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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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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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无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彻底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纳税人的来 源国已纳税 额
前者>后者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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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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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率与居住国 的税率的关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补征税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 4 所得 50000 — 80000 (含) 30%
• 5 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要求:分别用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和扣
除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 ×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 0+20000)]

《国际税收》课件

《国际税收》课件

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
跨国公司通常会利用各国税制的差异 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整体税负。这 种行为可能导致税收不公和财政收入 损失,引发各国税务当局的关注。
为了应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 各国税务当局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 作,制定更加严格的反避税规则,并 加强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
国际税收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其他税收
总结词
除了以上几种税收外,还有许多其他 类型的税收。
详细描述
其他税收包括财产税、遗产税、赠与 税、资源税等。这些税收在不同国家 有不同的征收方式和标准,但都是国 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03
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
国际税收的征收方式
源泉征收
由收入来源国对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进行征收,是国 际税收的基本方式。
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
01
02
03
统一税收政策
跨国公司需要遵循各东道 国的税收政策,确保按时 缴纳税款,避免因违反税 收法规而遭受处罚。
合理税务筹划
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 税务筹划,降低整体税负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防范税收风险
跨国公司需关注各东道国 的税收法规变化,及时调 整自身的税收策略,以防 范税收风险。
国际税收的争议与解决
国际税收争议
由于各国税收法规和税收 征管存在差异,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企业之间容易产 生国际税收争议。
协商解决机制
国际社会正在推动建立更 加有效的协商解决机制, 以解决国际税收争议,促 进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国际仲裁机制
一些国家之间已经建立了 国际仲裁机制,为解决国 际税收争议提供了一种有 效的途径。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总结词

国际税收理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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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
确性。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
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未来国际税收需要加强合作与协调 ,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应对税收竞争
如何平衡税收竞争与税收公平成为 国际税收的重要议题。
应对技术进步
如何应对技术进步带来的挑战,提 高国际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是未来国际税收发展的重要方向。
反避税的措施与手段
措施
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正在加强合作, 共同打击国际避税行为。
手段
包括加强税收征管、提高信息透明度 、制定和修订国际税收协定等。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案例分析
01
案例一
苹果公司通过设立爱尔兰子公 司避税案。
02
案例二
谷歌公司利用荷兰低税率进行 转移定价案。
03
案例三
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利用避税 天堂进行财务操作案。
03
国际税收制度
居民税收制度
01
定义
居民税收制度是指一国政府对在本国境内居住的纳税人征收税款的税收
制度。居民纳税人通常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根据其住所、居所、成立地
等标准来确定。
02
特点
居民税收制度以纳税人居住地为税收管辖权依据,税收负担与纳税人的
居住地相关联,纳税人需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向本国政
效地协调各国之间的税收权益,促进跨国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国际税收协定的签署与执行
总结词
国际税收协定的签署需要经过国内法律程序批准,并 由各缔约国政府执行。执行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审查 和更新,以确保协定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协定的签署需要经过国内法律程序的批准, 确保协定符合各国的法律法规。签署后,协定将对各 缔约国政府具有约束力,需要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 ,各缔约国需要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应对税收政 策的变化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通过有效的执行和 审查机制,可以确保国际税收协定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维护各国的税收权益和经济利益。

国际税收学(PPT 269页)

国际税收学(PPT 269页)
如果退休金是非居住国居民或者设在该国的常 设机构支付,则该项退休金由非居住国征税。
按照一国的社会保障计划由政府专项基金支付 的退休金和其它款项,由支付退休金的政府所 在国征税。
国籍变动和双重国籍的处理
国籍变动
加入国籍 丧失国籍 恢复国籍
双重国籍的处理
由有关国家协商解决 采用“一人一籍”的国籍原则
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自然人居民 居民公司 双重居民身份的处理
自然人居民
住所或居所标准
住所:永久性居住场所 居所:习惯性居住场所
时间标准
连续或累计计算居留时间 计算居留期间起迄点 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
是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 不是从事非营业性质的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 场所。
认定常设机构的例外情况
从事非营业性质的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 的场所
通过经纪人、一般佣金代理人或其它独 立地位代理人进行营业
一个公司不能由于不同程度地受控于另 一公司,而被认为是另一公司的常设机 构
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范围
如果A公司经营的船舶无母港,则因为A公司 经营者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为美国,由美 国对其国际运输所得征税。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劳动地点标准 以劳动活动发生在本国的事实为依据
支付地点标准 以劳动报酬在本国支付的事实为依据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属人原则
以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和住所为 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管辖权范围的原则
属地原则
以地域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管辖权范围的 一种原则
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公民管辖权(Citizen Jurisdiction)

