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及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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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本定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建筑工程,第二部分为安装工程。
二、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桥梁、码头、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等永久性工程,应分别采用各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预算定额及相应费用标准。
三、本定额的主要用途。
1、编制和审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的依据。
2、编制和审查标底的依据。
3、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依据。
4、供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参考。
5、供设计、施工单位比选设计、施工方案参考。
6、财政和审计部门进行财政和审计监督的依据。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依据现行的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和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
实际施工情况与定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五、本定额按一日三班,每班八小时工作制制定,如采用一日一班或二班制,定额不作调整。
六、本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定额均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质量和安全检查,常用机具的小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但不包括冬季、雨季等气候影响和夜间施工的因素以及增加设施的费用。
七、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主要施工过程和工序,次要的施工过程、施工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八、本定额中人工是指完成该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耗用量。
包括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并按其所需技术等级,分别列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工时及其合计数。
九、材料消耗定额(含其它材料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材料耗用量。
十、机械台时定额(含其它机械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主要机械及次要辅助机械使用费。
十一、本定额中规定的调整系数如有两个以上时,除另有说明外,一般均按连乘计算。
十二、本定额中用数字表示适用范围时,作如下规定:
1.只用一个数字表示的,只适用于该数字本身。
2.数字后用“以上”、“以外”、“大于”表示的,均不包括数字本身;数字后用“以下”、“以内”、“小于”表示的,均包括数字本身。
3.数字用上、下限表示的(如10~20),相当于自10以上至20以下。
十三、本定额由江苏省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
说明
一、《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开挖工程、砂石垫层及砌砖石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堤岸防护及水土保持工程、零星工程、临时工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等共10章。
二、本定额中的人工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人工数,但不包括应计入机械台时中的机上操作人工数。
三、本定额中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但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以及由于材料供应规格和质量不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而发生的加工损耗,应计入在材料预算价格内。
四、本定额中材料和机械的表示方式。
1.在不同行中分别列出材料、机械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的,表示各行定额都属于计价部分。
2.只在一行中列出材料、机械的名称,而在其后的行中分别列出品种、型号、规格的,表示这种材料、机械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品种、规格、型号进行计价。
3.材料、机械定额中,凡未列出品种、规格、型号的,均按一般常用或设计选定的品种、规格、型号计算。
4.本定额中仅列出主要材料和机械的品种、规格及数量。
次要材料和一般机械列入“其它材料费”、“其它机械费”或“其它费用”中,以百分比(%)表示。
“其它材料费”、“其它机械费”分别指该费用占主要材料、机械的比例,“其它费用”指该费用占人工、材料、机械之和的比例。
五、本定额材料栏中的混凝土、砂浆系指完成单位产品所需的半成品量,编制预算时根据混凝土、砂浆的设计要求,查附录Ⅱ计算该半成品的单价。
现场配合比与附录Ⅱ配合比表不同时,定额用量不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均列出电算编号。
混凝土、砂浆的电算编号未列出,应根据混凝土、砂浆的设计要求,查附录Ⅱ选定电算编号。
七、本定额中未计价材料分为已列出和未列出2种。
定额中()内的数字为列出的未计价材料数量;未列出的未计价材料种类在章说明中已注明,其数量应按设计量加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八、本定额中[ ]内的数字,表示定额中未含该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根据有关定额另列其费用。
说明
一、《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水泵、电动机安装,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电气调整试验,通信、监控设备安装,配管配线及照明器具,通风采暖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金属结构、清污机安装,压力钢管,设备工地运输等11章。
二、未计价材料在定额中分为已列出和未列出2种。
定额中()内的数字为已列出的未计价材料数量。
未列出的未计价材料种类在章说明中已注明,其数量应按设计量加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损耗率见附录。
三、本定额中仅列出主要材料和机械品种、规格及数量。
次要材料和一般机械列入“其它材料费”、“其它机械费”或“其它费用”中,以百分比(%)表示。
“其它材料费”、“其它机械费”分别指该费用占主要材料、机械的比例,“其它费用”指该费用占人工、材料、机械之和的比例。
四、本定额的主要工作内容已在各章中说明。
工作内容和费用还包括:
1、设备的开箱、检查、清扫、滤油、注油、油漆。
2、安装现场200m内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
3、随设备本体到工的器具、管路安装。
4、设备的单体试运转、管和罐的压力试验、制作和安装的质量检查。
5、竣工验收移交前设备的维护、检修、调整。
6、施工准备及完工后的现场清理。
7、现场脚手架、施工平台的搭拆及其材料摊销。
8、安装用的专用特殊工器具、垫铁、花兰螺丝等摊销。
五、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和费用。
1、厂家随设备供应的材料、部件。
2、属于厂家供应的设备部件。
3、设备本体内定量油、气等填充物。
4、设备制造质量鉴定。
5、设备基础的土建工程。
6、设备、构件的喷锌、镀铬等特殊处理。
7、材料的复检。
8、各安装场地的总电源开关及其以上线路敷设维护工作。
9、大型临时设施。
10、施工照明。
11、属厂家责任的设备缺陷或缺件的处理费用。
12、机组和系统联合试运行费用。
六、安装设备的重量介于本定额同型设备的子目之间时,适用范围相差不足5%不作调整,相差5%及以上的,可按分项插入法计算其安装定额。
()()()[]B b c b a B C A +--*-=/
式中:A —所求设备的安装定额;
a — 所求设备的重量;
B —较所求设备小而最接近的设备安装定额;
b — B 项设备的重量;
C —较所求设备大而最接近的设备安装定额;
c —C 项设备的重量。
七、本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及一次拉线的电压等级均为110KV 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