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通用规范
钢铁厂污水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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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厂污水处理方案1.系统概述1。
1工艺选择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是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处理工艺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水处理系统的处理效果、处理出水水质、运行稳定性、建设投资、运行成本等。
因此,必须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慎重选择适宜的处理工艺流程,以达到最佳的处理效果和经济效益。
国内外对于钢厂废水的处理主体工艺是采用混凝、沉淀等物理方法去除,并且处理效果稳定,方法简单。
废水中的大部分油,通过集油管及絮凝沉淀去除,暂时硬度采用最常用的石灰软化法去除.综上所述,本工程采用以混合、絮凝、沉淀为主体的处理工艺对钢厂废水进行处理,可以满足钢厂回用要求。
1。
2工艺流程1.2。
1原水水质1。
2.2回用水水质标准我方根据回用水质指标提供合理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和系统配置,以满足钢厂废水处理回用水质要求,基本工艺流程如下:废水处理构筑物及设备均设置在处理厂内,处理厂布置顺水流方向,依次为格栅、调节池/一级提升泵房、接触絮凝沉淀池、清水池及送水泵房,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加药和污泥浓缩及脱水处理等设施。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废水经细格栅可截留大量的氧化铁皮和水中较大的悬浮物,然后通过重力流进入调节池,待水质均衡后再经一级潜水污水泵提升至配水井,流量分配均匀的废水经列管式混合器进入接触絮凝沉淀池,浮油经集油管后排入浮油池.沉淀池出水通过重力流进入清水池,送水泵从清水池吸水送至各用水点。
接触絮凝沉淀池排泥至污泥浓缩池,浓缩后污泥通过污泥泵提升至污泥脱水机间进行脱水,泥饼外运,浓缩池上清液排入调节池,回收利用。
加药系统包括石灰、混凝剂、二氧化氯3种辅助药剂,并采用加酸系统调节出水pH值。
2.工艺系统配置及技术参数2。
1格栅工作原理:钢铁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漂浮物、氧化铁皮和悬浮物等杂质,为保证后续处理工艺设备正常运行,以减轻后续处理构筑物的负荷,设置一道细格栅,格栅是由一组平行的栅条组成,安装在废水进水渠的端部,当传动系统带动链轮作匀速定向旋转时,整个耙齿链自下而上运动,并携带固体杂物从液体中分离出来,流体则通过耙齿的栅隙中流出,整个工作状态连续运行。
《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通用规范》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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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2020年11月目次1总则 (2)2基本规定 (3)3规划 (4)3.1一般规定 (4)3.2厂址选择 (5)3.3总平面布置 (5)4勘察设计 (6)4.1一般规定 (7)4.2勘察 (7)4.3设计 (8)5施工及验收 (15)5.1一般规定 (16)5.2施工 (17)5.3验收 (18)6运行维护及拆除 (20)6.1一般规定 (21)6.2运行维护 (21)6.3拆除 (23)起草说明 (23)1总则1.0.1为贯彻国家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提高钢铁企业用水效率,有效控制污水排放量,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运行管理。
1.0.3本规范是钢铁企业污水处理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项目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或本规范无相关要求且无相应标准的,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
1.0.4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除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应保障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满足节水、节能、资源化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2.0.2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或回用水水质的要求。
当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或遭遇重大事故后,需继续使用时,应经评估确定。
2.0.3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设计应根据钢铁企业水源条件、用水要求、水量水质平衡,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出水水质标准、处理工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2.0.4新建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
2.0.5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钢铁厂的污水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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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厂的污水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是现代工业社会中必须严格遵守的环境保护手段之一。
钢铁厂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业部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含有高浓度的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钢铁厂需要采取适当的污水处理方案,以减少环境污染的影响并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下面是一个钢铁厂的污水处理方案,具体分为以下几点:1. 污水收集与预处理首先,钢铁厂应该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所有的废水都能够被有效地收集起来。
污水收集点应设置在主要污水产生设备的下游,以最大限度地收集废水。
接下来,污水需要经过初步的预处理,包括沉淀、澄清、过滤等工艺,以去除大部分悬浮物、沉淀物和颗粒物。
2. 生化处理经过预处理后的污水进入生化处理阶段。
生化处理是将有机物质分解为较简单的化合物,从而降低有机物的浓度。
其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是活性污泥法。
这个方法通过将活性污泥与废水进行接触,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机物质,并将其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有机物的浓度,并使废水满足排放标准。