国际税收学--国际税收学概述 ppt课件

国际税收学--国际税收学概述  ppt课件
重征税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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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国际税收学概述
•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是很显然的.
• 国家税收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税收活动.有完 善立法和完整的税制体系.法律强制力是主 权国家的司法制度.
• 而国际税收只是国家间的税收协定,虽然国 际法在大多数国家高于国内法,但国际税收 协定没有司法层面的法律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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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国际税收学概述
• 所得税产生前对遗产双重征税问题,有1872年英瑞 税收协定和1899德奥税收协定.
• 所得税产生后,二战前的国际联盟财政委员会在28 年提出订立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国际逃税的税收 协定的主张.并在43年和46年提出墨西哥协定范本 草案和伦敦协定范本草案.
• 而这一阶段各国所得税制差异大,协调困难,只有很 少的一些国家建立了双边的税收协定.29年英爱订 立了较全面的双边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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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国际税收学概述
• 国际税收主要协调三个问题:
• 一是重复征税问题,由此商品人员和跨国公 司活动.各国奉行独立的征税权.会造成重复 征税问题,阻碍国际间经济活动.
• 二是国际避税逃税问题.由于各国税制的差 异.纳税人通过调整经营活动和财务会计处 理方式.规避纳税义务.扭曲国际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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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国际税收学概述
• 国际税收协定属于国际法范畴,由于没有超国家的 司法强制力,必须与缔约国相互信赖和自觉尊守为 基础.
• 国际税收协定被国内法侵犯.除了引起受损国报复 外.还有可能引起国际诉讼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制裁.
•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6条也明确国际税收协定 优于国内税法.要求各国善意覆行.国际税收协定作 为特别法本身也具有优于普通法的地位.而新的普 通法也不得优于作为国际税收协定的特别法.

国际税收学(PPT 2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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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n 商品税的税收管辖权
n 地域税收管辖权
n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n 综合所得税制下: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 域管辖权
n 分类所得税制下: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n 财产税的税收管辖权
n 一般财产税 :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管辖 权
n 特别财产税 :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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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在常设机构不能提供准确凭证据以计算扣除营 业费用时,可以采取这种方法确定常设机构利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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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国际税收问题
n 跨国纳税人和跨国课税对象 n 国际税收协调和国际税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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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纳税人和跨国课税对象
n 跨国纳税人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同 时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或经济组织。
n 跨国课税对象,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国家都享有征税权的课税对象。跨国课 税对象主要包括跨国所得、跨国商品流 转额和跨国一般财产价值。
石场等; n 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
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但应连续超过一定期限, 一般为六个月或一年; n 有雇员或其他非独立代理人(包括本企业的子 公司)经常代表本企业从事营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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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常设机构的场所的基本条件
n 是场所。 如房屋、场地或机器设备等设施;没有规模上 的限制;也不论是自有的还是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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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n 公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n 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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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PPT教学课件

