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临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度)
第一章概述一、城市概况1、历史沿革临湘春秋战国属楚,秦属长沙郡地,西汉为长沙国下隽县地,晋属巴陵县地,五代后唐清泰年间(934~936)马殷置王朝场。
宋淳化五年(994 年)升为王朝县,至道二年(996 年)更名为临湘县。
清代属王禾上、下里,民国6 年(1917)粤汉铁路北段通车,设车站于此,遂逐渐发展为集市。
民国19 年(1930)县治由陆城搬迁至长安。
1984 年4 月6 日,临湘县的部分地区划归岳阳市。
1986 年1 月27 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6〕18 号)撤销岳阳地区,将临湘、华容、汨罗、平江4 县划归岳阳市管辖。
1992 年9 月1 日,民政部批准(民行批〔1992〕96 号),撤销临湘县,设立临湘市,由岳阳市代管。
2、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建制临湘地处湖南省东北边陲,素称“湘北门户”。
地理位置为东经113°9′-113°21′,北纬29°12′—29°51′,市境南北纵长72.5 km,东西宽31.6 公里。
具有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可以概括为“一江环绕,两省交界,五线穿境”,一江环绕即长江黄金水道依境东流38.5km,沿江有儒溪、新洲脑、叶家墩等10 多处渡口。
两省交界即地处湖南、湖北两省交界处,与湖北的赤壁、通城、监利、通山、崇阳、洪湖毗邻。
五线穿境即京港澳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临湖公路、武广高铁、京广铁路穿境而过,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交通条件,使临湘历来为商贾云集和兵家必争之地。
现辖3个街道(长安街道办事处、五里街道办事处和桃矿街道办事处)、10个镇及114个行政建制村,市域总国土面积1718km2。
3、自然条件3.1地质地貌临湘市地形多样,地势南高北低,东南群峰起伏,中部丘岗连绵,西北平湖广阔,东南部有药菇山、大云山等28 座海拔800 米以上的山峰,构成雄伟的天然屏障,山势陡峭,峰峦叠嶂,植被繁茂;北部是江湖平原地区,海拔在40 米以下,土壤肥沃,灌溉条件良好;中部地表波状起伏,为丘陵区域,海拔一般在50-300 米之间。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株洲片区规划方案
绿心总规
对绿心总规及相关文件政策进行研究
相关规划
对比株洲市已批相关规划, 确定与总规有冲突地块。 现状建设情况 对绿心总规,尤其有冲突地块 分专项进行研究。并提出调整原则。 对绿心总规分区进行评估
GIS分析
重金属污染分布情 况
绿心总规评估
绿心总规调整
对绿心总规进行调整
指标校核
对调整方案进行指标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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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株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Regulatory plan of green core in ZHUZHOU
1.2 相关政策与规划解读
相关政策解读
1.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2.11.30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明确了三区可开发建设的项目: •禁建区--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建设、土地整理、公益设施建设、当地农村居民住宅建设 •限建区--禁建区允许开发项目、生态农业、旅游休闲设施建设、村镇建设 •控建区--无污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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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2013.07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株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Regulatory plan of green core in ZHUZHOU
总规调整
1.1 项目概况 1.2 相关规划与政策解读 1.3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株洲片区评估 1.4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株洲片区调整 1.5 相关指标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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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2013.07
区域规划论文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论文学校:湖南科技大学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专业班级:地理科学一班姓名:学号:浅谈湖南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与区域分析摘要: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我国的中南部,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所辖行政区域为主体,国土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07年12月,被国家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规划已经成形,现在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它们的改革发展必会给湖南带来不可想象的发展前景,乃至给中国中部地区发展上的带动。
之所以选择这个试验区,自有它的区位优势条件,但是也有它的不足之处。
关键字: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促进与带动,区域分析,不足与改善。
正文:一、长株潭城市群的概括所谓长株潭城市群,从狭义上说,是长沙、株洲和湘潭这个三个城市。
而从广义上说,除了长株潭这三座城市外还加上岳阳、衡阳、益阳、常德和娄底五座城市,建立起“3+5”城市群。
以长株潭为城市群核心,共同发展,建设“两型”社会。
设立这样的试验区,不仅可以大大地带动湖南的经济发展和提高湖南人民的生活水平与娱乐条件,还可以带动湖南周边中部地区的城市与经济发展(譬如江西,贵州等中的一些中小型城市),更言之,如果长株潭城市群的“试验区”很成功的话,国家就可以以“长株潭城市群”为发展模式发展其他地区的城市,以加快国家的发展,提高国家总体发展水平。
二、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规划与对周边城市或中部发展的促进和带动作用现今,长株潭城市群规划的关注点在于产业、环境、社会、空间、交通、和机制。
规划的思维是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原则,探索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途径,创建城市群一体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设“两型”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核心区发展战略东优西进,提北强南,连城带乡,治江保绿。
主功能区划综合空间的生态适宜评价和现有城镇建设开发强度分析,充分考虑城市集约发展的需要,核心区分为禁止开发地区、限制开发地区、优化开发地区和重点开发地区四类主体功能空间,以此作为建立生态网络和引导空间有序发展与合理布局的基本依据。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实施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打造湖南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和指导对三市区域城市发展的调控,根据省政府规定的事权范围,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7.《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8.《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成果送审稿)(2003.6)9.《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1997—2010年)10.《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十五计划》11.《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12.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湘潭市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2001-2020年)13.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14.