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舟山事业单位考试: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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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舟山事业单位考试: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温馨提示:2016舟山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中公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
以下为2015浙江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
为更好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舟政办发〔2015〕90号)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最新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计划5名,其中市本级1名、定海区1名、普陀区1名、岱山县1名、嵊泗县1名,具体招聘单位待选岗时公布。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舟山市民政局网站。
其中,舟山市民政局网站为发布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舟山生源并在本市入伍的;
(二)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规定程序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14年底退出现役的士兵;
2、2012年底以后退出现役后复学,并在2015年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
3、2014年符合条件但未参加考试或未录取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在2015年10月19日17:00之前向当地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置办)报名,并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及学历证明。
市、县(区)安置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在舟山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天。
对无正当理由而本人坚决要求中途退伍的和在服役期间被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取消报考资格。
>>>推荐阅读:浙江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安排汇总表<<<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满分均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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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主要结合在部队的表现量化计分,具体办法由市安置办制定,并在舟山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历年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查看:历年浙江省各地区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汇总<<<
根据笔试和考核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考核成绩×30%,其中笔试百分制折算成绩(笔试成绩除以3)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如有人放弃面试资格,不予递补。
面试初步定于11月下旬。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市民政局网站上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50%+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20%。
其中,笔试百分制折算成绩(笔试总成绩除以3)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六、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标准和程序。
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安置办负责组织实施。
七、选岗、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结束后,组织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如有人在选岗之前放弃,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在选岗之后放弃,均不再递补。
(二)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出具安置补偿金缴收凭证。
(三)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安置办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安置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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