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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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级政府层面下各同级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

同一级政府层面下各同级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

同一级政府层面下各同级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一)明确职责夯实部门间协调配合的根基部门间协调配合的基础是职能职责分工的不同,基层政府部门间如何进行协调配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层政府部门间结构的划分,因此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府机构是减少部门间无效沟通的首要办法,只有实现了协调主体的“瘦身精干”,才能够有效抑制协调配合中产生的阻碍。

政府部门间的职能模糊与分工不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协调配合的进行,在明确职能职责方面,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吸取国外经验,结合国内现有探索路径,继续推行“大部制”改革,尤其是基层的“大部制”合并。

在中央及省级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能不会下放到基层,因此探索将基层职能临近或者相关的部门进行有效合并,减少机构数量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基层政府的运转效率。

二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在政府进行公共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部门之间会存在职责的交叉与空缺,交叉和空缺的形成并不完全取决于政府体制机制的原因,同样也受到行政管理事务多样性因素的影响。

因此必须要明确部门的职能分工,因分工而决定在协调配合中的牵头部门和辅助部门,不断强化调配合重要性的引导,使各部门在协调配合中发挥出各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加强内生动力实现协调配合的顺畅高效运转。

(二)塑造协同性、整体性行政文化氛围所谓行政文化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行政社会化所形成的行政思想、行政制度和行政心理的总和,它有一股神奇的力量,稳定或变革行政体系,规范、引导和调整行政行为,构成行政体系和行政行为的深层结构,是行政管理之魂。

统一的行政文化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部门间的信任程度,从而有助于部门间协调配合的顺利进行。

基层政府部门往往缺乏对于行政文化建设的思考,因此也难以在整体视角下营造部门间协同性的文化氛围。

部门间协同文化的建立要通过构建整体性思维来实现,更加强调整体主义观念的养成,使部门除了各自的利益之外,也能够清晰认识到实现共同主体利益的重要性。

(完整)当代中国府际关系

(完整)当代中国府际关系

当代中国府际关系(中央与地方)的现状与对策一、写作目的和意义府际关系,亦称政府间关系,既指国内不同层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分工关系,也指国家间各级政府之间的交往合作关系,而此次在文章中所提到的府际关系是指狭义上的,也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国政治、行政关系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而这种关系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彼此职责权限的划分,它构成了政府内部的纵向权力结构,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基本的和主要的方面.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行政的纵向权力结构,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和行政活动的稳定有序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府际关系实际上是政府之间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关系,理顺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加快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秩序,乃至加速实现现代化,都有重要的作用.二、研究现状(一)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现状1。

闾小波在《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一书中提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逐步得到调整,这些变化体现在:(1)政治性分权.政治性分权主要是指从国家立法体制上解决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的问题,包括:对宪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提高了各级人大在行使最高权力中的地位;制定颁布了地方组织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行了县乡两级人大的直接选举制度等。

(2)行政性分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行政分权方面的主要措施有:扩大了国务院的职权,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扩大了地方权限,加强了地方政府独立主体的地位;减少管理层次,合并重叠机构等.(3)经济性分权。

在改革高度集中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经济型分权方面,主要重点是:改革财税体制,扩大了地方的财权;改革了计划与投资体制,扩大了地方的投资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

(4)社会性分权.社会性分权主要体现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方面的调整,包括:改革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等。

如何做好政府关系管理

如何做好政府关系管理

如何做好政府关系管理政府关系管理是企业关系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意味着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政府关系管理旨在帮助企业更好的与政府沟通合作,达成双赢的局面。

对于企业来说,政府关系管理不但能够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面临的问题,更能够为企业与政府合作开辟更多的渠道。

下面分三个方面,探讨如何做好政府关系管理。

一、政策研究政策是执政党的意志和方针,是国家各阶层各部门的具体行动方案,是国家和社会各界规范行为的基础。

因此,对政策研究的深入也是做好政府关系管理的基础。

首先,企业应将政府颁布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放在日程的重要位置上。

定期反复了解政策法规的相关新闻和文件,并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企业自身的规范整改。

其次,企业可以加入相关政府工作专业委员会,这样在委员会中可以比较把握政策的方向和变化,对有关事务也可以及时获取信息。

最后,企业还可以与专业法律机构联系,了解政策法规内容的实质,制定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

有效的政策研究,有助于企业与政府相互理解和共赢。

二、资源整合政府拥有丰富的资源,如政策资源、网络资源、社会资源、财政资源等等。

而企业与政府的合作和沟通完全可以通过资源整合来实现。

首先,企业可以通过资源整合定期举办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会议、财经交流等项目,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活动。

其次,企业可以通过政府机构、知名企业等多维度的资源整合来创造增值机会,例如市场促销、人才招聘、资本引进等。

再次,企业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资源来服务政府,推进合作商程序,促进企业发展,获得回报。

