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量化分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量化分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通过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单位。
二、食品安全等级划分1. 食品安全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和历史安全记录等因素综合评定。
2. 食品安全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最高等级,C级为最低等级。
三、等级评定标准1. A级:连续三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监督检查结果优秀,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2. B级:一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监督检查结果良好,食品安全管理有序。
3. C级: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或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缺陷。
四、等级评定程序1.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提交食品安全自评报告。
2. 由专业食品安全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和风险分析。
3. 结合自评报告和评估结果,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定。
五、等级动态管理1. 食品安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根据最新评定结果调整。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通过改进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等级。
3. 对于连续两年评为C级的单位,将采取限制或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措施。
六、信息公示1. 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安全等级。
七、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卫生条件、产品质量等。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卫生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按照《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在我校食堂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一、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通过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引导学校增加对食堂硬件投入、卫生条件改造、规范化制度的建设和建立自律、诚信的服务机制,促进学校食堂卫生面貌的改观,提高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整体水平。
同时也使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将最终结果的检查向生产环境、原料来源、加工过程的全程监管的转变,由单纯监管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转变,提高卫生监督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原则(一)依法原则依据《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科学、规范地实施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二)量化评价、分级管理的原则要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的可能性及对学生、教职员工的健康危害程度,对每一监督项目量化评价,确定学校食堂风险分级和学校食堂卫生信誉度分级,据此确定卫生监督所采取的类别和频率。
(三)全程、动态监督的原则将卫生许可审查与经常性卫生监督有机结合,共同决定学校食堂的风险级别、信誉度级别及监督的频率。
(四)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评定过程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邀请教育行政部门参加,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学生及职工享有对学校食堂卫生状况的知情权,合理的做出消费选择。
学校应公开卫生管理制度,便于消费者进行社会监督,从而推动和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
二、量化分级管理指标1. 食品生产环节(1)原料采购: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生产过程:制定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
(3)产品检验:对成品进行出厂检验,保证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流通环节(1)进货查验: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储存运输:按照食品储存运输要求,保证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
(3)销售环节: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3. 餐饮服务环节(1)原料采购:参照食品生产环节的原料采购要求执行。
(2)加工制作:制定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3)餐饮具消毒:定期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餐饮具卫生。
三、量化分级评定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本规定,开展自我评定。
2. 自我评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级为最低等级。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四、激励机制1. 对评定为A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
2. 对评定为B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鼓励其提高管理水平,提升食品安全等级。
3. 对评定为C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加强监管。
4. 对评定为D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五、监督管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2.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3. 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动态调整评定等级。
4.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
食堂管理制度量化分级
一、总则为保障食堂食品安全,提高食堂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国家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对食堂管理制度进行量化分级。
二、量化分级标准1. 食品安全量化分级(1)食品安全管理: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2)食品安全量化指标:A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B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低于0.5%;C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一定问题,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在0.5%至1%之间;D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超过1%。
2. 食堂卫生量化分级(1)食堂卫生管理: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2)食堂卫生量化指标:A级:食堂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无蚊蝇孳生地;B级:食堂卫生状况一般,有少量卫生死角,蚊蝇孳生地较少;C级:食堂卫生状况较差,有较多卫生死角,蚊蝇孳生地较多;D级:食堂卫生状况极差,卫生死角多,蚊蝇孳生地严重。
3. 食堂服务量化分级(1)食堂服务质量: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2)食堂服务质量量化指标:A级:食堂服务态度热情,服务质量高,师生员工满意度达到95%以上;B级:食堂服务态度较好,服务质量较高,师生员工满意度在90%至95%之间;C级:食堂服务态度一般,服务质量一般,师生员工满意度在80%至90%之间;D级:食堂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师生员工满意度低于80%。
三、管理制度实施1. 食堂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量化指标达到要求。
2. 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3. 食堂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学校将定期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对量化分级结果进行公示。
5. 对量化分级不合格的食堂,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降低补贴、暂停经营等。
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学生统一订餐的管理,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学校食堂及学生供餐情况。
第四条学校应按照满足学生用餐需求设立食堂,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HACCP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和厨房建设透明化。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逐步推行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
第六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的社会监督。
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___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包括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场所,具备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
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和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统称为学校食堂。
规模较小,没有就餐场所的简易食堂称为伙房。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伙房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四条学校食堂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学生统一订餐的管理。
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的考核,并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日常管理。
按照规定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学校食堂及学生供餐情况。
第五条食堂建设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有清真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食堂安全管理学校应根据学生用餐需求设立食堂,并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控制食品安全经济而有效的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精选3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为,发挥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自身管理水平,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就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检工作制定本制度:一、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制度,指定工作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负责自检工作。
该人员须经相关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检测人员负责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操作前应对快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试剂)完好,符合检测条件;同时,仔细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执行其中的规定和要求,保证自检结果的可靠性。