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第三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三市市域,面积约为2.8万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长株潭三市城市群核心地区(以下简称核心地区),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2893平方公里,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区和湘潭县域涟水—湘江以北的用地范围)670平方公里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含易俗河镇域、河口镇域、梅林桥镇域)约200平方公里,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536.7平方公里(即株洲市辖四区:天元区、芦凇区、荷塘区、石峰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含渌口镇、雷打石镇、南阳桥乡、白关镇)约200平方公里,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25•【字号】湘政发[2002]15号•【施行日期】200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02]15号)长沙、株洲、湘潭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直各部门和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部门和本地区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进程。
湖南省人民政府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是省委、省政府调整地区经济结构、加快优势地区发展、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长株潭产业一体化是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内在要求。
为了推动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特制定本规划。
一、长株潭产业一体化的基础条件长株潭三市均为我省重要的工业城市,交通便捷,实力雄厚,是湖南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地缘关系,三市经济横向联系逐渐密切,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决策以来,三市社会、经济各方面加快发展和加速融合,对三市产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三市产业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全省。
2000年长株潭三市GDP占全省的比重为32.5%,三市三次产业结构为:13.2:43.6:43.2,第二、三产业占三市GDP的86.8%,分别高出全省4个和4.1个百分点。
农业在三次产业中所占的比重比全省平均低8.1个百分点。
--农业产业化基础较好。
三市广大农村与中心城市联系紧密,直接受中心城市的影响和辐射,且自然条件优越,水量丰沛,日照充足,土地肥沃,自然资源比较丰富。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几年,三市的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主要农产品全面增产,传统农业正在逐步转变为现代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战略规划 (4)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4)第二节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4)第三节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 (5)第四节建设规模 (9)第五节空间发展战略 (10)第六节发展策略 (11)第三章总体布局 (14)第一节聚落体系规划 (14)第二节空间结构 (15)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 (16)第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20)第一节发展目标与定位 (20)第二节产业总体布局 (22)第三节旅游发展规划 (23)第四节农业发展与布局 (26)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28)第一节发展目标与策略 (28)第二节区域与对外交通规划 (29)第三节内部道路系统规划 (29)第四节公共交通规划 (31)第五节交通管理 (33)第六章基础设施规划 (34)第一节给水工程 (34)第二节排水工程 (35)第三节电力工程 (36)第四节燃气工程 (37)第五节电信工程 (37)I第六节环卫工程 (38)第七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0)第一节公共安全规划 (40)第二节防洪排涝规划 (41)第三节防震规划 (41)第四节消防规划 (42)第五节人防规划 (43)第六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3)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45)第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45)第二节资源循环利用 (47)第九章生态建设规划 (49)第一节建设目标 (49)第二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49)第三节组团绿地系统规划 (52)第十章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规划 (55)第十一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8)第十二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62)第十三章空间分区管理 (64)第一节空间管制分区 (64)第二节“五线”保护与控制引导 (66)第三节建设强度控制 (68)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69)第十五章数字绿心规划 (71)第十六章两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 (72)第十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76)第十八章附则 (81)附录 (82)II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了落实《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的规划内容,科学引导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生态保护、利用与建设,有效发挥生态绿核保护和创新发展窗口的双重作用,大力促进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两型社会”,特编制《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
长株潭城市群人文旅游资源整合研究
长株潭城市群人文旅游资源整合研究摘要:作为旅游活动三大要素之一的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长株潭城市群人文旅游资源丰富,但人文旅游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还存在种种问题。
挖掘长株潭人文旅游资源内涵,将其整合为一个整体,将有利于长株潭城市群旅游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关键词:长株潭城市群;人文旅游资源;资源整合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是湖南旅游业的中心,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齐全的基础设施。
在长株潭城市群(以下简称长株潭)一体化建设进程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是重要部分。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中,明确将休闲旅游产业和红色旅游工程列为长株潭城市群旅游产业发展重点[1]。
一、长株潭城市群人文旅游资源概况长株潭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集名城、名山、名水、名陵、名人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于一体,种类多、品味高、综合性强,形成了可供观光游览、朝拜祭祀的旅游目的地。
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长沙是湖湘文化的发源地和集中地,有“楚汉名城”和“革命摇篮”之称。
长沙的文化遗产和文化古物主要有:宋代四大书院的岳麓书院,西汉马王堆古墓女尸,三国孙吴纪念简牍,湖南省博物馆等。
还有刘少奇故居等红色旅游资源和世界之窗、海底世界等文化主题公园。
株洲是一块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华夏始祖炎帝神农氏在这里创造了中华民族文明之源的农耕文化。
主要人文旅游资源有:炎帝陵、云阳山、醴陵李立三故居、醴陵红官窑等,还有株洲工业园等工业旅游资源。
湘潭韶山是伟人毛主席的故乡,一直以其独特的政治特色成为世人关注和举世闻名的旅游胜地。
湘潭主要人文旅游资源有:韶山景区、湖湘文化的发源地—隐山、彭德怀纪念馆、齐白石纪念馆等。
从整体上看,长株潭旅游资源分布比较集中,类型多样,内容齐全,同时旅游资源各有特色,具有互补性。