3. 二次沉淀生化处理后的废水需要经过二次沉淀。
二次沉淀是通过使用沉淀剂将废水中的悬浮物沉淀下来,以减少废水中的悬浮物的含量。
常用的沉淀剂有聚合氯化铝和聚丙烯酰胺等。
这些沉淀剂能够与废水中的悬浮物发生反应,形成较为稳定的沉淀物,然后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
4. 深度处理二次沉淀后的废水仍然含有一些难以处理的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
因此,需要进行深度处理。
其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是活性炭吸附。
活性炭具有较强的吸附性能,可以吸附废水中的有机物和某些重金属离子,从而使废水得到更彻底的处理。
5. 消毒最后,对深度处理后的废水进行消毒。
消毒是为了确保废水中的微生物被有效地杀灭,以防止被排放的废水对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常用的消毒剂有次氯酸钠等。
除以上详细列举的污水处理方法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定期监测:钢铁厂应该建立起严格的废水监测体系,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定期监测。
HJ2019-2012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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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生产单元(不含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要求与回用原则,以及综合污水治理与回用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技术、设计参数、设备与材料、检测与控制、施工、验收和运行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生产单元废水治理与回用的过程控制及综合污水治理与回用工程,可作为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3456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5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94 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1GB 50506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GB 50672 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87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HJ/T 25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旋转式细格栅HJ/T 25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罗茨鼓风机HJ/T 25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解法二氧化氯协同消毒剂发生器HJ/T 25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HJ/T 26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格栅除污机HJ/T 27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法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HJ/T 27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推流式潜水搅拌机HJ/T 28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厢式过滤机和板框过滤机HJ/T 33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潜水排污泵HJ/T 36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水处理用加药装置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技术规范《钢铁工业给水排水设计手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215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 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钢铁企业废水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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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废水处理管理制度钢铁企业废水处理管理制度是保障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钢铁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其废水污染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废水处理管理制度,对于实现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钢铁企业应制定废水处理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是指明废水处理的总体要求,即减排、节水、治污要求的综合体现,同时明确针对不同废水来源设置的治污目标。
原则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合理确定废水处理的优先顺序,坚持废水来源减量化、治理化、资源化的方向。
其次,钢铁企业应明确废水处理的具体步骤、措施和责任分工。
废水处理应包括收集、处理、排放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合理安排,防止二次污染。
在收集环节,应设立合理的管道和设施,确保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在处理环节,应建立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先进科技和工艺手段,有效去除废水中的污染物;在排放环节,应设置废水排放口,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环境标准。
另外,钢铁企业还应加强废水处理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监督是指监测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考核是指对废水处理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激发企业的积极性,推动废水处理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此外,钢铁企业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
废水处理涉及多个方面的知识和技术,钢铁企业应与环保部门、科研机构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共同研究解决废水处理中的难题,推动废水处理技术的创新和进步。
最后,钢铁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废水处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专业的技术和知识支持。