资源整合是基于互惠双赢,如何发掘和利用双方的资源,充分发挥地位和优势,是做好政府关系管理的关键点之一。

三、交流沟通沟通在政府与企业合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在发展中,企业需要价值观、经济文化水平的影响。

负责政府关系的人员需要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深度交流,进一步沟通企业在政府的发展需求和建设企业在实践中发现的疑惑,以便政府针对此开出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企业需要注重与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以建立良好关系和保持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行政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

行政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

行政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是确保政府各部门之间和各级政府之间顺利运转的重要手段。

行政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涉及到各种层次和不同领域的合作,包括国家级、地方级、城市级的行政机构之间的合作,涵盖了经济、教育、环境、交通、卫生、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

这种协调与合作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效率,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的浪费,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一方面,行政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促进了政府的整体效率。

政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同的行政机构拥有不同的职能和责任,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依赖和衔接关系。

通过协调与合作,可以使不同的行政机构在工作中互相配合,避免重复和冲突,提高工作效率。

例如,在环境保护领域,环境保护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等可以通过合作,确保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协调,避免城市化进程对环境产生严重破坏。

另一方面,行政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助于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劳动。

不同的行政机构往往有着不同的资源和人力,通过合作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

例如,在教育领域,不同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共同制定教育政策,避免相同或冲突的政策导致资源的重复利用或浪费。

行政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还可以避免信息的孤岛现象,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政府的决策质量和科学性。

行政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也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政府各个部门和级别的行政机构承担着诸多公共服务的责任,通过协调和合作,可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

例如,在卫生领域,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可以通过合作,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使公众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然而,实现行政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

一方面,不同行政机构之间可能存在着权力分配不均、利益冲突等问题,这可能导致协调与合作的困难。

另一方面,行政机构之间的合作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或者理解不一致的情况。

机关办事需处理好四大关系

机关办事需处理好四大关系

机关办事需处理好四大关系在机关办事的过程中,处理好四大关系是非常关键的。

这四大关系包括政府关系、企业关系、群众关系以及内部关系。

以下是我对于这四大关系的一些思考。

首先是政府关系。

在处理政府关系时,最重要的是要熟悉政策规定。

机关部门可以通过参加相关的政策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政策水平。

此外,在与政府部门沟通时,应该尊重政府工作人员和部门的权威性,并且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

其次是企业关系。

在处理企业关系时,机关部门需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建立合适的联系渠道和沟通方式。

通过与企业的互动,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和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是群众关系。

机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反馈,积极听取群众的声音,及时纠正问题。

在处理群众关系时,重要的是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反馈渠道,向群众及时透明地传达政策和措施,并主动宣传和普及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公众责任感。

最后是内部关系。

在处理内部关系时,机关部门需要注重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团队氛围和工作机制。

应该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加强互相理解和信任,及时解决内部问题和矛盾。

总之,四大关系在机关办事过程中都非常重要。

良好的政府关系、企业关系、群众关系以及内部关系可以提高机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实现机关部门的使命和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机关部门来说,处理好四大关系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一种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的体现。

下面我将进一步探讨如何处理好这四大关系。

在处理政府关系时,机关部门需要遵守政策法规,有事必须请示、有请必须汇报、有保障必须落实。

此外,机关部门还需要积极参加相关的政策培训和研讨会,持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为政府工作提供更加专业和有力的支持。

在处理企业关系时,机关部门需要深入了解企业的需求和问题。

可以通过企业调研、走访和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和支持。

政府关系维护与沟通工作总结

政府关系维护与沟通工作总结

政府关系维护与沟通工作总结近年来,政府关系维护与沟通工作成为了企业成功发展的重要环节。

作为一名政府事务管理人员,我在过去的一年中积极履行职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这篇总结中,我将分享我在政府关系维护与沟通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遇到的挑战和学到的经验。

一、背景与目标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所在的公司面临了政府审批环节的挑战。

我们的目标是确保与政府部门有效沟通,并促成项目顺利推进。

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策略和措施。

二、建立沟通渠道为了与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我们主动与关键人员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渠道。

我们参加了各种政府组织的会议、座谈会和活动,并与政府官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通过这些渠道,我们了解到政府的政策动态和发展方向,也能及时向政府传达我们的需求和困难。

三、理解政府部门需求要与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必须深入了解政府的需求和关注点。

通过与政府官员的交流和参加相关会议,我们了解到政府关注的是项目的总体效益、公共利益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我们积极与政府合作,满足政府方面的合规要求,并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以充分考虑政府的关切。

四、协调内外部利益政府关系维护与沟通工作需要同时考虑企业的利益和政府的需求。

我们在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的同时,也积极协调内外部的利益关系。

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需要与企业高层和相关团队紧密配合,确保政府部门和企业内部信息的畅通。