二、长株潭城市群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长株潭地区旅游资源丰富,每年吸引着大批游客前往旅游观光。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pdf
附录四 生态绿心地区规划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一览表......... 60 附录五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溪流生态廊道一览表........................... 61 附录六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生态节点修复一览表........................... 62 附录七 生态绿心地区生态修复树种组合一览表........................... 64 附录八 生态绿心地区组团规划公园绿地一览表........................... 65 附录九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66 附录十 生态绿心地区新农村建设模式一览表............................. 67 附录十一 生态绿心地区居民点安置方向一览表........................... 69 附录十二 生态绿心地区产业分类表..................................... 75 附录十三 生态绿心地区产业空间布局一览表............................. 75 附录十四 生态绿心地区主干道一览表................................... 78 附录十五 生态绿心地区组团次干道一览表............................... 79 附录十六 生态绿心地区绿线管制引导一览表............................. 81 附录十七 生态绿心地区蓝线控制要求一览表............................. 81 附录十八 生态绿心地区黄线控制要求一览表............................. 82 附录十九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建设用地强度控制一览表..................... 82 附录二十 生态绿心地区近期重大项目库................................. 84 附录二十一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指标一览表............................... 86 附录二十二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数据一览表............................... 87
长株潭城市群分析
长株潭城市群规划分析姓名:甄学号:201017020114 班级:城规10-01班一、长株潭城市群简介:长株潭城市群是指以长株潭为中心,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以及江西萍乡等城市在内的空间区域,它是我国中部隆起带的南极核,也是我国最具有发展潜力和省际影响力的新型城市群之一。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结构紧凑。
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1、长株潭城市群的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形成长株潭三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和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存共生、要素市场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的高效率、高品质的多中心型城市群地区。
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综合优势和强大竞争力的主要城市密集区之一2、长株潭城市群规划构思:规划构思着重以空间发展规律为研究的核心,结合土地、旅游、文化、生态、环境、交通、城镇、产业等多专题的综合研究,在区域层面提出了空间管治的细则,突出四大空间类型的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的协调,明确划分不同类型的生态功能区。
——产业集群载体空间的协调,协调不同类型的产业区布局,提出“双核四带”的产业空间结构。
——基础设施导向空间的协调,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如统筹京广和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选址与城市的协调。
——城市开发建设空间的协调,处理好不同功能空间的衔接,实现有机过渡,如提出了边缘型空间的概念,即对限制开发区域提出指标控制和建设标准要求。
3、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结构:湖南省于2005年10月正式公布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从城市群发展的途径提出了对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新的具体规划。
该规划所界定的长株潭城市群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三市市域共2.8万平方公里,第二层次为规划的目标区域,即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区域,包括长沙市2893平方公里,湘潭市870平方公里,以及株洲市740平方公里。
城市群核心地区呈现“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以长沙为主核心,株洲、湘潭为两个次核心,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为绿心。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于2024年5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30日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2012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3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2024年5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创新绿色转型发展路径和模式,发挥生态源地、生态屏障和生态融通功能,实现生态绿心保值增值,打造具有世界重要影响的城市群生态绿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长株潭生态绿心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长株潭生态绿心(以下简称绿心),是指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之间的城际生态保护区域。
根据生态价值和开发强度评价,将绿心分为核心保护区和融合发展区。
核心保护区是绿心发挥生态源地和生态屏障功能的核心区域,是高水平生态保护典范区;融合发展区是保障核心保护区生态系统功能和实现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生态融通功能的生态缓冲区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践行“三高四新”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具体范围和面积由《长株潭生态绿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绿心规划)确定。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文本
第一节 发展基础和保障条件
长株潭都市群位于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旳结合部,内部构造紧凑、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特色鲜明,是国家不可多得旳都市群资源,具有建设区域性中心都市群、影响和辐射四方旳区位优势。
1980年代以来, 长株潭都市群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成效明显。长株潭经济社会综合实力领先湖南, 区域内大中小都市与各级城镇协调发展, 区域性重要交通枢纽作用日益增强, 科教文化资源全国突出, 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综合生产力在全国拥有一定优势, 为长株潭在新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长株潭都市群所在旳湖南省东部城镇密集地区近年发展迅速, 为长株潭发展提供了广阔旳发展空间, 也为实现长株潭辐射全省发展提供了平台和纽带。
第三节 发展目旳
近期目旳。到, 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 共建共享旳综合基础设施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以湘江为重点旳流域综合治理和保护模式基本建立, 以清水塘、竹埠港为重点旳循环经济发展初见成效, 长株潭与周围岳阳、衡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市旳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人均GDP超过3.8万元, 总人口到达1450万人, 都市化水平高于60%。
