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五章信用证(上)-文档资料
国际结算第五章 信用证
(二)信用证主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在实际业务中,付款行与开证行、通 知行与议付行通常合并,开证行即付款行,通 知行即议付行。 (2)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是买卖合同 关系。 (3)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依据 开证申请书确定,是一种付款代理关系。 (4)通知行与开证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5)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是在开证 行开出信用证且受益人接受后确定的一种契约 关系,双方都要受信用证条款的约束。
3.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是指信用证中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 的人,是信用证金额的合法享受人,一般为出 口商,如果是中间交易,则也可能是中间商。 4.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 通知行指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通知(或 转速)给受益人的银行、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而且一般是与开证行订有往来协议或代理协议 的代理行。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的概念
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约定,不论 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约定构成开证行 对相符单据交付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承付是指: (1)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
款; (2)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 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3)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 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第二节 信用证的内容及其修改
一、信用证的内容
(一)关于信用证本身的内容 1.开证行名称(Name of Issuing Bank) 2.信用证号码(L/C Number) 3.开证日期(Date of Issue) 4.信用证的有效日期(Expiry Date)和有效地点
(Expiry Place) 5.信用证的申请人(Applicant) 6.信用证的受益人(Beneficiary) 7.信用证金额(Amount) 8.通知行(Advising Bank) 9.信用证的使用
国际结算(05信用证)2009(精)
拓展阅读:教材P109案例5-6
第二节
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四、信用证审核、议付与索汇 2、修改
必须经过基本当事人同意才能修改。 必须由原开证行修改,并经原通知行通知。 不允许接受部分修改。
拓展训练:教材 P134[实际操作题]
第二节
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四、信用证审核、议付与索汇
3、交单 必须在指定期限内交到指定地点 4、议付/兑付 出口地银行在收到单据翌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 成审单,并进行相应的议付或兑付
第五章 信用证
• • • • • • • • 本章大纲 1、信用证概述 2、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3、信用证的种类 4、信用证项下的风险及防范 5、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本章重点 信用证的特点与内容、操作流程、主要类型、风险与 防范 • 本章难点 •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不同种类信用证的区别理解;风 险与防范
第一节
通知行 (Advising Bank)
信用证概述
二、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内容通知给受益人的 银行。 拓展阅读:教材P97 案例5-3
验明信用证的表面真 实性 权利&义务 及时澄清疑点 有权拒绝通知
第一节
受益人 (Beneficiary)
信用证概述
二、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议付行 (Negotiation 议付意指被指定银行(Nominated Bank)在 其应获得偿付的银行日或在此之前,通过向 Bank) 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向受益人预付款项的方 式购买相符提示(Complying Presentation) 项下的汇票(汇票付款人为被指定银行以外 的银行)及/或单据。
第二节
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第五章 信用证 《国际结算》
• [例16] Country of origin must appear on the outside of final container.
• [例17] All documents must be airmailed to us in two consecutive lots.
[问题]你认为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四、信用证的内容
1信用证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的说明
2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7货物说明 8装运条款
3金额与使用货币
9保险条款
4汇票条款
10特别条款
5议付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6单据条款
11开证行保证
1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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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信用证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的说明
开证行用书信格式缮制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通知行的
信用证。 2.电开信用证(Teletransmission Credit)
用电讯方式开立和通知的信用证,分为电报方式、电
传方式和SWIFT方式。
简电本(Brief Cable)简电本信用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全电本(Full Cable)全电本信用证是一个内容完整的信用证,可
度;如以重量、长度、容积作为数量,则有5%的增减幅度。
[例9] 100 dozen of’6Cock”brand hoes art No.
H316 2 – 3/4LBS, dark-blue painted at USD 12.8 per dozen.
