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之 商事合同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承诺生效的时间 (1)投邮生效原则 (2)到达生效原则 比较: 美国 德国 法国 中国
19
ATTENTION: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7条规定:
a. 对要约的承诺应于同意要约的表示送达 要约人时生效。 b.按要约的要求或惯例,可以用某种行为 表示承诺的,承诺于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该行为 时生效。
20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英美法:诺言 对价 大陆法:合意 协议
6
二、合同法的基本法律原则
1、契约自由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公平原则 4、合法原则
了解:合同的分类与合同法的渊源?
7
回顾:交易磋商的基本程序
①对受要约人的效力:自要约生效时,受要约 人获得承诺的权利。 ②对要约人的效力: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不得 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
比较:不同国家对要约效力的理解。
14
5、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 要约生效前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的撤销: 要约生效后不可以撤回,但可以撤销。 ◆注意: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 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一)中国法的规定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 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例:交错的要约 甲向乙发出一份要约,拟以1万美金将一部汽车 卖给乙,乙在收到甲的要约前,主动去信表示愿 意以1万美金购买其汽车,尽管此信的内容与要 约的内容相同,但也不能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只 能视为“交错的要约”,双方没有成立合同关 系。
13
4、要约的生效及效力
●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效力
◆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 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 偿原则。
32
威伯斯特诉塞西案 原告以2000英镑买被告的一桩财产, 被告不肯。后原告又说以1250英镑买, 被告同意了。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合同。 法院认为,原告明知被告误解而佯装不 知,故该合同无效
第五章
合同法
[教学目的] [教学内容]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思考题目] [课时安排]
1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合同的基本概 念,合同成立及其生效的要件;掌握订 立国际商事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并能 运用理论指导实践。
2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27
补充: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准治产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 力状况或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以及日常 化、定型化和纯获利益的行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禁治产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法 律关系,一切行为均有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日常 化、定型化的行为及纯获利益的行为除外。 28
询盘 INQUIRY
发盘 OFFER
还盘 COUNTER OFFER 接受 ACCEPTANCE
8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效力
9
一、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要约 OFFER
1、涵义:即发盘,是指合同成立前一方当事人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一种建议或意思表示。 并且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即对要约人产生约束 力。
24
由进口人承诺时,一般应注意: (1)要认真分析国外客户的接受是一项有效的 承诺,还是一项有条件的接受(还价)。 (2)要坚持“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价 格上涨或支付货币汇率下落时) (3)在国外客户承诺时,对一些非重要条件或 者是轻微的改动,按照国际贸易习惯和惯例, 应视为有效的接受。
25
34
可撤销的合同 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显失公平,当事人 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 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35
效力待定的合同 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 关生效要件,故其效力尚未确定的合同。一般 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3、前者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 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后者的通知在受要约人 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6
6、要约的消灭
(1)要约期间已过而消灭; (2)因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而消灭; (3)因受要约人的拒绝或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 变更而消灭; (4)要约人死亡或丧失能力。
17
(Leabharlann Baidu)承诺 ACCEPTANCE
30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 定 公约 11 条规定,买卖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 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 我国对该条款提出了保留,坚持必须采用书 面形式。
31
例:
◆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 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 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 较大损失的。
38
启示:在签署远期结汇合同时:
(1)尽可能详细地将货物的质量要求表述清楚。 (2)由于提供了优惠的付款方式,可要求以中 国商检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作为议付证明,而以 买方所在地商检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作为索赔证 明。 (3)也可要求买方派员检验货物。对于其认可 的货物,在签收认可后,买方不能再提出异议。 (4)如果买方只接受到货后再商检,就须在合 同上明确规定买方提出异议的时限和商检机构的 名称。
一般为放帐期的一半时间,最 迟期限不能晚于应收帐款到期 日。
39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一、概述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三、违约的形式 四、违约的救济方法 五、违约责任的免除
40
一、概述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 为。 各国法律都认为,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 都有履行的义务。 中国法的规定 规定的标的、时间、地点、全面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3
[本章重点] 1、要约与承诺 2、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3、违约的救济
4
[本章难点] 要约与承诺 [思考题目]
1、什么是要约,简述要约的有效要件 2、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合同履行的规 定。
[课时安排] 8课时
5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基本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合同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3
◆ 3)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 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 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 其亲友或法人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 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 意思表示。
◆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 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思考: 某甲1994年5月1日出生,在某小学上三年级。 学校开设了微机课,于是某甲对电脑产生浓厚 的兴趣。他取出自己攒存的压岁钱共计4000元, 于2004年5月1日与一电脑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 的合同,购买了一台电脑。问: (1)某甲可否成为合同的主体?为什么? (2)该合同效力有效吗?为什么?