《长株潭都市群区域规划(—)》在《长株潭都市群区域规划(-)》基础上, 根据党旳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增进中部地区崛起旳若干意见》(中发〔〕1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同意武汉都市圈和长株潭都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省型和环境友好性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旳告知》(发改经体[]3428号)精神,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立足资源节省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如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中部崛起、长株潭都市群一体化发展等战略加以提高, 为有效配置都市群资源、增进都市群一体化建设、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带动区域跨越发展提供指南。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调整)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xx-2020)(xx年调整)文本 图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xx年9月目录调整说明 (1)第一章总则 (3)第一节发展基础 (3)第二节战略意义 (4)第三节指导思想和原则 (5)第四节规划范围和期限 (6)第五节规划强制性内容 (7)第二章城市群发展战略目标 (8)第一节战略定位 (8)第二节战略重点 (8)第三节发展目标 (9)第三章城市群核心区发展战略和空间规划 (12)第一节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 (12)第二节核心区发展规模 (13)第三节核心区空间功能分区 (13)第四节核心区生态系统 (15)第五节核心区空间发展结构 (16)第六节核心区城市职能结构 (17)第七节核心区创新发展区域 (19)第八节湘江整治与提升转型 (20)第九节核心区城乡功能布局 (22)第十节乡村地区发展 (23)第四章城市群区域统筹发展战略 (25)第一节总体发展思路 (25)第二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26)第三节重点城镇发展定位 (28)第四节产业分工与布局 (31)第五节交通建设 (32)第六节生态保护建设 (32)第七节长株潭三市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33)第八节功能拓展区分区发展指引 (34)第九节外围协作区战略节点发展指引 (35)第五章城市群发展支撑体系 (37)第一节产业发展 (37)第二节交通规划 (39)第三节基础设施 (44)第四节公共服务 (47)第五节资源利用 (49)第六节环境保护 (51)第六章规划的环境影响与评价 (55)第一节资源环境促进与约束因素分析 (55)第二节规划与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55)第三节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56)第四节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措施 (57)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59)第一节近期行动 (59)第二节法制保障 (61)第三节组织保障 (62)第四节政策机制保障 (63)第五节示范区优化发展保障 (66)调整说明xx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xx-2020年)》(以下简称08版区域规划),对长株潭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9修正)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9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3.28•【字号】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9修正)(2012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3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空间管制第三章生态保护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发挥生态绿心地区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以下简称生态绿心地区),是指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之间的城际生态隔离、保护区域。
其具体范围由《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生态绿心地区保护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统筹处理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以下简称省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具体负责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和服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绿心地区的林业建设和保护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生态绿心地区保护的有关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02•【字号】湘政发[2005]16号•【施行日期】2005.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05]16号)长沙、株洲、湘潭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省发改委组织编制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此编制相关下位规划,抓紧实施本规划提出的项目,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进程。
湖南省人民政府二00五年八月二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年5月)项目名称: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委托方(甲方):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21001)院长:李晓江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杨保军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05年03月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与区域规划设计所主管院长:李晓江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总工:蒋大卫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所长:朱波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主任工:赵朋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负责人:严奉天高级城市规划师许顺才高级城市规划师刘贵利高级城市规划师博士杨明松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组成员:谈绪祥高级城市政规划师原科技业务处处长张圣海高级城市规划师孙志涛高级城市规划师张文奇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晏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李宁城市规划师靳志强城市规划师石永洪城市规划师王新峰城市规划师张有坤助理规划师郝天文高级工程师康光明助理规划师刘昭黎助理规划师倪有为助理规划师于伟助理规划师秦波城市规划师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杨正午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周伯华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于幼军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徐宪平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罗桂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顾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人民政府长株潭办公室和省属各部门:陈淑红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毛腾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萧大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顾问首先庆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办公室处长卢庆沙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办公室高级规划师徐永健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办公室博士XXX 