[例10] Red Dates 10 M/T grade 2 unit price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自足文件)。
国际结算第五六章共29页word资料
第五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方式(Letter ofCredit)第一节信用证方式概述一、信用证的含义信用证是一家银行(开证行)根据其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向另一方(受益人)所签发的一种书面保证文件,开证行保证在受益人如期交来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履行承付责任。
简言之,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有条件付款的书面承诺。
UCP600.2对信用证所下的定义: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约定,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约定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一致的交单。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二、信用证的当事人(UCP600.2)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Opener)要求开立信用证的一方。
一般为进口商。
2.开证行(Issuing Bank or Opening Bank)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或自己主动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一般是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or Notifying Bank)应开证行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
一般是开证行在出口商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
4.受益人(Beneficiary)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利益的一方。
一般为出口商。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跟单汇票的银行。
信用证一般指定通知行为议付行,有的信用证指定另一家银行或允许任何银行为议付行。
6.付款行(Paying Bank or Drawee Bank)信用证上规定的付款银行或受票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本身,有时是接受开证行委托代为付款的另一家银行(通常称为代付行)。
第五章 信用证
五.信用证的种类
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 光票信用证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保兑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 (UCP500)规定分类 即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按信用证上附 加的约定分类 预支信用证 电索条款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
对进出口双方有保证作用 资金融通的作用 ★“软条款”诈骗案
“货物只能待收到申请人指定船名的装 运通知后装运,而该装运通知将由开证 行随后以信用证修改书的方式发出”
风险仍然存在!
判断是非:
信用证的开立说明了开证行接受了申请人的要求,因此,可 以说,信用证体现了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有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因此凡有信用 证在手,则出口收汇就不成问题? 顾名思义,信用证的通知行就是将信用证传递给受益人,而 不承担任何责任? 银行和受益人在审查信用证时的注意点是一样的?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无条件的付款承诺? 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与进出口双方的贸易合同内容一致? 信用证业务中偿付行只有亲自审核单据,确认单证一致,才 能向议付行付款? 开证行在对其开立的信用证的受益人付款后,发现单据与信 用证存在不符点,可以向受益人追索?
开证申请人 Applicant
信用证实质性内容 进口商的声明与保证
开证申请书
★开证申请人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合同申请开立信用证 2.提供开证担保 3.及时赎单付款 ★开证申请人的权利: 1.有权得到合同规定的货物 2.有权取得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
(二)进口方银行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 Issuing Bank
2.电开本信用证(Cable/Teletransmission Credit)
国际结算第5讲 信用证
(1)信用证的独立性
虽然有时买卖双方经过艰苦谈判,在合同中规定 了详尽的交易条件,但在其申请开立的信用证当 中没有得到反映,银行对该合同的交易条以受益人违反合同 为由要求银行拒付。
因此,ISBP建议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应根据其商 定的交易条件以及交易需要,确定在信用证中要 求何种单据、单据由谁出具和提交单据的期限。
期日付款。 c.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
票到期日付款。
“承付”这个词概括了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信 用证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相关的行为。将三种信用 证类型项下的付款方式统一定义为一种行为——HONOUR。 使得开证行和保兑行在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变 得更加明确。
(2)有关开立或修改信用证的指示不 明确所导致的风险
UCP500第5条a款规定:“开证指示、信用证本身、 对信用证的修改指示或修改书本身均必须完整和明 确。”否则,由于指示不明确所导致的风险由开证 申请人承担。
在如今银行界普遍使用的SWIFT MT700(开证)和 MT707(改证)格式中,都有相对固定的条款和措 词,也就在开证申请人的指示的基础上起到了进一 步完善和补充的作用。
C、1/3正本提单直接寄开证申请人。买方可能持 此单先行提货。
D、要求开立以申请人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承运人可凭收货 人合法身份证明交货,不必提交正本提单。
(4)信用证不应规定提交由开证申请 人出具和/或副签的单据
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又称无效信用证。
软条款:受益人不能控制的条款,目的是削弱受益 人 的 地 位 以 及 信 用 证 的 承 诺 , 使 付 款 受 阻 。 Soft clause:Clauses in the documentary credit which make it impossible for the beneficiary (seller) to meet the conditions of the documentary credit on his own and independently of the purchaser.
