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简介
14合同法
(一)要约
6、要约的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乙和丙签订的合同是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是从合同还 是主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
(七)射幸合同和确定合同
根据合同法律的效果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 确定合同指法律的效果与订立的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 射幸合同指法律的效果与订立的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 合同一般都属于确定合同,特殊的情况属射幸合同,如保
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批走私手表,甲(债权人)先交 货,乙(债务人)后给钱,给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是丙。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随之无效。
甲向乙借款1万元,期限2年,年利息3%,乙要求甲提供担 保。甲请丙做担保,丙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给 乙,以担保甲的债务。
问:甲乙之间的合同为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是从合同 还是主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是实践性 合同还是诺成合同?是无偿合同还是有偿合同?是双 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合同是否为某种合同确定了一个合同名称而进 行的分类。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对某类合同冠以名称并为其设定具体 规则的合同。亦称常见合同、典型合同。
无名合同是法律未规定名称,也就无从为其设定具体规 则的合同。亦称非典型合同。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 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问甲乙之间的是何种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为对价。 区别的意义: 1、在于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2、义务内容不同 3、主体要求不同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什么是合同法
什么是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和规范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订立协议,就特定事项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
合同法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效力、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要素:合同的要约、对要约的接受、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合同的法定形式等。
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表示意愿,明确表示愿意订立合同的条件、内容以及订约的出价等。
接受是指另一方接受要约并表示愿意与对方订立合同。
真实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所表达的意思必须真实、明确且无误。
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指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其次,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包括按照约定支付货款或提供劳务、交付货物或接受劳务、履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的履行要求当事人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履行合同的义务。
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货币支付、实物交付、服务提供等方式进行。
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再次,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通过签订解除协议终止合同的效力。
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合同自动解除。
比如,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最后,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行为,具备法律保护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效力受到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等因素的制约。
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根据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总之,合同法是调整和规范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涉及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效力、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合同法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而制定的法律。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自由、平等、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履行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需要经过要约、承诺、接受、交付等程序,同时要求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明确、完整、具体、可执行。
3. 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条款、附属条款、补充约定、合同的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
4.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关系的核心,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履行,并且要求诚实守信、及时履行、完整履行、保证履行等。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变更和解除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
6. 合同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等。
7. 合同的保证和担保
当事人可以通过保证和担保的方式增加合同履行的保障,保证人和担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合同法是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它对于规范经济活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合同法下定义(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是民法的基本法。
在我国,合同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是合同关系。
合同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关系。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 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转移商品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
2. 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转移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而达成的协议。
3. 赠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无偿转移财产权利而达成的协议。
4. 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转移货币资金而达成的协议。
5. 承揽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而达成的协议。
6. 技术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7. 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8. 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设立信托关系、信托财产、信托管理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9. 其他合同:除上述合同外,当事人之间就实现一定目的而达成的协议,如合伙合同、联营合同等。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自身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以及合同内容。
3. 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约定,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df
合同法.pdf1. 引言2. 合同的基本规定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合同法,合同应当符合自愿、平等、有偿、合法等基本原则。
合同应当具备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和形式。
本节将对合同的基本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2.1 主体合同的主体是指合同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行为做出了相应规定。
2.2 客体合同的客体是指合同的内容和对象。
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合同对象可以是财产、财产权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非财产权益。
2.3 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明确、具体、完整、真实和合法等特点。
合同对于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约定的权利。
