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 教师公寓分配使用方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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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
教师公寓分配使用方案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公寓分配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分配原则,根据《河北科技大学教师公寓分配使用方案》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房源和户型
此次用于分配的房源293套,除3套为三室一厅结构外,其余均为两室一厅结构(具体房源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有住房需求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职工,按学校规定时间,从校园网总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用房申请表(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
2、申请职工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经配偶单位核实住房情况并加盖公章后交本人所在部门,由各部门认真审核并统一汇总。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汇总表(汇总表式样见附件3)及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教师公寓分配工作小组办公室(机关楼B409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sgyfp2013@。佐证材料包括独生子女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及博士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配偶军官证,校外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提供收据和购房协议),核验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3、教师公寓分配工作小组组织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和纪检等有关部门核实用房申请表内容及有关佐证材料。
三、计分排队与审定
1、申请表经核实后,由教师公寓分配工作小组办公室按方案规定办法分类、计分、排队。
2、根据计分排队情况,由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初步审定,报批
后张榜公示,接受全校职工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排序、姓名、职务职称、工龄、总分、校外住房情况及附加分项目。
公示方式:在校园网上公示。
公示期间,职工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形式将意见反馈到教师公寓分配工作小组办公室。
3、根据反馈意见,工作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分排队情况,按全部房源120%的比例公布第二榜。
4、根据第二榜反馈意见,住房分配工作小组再次研究核实,最后审核用房人员分类排队情况,确定用房人员及排队顺序,并按全部房源100%的比例公布第三榜。
5、对弄虚作假人员,取消其申请用房资格、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选房
1、三榜定案后,学校规定时间、地点,按排队顺序选房。
2、选房时每户参与人数不得超过3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3、房号一旦选定,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私下调整。
4、为确保分配工作公平有序,选房时需交纳 1 万元选房保证金,并与学校签订房屋使用协议。
五、交款
根据使用方案规定,申请到住房的职工按学校规定时间、地点一次性交清房屋使用费(同时凭收据退还选房保证金),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用房资格,选房保证金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