三、检测人员在对食品及其原料进行检测前,应先对待检样品进行初步感官检查,判断是否新鲜,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予以初步筛眩四、检测人员应随机抽取样品,保证待检样品的代表性。
发现抽检样品不合格时,应进行复检,如复检仍为不合格,通知食堂主管领导,停止使用该批次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积极查找原因;必要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
五、各学校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的项目和频次。
如农药残留的测定应尽可能每天测定,粮油、调味品等应按进货批次进行检测。
六、对于日常卫生管理中的一些动态指标,如餐具洁净度、紫外线照度、消毒液余氯浓度等,应结合日常的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检测工作;七、中高考等重大考试活动期间,应增加检测频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八、检测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记录表》,并定期整理、归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篇2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学生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量化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量化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 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巡查、监督和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1. 学校食堂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包括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设施设备。
2. 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3. 学校食堂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清洗、消毒,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条食品采购与验收1.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遵循“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
4. 食堂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并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5. 食堂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食堂应根据食品种类和特点,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存放有序、分类明确。
2. 食堂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3. 食堂应加强对食品运输的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4. 食堂应按照要求对食品进行冷藏、冷冻等特殊处理,确保食品质量。
第六条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2. 食堂应加强对食品加工工具的管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学校食堂卫生分级管理
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工作 原则
按卫生部公布的《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 作规范》进行监督;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生产经营行 为,应依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按《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进行行政 处罚; 按照附表中相应的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 评分表进行评分,做出审查结论。
审查结论的判定
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监督频率表
一类 食品卫生 监督类别 信誉度 分级 A 简化监督 2次/年 二类
2 次 /年
B
常规监督
6 次 /年
4 次 /年
C
强化监督
10次/年
6 次 /年
学校食堂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内 容
卫生管理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10分) 制度:按照学校食堂的部位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与卫生岗位责 任制形成食品卫生保障系统。卫生管理制度示例如下: 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8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2冷菜间卫生管理制度; 9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3初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 10卫生除害管理制度; 4烹调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 11卫生检查制度; 5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6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13档案管理制度; 7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14奖惩制度 。
厕所为水冲式或外设 (5分) 其门口与食品加工间不直接相通 (5分) 设有洗手设施 (5分)
废弃物存放 (7分) 各场所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2分) 按有关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5分) 加工用水 ※ 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二次供水有完善的水源卫生防护设施 (具有水质检测报告)
餐饮业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原则
全程监督的原则 量化评价,分级管理的原则 动态监督的原则 公开透明的原则 卫生安全的原则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二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食堂是指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饮食服务的场所,包括学校自营食堂、合作食堂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是指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食品采购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严禁采购过期、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食品仓储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禁止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存放在一起。
食品仓储区域应设有专门的温度控制设备,并定期进行卫生保洁消毒。
第七条食品加工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加工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食品销售应设立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并定期对所售食品进行检测。
不得销售未经检测合格的食品,食品标签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食品信息。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巡检制度,定期对食堂各个环节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巡检记录应保存备查。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涵盖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确保能够及时有效进行食品召回和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的进货、销售、使用等情况,以备查阅和监管。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接受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和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食品样品。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应主动报告监管部门,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广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广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我局制定了《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一、适用范围凡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食堂,均应纳入量化分级管理范围。
持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除外。
二、等级划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行等级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A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良好)、B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中等)和C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一般)。
三、等级评定期限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含原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满6个月、接受日常检查1次以上,进行首次等级评定。
等级评定一年1次,也可以根据具体监督检查频次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1次。
四、等级评定依据等级评定以许可审查核查结论和日常检查结论为依据。
许可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附件一)核查结论判定为“符合”和“基本符合”;日常检查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执行,《日常检查记录表》(附件二)检查结论判定为“好、中、差”。
(具体见附表)五、等级评定标准1.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好”的,评为A级;2.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中”的,及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基本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中”或“好”的,评为B 级;3.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符合”或“基本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差”的,评为C级。
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一、前言学校食堂作为师生就餐的重要场所,其食品安全与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健康。
2. 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促进食堂持续改进,提升食堂服务质量。
3. 增强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堂员工操作技能。
三、制度原则1. 依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
2. 科学原则:运用科学方法,对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
3. 透明原则:公开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结果,接受师生监督,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
四、制度内容1. 食堂量化分级管理(1)食堂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规范、基本合格、不合格。
