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学-常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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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
1、劳动关系定义、特点、实质、层级、相关概念分析、研究内容
定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特点:
①基本特点:雇佣制
②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私人雇佣制、市场化调节
③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国家雇佣制、行政化调节
实质: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劳动者与资本相结合的社会形式,是通过人与人的关系来解决人与物的关系。
层级:
①个别劳动关系:在具体的企业或者劳动单位中劳动者个人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基础;人身性)
②集体劳动关系:指由工会为代表的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组织所构成的社会关系(核心构成;主体独立、权利对
等、工会代表)
③社会劳动关系:指一个大的产业或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范围内的劳动关系(总体构成;政府介入)
相关概念:
集体层面
①劳资关系:一般指私有制企业中的劳动关系,所体现的是雇佣工人和雇主的关系。特点:突出劳资的区别,主
体明确,关系清晰,但对抗性较强。
②劳工关系:突出劳动关系是劳工为重点的核心的关系,强调劳工地位特别是劳工团体,更注重集体的劳动关系,
也比较强调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
③劳使关系:日本创造,意味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的关系
个体层面
④劳雇关系:雇员与雇主的关系,主要指个别的劳动关系,一般不赞成工会的学者用此概念
⑤员工关系:强调是以企业为中心,劳动者是企业的雇员,其出发点是企业内部的惯例关系,排斥工会。是从人
力资源学的角度提出的一个取代劳资关系的概念,和谐与合作是这一概念所蕴含的精神。
宏观、社会层面
⑥产业关系:狭义同于劳资关系,广义则指产业及社区中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更多研究组织之间的
关系、宏观的劳动关系。
⑦劳动关系:最宽泛和适应性最强,概括性和客观性,避免了不同所有制以及政治立场而导致的差异。
研究内容:
①环境:政治、经济、社会
②主体:政府、劳动者与劳动者组织、雇主与雇主组织
③运行协调
④矛盾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产业行为制度、不当劳动行为救济制度
2、核心劳工标准的概念、特点
概念:指已经被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确认的,不论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如何,为保护工作中的人权而应遵守的八个最基本的国际劳工公约。
①关于结社自由和保障组织权利公约,包括:
1948年《结社自由与保护组织权公约》(第87号);
1949年《组织权与集体谈判权公约》(第98号);
②关于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公约,包括:
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条);
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
③关于消除就业与职业歧视的公约,包括:
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
1951年《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予同等报酬公约》(第100号);
④关于有效废除童工的公约,包括:
1973年《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
1999年《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公约》(第182号)。
特点:一是核心劳工标准旨在保护工作中的人权,即作为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它包括生存权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政汉权利。二是这些权利是为了争取改善工作条件百采取的其他一切措施的前提条件。三是这里的“核心劳工标准”,是由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确认的八项核心公约。四是对核心劳工标准的遵守是无条件的,不论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如何,不论成员国对这八项公约批准与否。
PS:国际劳工标准对我国劳动关系调整的意义
①参照核心劳工标准,丰富我国《劳动法》劳工权益保障的内容
②参照优先性劳工标准,完善我国劳动关系调整的制度建设。
在劳动关系中,不应该是追求效率而应该是追求公平;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三方协商机制;
建立和完善劳动报站检查制度,确保劳动法得到贯彻实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③一般性国际劳工标准钟包含极其丰富的内容,对于解决我国劳动问题、规范劳动关系具有非常好的参考价值,
比如《非全日制工作公约》、《家庭工作公约》等。
3劳动关系的系统理论(由邓洛普首先提出)
劳动关系系统的构成:
①主体:政府、雇员与雇员组织、雇主与雇主组织
②环境:工作场所和工作团体的技术条件、市场或预算约束、整个社会系统的权利所在和分配
③意识形态:主体的一套普遍奉行的思想和信念。只有各方角色意识形态保持基本一致时,劳动关系系统才能稳
定运行,否则系统就会出现冲突。
④规则网:劳动关系系统运行的规章,指用来约束行为者在工作场所雇佣关系的规章制度。包括程序性、实体性
规则。
评价:静态的,非动态的;承认意识形态的共同点,却不认可其不同点和多样性;关注点过于狭窄,仅关注规则的制定
PS:
①一元论:劳资双方是合作伙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劳资关系本质上是和谐的,可以内部调节,不需要工会。
②多元论:冲突是劳资关系固有的,但可以通过适当的规则网络去控制和解决,遏制权利滥用并使参与者均有所收获。
③马克思主义方法:阶级冲突、内在矛盾无法通过规则来解决。政府不可能成为公共利益维护者,只能作为资本所有者的保护人。
4、雇主的概念、权利、义务
雇主:现代劳动关系中代表资方负责管理和处理劳工事务的法人的自然人。
权利:组织权(团结权)、劳动指挥权(核心权利)、奖惩权(劳动指挥权的延伸和补充)、闭厂权(雇主的争议权)义务:平等雇佣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保证工人休息休假权,提供社会保险,保证工人安全和健康,提供职业培训,不得控制干涉工会,不得拒绝集体谈判,实行民主参与
5、雇主组织的概念、形式、作用
概念:由雇主依法组成的组织,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使单个雇主形成一种群体力量,在产业和社会层面通过这种群体优势同工会组织抗衡,最终促进并维护每个雇主成员的具体利益。
组成形式:行业协会、地区协会、国家级雇主联合会
特征:
①在出现时间上一般晚于工会组织
②建制大都参照工会组织的建制并随后者变化作相应调整
③从组织性质上看,是由雇主成员依照结社自由的原则自愿结合组成
④从地位上看,雇主组织独立于政府和其他党派团体而存在,其主张和行动方略完全遵循雇主成员或基层雇主组
织的意愿要求,并按照一定程序形成内部成员遵守的章程和规范
⑤从雇主组织的组织率看,西方各国情况表明雇主的组织率大都高于工会的组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