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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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问题的思考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问题的思考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问题的思考社会保障基金是一项特殊的公共基金。目前我省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等。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基础,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有赖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基金管理好坏,监督工作是否得力,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影响社会的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基金监管工作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规范基金监管和确保基金安全的明确要求。目前,我省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支付医疗、失业等各项保险待遇提供了基金保障,省委省政府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省社保基金监管还存在着不少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为了做好我省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我们对全省社保基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学习掌握了国家和我省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调查统计了全省的社保基金收、支、存情况,并赴有关市县调研、召开座谈会,对进一步做好社保基金监管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我省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政策体系初步建立。近几年来,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加强管理和监督的任务也越来越重。
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政策、规章来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作,主要有: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在此基础上,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并于201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细则规定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等,为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提供了依据。同时我厅还联合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转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处理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实施意见》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通过上述制度政策的实施,为我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基金的规范管理创造了条件。(二)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比较规范。各经办机构能执行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基金的筹集、使用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总体上能按规定使用基金,按基金会计制度要求,分险种建帐,如实反映各险种的基金收支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行情况基本良好。在基金的扩面和征收环节,各地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基金收入、净增参保人数以及积累基金支付能力等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基金的支付环节,各经办机构,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使用基金,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基金流失,例如,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调查制度、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制度;利用指纹系统进行养老金领取的指纹鉴定;聘请医保监督员等。社保结余基金的储存除用于支付基金支出款项的支出户存款外,主要存财政专户,包括活期和定期存款。
(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社会保障基金督查工作。1998年,我厅和审计厅联合转发了劳动保障部、审计署《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全面清查的通知》,各地成立了清查工作小组,对社保基金的违纪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201X年6月,我厅会同监察厅、财政厅,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201X年9月份,我省开展了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清理检查。201X年、201X年相继开展了企业年金经办情况检查。201X年开展了社会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和企业年金清查工作。目前又开展了社保基金存款优惠利率等专项检查。经过几年的努力,截至201X年底,我省已将1998年4月以后发生的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回收。全面清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效果是明显的,确保了我省社保基金在收缴、发放、结余各环节上安全运行。
二、我省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我省在基金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管理政策还不够完善,管理分
散,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收支和管理环节存在一些隐患,瞒报社会保险费基数、少缴或不缴社会保险费、骗取或违规支付社会保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在社保结余基金的管理问题上出现少计银行利息、基金余额未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社会保险费未及时从国库划转到财政专户、不同险种的基金相互挤占,甚至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挤占挪用、违规动用基金的问题屡屡发生。尤其是1997年以前,由于制度不健全,再加上某些地方政府对保证基金安全完整的意识不强,我省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比较严重。据统计调查,截止201X年9月底,全省尚未回收挤占挪用社保基金2106 万元,未纠正其他违纪违规社保基金2288万元。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有委托放贷、购买优先股、企业借款、建办公房和担保抵押被扣等,并且这些借款企业大部分已破产,无资产可还。未纠正的其他违纪基金,均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大部分存在信用社、保险公司等,目前有些地区信用社、保险公司已倒闭,无法回收。分析我省挤占挪用和其他违纪违规社保基金情况,主要原因是:
1、监管体系不健全。由于没有建立健全基金监管体系,没有一系列完整的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缺乏基金监管的有效手段,从而造成社保基金管理出现问题。
2、地方政府认识错位,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地方政府认为,社保基金就是政府的钱,可随意动用。如XX市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1992年批准,动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优先股。后因市国信被国务院强制撤销,资产还在清算中,造成基金一时无法收回,目前损失难以估计。这种由政府出面动用社保基金的情况在我省尚未回收的挤占挪用基金中占了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