钢铁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专业水平,使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钢铁企业废水处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钢铁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废水处理管理制度,明确目标和原则,规范处理步骤和责任分工,加强监督和考核机制,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加强员工培训,共同推进钢铁行业废水处理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钢铁生产中的水污染与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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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生产中的水污染与水处理钢铁厂污水排放标准与水处理的常用方法目前钢铁厂污水排放需要遵循的法规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丨996)、《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1992)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3年3月20日)。
2009年将启用新的《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取代GB 13456—1992。
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表11-2中规定的限值。
新建生产线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生产线自2011年丨月1日起,水污染排放质量浓度有更严格的规定。
冶金备件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的钢铁企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处理方法废水处理是将废水中所含有的污染物分离出来,或将其转化为无害和稳定的物质,从而使废水得以净化。
根据污染物在废水中存在的形式所采用的分离技术见表11-3。
另一类是通过化学或生化的作用,使其转化为无害的物质或可分离的物质(此部分物质再经过分离予以除去),称为转化法。
冶金备件转化的技术也是多种多样的,见表11-4。
废水处理技术也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处理法四大类别。
废水处理的一般流程现代废水处理技术,按处理的程度,划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废水中的悬浮固体和漂浮物质,同时起到中和、均衡,调节水质的作用。
主要采用筛滤、沉淀等物理处理技术。
处理水达不到排放标准,必须进行再处理。
二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废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
冶金备件主要应用各种生物处理技术。
处理水可以达标排放。
三级处理是在一级、二级处理的基础上,对难降解的有机物、磷、氮等营养性物质进一步处理。
采用的处理技术有混凝、过滤、离子交换、反渗透、超滤、消毒等,处理水可直接排放地表水系或回用。
钢铁行业污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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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污水的处理1. 引言1.1 背景介绍钢铁行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废水,其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和悬浮固体。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周边地区造成的影响,需要进行有效的污水处理。
1.2 目标与范围本文档旨在提供针对钢铁行业污水处理方案及相关技术指导。
2. 污染特征分析2.1 主要来源与组成分析钢铁制造过程中主要涉及高温熔融、冷却等工艺步骤,在这些过程中所并排放出来的废水通常包括金属离子(如Fe, Mn, Cr)、非金属元素(如C,N,P,S)以及其他杂质。
2.2 对环境影响评估分析不同类型废 water 的化学性质,并根据国家法规将其归类为可接受或需进一步治理。
3.传统方法:物理-化学联合法这种方法通过沉淀、絮凝剂添加和调节pH值等步骤来去除废水中的悬浮固体和溶解物质。
然而,这种方法存在处理效率低、成本高以及产生大量污泥等问题。
4.先进技术:膜分离法通过使用微滤、超滤或反渗透膜进行过滤,可以有效地将钢铁行业废水中的有害物质与清洁水分离开来,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4.1 微孔过滤利用精密制造的微孔膜对污染颗粒进行拦截并实现液体-固体之间的隔离。
4.2 超级工厂使用更细小尺寸(纳米级别)的多层复合材料作为筛选介质, 过程比传统技术更加高效且具备较长服务周期.5.可再利用资源回收针对钢铁行业特殊性需求,在经过初步处理后,部分含金属元素较高但不易降解/转化为无毒形态者可被提取出来重新应用于其他产品或流程.6.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值得注意是废 water 处理只能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控与管理系统以保证长期运行效果。
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废水排放标准: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并实施的对于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所规定的限值和质量要求。
7.2 污染物浓度:衡量废 water 中有害成分含量多少, 单位通常为mg/L.8.附件- 行业相关数据统计报告- 技术设备清单。
(完整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完整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https://img.taocdn.com/s3/m/bc7c3033284ac850ac024248.png)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批准日期1992-05-18实施日期1992-07-01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代替GB4911-85 废水部分及GB8978-88 钢铁工业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 1992-07-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 4919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6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2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7 水质氰化物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GB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1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技术内容3.1 工艺分类本标准按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并结合生产产品分以下8类15种:a. 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b. 烧结:烧结和球团;c. 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d. 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 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f. 连铸:连铸厂(车间);g. 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 钢铁联合企业:指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