国际结算-第五章--信用证
开证行:可能面临进口商倒闭或拒收单据的风险;
出口地银行:可能面临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的风险。
但在目前情况下,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对进出口商来说,还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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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用证的产生和发展
❖ 最早的信用证是用于旅行 ❖ 18世纪后期,英国法院有了跟单信用证的判例 ❖ 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产生
❖ 11、转运 ❖ 12、买方投保 ❖ 13、启运港、目的港和
装期 ❖ 14-20、空白处 ❖ 21、交单期限 ❖ 22、对通知行的指示 ❖ 23、偿付指示 ❖ 24、总页数 ❖ 25、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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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dit available with Nominated Bank
❖ by payment at sight ❖ by deferred payment at ❖ by acceptance at ❖ by negot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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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证的作用
❖ 对开证行:获得开证手续费和押金;在进口商付 款前,掌握货权
❖ 对其他银行:受开证行的邀请议付或付款,风险 不大,可获得手续费和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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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看,信用证对各方均有利,但其不能避免所有的风 险:
出口商:可能面临进口商不开证或不如期开证的风险; 开证行可能借口单证不符无理绝付;开证行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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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证的定义
▪是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是构成开证行对 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承付: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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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证的定义
国际结算第5章信用证
不承担保审兑单行义务 (Confirming Bank)
一旦加具保兑,与开证行 承担同样的第一性付款责
任。
5.1.2 信用证的内容
• 1、备用信用证的内容和跟单信用证相似,通常 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 备用证的完整编号; • 各方当事人的名称,包括开证行、申请人、受
益人、受证行; • 基础合同(进出口双方的贸易合同)签订的日
(3)控制物权
5.1.2 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通知行
兑付行
(Advising Bank) 有义(务H确on保or信in用g B证an的k表)面 真实性与有效性
即期付议款付、行延期付款或承兑。 (一Ne经go付tia款ti,ng无B追an索k)权。议付后享偿有付对行受益人的追
索(权Reinbursing Bank)
5.1.4 信用证业务的特点和作用
是一种自足性契约
基于银行信用,且开 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
责任。
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
三大特点
5.2信用证业务的 办理程序
5.2 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受益人 (出口商)
①
承运人
⑤
12
申请人 (进口商)
⑦⑥④
11 ⑩ ②
通知行/议付行/
③
兑付行
⑧
(出口地银行)
⑨
开证行 (进口地银行)
图5-1 信用证业务流程图
5.3信用证的种类
5.3 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是否 附有单据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
跟单信用证 (Documentary Credit)
5.3 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信用 证的性质
可撤销信用证 (Revocable Credit)
国际结算(05信用证)2009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 二、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开证申请人 (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是指根据进出口合约向其所在地的一家银 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当事人,通常为进口商。
根据合约申请开证 开证指示清晰明确 提供开证担保 及时赎单付款 有权审核单据 权利 有权得到与合约相符 的货物
义务
第一节
开证行 (Opening Bank)
光票信用证 (Clean Credit) 跟单信用证 (Clean Credit) 凭规定的商业单据或 跟单汇票付款的信用 证。
仅凭汇票而不随附商 业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第三节 信用证的种类 二、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 (Revocable Credit) Credit) 不可撤销信用证 (Irrevocable Credit) Credit) 信用证一经开出,即构 成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 诺,在有效期内,开证 行在未征得受益人、保 兑行(如有)认可的情 况下,不得自作主张对 信用证进行撤销或修改。
拓展阅读:教材P109案例5 拓展阅读:教材P109案例5-6
第二节 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四、信用证审核、议付与索汇 信用证审核、 2、修改
必须经过基本当事人同意才能修改。 必须经过基本当事人同意才能修改。 必须由原开证行修改,并经原通知行通知。 必须由原开证行修改,并经原通知行通知。 不允许接受部分修改。 不允许接受部分修改。
议付行因其特殊身份(正当持票人)而对受益人享有追索权!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
