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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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与犯罪读后感

刑罚与犯罪读后感

刑罚与犯罪读后感《刑罚与犯罪读后感》在阅读关于刑罚与犯罪的相关内容后,真的是感慨颇多。

读到关于犯罪的定义和各种犯罪类型的时候,我感觉十分复杂。

原来犯罪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暴力犯罪到经济犯罪,形形色色。

这让我想起了曾经在新闻上看到的一些盗窃案例,那些小偷以为自己偷的只是一点钱财,可能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但实际上他们的行为已然触犯了法律,这就是对犯罪行为理解的片面性。

特别触动我的是刑罚的目的与意义这部分内容。

作者提到刑罚不仅是对犯罪者的惩罚,也是一种教育和预防措施。

我觉得作者想表达的是,通过刑罚可以让犯罪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对社会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

例如那些因为贪污受贿而被判处刑罚的官员,他们的牢狱之灾不仅是对自身错误的代价付出,也让其他为官者看到了贪污行为必然面临的严重后果,从而不敢轻易触犯法律。

不过,阅读过程中我也有疑惑的地方。

对于一些轻微犯罪,在量刑的时候如何确保既能体现刑罚的威严,又能够给予犯罪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呢?比如一些青少年因为一时冲动犯下的小错,如果给予过于严厉的刑罚可能会影响他们一辈子,但要是处罚太轻又怕不能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后来我明白了,这中间需要一个平衡,要综合考虑犯罪者的年龄、犯罪动机、犯罪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这也让我看到了法律在制定和执行刑罚方面的审慎态度。

对了还想说,刑罚和犯罪的研究其实是不断发展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新的犯罪形式不断涌现,就像网络犯罪。

以前没有互联网的时候这种犯罪是不存在的,现在却成为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对于网络犯罪的刑罚制定也在与时俱进,这表明整个法律体系需要不断适应社会的变革。

这对我的启发就是,我们也要不断学习,去理解新的法律内涵,不能用陈旧的眼光看待犯罪和刑罚。

通过这次阅读,我对刑罚与犯罪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意识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性。

刑罚与犯罪读后感

刑罚与犯罪读后感

刑罚与犯罪读后感《刑罚与犯罪读后感》读完关于刑罚与犯罪的相关书籍,内心有诸多感触。

读到关于犯罪原因的部分,我感觉犯罪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

在社会中,有许多不同的因素可能促使一个人走向犯罪的道路。

比如说,一些人因为贫穷的生活环境,缺乏正常的教育和经济来源从而走上盗窃等犯罪途径。

就像我有次看到一个新闻里的例子,一个年轻人幼时家庭贫困,父母双亡,在社会流浪的过程中为了满足温饱开始偷东西,这让我很深刻地意识到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多么大。

而对于刑罚部分,特别触动我的是刑罚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犯罪者。

我之前天真地认为刑罚就是为了让犯错误的人受到痛苦的代价,但后来我明白了,刑罚还有预防和矫正等功能。

比如对于一些青少年犯罪,更多的是采取教育、感化的矫正方式。

这让我想起我认识的一个犯了轻罪的少年,他在接受了相应的社区服务和心理辅导后重新融入社会,开启了新的人生,要是按照单纯的严厉惩罚来对待他,可能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同时我觉得作者想表达的是刑罚与犯罪之间应该有一个微妙的平衡关系。

如果刑罚过轻,可能无法起到威慑犯罪的作用,犯罪就会更加猖獗。

相反,如果刑罚过重,又有违人道主义,也可能造成误判后无法挽回的损失。

例如,历史上有些时期对于微不足道的罪行也处以极刑,但社会治安并没有很好的改善,反而引起民众更多的不满。

对于一些复杂的犯罪类型和难以界定的刑罚概念,我还是有些疑惑的。

比如说关于经济犯罪里一些新兴的网络诈骗手段,它的定罪和监管体系还不是很完善,这方面我还需要更多的知识去理解。

不过总体而言,关于刑罚与犯罪这个话题的阅读让我在看待社会现象时有更深入的思考。

未来在生活里看待一些违法犯罪的情况时,我想我会更加理性,也对司法体系关于制定合理刑罚的难处有了更多的体谅,希望我们的社会能不断探索这片领域,将刑罚与犯罪的平衡处理得更好,从而让社会能更加和谐稳定地发展。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以前,我对犯罪和刑罚的理解就像一团乱麻,只知道大概就是犯了错就得受罚,简单粗暴得很。

可这本书就像一把锋利的梳子,把这团乱麻梳理得井井有条。

贝卡里亚那家伙,感觉就像是个超级智慧的长者,在你耳边耐心地给你讲道理。

他说刑罚的目的不是为了单纯地报复犯罪者,这可有点颠覆我之前的想法呢。

我原来想着,你犯了罪,就得加倍奉还,以牙还牙嘛。

但他指出,刑罚的目的应该是预防犯罪,不管是对犯罪者本人的特殊预防,还是对社会大众的一般预防。

这就好比,你在马路上设置一个红绿灯,不是为了惩罚那些闯红灯的人,而是为了让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事故的发生。

书中对死刑的论述也特别有意思。

他就像个犀利的辩论选手,对死刑提出了好多质疑。

他说死刑并不一定能起到更好的威慑作用,就像有时候,人们害怕坐牢的时间长,怕失去自由,反而比怕死更甚。

而且一旦死刑错判,那可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这就像你在玩一个不能重来的游戏,一旦点错了按钮,那就彻底Game Over了。

