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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鼓励和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
生产经营性投入和小型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投入。
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自愿的基 础上依法采取多种形式,筹集农业资金; 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设立各 种农业建设和农业科技、教育基金;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扩大利用外资。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
本章包括第26-30条 TEXT 明确了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 明确了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 规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 市场体系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疏通“绿色通道” ;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从 事农产品加工。
《农业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产品加工 业和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引导农产品加工企 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规模结构,扶持农 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从事农产品 加工和综合开发利用。
四、应当支持农民举办各种科技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 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其他就业培训,提高农民 的文化技术素质。
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 1.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 2.农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3.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
4.经费得到进一步保障。
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下面对各章内容和大家一起学习,
重点学习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 生产、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
科技与教育、农民权益保护等几个
章节。
第一章
总 则
第1-9条为总则,总则明确了
《农业法》立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确立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我国《农业法》立法目的,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
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政府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的职责: 一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农业资源区划, 制定农业发展规划。 二是制定政策,安排资金,引导和支持农业 机构调整,协调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 业,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益的农业,提高农产 品国际竞争力。
地位。第二,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
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第三,为实现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等产业,即利用动物植物等生物的生长发育 规律,通过人工培育来获得产品的各部门的 统称。本章第三条明确指出国家把农业发展
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进一步确立了农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 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3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 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遵守执法程序。 4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必 须在机构、人员、财务上彻底分离。农业行政主 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 营活动。
三是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农业 生态环境保护、乡村道路、农村能源和电网、农产品仓储 和流通、动植物原种良种基地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 的管理制度,发展节水型农业。 五是大力支持为农业服务的气象事业的发展,提高对 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报水平。 六是鼓励和扶持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 七是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制度,严格整 治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本章包括第57-66条
确立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
对土地资源的利用保护做了进一步规定; 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和任务; 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和治理水土流 失、土地沙化方面的责任; 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保护林地、草原、 水域及野生动物资源等方面的责wk.baidu.com;
确立了国家对退耕农民、转业渔民提供补 助制度。
2.建立粮食主产区扶持制度。
3.建立粮食保护价制度。
4.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采取措施保
障粮食供给。
5.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
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
本章包括第37-47条 明确了财政预算内投入农业资金的使用方向; 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 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促进农业扩大利用外资; 鼓励和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 产后的社会化服务;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 组织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支持; 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根据《农业法》规定,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出台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扶持发展乡镇企业,转移富余的农业劳动力。 3.有重点地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引导乡镇企 业相对集中发展。 4.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 5.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第十一章
本章包括第87-89条
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指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建 立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全面推进农业依法 行政。 《农业法》指出: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 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 公正执法。
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本章包括第67-78条 围绕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 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了法律规定。 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 乱收乱罚、非法摊派及集资,禁止强行 以资代劳。
2.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 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征地补偿。 3. 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 生产、技术、信息、文化、保险等有偿服务,必 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不得强迫。 4.农产品收购单位在收购农产品时,不得压级压 价,不得在支付的价款中非法扣缴任何费用。 5.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为农民提供法律援 助。
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本章包括第79-86条
主要规定了国家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方针,扶 持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调整农村经济 结构。
农村经济发展有多种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带动模式,第三产业带动模式,旅游资源开 发模式,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模式等。 农村经济发展需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发展模式, 调优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 经济全面发展。
第五章
粮食安全
本章包括第31-36条,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粮 食安全的措施。 粮食安全: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既买得到 又买得起他们所需的基本食品,这个概念包括: 1、确保生产足够数量的粮食; 2、最大限度地稳定粮食供应; 3、确保所有需要粮食的人都能获得粮食。
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具体措施是:
1.建立耕地保护制度。
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本章包括第10-14条,对农业生产经 营体制进行了法律规定,确立了农民专业 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农民专 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原则、农业产业化 经营的模式和作用、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法 律地位和职责。
从本章还可以看出,国家鼓励农民成 立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产业 化发展。 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 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 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 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成立条件: 一是要有5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 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三章 农业生产
本章包括第15-25条,明确规定了农
第十二章
本章包括第90-97条
法律责任
规定了机关单位或个人违反《农业法》所 应承担额的法律责任。
《农业法》规定: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以其他 名义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 权益的,应当赔偿损失,并由其所在单位 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违法收费、罚 款、摊派的,上级主管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 予公告; 已经收取钱款或者已经使用人力、物力的,由 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归还已经收取的钱款或 者折价偿还已经使用的人力、物力,并由上级 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自1993年7月2日颁布至今,共
进行了1次修订(2002年12月28)和2次修改(2009年8月
27日和2012年12月28日)。现行的《农业法》于2013年1 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共有13章,分为总则、农业生产经营 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粮食安全、农业投 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农业资源与农业环 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执法监督、法律 责任和附则,共计99条。
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 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
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农业防御自 然灾害的能力,做好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 组织生产自救,组织社会互助互济,帮助灾民 恢复生产。
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
本章包括第48-56条 通过法律规定,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
第十三章 附 则
本章包括 98-99 条,本法有关农民的规
定,适用于国有农场、牧场、林场、渔场
等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的职工。
本法自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小 结
《农业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解决我国的 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所面临 的许多新的问题,如国内农产品的生产相 对过剩,农民收入增长迟缓,农业产业结 构和农业布局不合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不高,主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弱等。
与农业教育发展
坚持“科教兴农”方针,促进农业可
持续发展。
一、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农业科技经费和农业教 育经费。 二、应当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农工业科技投 入,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依 法举办农业科技、教育事业。 三、应当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 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
建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保护机制 。
在农业投入渠道方面: 1.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 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县级以上各级财政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渔业、农田水利的农业基本建设投入应当统筹安 排,协调增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用 于农业的资金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并加强对国家 各项农业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 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的农业 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等,提供 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基础。 贯彻落实《农业法》,对于促进农业发展、 农民富裕和农村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的目标,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以及
政府部门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的职责。
调整的重点是: 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畜牧业发展,发展农 产品加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农村劳动力就业 结构等。 调整的目标是: 通过农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各 地的比较优势;通过农产品结构调整,全面提高农产 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快实现我国农产品的优质化和 专用化;通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农产品加 工业,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农村就业结 构调整,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在农业支持和保护方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级其他有关 部门应当建立农业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制度, 及时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市场信息等 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 对个人和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 中、产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事业给予支持。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坚持为“三农”发展服务 的宗旨,优先为当地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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