二、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兑行 (Confirming 开证行授权(邀请)其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 (以其自身名义保证付款)的银行。 Bank) 保兑意指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对于相符提示 做出兑付或议付的确定承诺。 常由通知行/转递行兼任。
国际结算第五章 国际结算方式之三——信用证
1、对信用证自身的说明;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信用证编号; (2)开证地点和日期; 开证地点是指开证行所在地;开证日期是指“信开证” 的邮寄信用证的日期。 (3)有效日期和交单地点; 有效地点应与指定银行所在地一致,有效日期即受益人 向银行交单取款的最后期限 (4)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5)金额; 1)金额应用大写和小写表示; 2)金额前加上about、approximately、circa等词语, 允许有10%的增减幅度; 3)使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定的货币代号 如:CNY,USD,GBP,HKD表示。
开证申请人的责任和权利: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申请开证 (2)合理指示开证
既保持信用证与合同的内容完全一致,又使 得信用证简明且无歧义,而且要避免非单据 化条款。
(3)提供开证担保 (4)支付开证与修改的有关费用 (5)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开证人有审单、退单的权力。
CASE:要在合理的时间开证
(1)在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和信用证受益人 (出口商)之间存在一份贸易合同。由这份贸易 合同带来了对支付信用的需要。 (2)在开证申请人和开证银行之间存在一份开证 申请书。由这份开证申请书保证了信用证下收进 的单据和付出的款项将由开证申请人赎还。 (3)在开证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则由信用证 锁定。信用证保证了信用证受益人交到银行的符 合规定的单据将必定得到支付。若存在保兑行, 保兑行与受益人之间仍存在信用证的契约安排。
知识回顾
1、 托收概述 (1)托收的定义 (2)托收当事人及其关系 (3)托收的特点 2、 托收的种类与流程 (1)光票托收及其程序 (2)跟单托收及其程序 3、 托收的风险及其防范
国际结算方式之三
本章内容
一、信用证概述 二、信用证业务的当事人及相互关系 三、信用证的主要种类 四、信用证结算分析
5-信用证结算方式PPT课件
银行间的合作性的、自动的世界通讯系统,它经
过20多年的发展,已拥有近100个国家的4 000家 左右的成员银行。中国银行于1983年2月加入该系 统,其他的一些中资银行也陆续加入该系统。
SWIFT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连续不断地运行,其 成员银行能在几分钟内互相传递信息。
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 汇票;
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
4
《UCP500》
全称:《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 简称UCP)
时间:国际商会在1930年拟定的。
颁布意图:该惯例的拟定是为了调和信用证各有关当 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
A,B or D A,B或D
O 72 Sender to Receiver
6*35x
Information
6行×35个字
银行间的备注
.
27
SWIFT信用证示例
信用证样本
.
ADVISING BANK:BANK OF COMMUNICATIONS SHANGHAI(HEAD OFFICE)
OPENING BANK:BANGKOK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BANGKOK
.
20
MT700的开立格式
M/ Tag Field Name O 代号 栏目名称 ①
M 27 Sequence of Total 合计次序
Content/Options 内容
1n/1n② 1个数字/1个数字
M 40A Form of Documentary Credit 跟单信用证类别
第5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1(1)-文档资料
第二节 信用证的开证形式与内容
一、信用证的开证形式
信开本
2021/3/12
样式
电开本
信开本信用证(P101)
A银行
B银行
2021/3/12
No Image
内容完整,具有法律效力,能 够作为交单议付的依据。
A银行
电开本信用证 (P103、104)
CABLE、TELEX、 SWIFT
❖ 如果电文中注明“随寄证实书”――airmail confirmation to follow,则以邮寄的证实书
2021作/3/12为有效文本和交单议付的依据。
二、信用证的基本内容 (p110)
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汇票的说明 运输的说明 单据的说明 关于商品的说明 对其他事项的说明
2021/3/12
❖ 义务:承兑行通常应开证行的请求和指示,承担承
兑和到期付款的责任。
❖ 权利:承兑行付款后有权要求开证行偿付。
2021/3/12
❖ 7、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 保兑行是指接受开证行的授权,对其开立的信用证
加以保兑,使自己承担与开证行相同责任的银行, 受益人可以将单据直接提交给保兑行,只要单证相 符,保兑行就应承兑或付款。 ❖ 保兑的原因: ❖ 开证银行信用等级较低;进口国较高的国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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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㈠保兑行的权利: ❖ 有权决定是否对信用证保兑 ❖ 有权决定对信用证的修改部分是否加以保兑 ❖ 付款后有权向开证行索偿,无权向受益人追索 ❖ 有权向开证行收取保兑费 ❖ 有权审核单据 ❖ ㈡保兑行的责任: ❖ ⒈保兑行与开证行同责。⒉保兑不能片面撤销 ❖。
2021/3/12
❖ 8、付款行(Paying Bank)。又称代付行。付款行是 信用证中规定的汇票付款人,或在付款信用证项下 执行付款的银行。 通常付款银行就是开证行,也可 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 银行。
第05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
(3)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的文件。 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处理的是单据,对货
物不负责任。《UCP600》在第5条中规定:“银行处理的是 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到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所以,信用证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 《UCP600》在第14条“审核单据的标准”中的a项规定; “按照指定形式的被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开证行必 须对提示的单据进行审核,并仅以单据为基础,以决定单据 在表面上看来是否构成相符交单。”