这让我对死刑这个一直觉得很“理所当然”的刑罚有了新的思考角度。

在论述犯罪的时候,贝卡里亚强调了法律的明确性。

他的意思大概就是,你不能让大家猜来猜去这个事儿到底犯不犯法。

就好比捉迷藏,你得把规则说清楚,不能一会儿说这个角落能躲,一会儿又说不行。

如果法律模糊不清,那人们很可能在不经意间就犯了罪,这多冤啊。

整本书看下来,我感觉自己像是从一个对犯罪和刑罚只有本能反应的小迷糊,变成了一个稍微有点思想深度的小侦探。

我开始明白,犯罪和刑罚的关系可不是简单的因果报应,而是一个需要精心设计、权衡利弊的社会制度。

这就像搭建一个积木城堡,每一块积木(每一个法律条文、每一种刑罚方式)的位置都得放对,城堡才能既稳固又漂亮,也就是社会才能既公平又有序。

我想,这本书虽然写了这么久了,但里面的智慧就像一瓶老酒,越品越香,对我们现在看待犯罪和刑罚依旧有着超级重要的启发呢。

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犯罪与刑罚读后感最近读了一本关于犯罪与刑罚的书,这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心里也像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都有。

书里描述的那些犯罪案例,有的让人痛心疾首,有的让人匪夷所思。

比如说,有个盗窃犯,不为别的,就因为一时的贪念,偷走了别人辛苦积攒的救命钱。

这钱对于被偷的人来说,那可是关乎生死的希望啊!可这个盗窃犯,根本没去想自己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灾难。

还有个案例,是关于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两个人在街头因为一点小小的摩擦,居然就大打出手,其中一个人拿起家伙就把另一个人打得重伤。

这到底是多大的火气啊,就不能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吗?非得要动粗,最后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读着这些案例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些人到底是咋想的呢?难道他们就没有一点良知和理智吗?有时候,犯罪可能就是一瞬间的冲动,或者是长期积累的不良心态导致的。

但不管怎么说,犯罪就是犯罪,就得接受刑罚的制裁。

说起刑罚,这也是个让人深思的话题。

书里提到的各种刑罚方式,有的严厉,有的相对宽松。

但不管是哪种,目的都是为了让犯罪的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也给社会一个警示。

就拿坐牢来说吧,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失去自由的日子,每天面对的是狭小的空间和严格的管理。

想象一下,不能自由自在地出门,不能随意和家人朋友相聚,那种感觉得多难受啊!而且,在牢里还得接受改造,反思自己的罪行,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还有罚款,这看似简单,其实也不简单。

有些罪犯可能觉得,不就是罚点钱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他们没想过,这罚款可能是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而且罚款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收钱,更是要让他们明白,犯罪是有代价的。

最严重的刑罚当属死刑了。

这可是终结一个人生命的惩罚啊!每当想到这里,我心里就会一紧。

虽然说那些犯下重罪的人罪有应得,但生命的消逝总是让人感到沉重。

不过,刑罚也不是单纯的惩罚,它也有教育和改造的作用。

通过刑罚,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做人,回归社会,这才是最终的目的。

就像我之前提到的那个盗窃犯,如果在接受刑罚的过程中,他能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出狱后洗心革面,不再重蹈覆辙,那刑罚也就起到了它应有的作用。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犯罪与刑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这个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在《犯罪与刑罚》这本书中,作者列夫·托尔斯泰通过主人公罗斯托夫的遭遇,深刻地揭示了犯罪和刑罚之间的关系,引发了我对这个问题的深思。

首先,书中对犯罪的描写让我对罪犯的内心世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小说中,罗斯托夫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犯下了罪行,然而他内心深处却充满了悔恨和痛苦。

这让我明白了犯罪并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而是涉及到人的内心和情感。

罪犯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也有着自己的痛苦和挣扎,我们应该更多地去理解和关爱他们,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惩罚和排斥。

其次,书中对刑罚的探讨让我对惩罚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

在小说中,罗斯托夫被判处了刑罚,然而这并没有让他真正改变自己。

相反,他在狱中的遭遇让他更加执着于自己的原则和信念。

这让我明白了单纯的惩罚并不能解决问题,而是需要更多地去关注罪犯的内心世界,帮助他们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并进行改变。

刑罚应该是一种教育和帮助,而不是简单的报复和摧残。

最后,书中对人性的探讨让我对社会的未来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在小说中,作者通过罗斯托夫的遭遇,呼吁人们更多地去关注人的内心世界,理解和宽恕他人的过错。

只有通过理解和关爱,我们才能真正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价值。

而不是简单地通过惩罚和排斥来解决问题。

通过阅读《犯罪与刑罚》,我对犯罪和刑罚这个话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明白了犯罪并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而是涉及到人的内心和情感。

我们应该更多地去理解和关爱罪犯,帮助他们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并进行改变。

刑罚应该是一种教育和帮助,而不是简单的报复和摧残。

只有通过理解和关爱,我们才能真正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价值。

希望每个人都能从中得到启发,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读后感贝卡利亚就像是一个超级犀利的社会观察家,拿着放大镜在审视犯罪和刑罚这对“老冤家”。

以前我觉得犯罪和刑罚就是简单的“干坏事就受罚”这么个直白的事儿,但是读完这本书,我才发现这里面的水可深了去了。

先说说犯罪吧。

贝卡利亚让我明白犯罪可不是什么孤立的、突然冒出来的东西。

就像一棵坏树,它不是平白无故就长歪的,背后是有土壤、气候这些因素在捣鬼的。

社会环境要是乌烟瘴气的,贫穷、无知、不公平到处都是,那就像是给犯罪播下了种子。

这就好比一个地方到处都是垃圾,苍蝇蚊虫肯定就多起来了,犯罪就像是那些讨人厌的苍蝇。

然后就是刑罚了。

以前我想象中的刑罚就是越严厉越好,最好能把那些坏蛋吓得屁滚尿流,让他们再也不敢作恶。

可是贝卡利亚却像一盆冷水,直接浇灭了我这个幼稚的想法。

他说刑罚要是过于严厉,就像是一头失控的野兽,不仅会把罪犯咬得死死的,还可能误伤很多无辜的人。

比如说,要是偷个小面包就可能被砍手,那这对那些实在饿得没办法的穷人来说,是不是太残忍了呢?而且啊,过于严厉的刑罚还不一定能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那些罪犯可能会想,反正犯了这个罪也是死路一条,那不如破罐子破摔,再干一票大的。