我们还与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合作关系,以达成共同的利益目标。

五、解决问题与风险管理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风险。

例如,一些政策的变化给项目的推进带来了不确定性;某些地方政府存在不同意见和利益冲突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寻找解决方案,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通过与政府部门的有效沟通和协调,我们成功地化解了许多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六、成功案例分享在过去一年中,我所在的团队成功推进了多个项目,并与政府部门取得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如何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协调联动

如何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协调联动

如何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协调联动Introduction在现代社会中,地方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至关重要。

一个高效的协调联动系统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执行的效率,实现政府的整体发展目标。

然而,由于地方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推动协调联动并不容易。

本文将介绍如何有效地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协调联动,包括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培养协调联动的文化等。

目录1.建立协调机制• 1.1 设置协调部门• 1.2 制定协调联动规章制度• 1.3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2.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 2.1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2.2 促进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 2.3 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3.培养协调联动的文化• 3.1 增强部门间的团队合作意识• 3.2 建立激励机制• 3.3 加强培训和学习机会1. 建立协调机制为了推动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协调联动,首先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

1.1 设置协调部门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协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

这个部门应该有足够的权威和资源,能够协调解决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协作问题。

1.2 制定协调联动规章制度政府应该制定清晰的协调联动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协调职责和权限。

这样可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有章可循,减少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混乱和摩擦。

1.3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政府和各部门可以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讨论和解决工作中的协调难题。

这些会议可以提供一个平台,让各部门共同交流和协商,促进共识的形成和问题的解决。

2.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信息共享和沟通是推动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协调联动的重要环节。

2.1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政府可以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集中整合各部门的数据和信息资源,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通过这个平台,政府和各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彼此的工作进展和需求,从而更好地协调联动。

2.2 促进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政府可以通过会议、研讨会和工作坊等形式,促进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

公文的行文关系

公文的行文关系

公文的行文关系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有严格明确的行文制度和行文规则,各级机关必须严格遵守,以保证公文的严肃性、有效性。

一、机关与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四类:1、隶属关系——在同一系统中(主要指“块块”),上下级机关之间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2、事属关系(又称业务指导关系)——在同一业务系统中(主要指“条条”),上下级机关之间在业务工作中存在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

3、不相隶属关系——不同系统机关之间的关系。

4、平行关系——职级相同、相似的机关之间的关系。

二、行文方式根据行文制度的规定,机关之间的行文方式可分为三类:1、下行文的行文方式。

(1)逐级行文——采取逐级下达或只对直属的下一级机关的行文方式。

(2)多级行文——较高级的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同时下发给下级几级机关的行文方式。

(3)直贯到底行文——只对下级某一机关或直达基层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行文方式。

2、上行文的行文方式。

(1)逐级行文——下级机关向直属的上一级机关的行文方式。

这是上行文最基本、最常用的行文方式。

除特殊情况外,下级机关均应向所属的上一级机关报告或请示工作,不得越级行文。

(2)越级行文——在特殊情况下,下级机关可以越过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向更高级的机关直至向中央行文的方式。

越级行文只适用下列几种特殊情况:①情况特别紧急,逐级行文会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

②事关重大并经多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请示而久拖不决的。

③直接上下级机关之间存在原则分歧无法办理的。

④对直接上级机关进行检举、控告的问题。

⑤上级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上报的事项。

但须抄报所越过的上级机关。

⑥询问、联系极个别的具体问题。

3、平行文的行文方式。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平行机关之间均采取平行行文方式。

三、行文规则1、上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尤其是请示性公文。

2、政府各部门可相互行文,也可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直接行文。

行政管理与政府间关系的横向沟通

行政管理与政府间关系的横向沟通

行政管理与政府间关系的横向沟通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管理和政府间关系是两个相互交织的概念。

行政管理是指政府机构通过制定政策、管理资源和实施法律来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

而政府间关系则是指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的政府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这两者之间的横向沟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提高政府效率、推动政策创新和促进社会发展。

横向沟通是指在同一层级或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和协调合作的过程。

在行政管理中,横向沟通可以帮助政府机构之间共享信息、协调政策和解决问题。

例如,在城市规划领域,市政府的规划部门需要与交通部门、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进行横向沟通,以确保城市规划与交通、环境和建设的协调一致。

这种横向沟通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避免政策冲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政府间关系的横向沟通也是推动政府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手段。

政府间关系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不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不同部门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在中国,由于地方政府的相对独立性和行政分权的特点,政府间关系的横向沟通尤为重要。

它有助于促进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政策协调。

例如,在经济发展中,中央政府需要与地方政府进行横向沟通,以了解地方经济的需求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而地方政府之间也需要进行横向沟通,分享成功经验、借鉴先进做法,以推动各地经济的协调发展。