冶金工艺生产废水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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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艺生产废水处理规范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冶金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环境保护和废水治理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冶金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制定并实施一套规范的处理标准和程序是保障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废水来源、处理技术与设备、排放标准以及管理措施等方面,深入讨论冶金工艺生产废水处理的规范与要求。
一、废水来源废水来源主要包括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冷却、洗涤、喷淋、冲洗等排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在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炼、铸造等冶金工艺中,这些废水通常含有高浓度的悬浮颗粒物、重金属、酸、碱等物质,对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二、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废水治理的关键在于采用合适的处理技术与设备,确保废水的合法排放或水资源的再利用。
常见的废水处理技术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
其中,物理处理主要通过沉淀、过滤、吸附等方式去除悬浮颗粒物;化学处理则采用酸碱中和、沉淀、氧化还原等方法消除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而生物处理主要通过微生物对有机物的吸附、分解和转化来达到净化废水的目的。
合理选择废水处理设备也至关重要。
例如,在冶金工艺中使用的废水处理设备应具备耐腐蚀、耐高温、抗震等特点,以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并能有效去除废水中的有害物质。
目前,常用的废水处理设备包括沉淀池、浮选机、过滤器、吸附剂等,可以根据冶金工艺的具体特点进行选择和配置。
三、排放标准冶金工艺生产废水的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
针对不同冶金工艺中可能含有的重金属、酸碱度、悬浮物等物质,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并进行严格监测,确保废水排放不对环境和水资源造成污染与浪费。
此外,还应加强对废水排放的定期检测与监控,以保证企业的排放符合标准。
四、管理措施对冶金工艺生产废水处理的规范与要求,除了技术与设备的配备外,还需加强管理措施的实施。
这包括从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放标准、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强化企业自律与责任等方面着手。
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排放标准是保障废水处理工作的关键。
钢铁行业污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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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污水的处理[正文]1.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钢铁行业污水处理的相关信息,包括工艺流程、技术原理、设备要求等内容。
钢铁行业是一个重要的工业领域,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处理这些废水不仅关乎环境污染问题,也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
2.污水处理的背景与意义2.1 钢铁行业污水的特点2.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3 钢铁企业的社会责任3.污水处理工艺流程3.1 预处理3.1.1 进水调节与均衡3.1.2 固液分离3.2 生化处理3.2.1 活性污泥法3.2.2 厌氧消化 3.3 深度处理3.3.1 深度过滤 3.3.2 膜法处理 3.4 除盐与回用3.4.1 蒸发结晶法3.4.2 逆渗透法4.污水处理技术原理4.1 生化处理原理 4.2 深度处理原理4.3 除盐与回用原理5.污水处理设备要求5.1 预处理设备5.2 生化处理设备 5.3 深度处理设备5.4 除盐与回用设备6.监测与运维6.1 污水处理过程的监测6.2 污水处理设备的运维管理7.污水处理案例分析7.1 A钢铁公司7.2 B钢铁公司7.3 C钢铁公司8.结论与展望8.1 污水处理的成效评价8.2 钢铁行业污水处理的未来发展趋势[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情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废水排放标准:指钢铁行业中有关废水排放的标准要求。
3.活性污泥法:指一种常用的生化处理方法,通过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降解废水中的有机物质。
4.蒸发结晶法:指通过蒸发过程将废水中的溶质浓缩,同时获得纯净水的一种方法。
5.逆渗透法:指一种利用半透膜分离废水中溶质与溶剂的方法。
钢铁行业污水的处理简版
![钢铁行业污水的处理简版](https://img.taocdn.com/s3/m/4c669628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03.png)
钢铁行业污水的处理钢铁行业污水的处理1. 概述钢铁行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然而,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严重污染了环境。
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悬浮固体、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物,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因此,钢铁行业的污水处理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钢铁行业污水处理的方法和技术。