这就像你要赶一头牛,要是拿根带刺的大棒使劲打它,它可能不但不听你的,还会发疯地乱撞呢。

贝卡利亚提出的刑罚应该具有及时性、确定性和必要性。

这就像是做菜放盐,要放得恰到好处。

及时性就是你犯错了就得赶紧受到惩罚,不能拖拖拉拉的。

要是一个小偷今天偷了东西,明年才被抓去判刑,那他在这中间可能还会偷好多回呢,因为他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快被抓到。

确定性就是让大家都知道,只要你犯了罪,就肯定会受到惩罚,就像太阳每天都会升起一样确定。

必要性就是刑罚的程度要和犯罪的危害相匹配,不能小罪大罚,也不能大罪小罚。

这本书还让我对死刑有了新的思考。

以前觉得死刑嘛,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就应该被处死,这是天经地义的。

可是贝卡利亚却让我犹豫了。

他指出死刑有很多弊端,它一旦执行就不可挽回。

犯罪与刑罚 刑讯 读后感

犯罪与刑罚 刑讯 读后感

犯罪与刑罚刑讯读后感《〈犯罪与刑罚刑讯〉读后感》
读《犯罪与刑罚》中关于刑讯的部分,真是让我感触颇深。

读到关于刑讯这种古老的审讯手段的阐述时,我感觉十分震惊。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刑讯居然被认为是一种获取真相的合法途径。

比如书中提到的那些酷烈的刑讯方式,夹手指、用皮鞭抽打等等,想象那些受刑者在难以忍受的痛苦下被迫认罪,这让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些古装电视剧里的场景。

虽然电视剧可能会有夸张的成分,但当和书中的理论性描述联系起来的时候,就对刑讯的残酷性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

特别触动我的是想到那些被冤枉的人,他们明明无罪,却在刑讯下屈打成招。

这是一种多么不公正的现象啊。

无辜的人被迫背负莫须有的罪名,而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

我想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对这种不合理、不人道的刑讯行为的批判,以及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最初我并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一种明显弊端重重的手段会被沿用那么久。

后来我明白了,在当时缺乏科学的侦查技术、证据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审讯者只能寄希望于从嫌疑人的口中获取真相。

但是这种依赖往往建立在对人权的践踏之上。

从这之中我也认识到现代司法体系中证据的重要性,要有足够多客观、科学的证据才能定一个人的罪或者宣告其无罪,绝
不能靠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

这给我很大的启发,无论是在看待社会上一些司法案件,还是在未来如果有机会接触与司法、与道德评判相关的事务时,都一定要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尊重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绝不能重蹈刑讯这种违背人性的覆辙。

同时也让我认识到社会一直在朝着更加文明、更加尊重人权的方向发展,这是人类不断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论犯罪与刑罚懒惰者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懒惰者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懒惰者观后感咱先说这书里的观点,就像一把手术刀,把犯罪和刑罚那点事儿剖析得清清楚楚。

以前我觉得犯罪就像一个大染缸里的黑墨汁,模模糊糊的,刑罚呢,就像是随便抓来的一块抹布,想怎么擦就怎么擦。

但是这本书告诉我,可不能这么乱来。

对于犯罪,它不是简单地说谁干了坏事就完事儿了。

书里强调要把犯罪的本质、动机还有各种相关的因素都得搞明白。

这就好比抓小偷,不能光看到他手里拿着赃物就定罪,还得知道他为啥去偷,是真的穷得揭不开锅了,还是单纯的贪婪。

这可让我这个平时懒得思考深层次原因的人开了窍,原来犯罪背后的故事这么复杂,就像一个洋葱,得一层一层地剥。

再说到刑罚,我原本想当然地认为刑罚越重就越能吓唬住那些想犯罪的人,毕竟我这个“懒惰者”习惯了简单粗暴的逻辑嘛。

可是书里告诉我,刑罚要是不合理,就像乱吃药一样,不仅治不好病,还可能把人整死。

要是刑罚过重,那对犯罪者不公平,而且可能让社会变得更加冷酷。

要是太轻呢,又起不到威慑的作用。

这就好比给小孩定规矩,打得太重了,小孩可能就皮了或者恨你了;打得太轻了,小孩根本就不当回事儿。

我读着读着就在想,这作者可真是个较真儿的人,一点也不像我这么懒。

他非得把那些隐藏在犯罪和刑罚背后的正义、人权这些高大上的东西给揪出来,让大家都能看到。

这就像在一个满是灰尘的房间里,他把窗帘拉开,阳光一照,所有的灰尘都现形了。

从“懒惰者”的角度看,这本书也有个小“坏处”,就是让我这个懒得动脑子的人不得不跟着作者的思路走,去思考那些以前从来没考虑过的东西。

不过呢,这也是个大好处,因为它让我意识到,在对待犯罪和刑罚这么严肃的事情上,可不能再偷懒了。

就像建房子,要是基础都没打好,光想着怎么在上面涂涂抹抹好看,那房子迟早得塌。

这本书就是在给我们重新打关于犯罪和刑罚认知的基础,让我们用更合理、更人性化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儿。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让我这个“懒惰者”也开始想好好思考大事的好书。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论犯罪与刑罚》是一本有关刑罚哲学的经典著作。

我最近读了这本书,并从中收获了不少启示。

在此,我想分享自己的感受和思考。

首先,书中对于“刑罚的正当性”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以往人们通常认为,犯罪分子需要受到惩罚,以满足公众对于正义的要求。

但是,本书作者贝克莱却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

他认为刑罚的正当性应该是由被惩罚者的自由意志来决定的,而不是由罪恶行为本身所决定。

这一观点颠覆了以往人们对于刑罚的传统认知,进一步深化了刑罚哲学的研究。

其次,书中提到了一项很有意义的观点,即刑罚并非只是要隔离罪犯,更关键的是要让他们改过自新。

这一观点在当今社会尤为重要,因为我们常常在媒体上看到有关“假释被拒”、“累犯上瘾”的新闻,这些都反映了当今社会对于刑罚的失败。

刑罚应该是让罪犯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并帮助他们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刑罚的目的。

