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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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考点总结——差别幅度税额
一、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二、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群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房产税同)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房产税同)
3.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房产税同)
4.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房产税同)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使用月份开始免征5-10年
7.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
8.飞行区,机场道路中的场外道路
9.供电部门的输电线用地变电站用地
三、减半征收:
1.物流企业承租大宗商品仓储减半征收
2.核电站应税土地在基建期内减半征收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次月
2.购置存量房:产权登记变更次月
3.出租,出借房产:交付出租、出借的次月
4.新征用的耕地:批准征用满一年
5.新征用的非耕地:批准征用的次月
6.出让、转让、招标、拍卖
(1)合同约定:合同约定的次月(2)合同未约定:合同签订的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