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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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考点总结——差别幅度税额

一、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二、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群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房产税同)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房产税同)

3.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房产税同)

4.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房产税同)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使用月份开始免征5-10年

7.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

8.飞行区,机场道路中的场外道路

9.供电部门的输电线用地变电站用地

三、减半征收:

1.物流企业承租大宗商品仓储减半征收

2.核电站应税土地在基建期内减半征收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次月

2.购置存量房:产权登记变更次月

3.出租,出借房产:交付出租、出借的次月

4.新征用的耕地:批准征用满一年

5.新征用的非耕地:批准征用的次月

6.出让、转让、招标、拍卖

(1)合同约定:合同约定的次月(2)合同未约定:合同签订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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