此外,书中还探讨了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罚款、社区服务和缓刑等方式都是可以被运用的,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刑罚只有监禁这一个选项。

关于刑罚的适用条件,本书也提出了一些有启示性的观点。

首先,刑罚应该基于“犯罪的后果”,而不是基于犯罪本身的严重程度。

其次,应当依据犯罪者的个体特征来进行评估,而非一刀切地适用同样的刑罚方式。

这些观点都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方式,让我们不仅要看到犯罪行为本身所带来的后果,更要全面地考虑被惩罚者的人性因素。

读完这本书,我对于刑罚的认知得到了很大的更新和提升。

我认为我们应该更深入地研究刑罚哲学,并且将这些理论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

刑罚不仅仅是要惩罚罪犯,更重要的是要从根源上解决社会问题,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对于人性的看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切实有效地防止犯罪的发生,为社会稳定和进步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精选9篇)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精选9篇)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精选9篇)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篇1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了《论犯罪与刑罚》,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却吐露着经典。

本书有47个章节,每个章节用短小的篇幅,精炼的语言,从刑法的起源,效力的来源,犯罪的分类,刑法的目的,行刑方式,预防犯罪等,阐述着犯罪和刑法的方方面面。

阐述的过程中,涉及数学,物理学,天文学的比喻,使文章更为生动形象,也增添了阅读的乐趣。

在体现作者是一个博学之才的同时,启迪着人们思考。

首先,关于死刑。

死刑是不被推崇的。

在第28章《论死刑》里面,作者明确的说道“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场国家同共鸣的战争,因为,它认为消灭这个公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作者认为,把处死一个公民看作是必要的只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某人在被剥夺自由之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会在既定的政府体制中引起危险的动乱。

再者,当一个国家正在恢复自由的时候,当一个国家的自由已经消失或者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时候,这时混乱取代了法律,因而处死某些公民就变得必要了。

第二个理由是,处死一个公民是预防他人犯罪的根本的和唯一的防范手段,此时实行据以被视为正义和必要刑法的理由。

卢梭和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他们认为社会契约的前提是公民交出自己所有的权利建立政府。

而在作者看来,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扰地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

为了切身利益而牺牲的这一份份自由总和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的君权。

君主就是这一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

我顺着这样理解,国家就好像是一家保险公司,公民把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利益让渡给国家以保障自己所拥有的其他部分的利益,自己让渡出去的利益是有限的,国家应该保障自己所拥有的剩余部分的利益,此时的剩余部分既包含让渡时的也包含让渡后新产生的利益,即只要是未让渡给国家的利益,都是国家应该保障的利益。

也就是一种以牺牲自己有限的利益保障自己享受无限的利益的方式。

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以前我对犯罪和刑罚的概念就很模糊,感觉犯罪就是干坏事,刑罚就是惩罚那些干坏事的人。

但是贝卡利亚就像一个特别细心的老师,一点一点地给我掰开了揉碎了讲这里面的门道。

他说啊,刑罚的目的可不是单纯为了报复罪犯,这一点可太颠覆我的想法了。

我以前就觉得,你偷东西,那我就把你关起来,让你也不好受,这就是一种报复。

但是贝卡利亚告诉我,刑罚应该是预防犯罪,不管是对犯罪的人进行改造,让他以后不敢再犯,还是对那些还没犯罪但是有想法的人起到威慑作用。

这就好比在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小偷被抓后不是被暴打一顿就了事,而是通过一种合理的惩罚,让村里其他人看到,哇,偷东西会受到这么严重而且合理的处罚,那他们就不敢轻易去偷了。

书里还谈到了罪刑法定这个概念。

这就像是一场游戏得有明确的规则一样,什么样的犯罪对应什么样的刑罚,得明明白白写出来。

不能今天这个当官的心情不好,就给一个小错判个重刑;明天那个罪犯有关系,就轻轻放过。

这是不公平的,就像玩牌的时候,有人突然改规则,那这牌还怎么玩啊?大家肯定都不服气。

而且贝卡利亚反对严刑峻法。

他觉得刑罚太重不一定能减少犯罪,反而可能会让罪犯破罐子破摔。

这就好比你教育小孩子,他犯了一点小错,你就往死里打他,那孩子可能心里就想,反正我都被打得这么惨了,那就继续犯错吧。

所以刑罚得适度,要符合犯罪的严重程度。

在谈到死刑的时候,我更是被他的观点惊到了。

他对死刑是持谨慎态度的。

他说死刑并不能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起到很强的威慑作用。

很多时候,人们犯罪的时候都不会想到自己会不会被判处死刑,都是一时冲动或者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而且死刑一旦执行就不可挽回了,如果错判了,那可就是天大的悲剧。

这就像你在射箭,一箭射出去就收不回来了,万一射错了目标呢?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像是在一个智慧老人的引领下,在犯罪和刑罚这个迷宫里探索。

他用很理性、很深刻的思考让我看到了这个领域的复杂性。

以前我可能只是站在一个吃瓜群众的角度看犯罪和刑罚,现在我感觉自己好像也能说上几句有深度的话了。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以前,我对犯罪和刑罚的理解那叫一个简单粗暴。

犯罪嘛,就是干坏事,刑罚就是让干坏事的人吃苦头。

可这本书一翻开,就像是有人在我耳边说:“你想得太浅啦!”先说这犯罪吧。

书里可不是简单地给犯罪下个定义就完事儿,而是深入探讨了犯罪的根源。

原来,犯罪不只是某些人的一时冲动或者道德败坏,背后可能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

这就好比一棵树上长了个坏果子,你不能光怪果子本身,还得看看这树的土壤、阳光、水分是不是有问题。

这让我想到在一些贫困或者教育资源匮乏的地方,犯罪率可能就会高一些。

不是那里的人天生就想犯罪,而是环境把他们逼到了墙角。

这就给我一种感觉,要想真正减少犯罪,光靠严厉打击还不够,得从改善社会环境入手,给大家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希望,这才是治本的办法。