合同法对合同内容的修改、变更、补充和解释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2.4 形式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或者书面合同。
合同法规定了书面合同的要求,包括合同的书写、签名、日期等方面的要求。
合同的形式要求根据合同的特定情况和法律的规定进行适用。
3. 合同的生效和履行3.1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过程。
合同的生效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同的订立,二是合同的确认。
合同的订立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合同的订立手续。
合同的确认是指经过法定程序,合同经过审核、核准或者登记等程序,取得法律上的效力。
3.2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实际完成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对于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的内容和效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合同的变更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合同的内容时,可以进行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经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一致。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指规范和约束个人或实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体系。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法的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愿性原则,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没有外部
强制力的干涉。
在合同法的范畴内,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主行为的
产物,受到法律保护。
2. 平等性原则,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
没有一方可以通过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获得不正当利益。
3. 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
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合法性原则,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5. 保护当事人利益,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和有效。
在合同法的范畴内,合同范本的起草必须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范本专家需要深入理解合同法的概念和原则,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撰写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范本,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介绍1.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2.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身份:销售方;乙方身份:购买方甲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供应产品;收到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
甲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供应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合法有效的产品证明文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产品;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产品要求甲方退货或者补货。
乙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收货日期和地点信息并接收产品;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2)甲方身份:服务提供方;乙方身份:服务接受方甲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甲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法有效的服务证明文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乙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服务;对服务进行检查验收。
乙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接受服务;对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3)甲方身份:订购方;乙方身份:供货方甲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产品;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
甲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产品;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法律文书。
作为合同法的基本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合同参与各方的权益。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要素、订立和履行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平等互利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要素:合同当事人、标的、内容和形式。
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标的是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细则,形式是合同的表达方式和形式,如书面、口头等。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包括邀约、承诺、要约的接受和合同的成立等过程。
其中,邀约是当事人之间表明意向的行为,承诺是当事人对邀约表示同意,要约的接受是对承诺提出要求的一种行为。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求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并满足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其他法定要求。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的履行一般分为实质履行和形式履行两个方面。
实质履行是指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履行,形式履行是指履行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
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的某些条款或者全部条款进行修改;解除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定情形或者约定的情形,终止合同关系。
变更和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五、合同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合同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护。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违约行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遇到合同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不当订立合同的无效性和合同解释的原则,保障了合同的效力和公平性。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合同领域的重要法律规范,它明确了合同的定义和要素,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中一种利益并承诺对方相应的义务,以实现法律效果的文件或其他形式的协议。
合同法是指规范和保护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意思原则、诚信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善意原则等。
自由意思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没有任何限制或强制的情况下,自由地达成协议;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地位平等;公平原则是指合同的内容和效果应当公平合理;善意原则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本着善意,不得滥用权利。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合同法的基本框架。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等三种。
自然人是个体,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律地位的人,组织则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的集体组织。
这三种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应满足相应的条件。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成立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对象、合同内容等。
合同当事人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对象必须是合法的对象,合同内容必须明确。
合同法对于合同履行、违约处理等问题也有明确规定。
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是一次性履行,也可以是分期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包括迟延履行、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等,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约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修复相应的影响,或者按照法定的责任方式履行合同。