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办公室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梅家祥行长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株潭办公室、三市规划局:赵小明长沙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兰香株洲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朱明华湘潭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朱志刚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辉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泽民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谈文翔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倪泽民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亦工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冯意刚长沙市规划局王振湘株洲市规划局龙正辉湘潭市规划局曾参加过规划的有关领导:储波湖南省人民政府原省长张支川湖南省人民政府原省长贺仁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罗先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助理巡视员协编单位及主要参加人: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叶舜赞教授方创琳教授博导梁涛研究员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研究所杨文捷主任李景盛研究员张康敏副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郝晋华教授博导郭文华博士中国旅游学院范业正副教授王琢硕士北京大学蔡运龙教授博导李军博士目录绪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群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三章城市群空间组织第四章城市群区域和核心地区土地利用第五章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第六章交通运输设施体系和通道建设第七章能源、供水、污水处理、防洪排涝第八章环境资源保护和利用第九章生态建设和空间管治第十章近期建设和主要规划项目附表一附表二绪论2000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先后承接了湖南省湘潭市、浏阳市、株洲市、衡阳市、永州市、醴陵市、湘乡市和湘西里耶镇等城市的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特别是2001年上半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接受湖南省人民政府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株潭办”)的委托,承担了湘江生态经济带总体规划国际咨询的技术咨询工作,该工作从三市一体化的研究高度出发,提出了整体的框架研究报告,保证了湘江生态经济带总体规划国际咨询工作沿正确的技术路线圆满完成。
绿心地区总体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战略规划 (4)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4)第二节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4)第三节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 (5)第四节建设规模 (9)第五节空间发展战略 (10)第六节发展策略 (11)第三章总体布局 (14)第一节聚落体系规划 (14)第二节空间结构 (15)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 (16)第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20)第一节发展目标与定位 (20)第二节产业总体布局 (22)第三节旅游发展规划 (23)第四节农业发展与布局 (26)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28)第一节发展目标与策略 (28)第二节区域与对外交通规划 (29)第三节内部道路系统规划 (29)第四节公共交通规划 (31)第五节交通管理 (33)第六章基础设施规划 (34)第一节给水工程 (34)第二节排水工程 (35)第三节电力工程 (36)第四节燃气工程 (37)第五节电信工程 (37)I第六节环卫工程 (38)第七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0)第一节公共安全规划 (40)第二节防洪排涝规划 (41)第三节防震规划 (41)第四节消防规划 (42)第五节人防规划 (43)第六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3)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45)第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45)第二节资源循环利用 (47)第九章生态建设规划 (49)第一节建设目标 (49)第二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49)第三节组团绿地系统规划 (52)第十章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规划 (55)第十一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8)第十二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62)第十三章空间分区管理 (64)第一节空间管制分区 (64)第二节“五线”保护与控制引导 (66)第三节建设强度控制 (68)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69)第十五章数字绿心规划 (71)第十六章两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 (72)第十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76)第十八章附则 (81)附录 (82)II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了落实《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的规划内容,科学引导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生态保护、利用与建设,有效发挥生态绿核保护和创新发展窗口的双重作用,大力促进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两型社会”,特编制《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2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3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发挥生态绿心地区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以下简称生态绿心地区),是指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之间的城际生态隔离、保护区域。
其具体范围由《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生态绿心地区保护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统筹处理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以下简称省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具体负责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和服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绿心地区的林业建设和保护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生态绿心地区保护的有关工作。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涉及生态绿心地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绿心地区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和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的范畴;涉及生态绿心地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生态绿心地区保护的要求,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专门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生态绿心地区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1年修订(规划文本)
