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
市场经济 中的商法
体系
市场行为法
合同法等
市场主体法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
宏观调控法 产品责任法等
2.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调整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交易(商事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International” ·政治意义—国家与国家之间(F)
3 、对法的分类不同。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4 、法律术语不同。
38
七、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两大法系相互取长补短,但不可能彻底 融合
39
第三节 中国法律制度概述
一、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 二、中国法律的渊源 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 四、中国的司法制度
40
一、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
43
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
(一)民法与《民法通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 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通则》是民事基本法,分九章,共156条。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公民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八章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 附则
16
3、国内立法
* 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 法国---1673年<商事条例>--路商 1681年<海事条例>--海商 1807年<法国商法典> 共4编,648条
[性质] 商行为法,即实施商行为者不论是不是商人,都适 用商法
[内容] 1.通则 2.海商 3.破产 4.商业裁判权
17
第二节 西方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 成及其特点
34
* 美国的法院组织
(一)联邦法院系统(三级)
联邦法院最高法院 : 设在华盛顿。由首席法官一人,
法官八人组成 ,有违宪监督权。
联邦上诉法院 : 共13所,是第二审法院。由三名法官
审理案件
联邦地区法院 : 共94所,分设在各州境内。实行独任制
(二)州法院系统(三级)
州法院第一审法院 (1)有限管辖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和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 (2)普通管辖法院:审理涉及州法的一般民、刑事案件
一、法系 二、西方两大法系 三、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四、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五、两大法系的区别 六、 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18
一、法系 (Legal Family) 法系即比较法学家按照历史传统和形式
特对世界各国法律所作出的分类。
19
二、西方两大法系
1、大陆法系/民法法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 Civil Law System) 即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法和德国法 为代表,首先在欧洲大陆逐步形成的世 界性法律体系。以法典化为其主要特征。
州的上诉法院 州的最高法院
35
*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管辖权
联邦法院仅在宪法和国会法律授予审判权的范 围内才有管辖权。确定联邦法院管辖权的依据 (1)诉讼的性质:凡涉及联邦宪法和条约的案件 (2)当事人的状况:凡涉及属于两个州的当事人
之间的案件且诉讼标的在一万元以上者。联 邦法院有管辖权。
36
* 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not between nations ·地理意义—跨越国界(T)
transnational
(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法律规范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 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 (1)起源不同: 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 (2)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存在于人的思维中 (3)具体内容不同: 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
4、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他们以前确立的先例 的约束。
37
六、两大法系的区别
1、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的作用,主张 编纂法典。英美法系强调判例法的作用,实体法和程 序法合一。
2、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采用“纠问式”,法官居 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式”,法官充当消 极的中立裁定者的角色。
41
我们目前所讲的当代中国法律制度一般 是指自1949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 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中国法律的渊源
(一)制定法: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5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二)法律解释:1立法解释;2司法解释;3行政 解释
(三)判例。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都不被认为是法 律的渊源
3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内容 第二节 两大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概述
4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内容及 渊源
一、国际商法的含义 二、国际商法的内容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5
一、国际商法的含义及内容
1. 商 法 ---Business Law / Commercial Law 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事主体在商事交 易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
29
1、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
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两部分。 二者的区别 (1)救济方法不同。普通法只有金钱赔偿和返还原物两种救济
方法, 衡平法新增了实际履行和禁令。 (2)诉讼程序不同。普通法法院设陪审团,采取口头询问方式
审理案件, 衡平法法院不设陪审团,采 书面方式审理案件。 (3 )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王座法庭适用普通法的诉讼程序,
枢密大臣法庭适用衡平法的诉讼程 序。 (4 )法律术语不同
30
3 、英国法的渊源
A. 判例法。 B. 成文法。只是判例法的补充,要通过判
例法才能起作用。 C. 习惯。只有1189年前的习惯才具有
约束力。
31
(二)美国法
1、美国法的结构 2、美国的法院组织 3、美国法的渊源
32
1、美国法的结构
A.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把成文法作为对判 例法的补充和匡正。 B.把法律分为联邦法和州法两部分。
23
(二)大陆法的渊源
1.法律。各成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宪法、 法典、法律、条例和司法解释等。
2.习惯。法国、意大利等国认为,习惯只有在 法律明文规定法官必须援用的情况下才能适 用但德国和瑞士把法律和习惯相提并论。
3.判例。原则上不承认判例的效力,仅仅是对 法律的注释。
4.学理。一般来说,学理不是法的渊源。但学 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致性,道德强调义务。 (4)实现方式不同: 道德依靠社会舆论 (5)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更为广泛,深刻
9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