再说到刑罚。

我原本以为刑罚越重,就越能吓唬住那些想犯罪的人。

就像我们小时候,大人总是吓唬我们,要是不听话就怎么怎么样,而且说得越吓人好像就越能让我们乖乖听话。

但是贝卡里亚可不这么看。

他说刑罚要是不合理、过于残酷,那可就适得其反了。

这就好比你想让马跑,却把缰绳勒得太紧,马反而不听话了。

过度的刑罚可能会让罪犯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从而更加肆无忌惮。

而且,不合理的刑罚对那些被冤枉的人来说,那可就是灭顶之灾。

这就像一把大锤子,不分青红皂白地砸下来,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都得遭殃。

书里提到刑罚的及时性和确定性也很重要。

想象一下,你犯了错,但是你知道可能很久以后才会受到惩罚,而且这个惩罚还不一定会落到你头上,那你是不是就会心存侥幸呢?就像考试作弊,如果老师总是很久之后才发现,而且发现了也不一定会处罚你,那肯定会有更多人想要冒险一试。

所以啊,刑罚要是能像闪电一样,快速而准确地击中犯罪者,那比那些雷声大雨点小的重刑更有威慑力。

还有一点让我觉得特别有意思的是,书里强调了对人权的尊重,即使是罪犯也有人权。

这就像是在说,哪怕你犯了错,你也还是个人,不能被当成牲口一样对待。

这让我对罪犯这个群体有了新的看法。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这本书首先给我最强烈的冲击就是它对刑罚的看法。

以前我就觉得,罪犯嘛,犯了错就得狠狠地罚,最好让他们再也不敢犯罪。

但这本书就像是一盆冷水,把我这种简单粗暴的想法给浇灭了。

作者认为刑罚的目的不是为了报复,而是预防犯罪。

这就好比你家小孩调皮捣蛋,你打他不是为了让他疼,而是让他知道这么做不对,以后别再犯了。

刑罚也是这个道理,不是单纯地为了让罪犯遭罪,而是要让整个社会的犯罪行为越来越少。

这就好像是给社会这个大机器上了一层保护罩,让那些想犯罪的人看到刑罚的后果就打退堂鼓。

书里还提到了罪刑法定这个概念,这就像是给法官们画了一个圈,告诉他们,“你们可不能乱来,得按照规定来判定罪行和刑罚。

”这一点我觉得特别重要,不然法官要是随心所欲,那我们普通老百姓可就惨了。

比如说,今天法官心情不好,你犯了个小错,他就给你判个超级重的刑罚;明天他心情好,罪犯犯了大罪,却轻轻放过。

这社会还不得乱套啊?所以罪刑法定就像是游戏规则,大家都得遵守,这样才公平。

而且作者对死刑的讨论也让我陷入了深思。

我以前觉得死刑是理所当然的,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就该死。

但作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觉得死刑不一定能起到很好的预防犯罪的作用。

这就像是在告诉我,死刑可能就像是一个表面上很厉害,但实际上有点虚张声势的东西。

有时候,终身监禁之类的刑罚可能比死刑更能让罪犯感受到惩罚的痛苦,同时也能让社会更好地从他们身上得到一些补偿,比如让他们劳动什么的。

当然啦,这并不是说我现在就完全反对死刑了,只是让我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以前想的那么简单。

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一场奇妙的冒险,它把我那些固有的、幼稚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想法打得七零八落,然后又一点一点地帮我重新建立起一个更加理性、更加全面的观念。

它让我看到,处理犯罪和刑罚这件事,就像是在走钢丝,得小心翼翼地保持平衡,既要考虑到受害者的权益,也要考虑到罪犯的权益,更要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

这就像是做一道超级复杂的大菜,少了哪一种调料都不行。

犯罪与刑罚 刑讯 读后感

犯罪与刑罚 刑讯 读后感

犯罪与刑罚刑讯读后感《读〈犯罪与刑罚刑讯〉有感》读贝卡里亚的《犯罪与刑罚》中关于刑讯的部分,真的让我感触颇多。

读到作者对刑讯这种古老而野蛮的审讯方式的批判时,我感觉像是在聆听一位智者正义的呐喊。

作者明确指出刑讯是对人的基本尊严的践踏。

这让我想起曾经在一些影视剧中看到的场景,被刑讯的犯人在严刑拷打之下,痛苦不堪,甚至会屈打成招。

在那些画面里,我只看到了简单粗暴的逼供,而并未看到真正的去探寻真相的努力。

特别触动我的是贝卡里亚论述刑讯不公正的一个观点,那就是强壮的人可能比弱小的人更能忍受刑讯带来的痛苦,那按照这种方式获取的供词的真实性就很值得怀疑。

这与现代司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理念完全相悖。

我觉得作者想表达的是,司法应该是理性的、公正的探寻真相的过程,而不是凭借暴力让嫌疑者认罪。

在阅读这个篇章之前,我虽然内心也觉得刑讯可能不是一种合理的审讯方式,但理性的依据并不充分。

后来我明白了刑讯对整个社会的司法体系有着极大的伤害。

以刑讯获得的证据作出的判决难以服众,容易造成冤假错案,让民众对司法制度失去信任。

对于被刑讯的无辜者来说,那是一种极为悲惨的遭遇。

比如说历史上一些被屈打成招的冤案,给当事人和其家庭都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痛。

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会持有一种简单粗暴的观念,认为对待犯人,尤其是疑似犯了重大罪行的人就应该用严刑。

但这种观点忽略了司法的严谨性。

司法如果建立在刑讯之上,就像是高楼大厦建立在沙滩上,根基是极其不稳的。

这部分的阅读让我在未来看待司法体系的建设时不禁会去思考,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排除不公正的审讯方式。