2. 钢铁行业污水的特点钢铁行业污水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高浓度污染物:钢铁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含有大量的悬浮固体、重金属、有机物等,浓度较高,污染物种类繁多。
- 碱性:钢铁生产过程中常使用碱性溶液进行脱硫、脱磷等处理,导致废水呈碱性。
- 高温:钢铁生产过程中废水的温度较高,对生物活性有一定影响。
3. 钢铁行业污水处理的方法和技术3.1. 物理处理方法物理处理方法主要通过物理过程去除废水中的悬浮固体和沉淀污染物。
- 沉淀:通过调整废水的PH值、加入混凝剂等方式,使废水中的悬浮物沉淀,然后通过沉淀池等设备将其分离出来。
- 过滤:利用滤料或滤膜对废水进行过滤,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和颗粒物。
- 离心:通过离心机、沉淀离心机等设备,利用不同沉降速度将废水中的悬浮物分离出来。
3.2. 化学处理方法化学处理方法主要利用化学物质与污染物发生反应,将其转化为易于处理的物质。
- 中和:利用酸碱中和反应将废水中的碱性物质中和为中性或酸性,并产生沉淀物。
- 氧化:通过氧化剂的作用,将有机物氧化为无机物,减少有机物的含量。
- 沉淀:通过加入沉淀剂或聚合物,使废水中的溶解性物质沉淀为固体。
3.3. 生物处理方法生物处理方法主要利用微生物的作用,将废水中的有机物降解为无害物质。
- 活性污泥法:利用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对废水中的有机物进行降解,通过调控污水中的氧气供应、温度等参数来维持微生物群落的稳定性。
- 生物膜法:利用生物膜中的微生物对废水进行降解处理,生物膜可以采用固定床膜、移动床膜等方式。
- 人工湿地法:将废水通过人工湿地,利用湿地植物和微生物对污染物进行吸附和降解,达到净化废水的目的。
钢铁行业水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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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水处理管理制度一、前言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钢铁行业对水处理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
作为一个资源消耗大、排放量大的行业,钢铁行业的水处理管理制度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问题,也是对社会责任和公民道德的体现。
因此,建立健全的钢铁行业水处理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水资源的重要性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钢铁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基础产业,对水资源的需求也相当大。
同时,钢铁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渣也是对水资源的一种消耗,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和管理好水资源,尤为重要。
实际上,由于钢铁行业的生产活动通常涉及到大量的水资源的使用,废水排放量也相对较大。
如果不加以有效的处理和管理,将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
因此,建立规范的水处理管理制度,成为了钢铁行业发展的必然需要。
三、钢铁行业水处理管理现状钢铁行业的水处理管理现状并不乐观。
在一些地区,由于水资源的紧缺和管理能力的不足,导致了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问题。
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渣难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对环境和人民生活造成了种种负面影响。
同时,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对水处理设施的投入并不充分,导致污水处理设施不仅效果不佳,而且难以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这无疑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危害。
四、制定钢铁行业水处理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强化环保责任。
建立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水处理管理制度,对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和约束。
净化污染物,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自然环境。
2. 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加强对水资源的调配和管理,确保水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生产的需求。
3.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规范水处理管理制度,加强对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落实,对企业实施更严格的监督和考核,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规范企业生产运营行为,产生健康、良好的企业文化,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
![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https://img.taocdn.com/s3/m/6db5d53110661ed9ad51f3a6.pn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规范。
GB 123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19-2012
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water treatment and reuse of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钢铁工业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环境污染,保 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与材 料、检测与控制、施工、验收和运行等的技术要求。
2012-10-17 发布
环境
保护
2
2013-1-1 实施
部 发布
目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3 5 总体要求 ................................................................................................................4 6 工艺设计 ................................................................................................................5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13 8 检测与过程控制 ..................................................................................................15 9 主要辅助工程 ......................................................................................................16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7 11 施工与验收 ..........................................................................................................18 12 运行与维护 ..........................................................................................................19