第05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3来自 取得资金融通。 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信用证向当地银行申请打包放款
(Packing Credit),用作生产出口货物或打包装船;出口商 还可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 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做出口押汇取得贷款。这是出口 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 大出口。
第05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
与汇款相比,托收结算方式对出口商更安全一些,付款 交单或承兑交单,使货款的顺利收回有了一定的保证。但是 在托收方式下,货款的收回最终仍然是依靠进口商的信用, 即商业信用,因此出口商在不了解进口商的情况下,风险是 比较大的。对于进口商而言,托收是一种比较有利的结算方 式,其在一定程度上掌握有付款的主动权,但是在对出口商 不了解的情况下,进口商也面临着货物与合同不符的风险。
第05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
信用证结算是由托收演变而来的一种较为完善的结算方 式。它主要是把托收方式下由进口商履行的跟单汇票付款的 责任转由银行完成,保证进出口双方的货款或单据顺利交收, 同时还能为进出口双方提供融通资金的便利。
第五章 国际结算 信用证(1)
开证行的权利义务
(1)按照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开立和修改信用 证 (2)发出开证通知后,应该及时答询这个开证 申请人的查询 (3)合理、小心地审核单据 开证行只需审核单据 表面 有无不符点,但 对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及法律效 力等不负责任。 (4)正本和简电本不能有矛盾 (5)信用证均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
2、 付款行的付款为终局性付款,即付
款后对受益人无追索权,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3、开证行若拒付,付款行就得自己负责,
必要时可自行提货转卖,所受损失自己承担
议付和付款的区别 (negotiation vs. payment)
• 议付行在议付后如因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 符等原因不能向开证行索偿时,可以向受 益人追索; • 付款行、开证行和保兑行一经付款,则再 也无权向受益人追索。
五、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1、保兑行:应开证行要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
兑的银行。
2、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付款责任,付 款后 对受益人无追索权 ,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3、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损失由保兑行
承担。
区别各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对于追索权,开证行向受益人无追 索权;付款行、承兑行向开证行索偿,但 没有向受益人的追索权;保兑行向开证行 索偿,但没有向受益人或议付行的追索权; 议付行向开证行索偿,并有向受益人的追 索权; 。 义务:开证行、议付行、付款行、承兑行、 保兑行负有严格审单义务,偿付行没有接 受单据和审核单据的义务,通知行/传递行 只是核验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付款行(Pay ing Bank)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5 信用证(国际结算)
保兑行与开证行承担的责任相同
信用证的修改
信用证的 修改
进口商提出修改:应经开证行同意后,由开证行以修改通知 书或电报告知通知行并由其转告出口商,出口商接受后才有 效;如出口商拒绝接受,则修改无效,信用证条款仍以原条 款为准;如果修改通知涉及两个以上的条款,出口商只能全 部接受或全部拒绝,不能只接受一部分,拒绝另一部分
保兑行的权利义务
保兑行
保兑行:应开证行的要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
的权利义务
信用证经保兑后,如需修改,必须得到保兑行的同意;保兑 行有权对信用证修改部分不保兑,如不同意保兑,必须赶快 将此情况通知开证行或受益人;如保兑行同意信用证修改内 容,则自通知修改书之时起对信用证负有不可撤销的义务; 如保兑行只同意对同一修改书中的部分内容加具保兑,这种 同意无任何效力
开证行可以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信开或电开信用证
(3)信用证的通知、转递、保兑与修改
信用证的 通知、转递、信用证的通知与转递 保兑与修改
信用证的保兑
信用证的修改
信用证的通知
信用证的 通知
针对电开本信用证而言
电开本信用证以通知行为收件人,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并核押 无误后,即以自己的通知书格式照录全文,通知受益人
银行 信用
自足 文件
单据 买卖
信用证的 标的物 单据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特点
L/C是独立 于贸易合 同之外的 自足文件
信用证与贸易 合同的关系: 一是信用证的 开立以合同为 基础; 二是信用证被 受益人接受后, 其效力便独立 于合同
三、信用证业务中的三方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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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险) 5.进口商付款赎单
30
议付行对不符单据的处理
时间来得及,改单; 时间来不及情况下: (1)正常议付:征询开证行意见——开证
申请人意见 (2)担保议付:非实质性不符点,金额较
小时 (3)作托收寄单
31
七、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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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什么使用信用证
1、信用证为不在交货现场的买卖双方提供了 同等程度的安全保障,使买卖双方在履行合 同时处于同等地位。
2、信用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外汇风险和 政治风险。
3、信用证有资金融通的功能。 4、跟单信用证的使用有法律和惯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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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作用
对出口商的作用:安全保障、外汇保障、融 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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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FT的格式具有标准化。