国际税收PPT教学课件

复习思考题
1 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 2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3 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4. 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是如何产生的? 5. 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第九章 机械与人
第一节 科学探究 :
杠杆的平衡条件
阿基米德曾 经说过:给 我一个支点, 我可以撬动 地球。
国内商品税(对在国内市场流通的商品(劳务) 课征的税收 ) 消售税(销售税的课征着眼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营业行为 ) 销费税(销费税的课征着眼于消费行为 )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所得课税的分类 :
个人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制 综合所得税制 混合所得税制
公司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或预提税)
o L2 ◎
L1
F2
F1
o L1 .L2
F2
F1
L1
O L2
L2
O
F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F1
F2
F2
画力臂的方法:
一找(找准支点) 二画(画出力的作用线) 三引(引垂线) 四标(标垂足---直角符号、 标力臂---支点到垂足的距离 )
二、杠杆的平衡
提问: 什么是杠杆的平衡? 探究实验:
用橡皮、小刀、直尺、硬币等物怎样组成杠杆,并 使其平衡?
1996-2002年的变化
-6 0 0 -6 -8 -4 1 -2 -19 -5 -15 -15 -22 -13 -10 -3
经合组织30个成员国公司 所得税税率变化一览表(二)
卢森堡 墨西哥 荷兰 新西兰 挪威 波兰 葡萄牙 斯洛伐克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土耳其 英国 美国 30国平均
40.3 34.0 35.0 33.0 28.0 40.0 39.6 — 35.0 28.0 28.5 44.0 33.0 40.0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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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联合国范本区别于经合发范本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强调来源地征税 原则,注重维护来源国的权益,如对常设机构的处理上,倾向于把常 设机构范围划宽一些,对于常设机构应税所得范围的确定主张采用引 力原则等。联合国范本同时指出,在承认收入来源国优先行使税收管 辖权的前提下,应考虑国家间收入分享问题,即对收入来源国和居住 国利益进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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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三、国际税收要素
➢ 课税权主体
当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税而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 们就构成了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权主体。若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 税但不会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们也就不是国际税收涉及的 课税权主体。
➢ 课税主体 跨国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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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一、定义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二、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 OECD范本 ➢ 联合国范本 两者的主要区别 :立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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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议定书 (protocol) 是指缔约国对条约或协定的解释、补 充、修改或延长有效期以及关于某些技术性问题所议定缔 结的国际法律文件。有时附在条约或协定之后,有的也作 为独立的条约。
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 课税客体
对物税:流转税和个别财产税(土地税、房产税) 对人税: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遗产税、富裕税或财富税【资料1.2】 ) 对人税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尤其是对人税中的所得税是国际税 收的研究重点 跨国所得一般包括:跨国一般经营所得、跨国劳务所得、跨国投资所 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跨国资本利得等

《国际税收》演示课件(10新)

《国际税收》演示课件(10新)
国际避税与国际重复征税一样,都是国际税收领域 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二者都是伴随着跨国纳税人 和跨国所得的出现而发生的一种国际税收现象。
犹如一枚硬币正反两方面的问题,值得注意探讨!
5
但二者所产生的影响不同:
1. 国际重复征税会损害跨国纳税人的切身经济 利益,从而不利于国际经济活动的发展;
2. 国际避税虽可以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但却会影响相关国家的税收利益,扭曲国与 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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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和社会稳定
13
国际避税则是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差异, 钻涉外税法和国际税法的漏洞而进行避税。这 种避税活动需要纳税人从事一些跨越本国国境 的活动,或者纳税人跨越本国国境进行自身的 流动,或者纳税人将自己的资金或转移出本国 使其在国际间进行流动;而且国际避税所要规 避的纳税义务不仅限于纳税人的居住国,而且 还包括所得的来源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 目的往往不是减轻其在某一国的税收负担,而 是减轻其全球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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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由于纳税人的避税毕
竟要给政府的税收收入造成一定
的损失。所以,无论是对避税管
理严厉的国家还是较宽容的国家
都在不断完善本国的税法,堵塞
税法中的漏洞,尽量不给纳税人
的避税行为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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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定义:
——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 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和漏洞及滥 用税收协定,在跨国经济活动中, 采取种种“合法”手段(隐匿和 转移纳税主体或客体),以规避、 减轻或延迟在一国或多国纳税义 务的行为。
规定无所得税或税率低于法国同类所 得适用税率2/3的国家和地区属于避税 地,并列举了38个避税地国家或地区的 名单。 在发达国家中,也有许多国家没有 避税地的定义,也没有列举避税地的国 家名单,例如荷兰、新西兰、英国等。