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1年修订(规划文本)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1年修订)第一部分文本前言现行的《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于 2002年开始编制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2004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把韶山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的“一号工程”,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抓住中央确定在韶山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号工程”的机遇,由省住建厅牵头组织编制了《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05——2020)》,该规划对《韶山市2002版规划》的中心城区部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韶山市域城乡建设进行了统筹安排。
《韶山市2002版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自实施以来,较好的指导了韶山市的城乡建设,对引导构建良好的城市空间形态、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以及充分发挥“一号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促进韶山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2002版总规的实施正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城市规划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的“一号工程”、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实验区的建设,使韶山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三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长株潭城市群湘潭市域规划》等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实施,拓展了韶山的发展空间;四是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新建对韶山发展影响巨大,如:沪昆高速铁路及韶山站的建设,以及境内和周边多条高速公路、铁路、城际铁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五是省委要求扎实推进韶山实现率先富裕、湘潭率先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韶山的率先富裕。
市委市政府决定并经省政府同意,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本规划是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修改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湘政办函﹝2010﹞132号),对《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进行的修订。
湖南2013年普法考试之绿色湖南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含答案)
六、绿色湖南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一)《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解读题目一、判断题1.为了强化湘江的统一管理,《湘江保护条例》规定由省人民政府设立湘江管理协调委员会,统筹、协调湘江管理的重大事项。
( √) P1032.湘江流域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并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采。
( √ )P1053.湘江干流两岸各四十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
( × )P1044.湘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湘江流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 × )P1055.禁止在湘江水域上经营餐饮业。
( × )P107二、单选题1.《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 P107 (A)A一级保护区 B.二级保护区 C.一、二级保护区 D.一、二、三级保护区2.《湘江保护条例》第12条至第20条规定了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包括湘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 P103 (B)A.水区域规划制度 B.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C.水污染防治制度 D.重金属污染防治制度3、湘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包括( ) P105 ( D )A. 水量分配方案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许可制度、水量调度制度B.水量分配方案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量分配制度C. 水量分配方案制度、水资源规划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量调度制度D. 水量分配方案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量调度制度4.下列哪些情形的地区,不属于湘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P106 (C)A.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规定标准的B.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C.未按照规定时间淘汰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的D.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计划的5.下列哪些制度不属于《湘江管理条例》保护湘江饮用水安全的规定? P106、107 (B)A.划定水源保护区B.禁止在湘江水域上经营餐饮业C.规定排污许可证制度D.严格控制湘江流域排污口的设立三、多选题1.《湘江保护条例》规定的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包括(ABC) P103A.湘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制度B.用水效率控制制度C.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D.饮用水保护制度2.下列哪些制度属于《湘江保护条例》规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ABC)P106A.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B. 排污总量进行控制 C. 区域限批制度 D.水环境质量监测制度3.在湘江干流两岸各二十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ABCD)涉及重金属的项目。
《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文化名城:以“伟人故里、文明湘潭”为主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掘伟人文化、名人文化、湖湘文化等历史文化遗产,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促进教育均衡快速发展,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
宜居家园:在交通、通讯、电力、供热、燃气、水利和防震减灾等方面建立完备、高效、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有效处理生产、生活污染物,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保障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2)产业结构合理,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产业发展高端化,与长沙、株洲共同成为湖南的核心增长极。
(3)形成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内外平衡、经济社会同步、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格局,成为具有国际品质的生态型、现代化宜居城市、“两型”产业主导的工业强市、以湖湘文化与红色文化旅游为主体的文化旅游名城。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和指导思想