对于SWIFT电文,SWIFT组织有着统一的要求和格式—— Message Type(简称MT),不同类别有不同MT格式。MT 后还有三个数字,第一个数字是规定具体业务的品种的,也就是大 类的,如:
➢ 7打头的都是信用证(MT700) ➢ 4打头的是托收(MT400) ➢ 1,2打头的是汇款(MT100)
对进口商的作用:控制出口商按时交货、提 供一定的交易安全保障、提供融资便利
对银行的作用:扩大业务量,增加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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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缺点
它仍然存在风险 与汇款、托收相比较,它的费用最高,手
续最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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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用证的当事人 (一)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及它们的契约安排
申请人
合同
受益人
开证申请书
开证行
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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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含义
是银行开出的付款承诺 应进口商的要求(或开证行因自身需要)开
出 承诺付给出口商 确定的金额 条件是提交规定的单据 这些单据必须符合信用证开列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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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指信用证所要求提交的单据,如发票、 运输单据、保险单据、产地证等
相符单据指: ——单内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1、有权不议付。 2、可以要求受益人将货权作抵押。 3、有权向开证行、保兑行、付款行或偿付行索偿。
限定议付(开证行指定)和自由议付 (开证行未 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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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小
预先审单 向银行收款 有追索权 有单据作抵押 议付业务利润较丰 收取利息 收取手续费
信用证开立形式:
信开本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有 效文本。
电开本(cable)信用证
简电本(Brief cable),不是有效文本 全电本(Full cable),是否有效视条款而定
电开本占90%以上,主要是SWI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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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电本: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将信用证的主 要内容用电文预先通知受益人。只能作为备货订舱参考, 不能凭以装货,也不是有效的信用证文件,银行不能凭以 承付。通常注明“随寄证实书”。
而后两个数字是表示一类中的具体格式的,如: ➢ MT700/701格式 开立信用证时使用 ➢ MT705格式 信用证预先通知用 ➢ MT707格式 信用证修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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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内容
1、开证行名称(Issuing Bank) 2、信用证号码(L/C Number) 3、信用证形式(Form of Credit) 4、开证日期(Date of Issue) 5、受益人(Beneficiary):出口商 6、开证申请人(Applicant):进口商 7、信用证金额(L/C Amount)
通知行/保兑行 /转让行/议付
行/付款行
⑤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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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的核心地位
与开证申请人的“授信”关系; 与受益人的“保付”关系; 与保兑行的“邀请授信”关系; 与通知行的委托代理关系; 与议付行的凭单结算关系; 与付款行的委托代理关系; 与偿付行的委托偿付关系,一般是开证行的
账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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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款后,开证行即使审单发现有不符点,也不 能向偿付行追索,只能要求议付行退回款项。
3、偿付行不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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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用证的分类
按照使用目的的不同,分为商业信用证、备 用信用证、旅行信用证。
按照是否要求提交货运单据(商业单据)作 为付款条件,分为光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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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跟单信用证的流程
偿付行
的部分内容加具保兑。 3、在单证相符条件下,保兑行与开证行责任义务完全一致,
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不能向受益人追索。 4、拒付不符点单据必须明白无误地向受益人声明。
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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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开证行指定的 或自愿买入信用证项下单据和汇票的银行。
受益人 (出口商)
1、订立合同 5、发运货物
申请人
(进口商)
6、 4、
7、
提 通知
垫款
交 信用
单证
据
9a、索偿 通知行/保兑行
/转让行/议付 9b、偿付 行/付款行
2、申请开立 信用证
10单 到通 知
3、开证
11付 款赎 单
8、寄出单据
开证行
9、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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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结算流程图