司法应当建立在确凿的证据、公正的程序和严谨的逻辑之上,而不是残酷的刑讯。

每一个嫌疑者在被定罪之前都是应当被当作无罪者对待,他们的人权不容侵犯,我们只有在遵守这个前提的基础上,才能够形成一个让民众信任、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他谈到犯罪这个事儿的时候,真的是把那些弯弯绕绕都给捋直了。

以前我就觉得犯罪嘛,就是干坏事,该罚就罚呗。

但贝卡利亚可不是这么简单看的。

他说犯罪其实是社会环境、人的欲望和各种复杂因素搅和在一起的结果。

就好比一个人偷东西,可能不只是因为他天生就坏,也许是因为他穷得叮当响,社会又没给他足够的机会去改变现状。

这让我想到现实生活中那些小偷小摸的人,可能真的背后有很多无奈的故事。

不过这可不是给犯罪找借口哦,只是让我们更全面地去看待犯罪这个现象。

再说到刑罚,哇塞,这部分可太有趣了。

他就像是一个精打细算的商人,在衡量刑罚和犯罪之间的关系。

他强调刑罚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单纯地报复犯罪者,而是为了预防犯罪。

这就好比我们给汽车装刹车,不是为了惩罚车跑得太快,而是为了防止它失控撞到人。

他觉得刑罚如果太重,就像是一个失衡的天平,会让整个社会的正义体系都变得摇摇欲坠。

而且,过度严厉的刑罚可能还会适得其反,让那些犯了小错的人觉得反正都要受到那么重的惩罚,不如破罐子破摔,继续干更大的坏事。

这就像我们小时候,如果犯了一点小错,家长就把我们打得死去活来,我们可能就会想,既然都这样了,那再犯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贝卡利亚还提到了刑罚的确定性和及时性。

他说刑罚要是像个不靠谱的快递员,总是迟到或者干脆就送不到,那可就糟透了。

犯罪的人就会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可能不会受到惩罚。

就像那些闯红灯的人,如果每次闯红灯都有被罚款或者教育的风险,而且这个风险马上就会降临,那还有多少人敢随便闯红灯呢?确定性和及时性就像是给刑罚这把剑加上了锋利的刃,让它在预防犯罪的时候更加有效。

这本书还让我对死刑这个沉重的话题有了新的思考。

以前我觉得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就应该被判处死刑,一命抵一命嘛,多简单的道理。

可是贝卡利亚却提出了一些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观点的想法。

他觉得死刑不一定能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而且万一误判了呢?那可就是无法挽回的悲剧。

这就好比你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然后发现它其实是在做好事,你得多懊悔啊。

犯罪与刑罚读后感题目

犯罪与刑罚读后感题目

犯罪与刑罚读后感题目《〈犯罪与刑罚〉读后感》读《犯罪与刑罚》这本书,给我带来了非常复杂的感受。

读到书中对刑罚目的的探讨时,我感觉作者像是拿着一把手术刀,在剖析着社会运行规则的一个角落。

以往,我在观念中,会觉得刑罚就是对犯罪者的惩罚,是一种单纯的报复机制,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但作者提出,刑罚的目的不在于报复,而在于预防犯罪。

这非常触动我的是,这完全颠覆了我之前浅薄的认知。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看古装剧,看到犯人被严刑峻法处置,大众拍手称快的场景,当时觉得那就是公正,但现在细想来,那种“民意的狂欢”背后可能并没有真正实现刑罚的价值。

书中对于死刑的论述也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作者认为死刑并不具有很强的威慑性,这一点刚开始让我有些疑惑。

我思索着,死刑啊,那可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难道这样还不能威慑犯罪吗?后来我明白了,犯罪者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很多时候并没有理智地去权衡刑罚后果。

比如说那些冲动犯罪的人,在激情之下,他们并不会因为有死刑的存在就停止自己的行为。

作者想表达的可能是,社会应该致力于从根源上减少犯罪的诱因,比如消除贫困、提高教育水平等,而不是过分依赖死刑这种严酷的刑罚。

我印象比较深刻的还有对于无罪推定原则的阐述。

以前我听闻这个概念,但没有深入地想过它背后的意义。

在阅读此书时,这个概念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黑暗的司法领域点亮了一盏明灯。

它保护着那些可能被冤枉的人,就像在一个案件中,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那就应该推定其为无罪。

这让我联想到现实中一些冤假错案,如果遵循无罪推定原则,或许这些悲剧就可以避免。

我觉得这一原则是对人权保障的极大贡献,也是司法公正走向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

再从整个社会治理的角度看,我觉得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

我们不能仅仅关注犯罪之后的惩处,更应该思考如何构建一个环境,使得人们从内心不愿意去犯罪。

这对我今后看待社会问题有了很大的启发,我们不能只是被动地去对待犯罪这种负面现象,而是要主动出击,从根源上去改善社会土壤,孕育出更加公正、和谐、让犯罪难以滋生的环境。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5篇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5篇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5篇第一篇:《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一口气读完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感触颇深。

但是总感觉欲言又止。

总想全面的体系的解读一下这本书,却总是无处着手,但是每每读到某一细节,确实醍醐灌顶。

贝卡里亚对犯罪的本质,刑罚的起源,各类犯罪,诉讼法上的重大问题,实体法上的重大问题等进行了批判性或者提示性的论述,有些不仅在当时,在现在也具有重要意义。

书中确立了许多现在刑法的重要原则: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犯罪本质的社会危害说……经典之所以为经典,能够传承至今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永远也不过时。

读经典的目的也就在于从先人那获取知识来反思现实现状,找寻解决途径。

贝卡里亚接受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1的观点,认为君主惩罚犯罪的真正权利的基点是君主所享有的人们为了平安无忧的享受大部分自由而牺牲的一部分自由的全部总和,他只是合法的保存者和管理者。