国际税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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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 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 通常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如果一个人被缔约国双方同时认定为本国居民,其居民身份应当按照“决胜法” 的下列顺序确定:
案例来源:朱青,《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仅内容部分)
(英国所得税法规定,在英国有永久性住所的自然人或者在英国 拥有习惯性住所的自然人为英国税法上的居民)
这位先生在英国连续居住了44年之久,但是他表示要回加拿大安度晚年,也就是 说他在英国没有永久性的居住地,所以英国法院判定这位先生有居所而没有住所。但 是他却符合居所的定义,“连续居住了较长时间但又不准备长期居住”,所以英国法院 判定他在英国有居所,由于英国实行的是居所标准,英国政府有权对其实行税收管辖 权,该先生对英国有无限纳税义务。同时,他虽然由加拿大国籍和护照,但加拿大在 居民税收管辖权上实行的也是居所标准,因此他不用向加拿大纳税。
案例来源:http://=373
非居民所 得类型
包括内容
征税权分配 规则
适用范围
不动产所得
由各种不动产权利而产 生的收入,具体指因出 租、直接使用或以其它 任何形式使用不动产而 获得的总收入扣除所发 生的费用后的余额
由收入来源 适用于企业
国即不动产 的不动产所
所在国独享 得和用于完
征税权
成独立个人
劳务的不动
产所得
非居民所 得类型
营业利润
包括内容
纳税人从事工业、自 然资源开采、交通运 输、商业、农牧业、 各种专业性劳务和其 它独立性活动而取得 的纯收入
判定营业利润 来源地的主要 使用情况 标准

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PPT课件

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PPT课件
• 营业所得,又称营业利润,指纳税人从事工业生 产、交通运输、农林牧业、商业、服务业等企业 经营性质的活动而取得的利润。
• 一笔所得是否为纳税人的营业所得,关键是看取 得这项所得的经营活动是否为纳税人的主要经济 活动。例如,一家证券公司因从事证券投资而取 得的股息、利息收入属于该公司的营业所得,但 一家制造业公司因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债权而 取得的股息、利息收入就不属于其营业所得,而 是属于投资所得。
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
整体概述
概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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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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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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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内容
• 第一节 国际税收内涵与特点 • 第二节 国际重复征税及免除 • 第三节 国际避税、逃税与防范
第一节 国际税收内涵与特点
• •
• 一、国际税收含义 • 二、国际税收的特点 • 三、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
征税,而不论纳税人是何国公民或居民,对 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则不征税。
国际上税收管辖权的使用
• 大多数国家为维护本国权益,一般都同时 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个别国家甚至同时 行使三种税收管辖权,如美国。
• 通常,发达国家多强调属人原则。

发展中国家多强调属地原则。
(二)国际税收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 1.
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有独立的税种、 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 3. 国家税收要依靠某一主权国家制定的法 律来确定该国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
(四)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辨析
• 涉外税收: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的 各种工商税收。 国内税收征纳关系
• 国际税收:
国家之间的征纳关系