为适应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和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形势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湘潭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指导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依据国务院、建设部文件精神,编制《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
第11条 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分项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1)保持国民经济较快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增强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局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湘潭城市建设成为湖南省内经济强市和长株潭地区重要核心城市之一。
(2)至2010年,GDP总量为768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2.56万元,“两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城镇化率达到53%左右,单位GDP能耗为1.67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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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第一章总则一、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目的1.为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服务,提高湖南省的区域整体竞争力以及协调和促进三市城市发展。
2.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该地区有序发展和资源整合,为建立生态化、网络状城市群提供总体蓝图。
3.为各类建设项目投资提供空间依据和项目库,并强调实用性。
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主要任务1.以树立区域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区域和城市的双向角度,以目标和问题为双重导向,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建设,形成高度的经济、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态势;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保护并合理利用自然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协调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区域整体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走文明发展道路。
2.主要出发点是提高城市群区域的国际国内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推进城市群的共同发展,切实保障区域内各城市、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发展能力。
3.借鉴国内外城市群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探求在新时期、新需求下形成的解决地区空间发展的新问题和新途径。
并且从国际城市群比较到国内经济区的分析,努力以整体的观念审视长株潭的发展,为制定区域发展政策和法规条例提供一个实施平台。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它是指导三市总规的上位宏观空间规划,对下一层次的各级各类规划起到指导作用。
三、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三市市域,面积为2.8万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长株潭三市城市群核心地区(以下简称核心区或规划区),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2893平方公里,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区和湘潭县域涟水—湘江以北的用地范围)670平方公里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含易俗河镇域、河口镇域、梅林桥镇域)约200平方公里,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536.7平方公里(即株洲市辖四区:天元区、芦凇区、荷塘区、石峰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含渌口镇、雷打石镇、南阳桥乡、白关镇)约200平方公里,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
核心区是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是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生态保育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重要区域,也是本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2004—2020年,近期:2004—2010年,远期:2011—2020年,同时提出远景发展框架:2021—2050年。
五、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现实与目标”、“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这四对错综复杂的关系,构成本次规划的指导原则:1.各司其职,正确把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既要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对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有效控制。
既要充分利用传统的自下而上、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惯性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增长,保持区域经济活力,同时又要适应未来发展转变的要求,针对战略性地区和战略资源的配置,构建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发展调控模式。
2.顺应规律,正确把握“现实与目标”的关系。
立足现实与目标之间的差距,效率与公平兼顾,在大力推进发展地区的提升,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同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倾斜扶持待发展地区发展,促进和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均衡布局;基于对区域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和战略目标的确立,把握区域发展节奏和时序,在保持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活力的前提下,既要防止冒进,又要敢于抓住历史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模式,在更高层次谋求更大的发展。
3.统筹兼顾,正确把握“长远与近期”的关系。
在保障区域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整体利益前提下,为不同的投资主体和各级行政主体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在保证区域长远利益和生态环境“底线”的前提下,要为近期的开发建设保持足够的弹性空间。
4.合理统筹,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主要是在保障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城市型区域与乡村型区域”、“长株潭核心地区与外围区域”的关系。
两类区域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对前者强调刚性规划和建设性开发,对后者强调区域宏观指导和保护性开发。
同时也要分类指导,正确把握“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发展中地区”、“敏感地区与一般地区”的关系。
努力为发达地区提供资源增量,重点解决快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资源增量不足、生态环境恶化和缺乏协调问题;为待发展地区提供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政策扶持,创造发展机遇。
对敏感地区(生态敏感地区、战略性地区和战略性资源、现实和潜在的冲突区)突出政府的控制与协调作用,对一般地区突出引导,放手发展。
