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的过程及实施可行性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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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的过程及实施可行性的案例研究

一、研究背景1994年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开始明确青少年(10-19岁)的性与生殖健康需求不同于成年人,把青少年的生殖健康确定为应当优先关注的领域之一。在国际社会的积极倡导下,各国都通过创造安全和支持性的环境、向青少年/未婚青年提供信息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培养个人技能和鼓励青年(15-24岁)参与决策等干预措施来促进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公共政策即“社会公共权威在特定的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或行动准则”,卫生政策也属于公共政策。国家的政策法规对促进青少年生殖健康有着深刻的影响和导向作用,中国迄今尚未出台青少年生殖健康的专项政策,更缺乏对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相关研究。我国政府在联合国人口基金的资助下,自1998年开始在第4周期(1998-2002)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中开辟了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并逐渐扩大试点范围到第5周期(2003-2005)和第6周期(2006-2010)。由于缺乏全国性的专项政策,我们选择了覆盖全国30个省市的第6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中的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方案作为相关政策的研究案例。研究在特定的政策背景下有哪些参与者与政策过程发生互动,他们的参与程度如何?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是否考虑了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卫生系统和卫生服务提供的关键因素?政策制定是否利用证据使决策更高质量、更科学性?是否有公民社会组织参与使决策更加民主化?政策中的内容之一--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的全面实施选择现有的妇幼保健机构是否可行?本研究致力于填补这些空白,为今后我国出台青少年生

殖健康专项政策提供偱证的政策建议,提高我国青少年/未婚青年的

生殖健康水平。二、研究目的对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进行分析,探讨政策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并研究此相关政

策在我国现有的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实施的可行性,为今后我国出台青少年生殖健康的专项政策提供循证的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1.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的案例研究:采用非随机目的抽样的方法在国家和项目县层面选择包括政府官员、公民社会组织、决策者、卫生管理者、国际发展伙伴、学者共15人进行关键知情人半结构式深入访谈直至信息饱和,结合使用文献分析法,建立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研究理论框架模型,从政

策背景、政策过程、政策内容和政策参与者等影响政策的主要方面对第6周期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卫生系统、人力资源、卫生服务提供、公民社会组织和循证决策等关键因素对政策过程的作用及影响。2.卫生系统实施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可行性的案例研究:CP6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的内容之一--“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的实施选择了项目县的妇幼保健机构,但前一部分的案例研究仅仅反应了在一个项目县的试点研究情况,为了了解全面实施的可行性,本部分兼顾分层、区域差异还有调查的可行性采用目的抽样的方法,对我国全部55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和50%二级妇幼保健机构(225家),利用卫生政策实施的资源投入模型从财政资源、硬件条件、物资与健康教育材料、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制度与政策支持以及青年参与7个方面评价了我国妇幼保健机构

全面实施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的可行性。3.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体系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分析:采用社会学的内容分析法,回顾自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所有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主要从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权力、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性与生殖健康服务和未婚青年流动人口政策四个维度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并结合国家层面决策者的个人深入访谈分析现有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4.未来制定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的建议:综合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提出未来出台青少年生殖健康专项政策的循证政策建议。四、主要研究结果(一)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的案例研究1.国际宏观环境对青少年生殖健康问题的重视,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政治承诺和工作重点的转变,国际合作项目为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提供了技术可行性,再加之我国国内青少年/未婚青年生殖健康问题的凸显,以及公民社会组织在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方面的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这些都推动了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被列入政策议程。2.CP6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由UNFPA发起,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过程除了有政府机构如商务部、卫生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参与,也包括了国内的公民社会组织如专家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青年网络。项目县层面的政策实施由当地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计生、卫生、教育部门和青年代表各承担了不同的职责。国家协调委员会和项目县领导小组的成立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协调作用,保证了多部门的协作配合,为项止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行性。3.在政策过程中,通过前期经验总结、领导与协调机制、过程监督和评估机制统筹考虑了人力资

源、服务提供、卫生系统和公民社会组织的参与4个关键因素,为CP6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加了可行性。同时政策过程科学地参考了对以往项目的评估结果和重大国际事件等证据,因而项目完全

符合国际倡导的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框架,并发扬前期工作的优势,

改进不足。在项目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遇到了种种阻力如教育部门的有效参与不足、项目资金的划分不清和投入不足、以及人力资源缺乏和执行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都影响了执行的效果,制约了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卫生系统实施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可行性的案例研究1.CP6青

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政策内容之一是在卫生系统的妇幼保健机构向青

少年/未婚青年提供生殖健康友好服务。现有妇幼保健机构中向青少

年/未婚青年提供服务的部门主要是青春期门诊。按照卫生部1995年《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的要求--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机构都要在其二级专业分科中设置“青春期保健”门诊,对一级妇幼保健机构未

做要求。但目前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青春期临床保健门诊比例仅40.0%,二级机构的比例更低为11.1%;不同区域妇幼保健机构中开展青春期临床和保健门诊的情况也不同,以华中和华北最高超过25%,华东、华南和西南接近20%,东北和西北地区最低分别为12.2%和3.6%。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绝大多数都位于城市,现有青春期门诊的设

置格局根本无法满足青少年/未婚青年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2.

中国为青少年/未婚青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现还处在起步阶段,

在妇幼保建机构的各项工作中尚未受到必要的重视和支持。青春期门诊都无独立的科室建制,而是作为二级专业归属于其他临床或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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