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和终止。
合同在满足合同成立要件的前提下,具有合同效力。
合同的效力可能是有效的,也可能是无效的;合同可以因为提出撤销、解除、履行完毕、合同目标实现等原因而终止。
总结起来,合同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协议,合同法是规范和保护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主体、合同成立要素、合同履行与违约处理、合同效力和终止等。
合同法基本知识
合同法基本知识合同法基本知识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基本知识一、【合同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颁布时间1981-12-13 失效时间1999-10-1;已经废除了近20年了;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条款。
二、【合同定义】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此类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
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
又称契约。
三、【法律与法规的区别】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起草并由国家主席签发主席令后颁布实行,如《会计法》 ;法规是由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发布的各类法规的总称;四、【合同无效的条件或情况】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为无效合同,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该退的退,该还的还,该赔的赔)五、【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如张某原为A公司代表,并有A公司授权,与B公司发生交易行为,但当张某离职后,张还冒充A公司与B公司交易,在B公司未得到告知或不知情的情况下,B公司仍视张某为A公司的.合法代表,则发生问题时,法院则认为过错方为A 公司;六、【几个常用概念】1、订金与定金订金是可以返还的;而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是不返还的;如定金有可退的情况:要看书面的内容,如果是预约合同,在谈判时没谈成,即双方意见不一致,还可以退;2、罚款、罚金、违约金罚款不是合同中内容,它是行政处罚的方式,只有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可以行使此权;罚金是刑事处罚的方式,一般做为刑事责任的附加内容;违约金是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约定的高一点,但诉诸法律时,双方如有分歧可能会有调整;(原则是根据损失来定;最高不超过损失的130%)七、【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之合同订立】1、要事先审查[合同的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公司的部门、分支无权对外订立合同;(除非有授权)[资料的收集]:最有效的方式:看营业执照,如有必要可到工商查基础档案;[签约资格审查]:可看第三方机构下发的资质或资格,或内部的授权书、委托书等;[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审查]:也可查看其银行的往来帐(流水);2、商店买东西属于即时结清3、合同组成:除实际的合同文本外,以下内容也算合同内容:往来信函、电子数据: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载明的内容,也属于合同;传真、电子邮件、微信:要特别注意加以保存;注意不要用个人的邮箱发,而要用公司的邮箱发,避免此人离职后邮箱无法取证;电子数据要做证据保存;(有一定难度)电子数据最好的方法是事先做公证,这个证据就是铁定了,但实际怎么办法呢,就要启动鉴定程序;在签订合同时,就应把情况表述清楚,尤其文字上要无任何歧义,能使无关的第三方一看也清楚才行,不清楚就会产生麻烦;4、数量:注意写数量时,单位一定要准确,如箱就不好(一箱里东西是12啊,还是24啊,不清楚),要明确;规格:数量相同,规范不一样也不行,25公斤,还是50公斤;250ml,还是500ml等,都要写的清清楚楚;5、质量标准:具体的质量标准是啥(国标、部标、行标等,要写明标准号),要写清楚6、明确质量异议期限:要约定明确具体的时间;没有约定的,如是外部质量,要即时进行检验,及时提出;如是内在质量,如大概三个月,时间也不能太长;如在使用之后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可按约定的质保期进行;如无质保期,最长的时间为两年一句话: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按法律办法;7、交付方式是自提或是送货;合同中一定要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是谁(此处非常重要);如无约定,则对方有可能不承认;如出现此情况可查社保(也很复杂,因为有代交社保情况)要比对,前面有多少单,都是这个人收的,也行;如收货方的经办人离职了,则很麻烦8、如何看合同已履行了,交易完成;送货:要有送货依据; 货款(税票是证据);仅有税票不能证明,而要组成一个证据链才行,因为现在交易有多元化的情况(如先开税票办抵扣,因在交易中大量存在,不能仅凭税票认定);9、付款方式:一定要清楚条件,日期等如收到货后付款:不行,因为没有约定时间检验合格后付款:不行,也没有时间10、违约责任合同尽量要我方起草,谁起草,对谁有利;约定违约金一定要明确,模糊不行,因为不约定,也得按合同法执行,所以说得模糊,等于没说;11、违约诉讼地合同法规定有两种:合同履行地、被告地;如没约定,则默认被告地;可以在合同直接约定本公司所在地;12、生效条款:可以约定,如果生效条件不具备,叫成立不生效;13、签订合同时的注意几个问题;要加盖公章:如无,则对方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要由我公司保管,同时授权也要明确;加盖的公章要清晰可辩,如不清楚,根本就能做为证据,同时合同内容也要清晰可辨;如果合同不是最终的文本,中间有改动过的,以没有重新打印,则一定要求对方在改过的地方签字,加盖公章;如果合同有好多页,要加盖骑缝章,不然有把中间页换掉的可能;绝不能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14、担保手段这是“保证责任担保”;如觉得对方不靠谱,可要其找担保15、哪些人无权担保:公益为目的的机构(如学校、机关、幼儿园、政府不能充当担保人)企业的分支机构不能担保,除授权外;16、不能担保的财产:土地、公益设施、查封的;八、【合同履行注意】1、要留存过程文件:如收货单等,要签字加盖章;2、要一个月对一次帐,对方赖账则较难;3、接收数据:发票(在实际中会有很多争议,它不单是收款的凭证,根据交易习惯,给发票不一定给货款,发票上不加注内容,就会有异议争议),收到发票要打一个收条,如票号,合同号,货款付或未付等情况;九、【化解风险】1、中止合同的条件(三大抗辩权:经营状况恶化、抽资撤资,良失信誉等)如对方确实想交易,又有风险,则可以要求其提供提保;也可货到付款或先付款后发货,叫先履行抗辩权;2、解除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如自然灾害、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了(对方要承担责任);当事人:该付款不付款,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前要发一个解除函(合同约定中也要有)3、诉讼时效:民法总则时间是三年;要有维权意识;在期间要有主张意识如超过时效,则变成自然债务,法院已经不予强制执行,他该还,但不还也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明确了合同的法律地位和约束力,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的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缔约程序、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的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阐述,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
一、合同的定义与种类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合同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委托合同、保险合同、担保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每种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具体的解释和适用。
二、合同的缔约程序合同的缔约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征集意向:当事人可以通过讨论、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意向。
2. 商定条款:当事人应当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商定。
3. 签订合同: 当事人以签名、盖章等方式对合同予以确认,使其生效。
4. 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达成合同目的。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生效:当事人达成合同协议,并签订合同后,合同即生效。
2. 失效:当事人违反合同条款并引起严重后果,或者违法违规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则自行失效。
3. 解除:当事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无法履行等原因而解除合同,则合同效力消失。
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不得恶意解除合同。
4. 变更: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对合同进行变更。
5. 终止:合同到期或丧失约束力的情形,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四、合同的权利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相互之间应当遵循以下权利义务:1. 安全和健康权: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对方人身安全和健康。
2. 诚实守信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合同。
合同法的全称
合同法的全称合同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一部法律,旨在规范和保护合同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同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实现自由意愿交换的主要方式,也是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
合同法对于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实质公正性。
首先,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自愿原则强调合同当事人自主决定、自由选择,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其次,平等自愿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