六、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构筑以区域产业布局为动力,核心区城市功能空间为主体,外围生态系统为基础,交通运输和环境基础设施系统为支撑,并能够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实现的空间格局;提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措施与政策建议。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指定主管部门承担,负责协调和构建各级各类规划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的有机体系,发挥规划对市场主体的引导作用和政府行为的规范约束作用。
省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旅游、文化、文物、宗教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审定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各类专业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三市总规及其他专项规划的上位宏观空间规划,对三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和城市发展承担指导作用,三市原城市总体规划有与之不符的地方,确需进行局部修改时,分别由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七、长株潭区域发展的核心功能定位——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1.国家战略层面的目标定位通过长株潭产业集群化,推动经济一体化,支持湖南省发挥后发优势,实施反梯度战略,统筹区域发展,提高湖南省在国内省份中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整体实力。
努力发展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综合优势和强大竞争力的主要城市密集区之一,成为辐射与服务中南地区的经济引擎之一,能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竞争和直接对外开放的区域。
2.省域战略层面的目标定位通过三市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群在湖南省的非均衡极化发展、跨越式发展。
努力发展成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并带动湖南省全面实现小康,对全省发挥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区域。
成为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化、生态型的网状城市群。
成为湖南省城镇化战略的优先目标和重点实施区域。
成为湖南省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洼地和高新技术的孵化地。
八、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发展目标1.形成长株潭三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和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存共生、要素市场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的高效率、高品质的多中心型城市群地区。
2.形成以长株潭三市城区为增长核、以三市间的快速交通设施(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为纽带的核心区组团,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发展轴向周边地区放射的城镇网络群体。
3.发展成为经济繁荣、能提高吸纳就业能力和有良好的人居环境,污染得到综合治理、人地关系协调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型城市地区。
4.发展成为在华中经济圈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在国内具有很强竞争力的组群式的特大型城市化地域之一。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规划范围内202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700—750万人之间。
根据高方案指标预测,核心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规划近期2010年达到3757亿元以上,GDP 增长速度达到13%以上;到2020年增长为4542.81亿元以上,GDP增长速度为7.8%以上,三次产业比例到近期2010年为9:50:41,2020年为5:45:50;三次产业具体指标到近期2010年一产为198.39亿元,二产为1102.19亿元,三产为903.79亿元;到远期2020年一产为227.14亿元,二产为2044.26亿元,三产为2271.4亿元。
人均GDP规划到近期2010年为4万元人民币以上,到2020年达到6万元人民币以上。
九、区域城镇发展的空间组织保持和加强以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及湘江生态经济带为主轴线的突出地位,继续促进这条轴线的集聚和辐射作用,以这条轴线为核心和纽带促进三市经济的一体化;积极打造两条次轴线(即以319国道、320国道和上瑞高速公路为轴带),作为次级密集发展轴带和主轴线的补充,规划期内较大幅度地推动沿线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促进区域城镇的协调发展和城镇等级结构的改善;同时,以两条辅轴(即湘乡---韶山公路和106国道)为纽带,联系和辐射广大的三市市域地区。
最终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和中心结点的放射状城镇布局,以三纵两横(即一主两次两辅)的“冉字型结构”支撑起整个区域的城镇发展空间。
十、区域城镇发展的等级结构规划长株潭地区城镇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组群(属于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区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级结构。
1.第一级—省域中心城市组群即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是一个由长、株、潭三市城区和若干紧密关联的周边组团构成的多核组团式中心城市,共同承担省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含长沙县城区、望城县城区、湘潭县城区和株洲县城区和若干小城镇)。
2.第二级—区域次中心城市,共8个一是包括韶山城区、浏阳城区、宁乡城区玉潭镇(即宁乡县城)、醴陵城区、湘乡城区、攸州城区(原攸县县城),是本地区省域中心城市以外、具有县和县级别以上地域范围意义的区域性次级中心城市,共6个。
二是包括茶陵县县城(城关镇)、炎陵县县城(霞阳镇)等县域中心城市,共2个。
3.第三级—重点城镇,共48个一是包括具有省级影响的重点城镇17个。
二是包括具有地级市市域影响的重点城镇31个。
4.第四级—一般建制镇,85个在现有基础上通过行政区划的适当调整,进行撤乡并镇合并而成85个一般建制镇(对三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制镇略有调整)。
十一、实施区域城乡统筹的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2005年区域城镇化水平约为45%,2010年约为57%,2020年为60--62%,考虑暂住流动人口因素,高限设定在65--75%。
远景城市化发展水平达到85%左右。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制定城乡统筹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必须贯彻如下原则:把加快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和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推进工业化。
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将人口流动与城乡建设相互结合,形成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点。
将农村要素流动和农业发展有机结合,繁荣农村经济。
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形成有利于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十二、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控制指标1.人口发展规模控制tc "12.用地发展规模控制tc "2十二、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规划确定为:“以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背景,以长株潭北、西南、东南三个功能区为主次核心,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为绿心,突出长株潭北核(长沙)的核心地位,城市中心组团、片区组团和小城镇发育相对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发达,各类空间协调发展,区域整体功能互补契合,生态循环良好的特征型、网络型的城市化地域,概括为‘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