(五)国际税收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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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财产收益或利得(international property earning or gain) 1.不动产收益或利得 (1)不动产的概念和内容;(2)非居住国只 对不动产存在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征税 2.动产收益或利得
(1)动产的概念和内容;(2)由经营该动产的企业实 际经营机构所在国独立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3) 如该项动产属于设在非居住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 则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在的非居住国可以行使地域管 辖权。(4)其他情况的动产转让收益,《经合发组织范 本》规定,应由转让者所属居住国独占行使居民管辖 权;《联合国范本》规定,除两种转让公司股票收益 外,应由转让者所在居住国独占行使居民管辖权。
第二章 主体和客体
•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准确掌握课税 权主体、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的概念, 熟练掌握各类课税客体。 • 教学重点和难点: 1.课税权主体的概念 2.课税主体的概念 3.课税客体的类别 • 教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 国际税收涉及的主体
• 课税权主体
1.国际税收课税权主体的概念。 2.成为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权主体的条件。 3.国际税收课税主体的关系类型。
• 特殊情况下的跨国自然人和跨国法人 1.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居民个人的跨国自然人 认定顺序:有永久居住意愿→重要利益中心→ 习惯性住所→国籍国→有关国家协商解决。 2.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公民个人的跨国自然人 (1)只对一国履行公民纳税义务 (2)有关国家协商解决 3.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居民企业的跨国法人 实际有效管理机构→有关国家协商解决 4.被两种标准认定为居民(公民)跨国法人 有关国家双方协商解决 5.国际海运而将管理机构设在船上的跨国法人 船舶的母港所在国→没有母港,则由船舶经营 者居住国
复习思考题
• 几种不同性质的双重征税有哪些区别与联系? 什么是国际双重征税? • 什么是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什么是地域管 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 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是怎样发生 的?试举例说明。 • 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是怎样发生 的?试举例说明。 • 什么是国际双重征税的外延扩大和内涵扩大? 它们分别在什么条件下发生?
• 跨国一般财产价值 1.跨国资本(财富)价值 (1)跨国资本价值的内容 (2)非居住国对跨国不动产征税的条件 (3)非居住国对跨国动产征税的条件 (4)船只、船舶、飞机由所属企业的实际管 理机构所在国独占征税权。 (5)其他跨国资本价值,《经合发范本》明 确,由居住国独占行使居民管辖权;《联 合国范本》规定可由双边国家商议。 2.跨国遗产价值 (1)对跨国不动产遗产价值 (2)对有形动产跨国遗产价值 (3)对以股票和债权为代表的跨国遗产价值
第一节 双重征税的内容
• • • • 什么是双重征税
1.双重征税的概念;2.双重征税内涵的理解
不同性质的双重征税 不同范围的双重征税
1.国内双重征税和国际双重征税 2.法律性、经济性双重征税与国际双重征税
1.税制性双重征税;2.法律性双重征税;3.经 济性双重征税
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
1.国际重复征税内涵;2.国际重复征税要点
• 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国家税收、涉外税收、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 • 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 1.税收管辖权的协调与国际双重征税的避免; 2.纳税人交叉和征税对象交叉的协调管理与调 整分配; 3.国际避税和逃税的防止; 4.国际税收协定。
复习思考题
• • • 国际税收是如何形成的? 什么是国际税收?如何认识有关国?
第三章 国际双重征税的发生与扩大
•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准确掌握双重征税 概念、类型和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掌握税 收管辖权重叠与国际双重征税的关系、经济 渊源同一与国际双重征税的关系以及国际双 重征税外延和内涵的扩大。
• 教学重点:
1.双重征税的内容与国际双重征税 2.税收管辖权重叠与国际双重征税 3.经济渊源同一与国际双重征税 4.国际双重征税的扩大 • 教学时数:3学时
第二节 国际税收发展的三个阶段
• 国际税收的起源阶段 • 国际税收的酝酿阶段 • 国际税收的形成阶段
第三节 国际税收的概念
• • • • • 国际税收的概念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与联系 国际税收与外国税收的区别与联系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与联系 国际税收与国际税务的区别与联系
第四节 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跨国收益和所得的分类
1.两种确认收益和所得的观点:“净资产增 加说” 和“所得源泉说” 2.按其性质划分的四类跨国收益或所得:跨 国一般经常所得、跨国超额所得、跨国资本利 得跨国其他收益或所得。 3.跨国一般经常所得 4.跨国超额所得 5.跨国资本利得 6.跨国其他收益或所得

跨国一般财产价值的分类
• 跨国法人 1.法律标准 (1)法律标准以法律注册地为依据 (2)目前,少数国家采用法律标准 2.户籍标准 (1)户籍标准以管理机构所地为依据 (2)各国对管理机构所在地的概念有差异 英国: “事业管理及支配中心” ,倾向实 际有效管理机构所在地。 日本:总店或总事务所的设置地点 中国:企业经营管理与控制的中心机构