横向沟通在行政管理和政府间关系中的作用不仅局限于信息交流和协调合作,还可以促进政策创新和社会发展。

横向沟通可以打破政府机构之间的壁垒,促进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这种交流和合作可以促进政策的创新和改革,推动社会发展的进程。

例如,在教育领域,不同地区的教育部门可以通过横向沟通,分享教育资源、交流教育经验,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

然而,横向沟通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障碍。

首先,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资源分配不均可能影响横向沟通的效果。

一些政府机构拥有更多的信息和资源,而其他机构则相对较少。

我国政府部门间关系的探讨

我国政府部门间关系的探讨
封锁 、 方保 护 。 地


政 府 作 为 社 会 公 共 事 务 的 管 理 机 构 , 一 -" 是 4
2 竞 争 。 同 级 政 府 横 向 层 面 上 的部 门 间竞 争 是 . 指各 职能部 门之 间为 了能够 获 得 更多 的组 织 资 源 , 如资金 、 制等 而 互 相博 弈 。 比如 在 每次 机 构 改革 编
的服 务 型 政 府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政 府部 门间关 系的概念 与类型
国务 院 法 制 办 、 察 部 、 政 部 、 通 部 、 务 总 局 、 监 财 交 税 质 检总局 等七部 委联 合发 出《 于 清理 在 市场 经 济 关 活 动 中 实 行 地 区 封 锁 规 定 的 通 知 》, 同 治 理 地 区 共
法 》 能 找 到依 据 。为 此 , 地 局 、 业 部 在 林 地 范 都 土 林
围 问题 上 矛 盾 突 出 , 执 不 下 。 争
门作为 一 个利 益 群 体 , 身 有 自己 的利 益 取 向 , 本 常 常 会 以本 部 门利 益 为 出发 点来 履行 职 能 。一 般 来 讲 , 形 式 上 分析 , 府 部 门 间关 系可 以分 为 同级 从 政
4 监 督 与 制 约 。 同 级 政 府 横 向层 面 上 的 部 门 间 .
监 督 与 制 约 是 指 各 职 能 部 门 之 间 虽 然 是 一 种 互 不 隶 属 、 互 平 等 的 关 系 , 由 于 职 能 部 门 其 性 质 的 原 相 但 因 , 些 部 门 能 够 在 其 职 能 范 围 内对 其 他 部 门 进 行 某
但 是其 本 质 是 利 益 关 系 。 一 方 面 , 府 部 门遵 循 政
国家 意志 , 务 社 会 利 益 ; 一 方 面 , 个 政 府 部 服 另 每

国内政府间横向关系

国内政府间横向关系

一、研究的必要性
• 第二,市场化的影响。首先,个人、企业和各级 地方政府都有了自身明确的追求目标,利益驱动 机制开始形成,增强了脱贫致富的动机。其次, 在利益驱动机制作用下,各种生产要素打破传统 凝固僵化的局面,开始按照收益最大化原则,实 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流动与转移,进行 重新组合与配置等。最后,大量跨地区性公共事 务的出现,要求相关地方政府间进行合作共治。 所有这些,无疑为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发展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 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检查许可制度:行政执法部门未经市政府 分管领导许可,不得随意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
•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外来投资企业可以拒绝,并可随时 向市政务中心举报。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务中心移交 监察局处理。
• 服务机构:韶山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5684000 韶山市招商 局 联系电话:5690427
• 第三、在当代中国,由于地方政府主导型 经济发展模式的存在,所以地区间竞争主 要表现为地方政府间竞争。
• 第四、在当代中国,由于民主政治的缺失 ,地区间竞争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主要官 员之间的竞争。
二、地方政府间竞争
• (二)竞争的内容
• 第一,政府间竞争是政府间关系的主要表现 之一,随着改革开放以后行政性分权的发展 ,在向市场转型的过程中,我国地方政府在争 夺中央控制的资源、各种投资、项目、人才 、发展地区经济等方面的竞争越来越趋白热 化。竞争已成为中国地方政府间关系的一个 重要现象。
一、研究的必要性 • (二)体制改革推动地方政府间关系发展 • 第一,决策分权允许地方政府在中央给定的约束线内发
挥自主创造性,进行不同方式的政策试验;第二,财政 分级核算、收入分成,在经济上使得地方政府有了追求 经济绩效的动力。这两项变化,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双重 身份:一方面它是中央政府在一个地区的“代理人”, 它要服从于中央的利益;另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又 是一个地区的“所有者”,通过组织和运用经济资源可 以增进自己的利益。地方政府自主性的增强,使得地方 政府在财政压力和政绩需求的驱动下,发挥出空前的组 织和管理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充分利用 和挖掘本地区的发展潜力和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 道路;另一方面,积极向中央争取优惠政策来发展本地 经济、甚至创造条件来演绎现有政策。这些变化,必然 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发展。

