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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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暂行办法
一、目的
为了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落实,提升管理执行力和执行效率,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从问题发现到整改全过程的管理闭环。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下属的所有管理总部、独立集团、独立公司、大区、子公司各部门管
理级以上人员。
三、审计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定义:针对审计部门通过各渠道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个人接受以后,或者未接受但提出了变通形式的整改计划并与审计部门达成一致之后,纳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被审计部门需将整改计划量化为行动目标,形成整改方案。
闭环管理环节:问题发现一责任确认一整改实施一整改跟踪一评价考核
四、问题整改主体及分工
1、整改部门及责任人,审计问题与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审计问
题与中心相关,被审计单位第一负责人作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审计问题与两个以上中心相关,按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共同协商确定的中心或部门负责人作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
2、跟进部门及责任人,内控中心管理审计部牵头,各审计项目负责人或业务模块负责人具体监督执行。针对非客观原因导致责任人整改进度缓慢或迟迟未整改的事项,必要时提请总裁办计划管理部协助跟进。
3、评估部门及责任人,内控中心管理审计部牵头,各审计项目负责人或业务模块负责人具体执行跟踪评估。整改方案、完成时间,由整改部门责任人在《审计问题整改任务单》或《审计问题责任鉴定表》中提报,并与审计部门达成一致。评估标准,根据审计整改方案确定。
五、问题整改流程及要求
(一)问题发现
1、问题来源,内控自评发现、外审检查发现、重大事件反馈、例行审计发现、专项调查发现、风险提示发现、内控分析发现、总部检查发现、大区自查发现及其他途径发现等。
2、问题等级界定:按问题影响程度分为四个级别。
重大问题:一级问题,此类问题关联性强,影响力大,必须竭尽全力解决,限期整改完成。重
大事件属于重大问题。
显著问题:二级问题,是指同事或客户反馈多,批评多,但影响范围小的问题,可在下一阶段
完成整改的问题。
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三级问题,此类问题属于比较重要,但在日常工作中未加以重视,应该被放大,并引起注意,在后期工作开展中给予积极解决的问题。
难以解决的问题:四级问题,此类问题为现阶段难以解决或同领域普遍存在的,应该尽量降低
影响,待时机成熟后给予解决,或者在日常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
(二)责任确定
被审计单位/ 个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作出回应,明确是否认可发现问题的真实性,是否对问题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间。
被审计单位需在收到内控中心出具的《审计问题整改任务单》后5 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责任主体和方案。填写的整改方案,须符合SMART原则(具体的、可以衡量的、和目标是相关的、可达成的、有明确时间限制的)。
说明:《审计问题整改任务单》,主要针对前期不知道该审计问题的责任单位,对其进行告知并要求其根据任务单内容开展整改工作;《审计问题责任鉴定表》,主要针对前期接受审计调查的责任单位,已确认审计问题的存在,以鉴定表形式与其进行再次确认并要求整改。
(三)整改实施
整改计划须按《审计问题整改任务单》或《审计问题责任鉴定表》中对应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列入整改责任人的对应月份工作目标,确保按计划落实。
重大问题,内控中心牵头月度跟踪整改进度。每月1 日各模块负责人或管理层指定跟进人将整改进度反馈至内控中心管理审计部,管理审计部汇总《审计问题责任鉴定表》并邮件形式告知整改责任人及其直属领导。非重大问题,内控中心根据业务部门制定的完成时间节点进行跟踪评估;无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的可抽取1-2 个事件进行半年度追踪。
针对问题整改情况,内控中心从责任确定、整改实施及跟踪评估环节,季度进行分析评估,面向
集团出具问题整改结果的通报。
(四)整改跟踪
根据问题整改计划时间节点,责任部门提交完成情况(上级领导或中心总监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由内控中心项目经理或项目模块负责人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必要时要开展跟踪审计。若验收通过后,管理审计部将会签报告归档并结项;若整改计划期内未通过验收的,作为责任人季度未了事项进行考核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参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并重新确定整改时间节点继续跟进。同时将内控与风险管理评价得分指标作为年度考核指标纳入相关责任人考评结果中。
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延期整改的,或因经营情况变化,整改计划应做出调整的,由整改责任人提出申请,经总部/ 独立公司/ 大区第一负责人书面审批,报内控中心备案。
(五)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指对前期审计成果落实情况的追踪审计。主要针对对经营活动有较大影响、风险程度高的问题,内控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后续审计工作。后续审计中发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下发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的通知,并报告管理层;并将在下阶段的后续审计中,持续进行跟踪检查,直至整改工作完全落实到位。
六、整改过程问责及考核(一)问责
1、过程问责:审计或整改跟踪过程发现被审计单位/ 个人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内控中心按照《员工手册》、《行政奖惩条例》、《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集团有关规定,及时发起问责。
2、问题整改问责:对拒绝、拖延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力而导致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内控中心按照《员工手册》、《行政奖惩条例》、《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集团有关规定,提请人事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二)考核
内控管理得分指标,作为问题整改责任人季度考评指标之一,年度纳入其所在组织的内控自评考核中。同时,年度计入其所在组织第一负责人的综合绩效。
内控管理得分指标由内控中心统计并反馈人事执行。具体组成如下:
问题整改完成率=季度/ 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数量/ 审计发现问题总数量*100% 问题复发率=季度/年度问题复发数量/ 季度/ 年度问题复总数量*100%
七、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