跨国劳动所得(international labour income) 1.跨国独立劳动所得 (1)概念;(2)出场的定义;(3)征税范围 2.跨国非独立劳动所得 (1)概念;(2)支付标准和停留标准 3.跨国其他个人活动所得
(1)跨国政府人员退休金所得;(2)跨国企事业和其 他社会团体人员的退休金所得;(3)跨国政府人员所 获取的退休金以外的跨国政府服务所得;(4)董事 费;(5)跨国表演家和运动员在非居住国获取所得; (6)跨国教师和跨国研究人员在公认的教育研究机构 获取的所得;(7)跨国学生和学徒为维持生计和接受 教育培训为目的所获取的所得
第五章 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 的免除规范
•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准确掌握国际双重征 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概念和范围,熟练掌握 各种免除方法的涵义、计算方法和特点,熟练 掌握直接抵免法和一层间接抵免法的计算。 • 教学重点: 1.国际双重征税及外延扩大免除的概念和范围 2.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方法 3.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 • 教学时数:8学时
第四节 国际双重征税的扩大
• 国际双重征税的外延扩大 1.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外延扩大 (1)条件是有关国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 (2)目前大多数国家实行两种税收管辖权 2. 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的外延扩大 条件是跨国投资超过三个国家 • 国际双重征税的内涵扩大 1.有关国家各自侧重维护某一种税收管辖权, 扩大相关概念 2.发达国家侧重维护居民(公民)管辖权,发 展中国家侧重维护地域管辖权
国际税收学
(课件)
谭泰乾制作 2006年
参考书目
• 《国际税收》,王传纶、朱青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社1997年。 • 《国际税收》,梁蓓、罗勇翔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出版社2003年。 • 《国际税收》,(美)查尔斯·肯森等著,中信出版 社2003年。 • 《国际税收理论与实践》,杨志清著,北京出版社 1998年。 • 《国际税收自考教材》,李久龙编,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年。 • 《国际税收学》,葛惟熹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年。
第三节 经济渊源同一与对不同跨国 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
同一经济渊源的重复征税 1.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的涵义 2.同一经济渊源的税收涉及的不同跨国纳税人 (1)跨国信托分红;(2)跨国分居津贴和抚 养费;(3)跨国馈赠库存财产;(4)跨国遗产 价值;(5)跨国股东分红。 • 不同跨国纳税人国际双重征税的发生 1.前提是经济渊源同一 2.决定性条件是不同国家指向的征税对象同一 3.不同跨国纳税人国际双重征税的情形 •
复习思考题
• 分别说明在法律标准和户籍标准下,约束对 跨国自然人和跨国法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约 束规范。 • 跨国权益所得的内容及其约束规范是什么? • 跨国独立劳动所得和非独立劳动所得的约束 规范有何异同? • 什么叫常设机构?举例说明归属原则与引力 原则。 • 试比较跨国资本(财富)价值与跨国遗产价 值的约束规范。
1.跨国一般动态财产价值:如遗产税、赠与税等。 2.遗产税课征的两种模式 3.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一般财产税和资本税;财 富税、一般财产税和富裕税

应注意的问题
1.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课税客体 与各国税制规定密切联系。 2.联邦德国的一般财产税规定为自然人和法人,而荷 兰只规定为跨国自然人;我国对跨国自然人和法人股 东只对已实际分配得到的跨国股息所得征税,而美国不 仅如此,而且还包括未分配跨国股息所得。 3.只有两国双方都列入征税范围的税收,才有可能成 为国际税收的内容。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重叠与对同一跨 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
• • • 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1.属地原则;2.属人原则。
税收管辖权与重复征税
1.地域管辖权与重复征税;2.居民(公民)管 辖权与重复征税。
同一跨国纳税人国际双重征税的发生
1.国际双重征税发生的前提是跨国纳税人和跨 国征税对象。 2.对同一跨国纳税人国际双重征税的决定性条 件是不同国家实行不同的税收管辖权。

课税主体
1.国际税收的课税主体是跨国纳税人。 2.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主体的条件。 3.国际税收课税主体与外国籍纳税人的区别。 4.识别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主体的标志。
第二节 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客体
• 对物税与对人税(taxes on things and taxes on persons)
1.对物税包括流转税和个别财产税。 2.对物税一般不会发生跨国双重征税问题。 3.对人税包括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 4.对人税有可能被所跨越的有关国家交叉重复 征税。 5.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客体,仅仅同跨国纳税 人的收益、所得和跨国一般财产价值。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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