A. 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 同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 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
24
(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
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虽各有特点,但也有共 同之处。主要表现在:
1. 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各国法院分为 三级:
(1)第一审法院 (2)上诉法院 (3)最高法院
2. 各国除普通法院以外,都有一些专门 法院与普通法院并存。如行政法院等。
25
(四)大陆法系分布的范围
1、以法国、德国为主,主要分布在欧洲 2、亚洲:日本、泰国 3、北美,非洲少许
五、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以普通(判例法)为基础 (一)英国法 (二)美国法
27
判例法,即由法官的判决形成的法律 规则。
先例约束力原则:法院在判决中所做 的判决理由必须得到遵循,即对做出 判例的法院本身和对下级法院日后处 理同类案件均具有约束力。
28
(一)英国法
1、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 2、英国的法院组织 3、英国法的渊源
古代中国的法律制度最早产生于公元前 二十一世纪的夏代。夏、商、西周是我国 奴隶制法律形成和发展的时期。春秋战国 时期,魏国大夫李悝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 一部成文法典《法经》。中国封建法律制 度在唐朝达到鼎盛,唐律和《唐律疏议》 成为中国封建法律的典型代表。对后世及 亚洲其他国家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1 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封建半 殖民地,清末统治者被迫参照西方国家的 法律修改封建法制。新中国建立后,具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逐步形成并 日益完善.
13
* 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条约: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 1924年《海牙规则》 1968年《维斯比规则》 1978年《汉堡规则》
调整国际航空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 1929年《华沙公约》 1955年《海牙议定书》 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
* 根据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条 的规定: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 使的权力,均属于州。即各州的立法权是原 则,联邦的立法权是例外。但联邦的法律高 于各州的法律。在民事立法方面,联邦的立 法权范围主要包括银行工业、国际贸易、州 际贸易、专利权和税收等
33
3、美国法的渊源 (1)判例法 (2)成文法
B. 商事关系包括: (1)商事组织关系 (2)商事交易关系:传统商法仅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
现代商法除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外,还调整无形商品 的交易,如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国际融资等。
10
二、国际商法的内容
(1)商事组织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 、三资企业法
(2)国际商事交易法:商事合同法、国 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 国际海上、航空和铁路运输法、国际海 上保险法、票据法等
1、在州法方面,州的下级法院须受其上级法院 判决的约束,特别是受州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2、在联邦法方面,须受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特 别是受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3、联邦法院在审理涉及联邦法的案件时,须受其 上级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而在审理涉及州法 的案件时,则须受相应的州法院判决的约束, 但以不违反联邦法为原则。
国际商法
主讲教师:陈洁
1
国际商法教案
第一章导论
第七章票据法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八章信托法
第三章合同法
第九章国际商事仲裁
第四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五章产品责任法
第六章代理法
2
第一章 导论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 基本概念;掌握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 及其发展趋势;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 度。初步建立法律观念。
(一)大陆法的特点和结构 (二)大陆法的渊源 (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 (四)大陆法系分布的范围
22
(一)大陆法的特点和结构
1. 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在结构上强调 法律的系统化、归类化、法典化。
2 .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 大部分。 公法 是与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包括宪法、 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法 私法 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包括所有 权、债权、家庭与继承法等。
* 调整国际铁路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 1890年《国际货约》、1951年《国际货
协》 * 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合运输的国际条约:
1980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 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
1930年、1931年《日内瓦公约》 *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1883年《巴黎公约》、1891年《马德里 协定》等 * 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
(3)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法:国际商事仲 裁法 (见目录)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渊源: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及表现形式
1、国际条约 2、国际惯例 3、国内立法
12
1、国际条约
(概念) 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法 主体依据国际法确定其相互之间权 利义务的一致的意思表示。 * 条约一旦签订,对缔约国即有约 束力。各缔约国当事人必须遵守该 国签订的条约。 * 国际条约分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
20
2、普通法系/英美法系 (Common Law System/Case Law System/Anglo-American Law Sys)
即以中世纪英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和 美国法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逐步 形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主要渊源为判 例法为其重要特征。
三、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197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规 则》
2、国际(商事)惯例
(概念) 即在长期国际商事交往中,反复运 用而逐步确立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 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 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某项惯例,该惯 例就对其有确定的约束力。 * 某些国家纳入国内法,或规定无需当事人 明示采用即可具有约束力。 * 影响较大的有: 1990 年 《 国 际 贸 易 术 语 解 释 通 则 》 198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