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书(交底会议) 各项报审表及月报模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理工作交底书
交底单位(章):接收单位(章):交底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交底时间:
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内容:
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及宗旨
我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进行施工阶段的全方位监理,以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工期目标、控制工程造价以实现合理低价的工程投资目标。详见《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业主对监理授权范围”的有关书面通知。
二、监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
三、监理工作细则
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我监理机构在本工程施工阶段将进行下列工作,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工程达到建设单位的预期目标,请施工单位予以大力协助、支持和配合。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程序为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单位进场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机构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同时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进行审查。
3、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特殊工种人员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机构对特种人员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进行审查。
4、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报监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实施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其中交通指示标志、夜间红灯警示以及防火、防爆等有关安全措施和设施必须符合要求。
5、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检测单位资格报审表》及试验室(或委托的试验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其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计量器具的检定证明文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监理工程师进行实地检查,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试验室不得使用。
6、工程材料、构配件、工程机具设备使用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材料,由监理机构见证取样送样人员监督进行,然后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机构验证后签署意见,未经监理机构书面批准同意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工程机具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7、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项目经理应如实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并报送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其进行复查并签署检查结论。
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并组织设计交底。
9、施工单位在定位放线、测定标高后,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申请表》,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并同意后才能施工。
10、施工单位应根据进场的原材料,送试验室做好水泥稳定碎石等配合比试配,并将试配报告提交监理机构。
1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报请监理机构检查施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12、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进行交底工作,并将交底记录报送监理机构。
13、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工程才能开始施工。
(二)施工过程阶段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常驻现场,并与项目监理机构接洽、配合,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2、施工单位应完善工序控制,严格执行工序交接制,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对各工序操作巡视检查,严禁违章操作,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操作。
3、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施工中每一道工序完成时须进行自检、互检、专检达到合格后,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并提交自检资料给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每批原材料、半成品到现场后,需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交现场监理人员,经审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见证取样送检”程序,凡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并清退出场。
5、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各种试验检测,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机构进行见证工作。
6、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人员到现场检验,同时提交该隐蔽工程的报验资料,经监理人员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隐
7、当工程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必须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的正式变更通知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费用申报及审批格式详见附件。
8、施工单位须在每月25日前,按照监理机构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报当月工程月报各一式五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报业主支付进度款及备查。工程月报格式详见《工程月报编制要求》。
9、监理机构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须在每周末,按照监理机构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报本周周报各一式三份,周报格式详见附件。
10、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在进入现场时进行查验。
11、监理机构定期组织施工项目部按《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12、施工单位须按照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范及规定,切实抓好安全文明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告知项目监理机构,以便协助善后事宜。
13、施工中出现的缺陷,施工单位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通知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并会同建设单位查明原因,对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作出判断,原则上一般性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提请原设计单位出具处理方案,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邀请有关专家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14、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代表业主发布正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综合协调方面的指令,施工单位应遵照执行。施工单位若有异议,应在接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向项目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二)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尽快完善竣工资料和自行初验, 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竣工预验收申请,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施工单位、邀请业主、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查验工程完工状况及审核工程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