人们要形成群体来生存,就必须付出这部分自由,这也就是公权力惩罚犯罪的正当性。

普遍的说,只要有群体存在,利益的驱动那么犯罪就不可能消亡,因为他们想夺回交出的那部分自由。

但是这伤害了集体存在的利益。

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回到过去的混乱。

这就需要刑罚的力量,而不是单纯的雄辩,说教或者是卓越的真理来说服罪犯。

犯罪与刑罚的不可消灭性才使我们对犯罪与刑罚的讨论有意义。

一关于死刑,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话题,也是当前我国刑罚的重大问题,诸如废除死刑的呼声此起彼伏。

书中的观点基调是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从刑罚的产生发展来看,死刑确是一个悖论。

滥用极刑也从来没有使人改恶从善。

即使我们为君主的刑罚权找到了其合法性,也不能说是死刑就是一种权利。

而且有谁会把自己的生命权去让渡出去?也就是说死刑不仅从合法性还是功能上都是一个畸形。

贝卡里亚在结论一章中曾提到严酷刑罚不应存在的理由:一,直接与公共福利及预防犯罪的宗旨相对抗的严酷刑罚当然违法,没有存在的必要。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以前觉得犯罪和刑罚这事儿特简单,犯了错就接受惩罚呗。

可这本书就像一个放大镜,让我看到这背后复杂得很的各种事儿。

先说这犯罪吧。

书里让我明白,犯罪可不只是一个人做了坏事那么简单。

好多犯罪背后都有着社会的影子呢。

比如说,要是社会贫富差距大得离谱,那穷人可能就更容易被逼得去偷去抢。

这就好像社会有个病,犯罪就是这个病冒出来的小脓包。

这让我意识到,预防犯罪不能光盯着罪犯,还得好好给社会这个“大身体”做检查、治病。

再说说刑罚。

以前我想象中的刑罚就是把坏人关起来或者打一顿,让他们知道疼,以后不敢再犯。

但是这本书里讲得就很有深度。

刑罚要是太残酷了,其实并不一定能减少犯罪。

就像你想让一个调皮的小孩听话,你要是一个劲儿地狠揍他,他可能当时被吓住了,可心里说不定就更叛逆了。

刑罚也一样,太重了,罪犯可能就觉得反正已经这样了,破罐子破摔,而且还可能让老百姓觉得这个社会太残忍,同情心泛滥,反而不支持刑罚了。

但是刑罚要是太轻呢,又起不到威慑的作用,那些想犯罪的人就会想,犯个罪也没啥大不了的,那就麻烦了。

所以刑罚这个度啊,就像走钢丝一样,得拿捏得刚刚好。

书里还提到法律要明确。

这一点可太重要了。

要是法律模模糊糊的,就像在雾里看东西,那老百姓都不知道怎么做是合法的,怎么做是违法的。

这就好比玩游戏,要是游戏规则一会儿一个样,而且还说不清楚,谁还愿意好好玩这个游戏啊?所以明确的法律就像一个清晰的游戏规则,大家都知道底线在哪,这样才能好好地在社会这个大游戏场里活动。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以前,我总觉得犯罪好像就是那些很明显的坏事,什么杀人放火、抢劫盗窃之类的。

但是贝卡利亚告诉我,犯罪的定义其实得非常严谨才行。

他就像是一个严谨的老学究,拿着放大镜在看每个细节。

他说不能随随便便就给人定罪,必须得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据。

这就好比玩游戏得有规则一样,如果规则模棱两可,那玩家不就乱套了嘛。

在现实中,这关系到一个人的自由、名誉,甚至生命啊,可不能儿戏。

书里提到刑罚的时候,那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我原本以为刑罚就是对犯罪者的惩罚,简单粗暴点好像也没什么。

可是贝卡利亚却像个讲道理的智者,他说刑罚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单纯地报复犯罪者。

他说刑罚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预防犯罪。

这就好比给想犯罪的人一个警告,就像在路边立个牌子写着“前方危险,请勿靠近”。

如果刑罚太重,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那就不是在预防犯罪了,而是一种不公正。

这就像本来想教训一下调皮捣蛋的孩子,结果打得太重,那就成了虐待了,这可不行。

他还特别强调了刑罚的及时性和确定性。

及时性就像抓小偷,要是小偷刚偷完东西就被抓住,那对其他人的威慑力可就大多了。

要是拖个一年半载才处理,大家可能都忘了这事儿,那小偷也不会害怕了。

确定性也很重要啊,要是大家都觉得犯了罪也不一定会被惩罚,那有些人就可能会抱着侥幸心理去犯罪。

这就好比闯红灯,如果从来都没有交警来管,那闯红灯的人肯定越来越多。

在死刑这个问题上,贝卡利亚的观点也很独特。

我以前觉得死刑是天经地义的,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就应该判处死刑。

可是他却让我开始重新思考这个问题。

他说死刑其实并不能起到很好的预防犯罪的作用,而且一旦执行就无法挽回了。

这就像是下棋,你走了一步,发现错了,但是棋子已经拿掉了,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而且,他觉得生命是最宝贵的,国家有没有权力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这就像一个超级难的道德选择题,没有简单的答案。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就像跟着贝卡利亚进行了一场奇妙的思想之旅。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1】读了《论犯罪与刑罚》,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

它勇敢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

并且从《论犯罪与刑罚》中我们可以看到以贝卡里亚为代表的刑事古典学派的影子。

这一派概括起来有3个基本点:(1)罪刑法定主义。

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自由”思想,基本内容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不为罪,也不处罚;法律条文的解释应当严格,不能适用类推和扩张解释;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刑法对罪和刑要有明确规定,不能规定不定期刑。

(2)罪刑相适应。

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平等”思想,基本内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身份等级差别,犯同样罪受同样处刑;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3)刑罚人道主义。

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博爱”思想,基本内容是:废除或限制死刑;废除残废刑;建立以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适用轻刑;改良监狱。

书中提出了刑法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并且呼吁废除刑讯和死刑,实行无罪推定;此外,贝卡里亚在书中否认了法官拥有解释法律的权利。