此外,公平原则、合理确信原则、诺言原则等也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的成立需要有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合同要件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包括口头或书面的表示,也包括以行为方式表示。
合同要件是指合同中必须包含的内容,如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
合同成立后,各方应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三、合同履行和变更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的相关规定。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履行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应保持合同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不能擅自变更合同中的约定。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各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变更协议。
四、合同的违约和解除合同法对合同违约和解除做出了详细规定。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如发生合同违约,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义务、采取限制性措施、要求赔偿等。
合同解除是在合同违约情况下,有权方依法选择解除合同。
《合同法》全文解释
《合同法》全文解释一、引言《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法律,规范了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
合同法旨在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对《合同法》全文进行解释,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实用的法律指导。
二、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包括:合同、要约、承诺、标的、履行、违约等。
合同是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原则等。
三、合同的订立1.要约与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表明订立合同意愿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表示同意要约的内容,并与要约人建立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2.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
3.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标的合法、合同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的履行1.履行义务的原则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及时履行原则、方便履行原则。
2.履行期限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
履行方式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方法。
3.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履行变得困难或者不可能。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利益、第三方同意等。
合同变更的程序主要包括:签订变更协议、履行变更协议、备案等。
2.合同解除的类型和条件合同解除的类型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合同履行不能、对方违约、经催告仍未履行等。
3.解除合同的程序和后果解除合同的程序主要包括:通知对方、说明理由、协商解决、诉讼或者仲裁等。
什么是合同法
什么是合同法合同法是指一国的法律规定的有关合同的法规。
合同是民法的重要分支之一,是指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自愿并约束其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合同法在实践中起到多种作用。
首先,它确保了交易的安全和可预见性。
合同法通过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交易的条件和约束,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借助合同法,当事人在交易中可以预见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安排,从而增强了信心和合作意愿。
其次,合同法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生产和交流的基石。
合同法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稳定和可靠的法律框架,在此基础上,各界人士可以更好地进行经济活动。
合同法鼓励和激励创新,促进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再次,合同法保护了交易参与者的权益。
在合同关系中,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他们在交易中得到公平对待。
合同法鼓励合同当事人自由协商,并提供了一系列补救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索赔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法律规定获得适当的赔偿。
最后,合同法对社会秩序的维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决纠纷的程序和条件,使人们能够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交易。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强制内容,禁止或限制了一些不正当、不公平的行为。
通过合同法的规范,社会秩序得到维护,经济关系得以规范和完善。
然而,合同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例如,合同法在保护弱势方面可能存在不足,需要继续完善。
同时,合同法的适用也可能因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滞后,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和完善。
总之,合同法作为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保护和促进了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发展了社会经济,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了社会秩序。
然而,合同法仍然需要不断完善,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社会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有十二章,共计二百一十八条,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下面将对该法的主要内容进行概述。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规定了合同的定义、有关主体的特征、合同的自由原则等。
第二章是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以及合同的效力和撤销等。
第三章是合同的成立,规定了合同成立的要件、方式和时期等。
第四章是合同的效力,主要涉及合同效力的时间、地点,以及合同效力变动的规定。
第五章是合同的履行,包括债务人的履行义务和债权人的权利等。
第六章是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移,涉及债权债务的转让、债务的担保等。
第七章是合同的履行的方式和期限,规定了合同履行的方式和期限的规定。
第八章是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主要涉及合同的变更和合同的转让等。
第九章是合同的附条件和解除,包括附条件的合同和合同解除的规定。
第十章是合同的违约和责任,主要规定了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是特别合同,主要对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特殊合同做出规定。
第十二章是合同的终止,涉及合同终止的各种方式和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确保公平交易、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通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增强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权益保护。
该法的实施促进了公平交易,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1. 合同法基本概述合同法是指规范和保护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形式之一,对社会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约束和保障作用。
合同法的主要任务是确立和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平等、自由自治的原则,保证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得以有效进行。
2. 中国合同法的法律依据中国合同法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中,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文件,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确立和保护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制度保障。
民法通则是中国合同法的总则性法律文件,明确了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合同法则是对合同法律关系进行具体规范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3.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3.1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内容合法、明确;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可能需要符合更为严格的成立要求。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产生约束力的效果。