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0fb57e75e518964bcf847c8a.png)
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一次工作会于2007年7月9日至11日在重庆召开。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主编单位以及参编单位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名单详见附件1)。
会议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主持。
中冶赛迪公司领导代表中冶赛迪致欢迎词,向各位代表致谢,并表示中冶赛迪将大力支持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在建设部和协会的指导下,经过各位专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国家标准的编制任务。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并介绍了建设部近几年国家标准修编的情况,表示建设部对标准编写高度重视,希望大家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既要注重内容也要确保形式满足标准的要求。
规范的编写既要吸取国际先进标准的内容,也要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结合国内具体的工程实际,深入思考,认真总结;遵循统一、简化、协调、择优的原则,把国家标准编制成兼顾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的好标准。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对本规范的编制工作提出要求,从内容、范围、深度等方面编好大纲;严格按合同内容、时间执行;合理分工,形成很好的会议纪要文件,同时指出了标准编写中要注意的问题。
国家规范的编制既要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也要符合我国的国情,国家规范的编写要采用工程中已成熟的技术,要简明,易于被工程设计人员使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张晓卫、曾昭成对《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以下简称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工作大纲和本次会议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说明。
与会专家就编写大纲的内容、深度、编制分工等内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现将主要- 1 -内容纪要如下:1、确定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编制原则⑴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建标[1996]626号)、国标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责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⑵条文和条文说明的编写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综合污水操作规程(3篇)
![综合污水操作规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04b59316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2a.png)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污水处理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提高污水处理效果,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污水处理厂的各个生产环节,包括进水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污泥处理等。
三、操作人员要求1. 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污水处理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3.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操作规程1. 进水预处理(1)根据进水水质,调整预处理设备运行参数,确保进水水质符合要求。
(2)开启进水阀门,缓慢提高进水流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
(3)定期检查预处理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 生物处理(1)根据进水水质和设备运行情况,调整曝气系统运行参数,确保生物处理效果。
(2)定期观察生物池内污泥浓度,调整污泥回流比,保持生物处理系统稳定。
(3)定期检查曝气系统,确保曝气设备正常运行。
3. 深度处理(1)根据处理要求,调整深度处理设备运行参数,确保处理效果。
(2)定期检查深度处理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污泥处理(1)根据污泥性质和处理要求,选择合适的污泥处理方法。
(2)定期检查污泥处理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安全操作1.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眼镜等。
2. 操作设备前,应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并了解设备操作流程。
3. 操作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擅自离岗、睡觉等行为。
4.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保护现场,并报告上级领导。
六、记录与检查1. 操作人员应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故障情况等。
2.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操作规程。
七、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一、总则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综合污水操作规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7b45ad0a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a4.png)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1.04.02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7号