(2)根据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状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3)食堂量化分级结果每学期评定一次,结果公开。
2. 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1)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2)食堂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清洁。
(3)食堂应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操作规范。
(4)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与卫生意识。
3. 食堂监督与考核(1)学校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食堂进行日常监督与考核。
(2)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食堂负责人。
(3)对食堂量化分级结果进行考核,对优秀食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食堂进行整改和通报批评。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学校所有教育教学场所、生活设施及师生活动区域。
三、组织领导1. 学校成立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班级要明确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具体责任人。
四、管理制度1. 学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优秀)、二级(良好)、三级(合格)、四级(不合格)。
2. 量化分级管理依据以下指标:(1)卫生设施设备:学校卫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环境卫生:学校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垃圾及时清运。
(3)传染病防控: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到位,无传染病爆发。
(4)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健康教育: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卫生意识。
(6)师生健康:师生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3. 学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评定程序1. 学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自查。
2. 学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对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评定意见。
3. 学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将评定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
4. 学校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六、奖惩措施1. 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一级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二级的学校,给予表扬。
3. 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三级及以下等级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
4. 对整改不到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
精选课件
8
第三条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 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精选课件
9
第八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 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 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 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总则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管理与监督 附则
精选课件
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 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 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 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精选课件
19
第二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一)对不符合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 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单位,发放 卫生许可证的;
(二)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达到卫生许可 证发放条件要求,而未向所在地教育行 政部门通报的;
精选课件
13
(三)未按规定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 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 达到要求的;
(四)未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请求, 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对主管领 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 卫生相关知识培训的;
精选课件
7பைடு நூலகம்
四、《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 任追究暂行规定》
行政责任追究:是指除对违反法律、法规及 规章的相关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对 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追究的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 职、开除公职等(《福建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 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量化分级标准1. 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 级为最低等级。
2. 量化分级标准包括: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食品运输与配送、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七个方面。
3. 各方面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评定程序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我评定,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评定结果。
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等级。
3. 评定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等级运用1.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定等级,悬挂相应的食品安全等级标识。
2. A级单位可享受政策扶持、优先推荐等优惠措施;D级单位应接受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按照规定开展自我评定、弄虚作假、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定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六、培训与宣传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标准(注:本文仅为示例,实际内容以相关部门发布为准。
)四、等级运用1.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定等级,悬挂相应的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标识应置于餐厅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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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按照《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在我校食堂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一、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
通过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引导学校增加对食堂硬件投入、卫生条件改造、规范化制度的建设和建立自律、诚信的服务机制,促进学校食堂卫生面貌的改观,提高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整体水平。
同时也使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将最终结果的检查向生产环境、原料来源、加工过程的全程监管的转变,由单纯监管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转变,提高卫生监督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依法原则
依据《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科学、规范地实施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二)量化评价、分级管理的原则
要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的可能性及对学生、教职员工的健康危害程度,对每一监督项目量化评价,确定学校食堂风险分级和学校食堂卫生信誉度分级,据此确定卫生监督所采取的类别和频率。
(三)全程、动态监督的原则
将卫生许可审查与经常性卫生监督有机结合,共同决定学校食堂的风险级别、信誉度级别及监督的频率。
(四)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
评定过程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邀请教育行政部门参加,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学生及职工享有对学校食堂卫生状况的知情权,合理的做出消费选择。
学校应公开卫生管理制度,便于消费者进行社会监督,从而推动和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
三、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内容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对取得卫生许可的学校食堂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分,根据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
风险性分级分为良好、一般和差;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通过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确定食品卫生监督的频率。
(二)方法
1、卫生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
2、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除对卫生许可审查项目仍需进行量化评分外,按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规定的规范及程序进行,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实际卫生状况、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等,利用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审查量化评分,做出良好、一般、差的审查结论;属合理缺少的项目应进行标化,计算标准分。
如发现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应依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按《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审查结论的判定依据
根据卫生许可审查量化得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得分,分别做出良好、一般、差的审查结论。
得分为总分的85% 以上者,评为良好;
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
得分低于总分的60%者,评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