政府间关系

政府间关系
公共管理学 第四讲
政府间关系
通过本讲,您应该能够掌握: 通过本讲,您应该能够掌握:
1、政府间关系研究概述 、 2、政府间关系的实证研究 、 3、政府间关系的规范研究 、 4、我国政府间关系的特点及其发展 、
一、政府间关系研究概述
(一)政府间关系的涵义 1、广义的政府间关系 、 不仅指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还包括地 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各国政府之间的 关系—国际间的政府关系。
(2)收人分配要由中央来提供的经济学理由是什么 )
第一,全国统一的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 商品和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的,会造成地方政 府行使地区性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失效。 第二,地区间的收入再分配。
(3)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 )
①全国性的公共品,要由中央政府来承担。 ②对于有外溢性的公共品,主要由受益地 区来提供,然后须视该产品的外部效应所及 范围而定。 ③承担一部分资源配置有利于促进政府间 竞争。
1、审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是 否合理。 2、明确地方政府的税种 3、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4、适度放宽地方政府的举债权力
(四)各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联系有加强的趋势 1.政府间关系等级制结构的变化 (1)准层级的压缩。 (2)中心城市的发展对等级制的影响。
2、地方政府间横向联系的扩展 、 (1)地方政府横向联系的类型 ) 一是省区间的经济协作区; 二是省区毗邻地区经济协作区; 三是省区内经济协作区; 四是城市经济技术协作网络。
2、分税的基本方案
(1)根据税种不同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 (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2)分设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实行 分别征税。 (3)实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
1993-2004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比重
3、对分税制的问题 (1)地方财政缺口逐年增大,造成地方财 政紧张,而且集中在县乡一级政府财政困 难。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浅谈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与行政关系

浅谈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与行政关系

浅谈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与行政关系1. 引言1.1 概述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与行政关系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与行政关系是指在同一个行政级别的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的政治互动和行政合作关系。

这种关系不仅涉及到地方政府间的政治互动,还包括了在具体行政事务上的合作与互助。

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关系主要表现为政府之间在政治立场、政策倾向、利益诉求等方面的互动和博弈。

行政关系则是指地方政府之间在具体行政事务上的合作与协调,包括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协同谋划等方面。

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与行政关系对于地方政府之间的互动和协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康稳定的政治与行政关系,可以促进地方政府之间的互信与沟通,加强合作与协作,共同应对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政治与行政关系的良性发展也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行政效率,推动地方政府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与行政关系,建立合作共赢的合作机制,对于促进地方政府间的互利共赢、共同繁荣具有积极意义。

2. 正文2.1 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关系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关系是指相同级别的地方政府之间在政治上的相互关系和互动。

在现代社会中,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事务管理和社会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关系直接影响着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执行和协调。

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政治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层级结构和权力分配。

在一些国家,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竞争和博弈的关系,各方为了争夺资源、权力和声誉而展开斗争。

这种竞争导致了政治关系的紧张和不稳定,可能会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和社会稳定。

同级地方政府之间也可以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和协调机制来加强政治关系,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

合作机制可以包括共同制定地方规划、合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共享资源和人才等方式,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的目标。

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政治关系是地方政府间互相影响和互相制约的关系,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可以促进政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理顺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三重关系

理顺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三重关系
晚, 这方 面 的研 究 成 果 还 不是 十 分 丰 富 。笔 者 分
三 部 门的合作 , 只 能是 乌托邦 式 的空想 。
收 稿 日期 :2 0 1 2—0 5一 O 7
别 以“ 政府 与第 三部 门利益 关 系” 、 “ 政 府与第 三 部
基 金 项 目 :广 东 省哲 学 社 会 科 学 “ 十二五” 规 划 资 助项 目( GD1 2 CZ Z 0 1 ) ; 中央 高 校 基 本 科 研 业 务 经 费 资 助项 目( x 2 g g D2 1 0 6 5 6 0 ) 。 作 者 简 介 :方 俊( 1 9 7 0 一) , 男, 湖 北 阳新 人 , 华 南 理 工 大学 副教 授 , 博士研究生 , 主 要 从 事 政府 公 共 管 理 研 究 。
协 同共 治 为要 旨的社 会 管理 创 新 思 想 是 可取 的 ,
结社传 统 、 市场 失灵 和政 府 缺 陷 三个 方 面对 这 一 问题 作 了 回应 _ 1 ] 。J e n n i f e r B r i n k e r h o f f等 则 认 为, 第 三部 门的 出 现是 社会 对 政 治 失 灵 ( p o l i t i c a l f a i l u r e ) 或政策 失灵 ( p o l i c y f a i l u r e ) 自发 地作 出积 极反 应 的结果 l 2 ] 。在 社会公 共事 务领 域到 处活 跃 着第 三部 门身影 的情 况 下 , 学 者们 追 问 的第 二 个 问题 是 : 作 为重要 的公 共治 理伙 伴 , 政 府与 第三 部 门应 建 立 怎 样 的 合 作 关 系?Gi d r o n 、 Kr a me r和
的社会 管 制 的 模 式 已越 来 越 不适 应 时 代 发 展 需