时至今日,书中的许多论点仍有现实意义。

接下来,我将对书中的一些部分诉说我的观点和看法。

(一)罪刑法定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本书明确提出了“罪刑法定”原则,第三篇写道:“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只有代表根据社会契约而联合起来的整个社会的立法者才拥有这一权威”“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就不再是一种正义的刑罚”。

此外,在逮捕一篇中作者提到:只有法律才能确定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受刑罚。

因而,法律应指出:应根据哪些嫌疑而羁押罪犯,强制他接受审查和刑罚。

并且证明嫌疑的证据也应该由法律来确定,而不是由法官来确定。

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有权做一切不违背法律的事情,除了其行为本身可能造成的后果外,不用担心会遇到其他麻烦。

2. 对法律的解释要使抽象的法律规范正确地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法官在此过程中担任着判决的角色,那么其是否有权对法律进行解释呢?贝卡里亚对此的回答是: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法官对任何案件都应进行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大前提是一般法律,小前提是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结论是自由或者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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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刑法之平衡
-----<<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在刑法课上,曾听老师提及贝卡利亚。

他是第一个提出废除死刑的意大利法学家。

死刑,似乎是一种不可置疑的存在。

它的悠久历史让我不曾怀疑它的合理性,甚至认为其理所应当地作为社会运转齿轮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贝卡利亚的观点让我开始思索刑罚的目的,死刑的价值。

尤其当我在微博中能看到人们关于一般偷窃,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案件报道时所提出“死刑立刻执行!!!”的评论时,我更渴望理解刑罚的目的与价值。

于是我选择这本《论犯罪与刑罚》作为课外读物,而我所选择的版本是黄风翻译,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社版出版的。

此篇文章将重点讲述关于书中第十五章刑罚的宽和以及第十六章关于死刑的个人感受。

在第十五章中,我明白到,刑罚的目的在于阻止罪犯重新侵害公民,并告诫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那么,刑罚和实施刑罚的方式都应该经过仔细推敲,一旦建立了确定的对应关系,它会给人一种更有效,更持久,更少摧残人躯体的现象。

刑罚自有其存在的价值。

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收到它的效果。

这种大于好处的恶果中应该包含的,一是刑罚的坚定性,二是犯罪既得利益的丧失。

当刑罚过于严酷时,便会造成了一种局面,罪犯所面临的恶果越大,就越敢于规避刑罚。

为了摆脱对一次罪行的刑罚,人们会犯下更多的罪行。

刑罚的残酷性还造成两个同预防犯罪宗旨相互违背的有害结果。

第一,不容易使犯罪与刑法之间保持实质对应关系。

因为人类的器官和感觉有一个极限,一旦酷刑达到这个极点,对于更加严酷的犯罪,人们就找不出更加重耳朵刑法以作为相应预防手段。

第二,严酷的刑罚会造成犯罪不受处罚的情况。

人们无论是享受好处或者忍受恶果,都超越不了一定的限度。

一种对于人性来说是过分凶残的场面,只能是一种暂时的狂暴,绝对不会成为稳定的法律体系。

如果法律真的很残酷,那么它或者改变,或者导致犯罪的不受处罚。

因此,刑应规模该与本国状况相互适应。

在刚刚摆脱野蛮状态的国家里,刑罚给予那些僵硬心灵的印象比较强烈的冲击和震慑。

然而,随着人们心灵在社会中柔化和感觉能力的增长,如果想保持客观和感受之间的稳定关系,就应该降低刑罚的强度。

刑罚的类型大致包括财产刑,自由刑,生命刑,三者所对应罪行的严重程度依次递增,震慑力也依次增加,而适用的范围则更加窄以及适用的操作过程需要更加严谨。

对于刑罚中最为严酷者——死刑,其刑罚强度能否有效实现刑罚的目的,贝卡利亚辩证论述了其存在价值。

根据社会契约论,人们让渡部分私权,集而聚之,继而形成为共同利益服务的公权,即普遍意志结合体。

然而,想必没人愿意将自己的生命权进行搁置,奉予他人进行操使。

因此,死刑不是一场关于生命权的斗争。

贝卡利亚在书中也提到,死刑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场国家和一个公民的战斗,因为国家认为消灭这个公民是有必要的。

他还提到必须消灭一个公民的两个理由,即死刑适用的两种必要情况:其一是某人在剥夺自由之后任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危害国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会对既定的政府
体制产生动乱;当一个国家正在恢复自由的时候,当一个国家的自由已经消失或者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时候,这时混乱取代了法律,因而处死某些公民变得很有必要。

其二,处死某公民是对预防他人犯罪根本和唯一的手段。

此外,对于刑罚对心灵的影响,他认为应该是其延续性而不是强烈性。

习惯,持久主宰人们的感知和行动。

如此一般,道德观念在反复持续影响中,才能深深印于脑海,烙于骨髓之中。

处死罪犯的场面只是暂时的可怕,而劳役漫长的痛苦能够带来长久的恐惧与震慑力,这是死刑所不能带来的。

用死刑向人们证明法律的严峻是没有益处的,首先酷刑给人们是一种铁石心肠而不是教人悔过。

其次,憎恶杀戮代表公共意志集合体法律,在组织公民谋杀行为的同时,却安排公共杀人犯,这种用流血的方式组织血流的现象显得荒谬。

综合上述,一般情况下,法律应做到的是罪行与刑罚的对应。

死刑,作为一种极性,若非万不得已,应当慎用。

而以我之见,正义女神朱蒂提亚左手的天平是在罪行和刑罚之间寻找平衡点,这般,右手的正义之剑才拥有震慑及斩断罪恶之力。

法律到底保护什么?
1.为什么会出现法?----社会契约论,保护公共利益,牺牲部分个人利益
2.然而有了法律,为什么仍有人冒险犯法?犯罪心理
法律是怎么进行保护的?
惩罚
法律要怎样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刑罚和犯罪相对称
及时性
确定性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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