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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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对外工程合同

二、制订目的:明确程序,分清责任,规范合同申报、审批及管理流程,便

于付款审核和日常查询,提咼合同审批效率,确保合同资料完整。

三、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明确程序,分清责任,结合房地产行业和本公司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只对公司工程类合同申报、会签审批、档案管理的具体情形进行规范。

四、合同办理原则第三条工程类业务合同办理原则:

1、应事先签订合同的情形:

1)金额10000元以上且属于非即时结清(指双方承担的权利义务

不能同时即刻完成的情况)的经济业务;

2)金额10000元以下,但根据以往经验或业务自身特殊性(如特

别需要强调保修或质量保证责任的)必须签署合同的;

2、无需签订合同的情形:

1)即时结清的零星经济业务;

2)和施工单位签有合同后增补工程的业务(由工程部专业人员通

过增补签证并附报预算或估算书的方式操作);

3)视具体情况掌握的其他情形,但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四条工程类业务未签合同的工程不得先行施工,如有正当理由

和特殊情况,必须口头通知主管领导和相关合同管理及执行部门,经领导和相关部门与业务单位洽谈同意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场施工,相应合同应立即起草并会签;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擅自确定工程业务合作单位。

五、合同申报与经办

第五条公司对外工程类业务,须签订合同的,应按以下规定和程序办

理:

1、经过招标确定的业务单位,由招标组织部门与中标单位洽谈合同具体条

款,根据招投标文件起草合同文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递交其

他相关部门和领导会签,工程合同必须经过成本合约部、工程管理部、工程

主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核会签后才能盖章生效;合同执行如与其他部

门相关,相关部门也须审核会签。

2、确定不需要经过招标的业务的合作单位,由经办部门和经办人根据需要

向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汇报业务主要内容和要求。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

同意,由经办部门寻找业务单位,审查其资格,包括其主体资格、经营权限、

履约能力以及资信情况、商业信誉、管理体系、对方签约人的签约权限等;

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进行报

价(如有需要还须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察);经办部门经过综合比较

质量、价格、工期、付款方式、社会信誉等综合因素后,向主管领导汇报。

经办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研究确定合作单位,由经办部门起草

审核合同,并进行合同会签。

3、对于维修项目或者其他零星工程项目,原则上选用正在现场承担施工任

务的单位,签订合同后,由工程管理部安排施工任务,如确实需要新队伍进

场承担零星项目,必须申报主管领导以及成本合约部,合同会签以后方可进

场施工。

4、与特殊部门(水、电、气、消防、人防等主管单位和部门)签订合同,

经办部门和人员必须先提供相关图纸方案、预算资料、合同文本等文件报公

司相关部门(前期规划部、成本合约部等)审核提出相关意见后,经办人员

应及时反馈意见与相关部门沟通,双方尽快达成一致。

六、合同会签与审批

第六条经办人员草拟合同或审核修改合同后,填写《合同会签表》。经办人员向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必须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如有需要提供的其他附件,如预算书、方案、效果图等,应在合同审批表“备注”栏加以注明。第七条经办部门负责人对草拟的合同条款及其附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经办人员送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会签,会签顺序如下:合同执行

部门、合同执行相关部门(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所有

会签人员对合同条款有建议或意见在会签表内写明。所有会签人员审核会签时间不得超过2天,特殊重要合同必须经过律师审核,并对合同条款签署审核意见。

第八条经办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并按照确定的全部合同条款与选定的合作单位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最后形成正式合同。递交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定全部合同条款后签字盖章。

第九条合同至少一式四份,其他原因需增加分数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合同存档管理

第十条档案管理按照经办部门和相关部门两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所有工程合同由经办部门发放到成本合约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和其他合同相关部门。财务部和预算部必须完整保存所有合同原件。监理公司如需要合同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发放(复印件)。

第十二条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和便于监控合同执行过程,在合同

没有彻底履行完毕之前,经办部门、财务部以及相关部门,也应各自保存已签订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交部门文件资料保管责任人保管。

第十三条合同审批、签字盖章后,应对留存的合同及会签表进行统一编号。与合同报批执行相关的其他附件,如标书,报价单、图纸、方案等由经办部门妥善保存。第十四条合同结束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合同经办人员、会签人员、执行部门应对外保守合同机密。

八、其他

第十六条合同执行时遇到困难或其他问题,成本合约部或配合部

门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反映,经过集体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如需要解除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则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后再行决策,按最终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

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特殊情况则要通知相关部门,并报领导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内容。

九、合同审批表

合同审批表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月_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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