手段 因为 自身的新 奇和稀少, 让人们 虽然比较容 易辨识其犯罪的本质 , 却很难界定其所犯究竟何罪,这也会给 司法机 关造 成 不 小的压 力 ,使 法 官在 定 罪与 量刑 上犹豫 不决 。 结合 盗窃 罪与诈 骗 罪 的 关 系对 近 日微 信 朋友 圈 中所 盛传的、 被法律人争论 不休 的一条案例进行简要的剖析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