部门间政府服务教案:优化协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部门间政府服务教案:优化协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政府提供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协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因此,优化部门间政府服务教案的协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对于政府服务的提升至关重要。

一、问题阐述在政府服务领域,部门间协同机制的问题一直存在。

政府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工作流程不协调、职责不清晰都会导致政府服务质量的下降。

比如,一个企业需要完成多个部门的审批,如许可证办理、税务登记等,各个部门需要对企业进行审核,如果这些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则容易导致信息与资源的浪费,审批周期长、审核流程复杂,使企业不得不等待长时间才能完成各项手续。

这不仅影响到企业发展,也损害了政府服务的形象。

二、优化协同机制的必要性(一)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政府部门间紧密协作可以使政府服务变得更加高效和准确。

如果部门之间存在协调机制,各部门能够及时共享信息,有效规划工作计划和任务,避免重复劳动,简化审批和服务流程。

这将有助于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增强政府服务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二)实现智慧政务服务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各政府部门均建立了各自的信息管理系统,但由于技术平台不兼容、数据无法共享、沟通不畅等问题,这些系统无法很好地进行整合,致使政府部门不能向公民和企业提供更智能化的服务。

如果优化部门间协同机制,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资源共享,更好地为公民和企业开展便捷高效的智慧服务。

(三)加强政府的对外形象优化政府服务中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可以使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政府对外形象也将更加积极,展现出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优化部门协同将促进厘清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人们的服务体验和满意度,从而彰显政府的优势和形象。

三、优化协同机制的方法(一)分担职责,设立服务工作小组为了实现顺序互补,协调衔接,各部门需要明确权责,达到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和明确角色的目的。

制定服务工作方案,设立服务工作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政府服务内部形式化协调,确保政府服务协调工作的顺畅推进。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部门间关系的几种模式及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部门间关系的几种模式及启示

作者: 高轩[1]
作者机构: [1]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 理论视野
页码: 68-72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3期
主题词: 政府部门间关系;官僚制模式;新公共管理模式;整体政府模式
摘要:政府部门间关系是世界各国政府改革中的重要主题。

近现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间关系模式经历了从部门间分工与等级控制的官僚制模式,到分权与竞争的新公共管理模式,再到协调与整合的整体政府模式的发展变化。

每一种模式都是西方国家根据其社会发展变化改革探索的结果,都有其处理部门间关系的优势与不足。

对此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优化我国政府部门间关系具有一定的启示。

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合作案例

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合作案例

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合作案例
我可以告诉你政府部门之间不合作的案例相对较少,因为政府部门通常是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存在,并且有责任协调合作,提供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然而,如果两个政府部门之间确实存在不合作的情况,可能涉及以下原因:
1. 权责不清:两个部门在职责划分上存在模糊不清或重叠,导致互相推诿责任,不愿承担工作。

2. 利益冲突:两个部门在特定问题或资源利益上存在冲突,争夺权益,从而导致不合作的态度。

3. 信息交流不畅:两个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准确,导致相互之间的理解和配合出现问题。

4. 高层指示不一致:两个部门的领导层对于工作目标和方式有不同的理解和要求,导致各自团队行动上存在差异。

解决政府部门之间的不合作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 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和合作方式,设立协调机构,共同解决问题。

2. 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规范各部门间的合作关系。

3.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上级政府对各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部门按照既定目标推进合作。

4. 建立协调机构: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工作组,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解决问题并推动落实。

重要的是,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是保证政府机构高效运作、为国家和人民提供良好服务的基础,各部门应该以解决问题、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积极合作、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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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间关系条块关系是政府部门间重要关系类型,本质是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整个政府组织的结构性关系,条块关系的平衡直接关系到一个政府部门间乃至行政管理体制内部治理效率的良性程度。

自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政府改革新目标,其中明确指出要“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又被称为“条块关系”,它历来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重要内容。

而条块关系长期保持张力状态反映了政府组织内部某些潜在的功能在发挥作用,从而起到维持部门间组织监督制衡的作用。

文章基于目前的研究现状,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来对政府部门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标签:条块关系;制约监督;治理有效性一、引言条块关系是我国行政组织体系中基本的结构性关系,它在各个不同的层面和各个不同的领域影响和制约着整个政府的行政管理。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条块关系几乎成了我国行政管理中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无论中央与省、省与市县以及县与乡镇,都不同程度地被条块关系中的种种矛盾困扰着。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接轨的过程中,原有的条块格局被不断地突破,在动力和阻力、经济生活的组织者和被改革者的双重角色中,条条和块块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正经历着历史性的调整和演变。

