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速算表
诉讼费交纳标准速算表
执行额(万元)
比率(%)
速算数(元)
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后交纳
≤1
0
+50
1~50(含)
1.5
-100
50~500(含)
1
+2400
500~1000(含)
0.5
+27400
>1000
0.1
+67400
申请保全措施
保全额(元)
比率(%)
速算数(元)
最多不超过5000元
≤1000
200~500(含)
0.8
+6800
500~1000(含)
0.7
+11800
1000~2000(含)
0.6
+21800
>2000
0.5
+41800
离婚案件
50~300元/件,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案件
100~500元/件,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0
+30
1000~100000(含)
1
-70
>100000
0.5
+520
申请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示催告
100元/件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400元/件
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30万元,清算后交纳
相关文章:
诉讼费交纳标准(2007年4月1日施行)
案件类型
缴纳标准
诉讼费速算表(新)
新诉讼费速算表
1、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x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x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x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x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
8.超过500万元至1000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2、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
3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x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x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x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x0.1%+67400元。
诉讼费速算公式(附相关规定)
诉讼费速算公式(附相关规定)各项诉讼费的计算根据“财产标的额”的数值范围不同,计算公式不同。
1、案件受理费(根据输入的“财产标的额”所处的数值范围,直接利用各行公式算出即可,各行之间没有累加关系):2、财产保全费(根据输入的“财产标的额”所处的数值范围,直接利用各行公式算出即可,各行之间没有累加关系):接利用各行公式算出即可,各行之间没有累加关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高法发[2007]95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适用该《办法》,高院立案庭制定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若干意见》,在国务院、市政府或最高法院没有明确规定或解释前,请各院遵照该《意见》进行立案。
另,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高立案工作效率,我庭制作了《诉讼费用交纳告知书》,各院可根据本院立案工作情况参照适用。
当事人签收后,《诉讼费用交纳告知书》应作为卷宗材料入卷。
附件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若干意见》附件二:《诉讼费用交纳告知书》二○○七年三月三十日附件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若干意见一、几类案件的收费标准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二、关于预收案件受理费问题1、基层法院受理的下列一审民商事案件,立案时按照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而全额预收案件受理费。
甘肃省讼费、律师费速算表
50-100万
标的额x1%+3800
5000001--10000000元
标的额x1%+66000
刑附民案件
刑事部分按刑事标准,民事部分按民事标准。
100-200万元
标的额x0.9%+4800
10000001元以上
标的额x0.5%+116000
办理死刑复核案件
5000,下浮不低于1000,曾办一、二审,酌减收费。
200-500万元
标的额x0.8%+6800
其他民事诉讼费: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的部分收0.5%;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知识产权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九、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民事诉讼费速算表
律师费速算表(民事、行政、国家赔偿)
律师费速算表(刑事)
标的额
速算公式
标的额
速算式
侦查阶段
3000,下浮不低于800
1万元以下
50元
100000元以下
标的额x5%
审查起诉阶段
5000,下浮不低于800
1-10万元
标的额x2.5%-200
100001元一500000元
标的额x4%+1000
一审审理阶段
6000,下浮不低于1000
诉讼费计算法
诉讼费收费标准的速算法一、财产案件标的额≤1万元;诉讼费=50元1万元<标的额≤10万元;诉讼费=标的额×2.5%-200元10万元<标的额≤20万元;诉讼费=标的额×2%+300元20万元<标的额≤50万元;诉讼费=标的额×1.5%+1300元50万元<标的额≤100万元;诉讼费=标的额×1%+3800元100万元<标的额≤200万元;诉讼费=标的额×0.9%+4800元200万元<标的额≤500万元;诉讼费=标的额×0.8%+6800元500万元<标的额≤1000万元;诉讼费=标的额×0.7%+11800元1000万元<标的额≤2000万元;诉讼费=标的额×0.6%+21800元2000万元<标的额;诉讼费=标的额×0.5%+41800元二、执行费无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50元~500元执行金额≤1万元;执行费=50元1万元<执行金额≤50万元;执行费=执行金额×1.5%-100元50万元<执行金额≤500万元;执行费=执行金额×1%+2400元500万元<执行金额≤1000万元;执行费=执行金额×0.5%+27400元1000万元<执行金额;执行费=执行金额×0.1%+67400元三、保全费(5000元封顶)保全金额≤1000元;保全费=30元1000元<保全金额≤10万元;保全费=保全金额1%+20元10万元<保全金额;保全费=保全金额×0.5%+520元四、离婚案件每件2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3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六、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80元。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八、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法院诉讼费收费速算办法
法院诉讼费收费速算办法以下诉讼费计算公式(速算表)按照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规定确定,各类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的计算办法如下: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0000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1.无执行金额或价格: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6、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三、保全费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20元;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520元,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最新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表