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如果合同内容违法或者违反公序良俗,该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3.2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操纵合同履行的进程。
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关系的一种方式。
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未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合同责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合同法的监督和保护机制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督和保护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于1999年3月15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旨在规范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合同法确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形式以及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等。
合同法强调了自愿原则和平等原则的重要性,要求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自愿、平等,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标准,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
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如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义务,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国内外的合同交易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为商事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有效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有:
(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 )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请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 请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其内容是希望对方主动 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 )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旨; 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 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要约邀请本 身没有法律意义. 身没有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而要 约邀请则不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 约邀请则不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 根据《合同法》 条的规定 要约邀请主要有: 条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主要有:价目表的寄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送,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但是,如果商业广告中明确表明了是要约, 但是,如果商业广告中明确表明了是要约,或者含有广告者希 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也具备希望与他人缔结 合同的必要条款,且表明了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 合同的必要条款,且表明了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商业广告应 为要约. 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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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承诺的效力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 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1)要约以口头方式作出,承诺人即时作出承诺时,承诺生效; )要约以口头方式作出,承诺人即时作出承诺时,承诺生效; 要约人限定承诺期限,在此期限内,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 要约人限定承诺期限,在此期限内,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要约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3)以数据电文形式承诺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 )以数据电文形式承诺的, 的首次时间,承诺生效;( ;(4)需通知的承诺, 的首次时间,承诺生效;( )需通知的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 人时生效;不需通知的承诺, 人时生效;不需通知的承诺,根据交易规例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 生效. 生效. 承诺生效,在诺成性合同场合使合同成立;在实践性合同场合, 承诺生效,在诺成性合同场合使合同成立;在实践性合同场合,若 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同样使合同成立, 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同样使合同成立,若交付标的物后于承 诺生效,则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在以登记,公证,签证, 诺生效,则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在以登记,公证,签证,审 批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场合,承诺生效亦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批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场合,承诺生效亦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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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法教学内容与主要参考资料主要讲授合同法分则规定的15个有名合同1.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9 2.王利明:《合同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陈小君主编:《合同法新制度研究与适用》,珠海出版社,1999 4.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中的有关论文 5.有关案例绪 论一、对合同概念的认识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2条第1款)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2条第2款) 1.用语上:“合同”与“契约” ,二者实质上一致。
(P41) 2.性质上: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P40)(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法)适用范围上:民事合同,但不包括身份合同(P40)二、关于合同法的几点认识(一)合同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合伙、联营合同狭义的合广义的合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P1)(二)合同法的地位1.合同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民法的组成部分,属财产法范畴。
2.合同法(广义上讲是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三)合同法的历史1.“从身份到契约”与“契约的死亡?”(英)梅英:“从身份到契约”,指通过自由订立合同来分配财产的方式比在封建的家长制中由个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决定一切的方式来得进步。
(美)格兰特 吉尔莫:《契约的死亡》2.现代合同法呈现国际化的趋势。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999年3月15日通过并颁布、同年10月1日施行,由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组成,共23章、428条。
结束了“一马当先,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格局。
2.总则起到了民法典债法总则编的作用。
3.分则是一个开放的模式。
4.总则与分则的关系:(1)总则对分则具有指导作用;(2)分则中的规范对总则中的规范形成制约,具有优先适用性。
5.注意《合同法》与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法律的关系。
三、合同法总则的内容体系(合同流程图)附:合同法总则思考题0.简述合同法总则、分则的意义及区别。
1.我国合同法调整哪些合同?2.简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
4. 列举合同法体现鼓励交易原则的规定。
5.简述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6.要物合同、要式合同、书面合同有何区别?7.典型合同与格式合同是同一个概念吗?8.何为要约的撤销?在什么情况下,要约人不得撤销要约?9.与要约内容不一致的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具有承诺的效力?10.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要约的有效期限,如何处理?11.如何判断某一意思表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12.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作了哪些特别规定?13.要约的生效时间与承诺期限的始期是一致的吗?14.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合同就一定不成立吗?15.合同法对要约、承诺、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6. 何为“到达”?何时到达?17.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成立形式、合同的生效形式是一样的吗?18.简论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要件。