受益人
①合同
⑤发货
⑿提货 开证申请人
通知行Advising Bank:在开证行的请 求下通知信用证的银行。
1、决定是否接受开证行指定。 2、鉴别来证真伪。 3、及时澄清疑点。 4、缮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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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是指依据开证行 的授权或者请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1、决定是否保兑。 2、有权对信用证修改部分不保兑,但不能只对同一修改书中
19、开证行的保证条款
Engagement/Undertaking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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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开证行签章
Opening Bank’s Name and Signature
信开本信用证必须由开证行有权签字人签字 方能生效.
21、其他特别条件(Other Special Condition)
b. to incur a deferred payment undertaking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deferred payment.(对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延期 付款承诺并到期付款)
c. to accept a bill of exchange (“draft”) drawn by the beneficiary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acceptance.(对承兑信用证下受益人开出的汇票的承 兑并到期付款)
一个合同下的当事人不能引用另一个合同的规定来取得
不应取得的权利或作为违约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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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证的其他当事人
1.通知行 2.保兑行 4.议付行 5.付款行
申请人
(进口商)
3.转让行 6.偿付行
受益人 (出口商)
①申请开证
付款赎单 寄单
④交单议付 ③通知证 及其它
开证行 ⑦偿付
②开证寄证 ⑥偿付
偿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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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付款行Paying Bank:开证行指定履 行承付责任的银行。
1、决定是否接受开证行指定。 2、审单付款责任与开证行一样,付款后无追
索权,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开证行或其指定的其他银行,应为开证行的 联行/代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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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和付款的区别 (negotiation vs. payment)
• 议付行在议付后如因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 符等原因不能向开证行索偿时,可以向受 益人追索;
• 付款行、开证行和保兑行一经付款,则再 也无权向受款人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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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是指信用证 上指定的对议付行或者代付行进行偿付的 银行,通常是开证行的账户行。
1、如果开证行没有存款或存款不足,又无透支协 议,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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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效期限(Terms of Validity 或 Expiry Date):如果信用证未注明最迟交单期,有效期即是 最迟交单期
9、到期地点:与指定银行所在地一致 10、汇票出票人(Drawer):受益人 11、汇票付款人(Drawee):根据信用证的具体规定,
一般是开证行 12、汇票出票条款(Drawn Clause) 13、对单据的要求:需要的单据名称、份数和具体要求。
(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 它是由开证行开出的不可撤销的对相符单据确 定付款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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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or means:(Honor “承付”意指:)
a. to pay at sight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sight payment.(对即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
1、遵照开证申请人指示开立和修改信用证。 2、合理、小心地审核单据。 3、承担第一性、独立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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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受益人Benefiary:享受已开立信用证利 益的一方,通常是卖方或出口商。
1、审核信用证条款。 2、及时提交正确、完整的单据。 3、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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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三)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请求开立信用证的一 方,通常是进口商。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申请开证。 2、合理指示开证,填写开证申请书。 3、提供开证担保。 4、支付开证与修改的有关费用。 5、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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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开证行Issuing Bank:依据申请人的 请求或代表自己开立信用证的银行。