但是,可以相信,即使在将来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建立后,我国在行政管理中仍然少不了条块结构。

因此,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从各个不同的角度系统地研究条块关系,这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管理、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研究问题条块关系是中国政府组织的重要特征(马力宏,1998)。

随着中央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条块结构继而在中国政府管理体系中得以确立(曹锦清,2013)。

但是,在现有的中文文献里,条块关系往往被理解为造成政令不通、禁行不止、科层机构失灵的“始作俑者”。

条块关系间的矛盾造成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武从斌,2003;陈纪瑜、张宇蕊,2006;孙发锋,2011),还引发了政府机构资源分割、信息不畅等问题,导致行政中出现信息孤岛现象(马伊里,2008),而且政府机构间职能重叠不清,造成协调成本激增(周黎安,2008),在“职责同构”(朱光磊、张志红,2005)的政府架构下,条块矛盾矛盾进一步加剧。

正因如此,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一直试图通过改革政府机构来解决条块矛盾(李元珍,2015)。

改革开放后,围绕条块关系,中央政府推行了数次较大规模的行政体制改革。

比较明显的是,1980年代,“财政包干”的财政体制改革,中央政府通过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模式,一改传统的“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在促进地方积极性的同时,财政支配权力从“条”向“块”的转移。

1994年分税制改革开始实行,国家财政权逐渐向上集中,地方政府事权保持不变。

为缓解这种财权事权的不对等,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财政分配方式加以平衡。

然而,转移支付主要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运行,这种运作方式强化了条线控制的权力,让项目发包部门可以直管项目实施单位,政府中条块间的权力格局朝向条线部门倾斜(陈家建,2015)。

条块调整并没有就此停止,行政法制化的改革并没能解决政府部门中权责不清、协调成本过高的问题。

垂直管理体制的集中式增长,中央部委或省级条线部门开始“选择性集权”(李振、鲁宇,2015),这种选择性集权方式反而加重了条块分割的矛盾。

2008年中国政府开始推行大部制改革,国家部委逐渐减少,以减轻政出多门、各部门协调成本高的问题。

可以说,中央政府对于条块关系的调整经历了长时间、多方面的尝试,但是改革成效并不显著。

地方政府在基层治理层面上对条块关系的改革,也没能解决条块矛盾带来的问题。

1996年以来,上海市政府围绕条块关系的城市治理体制改革,通过加重块对条线的领导作用,实行街道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双重管理机制,来解决条块分割的局面,但是,资源信息分割、政出多门的问题并没有本质好转。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条块关系改革经历过多次大范围、多角度的调整,条块结构也经过数次重构。

但是条块分割的矛盾反而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愈加突出的趋势。

条块之间始终难以突破的张力,或许说明,在中国国家治理结构下,保持条块关系的张力或许有其背后的必然性。

那条块分割矛盾背后的意义是什么呢?迄今为止,还没有学者从组织功能角度来理解条块关系。

因此,本文试图就条块关系在政府组织运作中所展示的张力、其存在的逻辑、运作方式如何展开等方面,对条块关系进行一次细致的组织学的梳理。

在中国政府职责同构的架构下,各级政府之间表现为一种职能、结构的相似性。

这种相似性反映在中国国家治理的层面上,则表现为在中国基层政府中,条块关系的性质和其展示出的意义与其在宏观层面上的展开是相似的。

本文将结合近年来对中国政府行为的前沿研究,在政府基层治理层面上来理解条块关系对基层治理体系的作用和意义。

三、文献综述1.概念界定“条块”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约定俗成的概念。

从“条块”的特征上来讲,“条条”是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中,业务内容相同或职能相似的职能部门;“块块”则指各层级地方政府(马力宏,1998)。

条块关系指不同的政府组织在条块结构基础上形成的交互关系。

条块结构是指以层级制和职能制结合为基础,按“上下对口”“合并同类项”原则建立起来的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的政府大体同构的政府组织和管理模式(周振超,2005)。

在这里,“上下对口”“合并同类项”是指上下级政府之间在机构设置中所遵循的原则。

“上下对口”是指上级政府设置的职能部门,下级政府一般也相应设置相关部门。

“合并同类项”是指在“上下对口”一般原则指导下,下级政府出于业务范围、编制成本的考虑,将与上级对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合并设置的变通方式。

更具体来说,“条”可分为垂直管理的“条”和非垂直管理“条”。

垂直管理的“条”由上级单位直接管理,人事任命、财政等决策权归上级职能部门管理,独立于地方政府。

这主要包括海关、国税等部门。

非垂直管理的“条”主要指接受双重领导的“条”,这些职能部门既接受本级政府统一领导,又受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