•【施行日期】2012.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7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672-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7.1、11.0.2、11.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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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通用要求2020年11月目次1总则 (1)2基本规定 (2)3规划 (3)一般规定 (3)厂址选择 (3)总平面布置 (3)4勘察设计 (5)一般规定 (5)勘察 (6)设计 (6)5施工及验收 (14)一般规定 (14)施工 (15)验收 (17)6运行维护及拆除 (19)一般规定 (19)运行维护 (19)拆除 (21)起草说明 (23)1总则为贯彻国家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提高钢铁企业用水效率,有效控制污水排放量,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运行管理。
本规范是钢铁企业污水处理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项目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或本规范无相关要求且无相应标准的,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
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除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
2基本规定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应保障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满足节水、节能、资源化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或回用水水质的要求。
当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或遭遇重大事故后,需继续使用时,应经评估确定。
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设计应根据钢铁企业水源条件、用水要求、水量水质平衡,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出水水质标准、处理工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新建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
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工程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钢铁企业废水排放口应设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严禁未达标污水外排。
钢铁企业污水处理应有应急处理方案。
钢铁企业污水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类二次污染物的防治与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规划一般规定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应纳入企业总体规划。
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编制应结合企业的技术经济、自然条件进行,并应满足生产、运输、防震、防洪、防火、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项目规划应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审批程序。
分期建设时,应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的关系,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
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 确定规划目标与原则;2 确定排水体制与排水分区;3 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与用地;4 确定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的处理处置要求。
厂址选择污水处理项目的厂址选择应符合企业总体规划的要求。
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以及不受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害的地区。
总平面布置污水处理建(构)筑物之间及其与生产厂房、设施、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污水处理设施的平面布置应按工艺流程顺序布置,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避免污水多次提升。
污水管道、合流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
钢铁企业污水收集、输送应采用管道或暗渠,严禁采用明渠。
雨水、冲洗地坪废水的收集与输送应根据厂区条件采用管道或明渠。
4勘察设计一般规定钢铁企业应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串级用水技术,降低单位产品的外排水量。
车间或机组产生的生产污水,应根据污水水质特性采用分质排水。
酸性废水、碱性废水、酚氰废水、含油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含硫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厂区工业废水管网。
新建车间生产污水不得排入雨水排水管道系统,应收集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
生化处理的核心设施,应配置不少于2个独立的平行系列。
污水处理项目应设水量计量和水质监测设施。
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应采用压力排放,排放管上必须设置计量仪表。
污水处理构筑物应设置栏杆、防滑梯安全措施,高架处理构筑物还应设置避雷设施。
埋地焦化废水管道、污水及污泥处理构筑物应进行防渗处理。
软水、除盐水的贮存设施内壁应采取防腐措施。
卧式水泵与驱动设备连接的联轴器、皮带传动的皮带及皮带轮,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
勘察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施工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设计矿山、原料区域生产车间、通廊冲洗地坪废水及车辆的冲洗废水应经处理后循环使用。
湿式除尘废水应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
矿山的井下排水应经过处理后优先回用。
选矿厂产生的尾矿严禁排入自然水体。
矿浆浓缩处理的溢流水应循环使用。
煤气管道排水器的排水应收集后送焦化废水处理站处理,不得直接外排。
锅炉排污水应回收利用。
烟气脱硫、脱硝产生的污水应单独收集处理,不得外排。
液氨站冷却废水应单独收集,经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