最新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表(2007年4月1日施行)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二、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九、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十、财产案件收费:1、1万元以下:50元:2、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3、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300元;4、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5%+1300元;5、50-100万的部分:标的额x1%+3800元;6、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9%+4800元;7、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8%+6800元;8、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7%+11800元;9、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6%+21800元;10、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5%+41800元。
十一、案件执行费: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5%-100元;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2400元;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5%+27400元;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1%+67400元。
十二、保全费: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讼费速算表
诉讼费用速算表(一)诉讼费不超过1万兀的每件交纳50兀Y=50 元超过1万兀至10万兀的部分按照2.5 %交纳Y= 标的*2.5% -200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 %交纳;Y= 标的*2% +300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 %交纳;Y= 标的*1.5% +1300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Y= 标的*1% +3800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 %交纳;Y= 标的*0.9% +4800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 %交纳;Y= 标的*0.8% +680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 %交纳;Y= 标的*0.7% +11800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 %交纳;Y= 标的*0.6% +21800Y= 标的*0.5% +4180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纳。
(二)执行费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兀至500元不超过1万兀的每件交纳50兀Y=50 元超过1万兀至50万兀的部分按照1.5 %交纳Y= 标的*1.5%-10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Y= 标的*1% +240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纳;Y= 标的*0.5% +27400Y= 标的*0.1% +6700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 %交纳;(三)保全费不涉及财产数额/财产数额不超过1千元每件交纳30兀Y=50 元超过1千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Y= 标的*1% +1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纳Y= 标的*0.5%+520元▲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非财产案件: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 %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纳。
诉讼费速算表.律师费收费办法
诉讼费速算表以下诉讼费计算工式(速算表)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标的额费率速算增加额(元)1000元以下030(每件)1千元-10万元0.01 2010万元以上0.005 520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新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制定我区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2]1047号)文件规定,根据各类服务事项的标的计取服务费。
一、解答法律咨询1、不涉及财产关系20—100元/件;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50—150元/件;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100-500元/件。
法院诉讼费计算表 (1)
法院诉讼费计算表
以下诉讼费计算工式(速算表)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 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
标的额费率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030(每件)
1千元-10万元0.01 20
10万元以上0.005 520
■ 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诉讼费速算
诉讼费速算一、案件受理费的速算(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公示】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与速算公式
【公示】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与速算公式2021-11-05 10:37·纳雍县人民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现将诉讼费收费标准与速算公式进行公示。
(一)财产案件收费:1. 1万元以下:50元;2. 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3. 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300元;4. 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5%+1300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3800元;6. 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9%+4800元;7. 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8%+6800元;8. 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7%+11800元;9. 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6%+21800元;10. 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5%+41800元。
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二)非财产案件的收费:1. 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2. 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元的部分收0.5%;3.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4.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5.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6.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三)财产保全申请费:1.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2.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20元;3.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5%+520元,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四)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五)司法援助:1. 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救济对象、五保户、领取失业保险人员、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者、见义勇为者及其近亲属可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用;2. 人身损害事故索赔、追索社会保险金或经济补偿金等案件的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可申请缓交诉讼费用;3. 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法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