区别在于,领导关系上是以上级“条”为主还是本级政府为主。

主要包括邮电、审计、公安等。

“块”包括省、市、县、乡及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的城市街道办事处。

但是,仅借鉴已有的概念解释,并不能完全概括“条块”的含义。

因为,已有文献并没有注意到,条和块各自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意义。

通常来看,与“块”相比,“条”更强调政令自上而下的通畅,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模式(周雪光,2008),这是一种类似于令行禁止的垂直性权力,与中央权威相联系;“块”强调的是横向上权力的独立和完整性,具有地方灵活性。

如果从权威体制和有效治理的角度来理解的话,条的实质是关注标准化,统一性的权威体制或一统体制(周雪光,2011)的承载者;块则蕴含了有效治理、灵活执行的道理,体现着地方的自主性。

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的矛盾核心是中央和地方关系。

因此,进一步可以说,条块关系背后还涉及中央和地方关系问题。

2.已有的条块关系研究在国内学界的研究中,对于条块关系形成了一定的共识:“条块体制”作为中国政府组织的重要特征,在国内政府组织中形成了严重的条块分割,而条块关系的复杂运作带来了大量非预期的条块冲突和协调困境。

可以说,现有中文文献中,条块关系都是作为“麻烦制造者”的角色存在的。

对于条块关系的研究可以分为如下两个类型。

第一类是条块分割现象的制度环境。

条块矛盾在中国政治环境下十分突出,很大程度上与不同层级的政府在纵向间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的高度一致的特征相关联。

朱光磊、张志红(2005)将这种政府管理模式称为“职责同构”。

在职责同构架构下,中国政府的机构设置上表现为“上下对口,左右对齐”。

(周振超,2005)这种“职责同构”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各级政府没有清晰的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划分,在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职责基本上是对接。

除少数事项外,地方政府几乎是中央政府的克隆。

各级政府间形成一种层层复制的状态。

这也导致基于纵向权力的条与基于横向权力的条之间呈现出不同的组织目标与利益取向。

“职责同构”模式的存在的主要制度性根源在于中国政府的权力分配和组织整合模式是“轴心辐射”式的。

(周振超,2005;鲁敏,2015)指出,在行政性放權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只是承接了中央政府的有限权限,拥有了有限自主性。

改革初期,随着行政性放权逐步下沉,“职责同构”的特征,保证了地方政府下放权力的承接。

地方政府对于合法性的追求,促使地方向中央政府的模仿行为。

这样,地方政府呈现出从机构设置、职能设定到权力运作方式的“同质化”。

第二类展现了条块关系在中国政府政治运作过程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刘忠(2012)指出中国地方各级法院院长职务的产生和任命遵循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地方治理机制。

他以丰富的细节阐述了地方法院院长是如何在上级党委、上级法院、本级党委、本级人大等多方机构和权利博弈和折衷中产生的,充分展现了条块关系对于现实的中国政治实践的影响。

史普原(2015)通过中央项目在条块关系间的互动过程,展现了项目在科层间传递过程中形成的“科层为体,项目为用”的项目运作机制,进而指出权威配置的分散和不确定带来的很多不必要的冲突和协调难题。

李元珍(2015)也发现,项目制下规避“块块”、加强“条条”的制度设计存在行动困境,且引发了条块间的非制度化互动。

条块分割的矛盾也在乡镇政府(陈纪瑜、张宇蕊2006)、城市社区(马伊里,2008)、环境管理制度(武从斌,2003)中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我国虽然是中国共产党一元化领导的国家,但是为了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不得不在行政管理上施行地方分权,而条块分割的体制形成了一种“碎片式的威权”,中央决策在具体贯彻执行中容易受到不同部门和个人的抵制。

我国目前的普遍情况是决策者与执行者两相分离,上级政府和条条只决策、不执行、不负责,下级政府和条条不决策、只执行、要负责,这种将决策执行授权给其他部门的模式,本身就存在使决策变异的风险。

“地方当局并不是中央政策的机械执行者,他们也有自己的目标、信息和权力。

”上级“条条”在业务范围内决策时,如果不能通盘考虑,只是从自身部门利益出发,不结合下级地方实际,因地制宜,下级“块块”势必会在决策执行中产生抵触,甚至引发矛盾。

综上所述,现有的条块关系研究呈现出很多条块制度运行下矛盾的场景。

然而,却很少有研究进一步追问,这种条块矛盾是不是有其背后意义呢?条块分割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呢?四、从政府行为研究角度看条块关系从上述问题出发,本文试图将条块关系与近年来的地方政府行为研究联系起来,借此梳理条块关系在现有研究中所处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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