焦化脱硫废液不应排入焦化废水处理站。
焦化废水应采用“物化处理+预处理+生化处理+后处理+深度处理”的联合处理工艺。
焦化废水处理设施应设置事故储槽(池)。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工艺的选择和组合应根据焦化废水的水质特点及用水对象的水质要求确定,应选用高级氧化技术、吸附处理技术。
焦化废水回用处理工艺应选用双膜法(超滤+反渗透)或其衍生技术,膜浓缩液应妥善处置。
处理达标的焦化废水、浓盐水、脱硫废水作为高炉炉渣粒化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时,其水质应满足:pH=6~9,SS≤70mg/L,氨氮≤25mg/L,COD Cr≤150mg/L,挥发酚≤0.50mg/L,氰化物≤0.20mg/L。
水渣堆场的渗出液、水渣露天堆放的雨水应单独收集,并送回炉渣粒化循环水系统使用。
高炉煤气清洗循环水系统的污泥处理调节池操作区应设置煤气报警装置。
铸铁机循环水系统采用浓盐水作为补充水时,禁止设置溢流管。
净循环水系统应设置水质稳定装置,排污水应优先作为浊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使用。
炼钢转炉渣水淬应配置独立的水循环系统,其补充水应优先使用浓盐水、回用水,并应设有备用水源。
热轧直接冷却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排水水质特点和回用水质要求选择,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冷却处理工艺及其组合。
层流冷却处理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旁流处理水量应根据工艺的供水水温、水质要求计算确定。
2 过滤处理水量应根据需去除的氧化铁皮量计算确定。
3 冷却处理水量应根据供水温度要求经热工计算确定。
铁皮沟人行通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专用出入口和栏杆;2 净宽度不得小于0.7m;3 敞开式铁皮沟的人行通道上部应设置挡渣板;4 铁皮沟进入旋流池前应设置格栅;5 应采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照明。
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水泵间应设机械送排风系统。
冷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应根据机组排放废水水量以及排放制度确定。
冷轧废水每级处理设施应设置出水采样口。
电镀锌机组的含锌废水、镀锡机组的含锡废水应单独处理。
酸性废水常规处理应采用“调节+中和+混凝+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
不锈钢混酸废水应设置反硝化装置。
酸性废水调节池应符合下列规定:1 总容积应按8h~12h设计流量计算;2 不应少于2格;3 池内应设有曝气设施。
浓酸废液应单独设置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浓酸废液事故排放量和清洗水量。
碱性废水常规处理应采用“调节+中和+絮凝+气浮+生化”的处理工艺。
碱性废水调节池总容积应按8h~10h设计流量计算,不应少于2格。
浓碱废水应设置单独调节池。
含油废水预处理应采用“调节+混凝+气浮”的处理工艺,预处理出水应排入碱性废水处理系统继续处理。
含油废水调节池应设置2格,单座有效容积不应小于主生产线乳化液系统单次最大排放量。
含铬废水常规处理应采用“调节+两级还原+中和+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
含铬废水调节池总容积应按8h~12h设计流量计算,且不应小于单条主生产线钝化液循环槽的容积,不应少于2格。
含铬废水第二级还原出水六价铬不达标时,严禁进入下一处理单元;严禁将二级还原出水直接排入酸、碱废水系统。
综合污水处理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
综合污水预处理工艺应由除油、调节、格栅、混凝、澄清(沉淀)、过滤单元组成。
综合污水处理前端应设调节设施,调节时间应为4h~8h。
综合污水回用时应设消毒设施,出水必须经过消毒。
综合污水深度处理的设计规模及处理指标应根据全厂性水量平衡及水中盐类的平衡确定。
深度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及产品水水质要求选择,由预处理、除盐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组成。
深度处理除盐应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
超滤出水浊度不应大于0.3NTU,淤泥密度指数(SDI)不应大于5,回收率不应小于90%;反渗透膜应采用抗污染膜,三年内脱盐率不应小于97%,回收率不应小于70%。
深度处理站设计时应保证任一设备、构筑物、管道进行检修、清洗或损坏停运时仍能满足用水单元对水量和水质的需求。
深度处理系统中的水箱(池)应满足水泵启闭和系统稳定运行的需要,其有效容积应根据供排水制度和水量变化曲线等因素确定。
无实测资料时,调节池容积应不小于4h设计水量,最终供水箱(池)容积应为最高日用水量的6~10%。
脱盐过程产生的浓含盐废水不应进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应单独收集、处理或在钢铁企业内消纳处置,当不能消纳时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加氯间、污泥脱水间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加氯间换气次数应为8次/小时~12次/小时;污泥脱水间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小时。
含铬废水调节池、室内含酸废水调节池以及储存含有挥发性有毒、有害、有异味的废水处理设施必须加盖密封,并应设置废气收集及洗涤设施。
污泥应进行减量化处理并安全、有效处置。
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水应返回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含铬污泥、含锡污泥、含锌污泥、生化污泥、含油污泥、酸性污泥应设置独立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设备。
含铬污泥、含锡污泥、含锌污泥、油泥及焦化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置或企业厂区内资源化综合利用。
含铬污泥、含锡污泥、含锌污泥、油泥在企业内的临时贮存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氯库、加氯间、二氧化氯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的有关规定。
强酸、强碱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其储存及使用区域应设置防护罩、安全围堰以及安全洗眼淋浴器,围堰内容积不应小于最大1台储罐容积。
卸药区、储存和加药设施区域地坪应采取防腐防渗和废液收集措施。
钢铁企业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连接,且严禁与自备水源供水系统直接连接。
钢铁企业回用水管道上严禁安装饮水器和饮水龙头。
当工业废水能产生引起爆炸或火灾的气体时,其管道系统中下列部位必须设置水封,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mm:1 化工装置内的塔、加热炉、泵、冷换设备区围堰的排水出口;2 化工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管沟的排水出口;3 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4 全厂性支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300m时,应用水封井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