19.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如何?20.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如何?21.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如何?22.简述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各自的种类以及这三种合同之间的区别。
23.可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如何转化为确定地有效的合同?24.简述合同法上的义务群。
25.当事人对合同的哪些条款可以约定不明?如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26.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构成要件,行使不安抗辩权产生的效力。
27.哪些组织不得作为保证人?万一其作为了保证人,其是否应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28.什么是先诉抗辩权?此权利由谁享有?在何种情况下,权利人不得行使这一权利?29.简述定金的种类。
30.简述定金的成立及违约定金的效力。
在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如何适用定金罚则?31.简述债权让与的条件与效力。
32.简述债务承担的种类、条件与效力。
33.通知债务人是否为债权让与的有效条件。
34.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撤销有何不同?35.合同的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有什么联系和区别?36.简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37.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时如何处理?38.简述法定抵销的要件与方法。
39.简述提存的要件与法律效力。
40.结合我国合同法总则与分则的规定,试论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41.不可抗力发生后是否一定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42.《合同法》对免责条款的订立和效力是如何规定的?43.简述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
44.违约金、违约定金、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形式是否可以并用?45.简论预期违约。
第一章买卖合同第一节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130条)1.标的物:物与所有权?财产与财产权?(P270)标的物应为流通物。
如为禁止流通物,则买卖合同无效;如为限制流通物,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具体分析。
2.出卖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9、132条)3.买受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他法律,某些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不能为特定买卖合同的买受人。
(P268)二、买卖合同的特征(参见P267)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3.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5.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三、买卖合同的法律地位1.古老、基本的合同;典型的双务有偿合同2.“契约法的理论,多胚胎于买卖合同”3.立法上置于债法分则或合同法分则之首,规定全面、详尽第174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四、买卖合同的内容第131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12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订立合同请尽量参考相应的示范合同文本。
如:2000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节买卖合同的效力一、出卖人的义务第135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一)交付标的物1.交付标的物的方式。
包括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两大类。
观念交付又可分为简易交付(第140条)、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物权法第25-27条)、拟制交付(第135条)2.交付标的物的范围。
包括标的物本身、从物、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从合同义务、第136条) 。
(P278)3、按约定的期限或期间交付标的物。
(第138、139条) 关于提前履行的问题(第71条)4、按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第141条)5、按约定的数量交付标的物(第162条) 。
关于部分履行的问题(第72条)6、按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
(第153、154、155条)7、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第156条)(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1.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物权变动的三种模式:物权形式主义、意思主义(债权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
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2.所有权保留(第134条)。
(一种非典型的担保形式,主要存在于分期付款的买卖中)3.不转移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知识产权的特别规定。
(第137条)4.一物数卖的处理(1)数个合同是否有效?依合同法52条及其他法律规定确认。
其效力一般与登记无关,但特定情况与批准有关。
(2)所有权的归属?依第133条及其他规定处理。
在数份买卖合同有效时,可依登记、交付、约定先后顺序确定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
注意其与所有权善意取得的关系。
(三)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义务)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包括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物的瑕疵担保责任(1)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概念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就其出卖的标的物品质上所存在的瑕疵而承担的担保责任。
包括物的价值瑕疵担保、效用瑕疵担保及所保证的品质担保三种情况。
我国合同法表述为“标的物质量”(第153条)。
(2)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成立要件:a、标的物有瑕疵且该瑕疵于交付时仍存在。
b、买受人不知标的物有瑕疵且在其不知上无重大过失。
c、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就标的物的瑕疵通知出卖人。
(第157、158条)(3)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效力第一,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第155条)第二,解除合同。
(148、164、165、166条)有关产品质量三包的规定1、1995年国家经贸委、技术监督局、工商总局、财政部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2001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工商总局颁布的《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3、2001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工商总局颁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4、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5、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权利瑕疵担保责任(1)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概念。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的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责任。
(第150条)(2)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A、标的物有权利上的瑕疵其一,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对标的物也享有所有权。
其二,标的物所有权受有限制。
其三,标的物为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B、权利瑕疵于标的物交付时存在。
C、买受人于合同成立时不知情。
(第151条)(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效力。
A、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第152条)B、出卖人以自己的责任除去标的物上的权利瑕疵,保证买受人取得清洁的所有权。
C、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受人的义务(一)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和时间支付价款。
(第159、63、160、161条)(二)接受标的物兼具权利和义务之性质,以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符合约定和法定为前提。
(三)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属于附随义务)条件:1、标的物为异地交付,且出卖人在交付地没有代理人;2、买受人已向出卖人为拒绝受领的通知。
处理:保管,应急处置。
三、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一)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含义与立法例)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是指买卖合同成立后债权债务清结之前,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