29
22
◆案例:
简单表示:“你10日电接受。” 详细表示:“你10日电接受,中国东北大豆, 一等品,麻袋包装,10000公吨,每公吨300美 元,FOB大连,5月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付款。” 你认为承诺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3
由出口人承诺时,一般应注意: (1)应对洽商的函电或谈判记录进行认真核对, 经核对认为对方提出的各项主要交易条件已明 确、完整、无保留条件和肯定时,才能作出承 诺。 (2)承诺应在对方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 并应严格遵守有关时间的计算规定。 (3)在承诺之前,应该详细分析对方的报价, 准确识别是发价还是询价,要约or要约邀请。
◆ 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
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 同 ◆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36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该怎么办?
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
37
案例: 江苏一家外贸公司,采用D/A(承 兑交单)90天方式出口五金工具到美国,在 货到一个月后,美方来电称,由于几家批发 商相继毁约,销售遇到困难,但不会延误付 款。然而在应收帐款到期日,中方没有收到 货款。之后,美方突然发来一份据称是美国 一家著名金属研究所出具的质检证明,称货 物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折价50%,否则全 部退货。 中方虽据理力争,然而由于合同上未列明争 议的时限和出具有效质检证明的机构,竟找 不到拒绝美方无理要求的充足理由。最后货 款仅以原价的60%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 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5
ATTENTION: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 1、前者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后者发生在要约 生效之后; 2、前者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 法律效力,后者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4、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 一种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生效前或同 事到达要约人。 承诺一旦生效 ,合同即告成立,承诺人就不 能撤回。
思考:承诺可以撤销吗?
21
◆案例:
1999年10月5日,翠华商厦函告元迅公司, 要求购买200台VCD,单价为每台1300元,如能 满足要求,于接信后10天内电复或函复告之。 元迅公司于10月10日接到此信函。因当时市场 VCD销售势头良好,元迅公司认为单机订购价格 太低,就没有立即答复。孰料,10月17日,元 迅公司突然探听到国内VCD生产大公司欲于10月 20日挑起VCD降价大战,单机价格马上会降至 1000元左右,以扩大其市场份额,这必然会引 起其它厂商的竞相降价。翠华商厦也同时亦探 听到此信息,其于17日上午电告元迅公司,撤 销其于5日作出的要约。元迅公司于17日下午收 到翠华商厦的电报,但其不同意其撤销要约, 并当即电告翠华商厦同意其要约并保证供货。 问:合同是否成立?
区分:要约人/受要约人
10
2、成立要件:
(1)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并且表明愿意 按要约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包含合同的主 要条件;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要约必 须具备标的、数量和价格。”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11
3、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 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 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1)不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 (2)内容不十分明确肯定. (3)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
41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大陆法:过失责任原则 ◆英美法:只要债务人不能达到担保的结果就 违约 ◆中国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承担违约责任。 ◆催告制度: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的 通知。(大陆法)
二、合同的有效要件
(一)对价与约因 (二)当事人的订约能力 (三)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必须合法 (五)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必须真实
26
[蒙特夫诉斯考特案]
被告答应以1英镑的价格把房子卖给原告, 但后来被告反悔了,声称1英镑是个不充分的对 价,你认为法院应该如何判定? 对价并不要对等或充分,合同能够执行取决 于有没有对价而不是对价是否充分,被告败 诉。
1、涵义:接受,是指受要约人以成立合同为目 的,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2、成立要件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表示 (2)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明确意思表示, 沉默不代表承诺。
迟到的承诺,要约人该如何处理?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